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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到漏电保护器的应用,本篇文章结合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操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来阐述了漏电保护器在工程电器中的运用,避免以后发生人身触电的重大事故。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选用;安装;运用
【中图分类号】S97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8—0186-02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电器设备在生产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也就导致人身触电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国家对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要求也相对的越来越严格。虽然漏电保护器在我国应用发展了很多年,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在一些个别的应用中还是不够重视。为了避免接地故障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在施工中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了当前一个较大的难题。因此,我们应该加倍重视工程电气施工中供配电线路设计漏电的防护。
一、安装漏电保护的必要性
所谓的漏电保护器,又称为漏电保护开关,主要是用来防止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进行有效的防护。
漏电保护在电器安全领域还属于比较新的技术。随着这些年的快速发展,高度灵敏、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现在,漏电保护装置的企业日益增多,产品更是多样化,因此产品标准和安全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国家制定了国家标准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这个标准对漏电保护器的各个方面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二、漏电保护器的组成以及工作原理
漏电保护器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检测元件、操作执行机构和中间放大环节。漏电保护器的原理是: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到线路中,一次线圈与电网的线路相连接,二次线圈与漏电保护器中的脱扣器连接。当用电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的时候,线路中的电流处于平衡的状态,互感器中电流矢量之和为零,由于一次线圈中没有剩余运行的电流,所以不会感应二次线圈,因此漏电保护器的开关装置处于闭合的状态来运行。当设备发生漏电有人触及的时候,漏电保护器便会自动开关脱扣,及时的切断了电源。
三、漏电保护器的分类及选用
(一)漏电保护器的分类
漏电保护器按不同分类方式用以来满足使用的类型。如按动作方式可以分为电压动作型和电流动作型;按照极数和线数分,有单级二线、二级、二级三线等等;按动作机构分,有开关式和继电式。下面按动作灵敏度和动作时间来分类:
1.按动作灵敏度可以分为;高度灵敏,漏电动作电话在30mA以下;中灵敏度:30-1000mA:低灵敏度:1000mA以上。
2.按动作时间可以分为:快速型:漏电动作小于0.1s:延时型:动作时间大于01.s,在0.1-0.2s之间:反时限型:随漏电电流的增加,漏电动作时间减小。当额定漏电动机电流时,动作时间为0.2—1s:1.4倍动作电流时为0.1,0.5s:4.4倍动作电流时小于0.05s。
(二)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国家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相继颁布了《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9)16号)和《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依据这些标准和规定,我们在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原则:
1.购买漏电保护器时一定要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根据近几年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其主要出现的问题是有:不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有的漏电保护器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漏电保护器设计不合理,从而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用电。
2.对于不允许断电的设备,比如地下通道、街边路灯、应急防护照明灯、和消防设备等等很多不能断电的设备,应该选用合适的报警系统漏电保护器,如果发生漏电情况可以及时的通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抢修。
3.建筑施工场地的用电设备和临时线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施工中人身的足够安全。
4.根据身边环境和人员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量、电压等一系列的系统适用参数。
四、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随着漏电保护器的发展,我们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阅读好安装说明,然后进行安全的安装使用。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项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和漏电保护器之间的线路不能相互接触。如果出现线间接的相接触,就会使零序平衡电流值遭到了破坏,从而会引起漏电保护器出现错误的运转。另外,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只能并联安装在漏电保护器之后,必须保证接线正确这一前提。
2.接零保护线不允许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因为如果保护线路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漏电电流经PE保护线又回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因此发生了电流抵消,互感器上又检测不出漏电的电流值。在出现故障时,有可能会造成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运行,使保护作用失效。
3.漏电保护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线与保护线不能合并成为一体。如果二者强制合并为一起时,当出现漏电和人体触电时,漏电电流经由电流互感器回流,造成漏电保护器拒绝进行控制动作。
五、加强和规范地开展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
在注重漏电保护器选择和使用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漏电保护器的质量问题,因为它往往会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如何才能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质量检测,针对这一主要问题对政府和有关监管单位提出了一些建议:
1.增强法制观念,坚持运用法律开展质量监管
提高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这是保护质量合格的最基本的条件。它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管部门能否依法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使用者的权益和保障漏电保护器产品的质量。坚持依靠法律进行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对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
質量监督部门要及时提醒和告诫使用者优先选用合格品牌的产品,以保护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同时防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2.定期复检,严格确保漏电保护器的质量
对在质量检测中存在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在进行质量改进后进行定期复检。这是合理的促进产品有质量缺陷的厂家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可以反映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
3,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和保证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要及时的加强漏电保护器信息质量反馈,质量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已投运的漏电保护器质量状况进行售后服务调查,并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反应给漏电保护器生产企业,使之更好的改善漏电保护器的应用性。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对新型的漏电保护器开发,不断完善漏电保护器的作用和功能。
六、总结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对供电系统的安全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漏电保护器的一些缺点和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使漏电保护器严重危害到了人身的安全。因此企业要在不断的完善设计的同时要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和重视。并结合先进的科技不断的去研发和探索新型的漏电保护器,这样才能更好的去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等危险,更好的为社会服务的去服务。
参考文献
[1]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82
[2]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JGJ/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
[3]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JGJ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选用;安装;运用
【中图分类号】S97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8—0186-02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电器设备在生产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也就导致人身触电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国家对漏电保护器的使用要求也相对的越来越严格。虽然漏电保护器在我国应用发展了很多年,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在一些个别的应用中还是不够重视。为了避免接地故障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在施工中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了当前一个较大的难题。因此,我们应该加倍重视工程电气施工中供配电线路设计漏电的防护。
一、安装漏电保护的必要性
所谓的漏电保护器,又称为漏电保护开关,主要是用来防止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进行有效的防护。
漏电保护在电器安全领域还属于比较新的技术。随着这些年的快速发展,高度灵敏、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现在,漏电保护装置的企业日益增多,产品更是多样化,因此产品标准和安全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国家制定了国家标准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这个标准对漏电保护器的各个方面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二、漏电保护器的组成以及工作原理
漏电保护器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检测元件、操作执行机构和中间放大环节。漏电保护器的原理是: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到线路中,一次线圈与电网的线路相连接,二次线圈与漏电保护器中的脱扣器连接。当用电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的时候,线路中的电流处于平衡的状态,互感器中电流矢量之和为零,由于一次线圈中没有剩余运行的电流,所以不会感应二次线圈,因此漏电保护器的开关装置处于闭合的状态来运行。当设备发生漏电有人触及的时候,漏电保护器便会自动开关脱扣,及时的切断了电源。
三、漏电保护器的分类及选用
(一)漏电保护器的分类
漏电保护器按不同分类方式用以来满足使用的类型。如按动作方式可以分为电压动作型和电流动作型;按照极数和线数分,有单级二线、二级、二级三线等等;按动作机构分,有开关式和继电式。下面按动作灵敏度和动作时间来分类:
1.按动作灵敏度可以分为;高度灵敏,漏电动作电话在30mA以下;中灵敏度:30-1000mA:低灵敏度:1000mA以上。
2.按动作时间可以分为:快速型:漏电动作小于0.1s:延时型:动作时间大于01.s,在0.1-0.2s之间:反时限型:随漏电电流的增加,漏电动作时间减小。当额定漏电动机电流时,动作时间为0.2—1s:1.4倍动作电流时为0.1,0.5s:4.4倍动作电流时小于0.05s。
(二)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国家为了规范漏电保护器的正确使用,相继颁布了《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9)16号)和《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标准和规定。依据这些标准和规定,我们在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原则:
1.购买漏电保护器时一定要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根据近几年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其主要出现的问题是有:不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有的漏电保护器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漏电保护器设计不合理,从而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用电。
2.对于不允许断电的设备,比如地下通道、街边路灯、应急防护照明灯、和消防设备等等很多不能断电的设备,应该选用合适的报警系统漏电保护器,如果发生漏电情况可以及时的通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抢修。
3.建筑施工场地的用电设备和临时线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施工中人身的足够安全。
4.根据身边环境和人员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量、电压等一系列的系统适用参数。
四、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随着漏电保护器的发展,我们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阅读好安装说明,然后进行安全的安装使用。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项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和漏电保护器之间的线路不能相互接触。如果出现线间接的相接触,就会使零序平衡电流值遭到了破坏,从而会引起漏电保护器出现错误的运转。另外,被保护的用电设备只能并联安装在漏电保护器之后,必须保证接线正确这一前提。
2.接零保护线不允许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因为如果保护线路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漏电电流经PE保护线又回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因此发生了电流抵消,互感器上又检测不出漏电的电流值。在出现故障时,有可能会造成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运行,使保护作用失效。
3.漏电保护器后面的工作中性线与保护线不能合并成为一体。如果二者强制合并为一起时,当出现漏电和人体触电时,漏电电流经由电流互感器回流,造成漏电保护器拒绝进行控制动作。
五、加强和规范地开展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
在注重漏电保护器选择和使用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重漏电保护器的质量问题,因为它往往会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如何才能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质量检测,针对这一主要问题对政府和有关监管单位提出了一些建议:
1.增强法制观念,坚持运用法律开展质量监管
提高质量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这是保护质量合格的最基本的条件。它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管部门能否依法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使用者的权益和保障漏电保护器产品的质量。坚持依靠法律进行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对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有效的作用。
質量监督部门要及时提醒和告诫使用者优先选用合格品牌的产品,以保护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同时防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2.定期复检,严格确保漏电保护器的质量
对在质量检测中存在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在进行质量改进后进行定期复检。这是合理的促进产品有质量缺陷的厂家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同时也可以反映生产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
3,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和保证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要及时的加强漏电保护器信息质量反馈,质量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已投运的漏电保护器质量状况进行售后服务调查,并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将漏电保护器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反应给漏电保护器生产企业,使之更好的改善漏电保护器的应用性。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对新型的漏电保护器开发,不断完善漏电保护器的作用和功能。
六、总结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对供电系统的安全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漏电保护器的一些缺点和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使漏电保护器严重危害到了人身的安全。因此企业要在不断的完善设计的同时要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质量监管和重视。并结合先进的科技不断的去研发和探索新型的漏电保护器,这样才能更好的去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等危险,更好的为社会服务的去服务。
参考文献
[1]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82
[2]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JGJ/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
[3]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JGJ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