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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课程内容需要相应的学习方式与之相匹,学习方式是由课程教育的目的和内容决定的。为了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目的,《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在语文教学中,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合作学习,不仅可以取长补短,促进师生知识的丰富和能力的提高,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合作能力,为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原动力。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在高中语文课堂上,我们却发现许多“合作学习”进入了一种误区。这有悖于新课改的精神,有损于个体和群体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有害于学习长效机制的形成。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认真反思,找准根由,调整教法,跨越“合作学习”的误区。
“盲目合作”,自欺欺人
现象一:学习一篇新课文,有的教师立即把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自学一个语段,然后各小组推荐一位代表说说本组所负责语段的内容要点或遇到的疑难问题。
现象二:新文本刚刚打开或新问题刚刚提出来,教师就让学生分小组交流各自的感受,讨论解决疑难问题。
现象三:有的教师将学生引入新课之后,马上把课堂的2/3时间交给学生“合作学习”,让学生边自学边讨论学本篇文章的感悟、发现、疑难、困惑。
现象四:有些教师组织课堂“合作学习”频繁,可谓环环“合作学习”,热闹非凡:“作者简介”要合作,“字词理解”要合作,“朗读课文”要合作,几乎每提一个问题都要“合作学习”。
科学“合作学习”,追求实效
一、“合作学习”必须以“自主学习”为前提和基础
相信每位学生都具有成功的潜能,这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前提之一。新课标实施以来,课堂合作探究的成分加大,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大大加强,但有一点必须清楚,无论是师生间的“合作学习”,还是生与生间的“合作学习”,都必须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作为前提和基础。叶圣陶先生曾说:“学生不甚了解的文章书本,要使他们运用自己的心力,尝试去了解……尝试的结果,假若真了解了,这了解是自己的收获,印象必然较深,自己对于它的情感必然较浓。假如不能了解,也就发现了困惑所在,然后受教师的指导,就困惑所在加以解答,在内容的领悟上和方法的运用上,都将感到恍然有得的快感;对于以后的尝试,这是有力的帮助和鼓励。”从叶老的话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启示,即“合作学习”有两个前提:一是学生必须有自己的感悟、发现、困惑;二是学生必须有“合作学习”的需求与愿望。失去了这两个前提,“合作学习”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语文学习中内含大量阅读行为,个人阅读可使自己与文本之间建立起个人的关系。这样,信息的接受者对所接受的信息就有充分的个人解释权,就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其他人的影响。而集体讨论,则大多有某种公共性,带有强迫他人接受的成分。如果在学生没有充分“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学习”,“合作学习”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交流、探究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合作学习”之前,我们必须让学生充分地“自主学习”。
在学生“自主学习”中,我们一方面要给足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语文阅读文字量大、内涵丰富,学生需要充分的时间去阅读、感知和探究字里行间丰富的内涵。有了时间,学生才会有个体的感悟、发现主疑惑。学生有了这些感悟、发现和疑惑,就会产生极强的“合作学习”需求,以期在“合作学习”中展示自我的感悟与发现,验证感悟的正误、深浅、多少,解决心存的困惑与疑难。另一方面,我们要优化学生的“自主学习”的环境。既然要让每位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就不能流于形式地在教室里巡察,甚至不时打断学生紧张有序的思维。我们不能不时地询问学生思考得怎么样,有什么疑难或发现;不能随意地提示注意这个,留意那个;不能不断提醒还有多少时间,进行盲目的督促;不能不断地提醒学生不要大声地自言自语或随意讨论。总之,我们要营造“自主学习”环境,让学生静静地看、想、悟。
二、“合作学习”必须以“有效”为目的和准则
1.内容要精
学生相互之间交流探讨能够获得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说:“两个人在一起交换苹果与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完全不一样。两个人交换了苹果,每个人手上还是只有一个苹果;但是两个人交换了思想,每个人就同时有了两个人的思想。”因此,师生之间或学生间的“合作学习”,要尽量多地交流“思想”,而不是交换“苹果”。不要交流文本中现成的、相对固定的知识,而要交流生成的、独到的发现;不要交流表面的感受,而要交流内在的感悟;不要讨论一读便知的浅显问题,而要讨论需要开动脑筋才能解决的有价值的问题;不要讨论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要讨论富有针对性的适合学情的难度适中的问题。
2.形式要科学
“形式”无疑应有效地为“内容”服务。首先,“合作学习”的人数不宜过多,由能力层次不同的三四人组成为宜。其次,“合作学习”的形式要科学,可以是口头交流,也可以是书面答疑;可以是小组之间,也可以是个体之间。总之,“合作学习”要讲究科学、有效。现以阅读为例说明。旅美学者薛涌说:“阅读是人类传递信息最有效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因为通过阅读接受信息,最能体现信息接受者的主体性。”这就告诉我们,阅读是个人化的活动。学生个体阅读时,速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有些段落可以反复琢磨,甚至对之质疑、挑战,接受信息的过程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充分地混合;而集体诵读或小组诵读,每位学生都要按照既定的速度走,信息的接受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信息传送,常常是灌输式的,缺乏思想的空间,不具有阅读中的对话性。因此,分小组朗读不同语段或集体朗读长文章的“合作学习”形式应尽量少一些。
3.时间要合理。
“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是一种互补互助、相得益彰的关系,但学生学习的主要形式应是“自主学习”,而不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的时间不宜过长。一方面,很多情况下长时间的“合作学习”会消磨学生的激情;另一方面,“合作学习”时间长了,“自主学习”时间就少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削弱,自身潜力就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同时,个体成果的展示机会减少,被认可的机会减少。因此,“合作学习”的时间要适可而止,要确保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让他们在“自主学习”中获知增能。正如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所说:“学生自己得来的任何一项知识,自己解决的任何一个问题,由于是他们自己获得的,就比通过其他途径的更彻底地属他们所有。”
4.次数要适当。
并非所有的学习阶段都要“合作学习”,并非所有的“合作学习”都有效,也并非“合作学习”次数越多越好。法国某工程师曾经进行了一个“拉绳实验”:把被试验者分成一人组、二人组、三人组和八人组,要求各组用尽全力拉绳,同时用灵敏度很高的测力器分别测量其拉力。结果,二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二人拉力总和的95%;三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三人拉力总和的85%。“拉绳实验”出现“1 1<2”的情况。这说明人有与生俱来的惰性,单枪匹马地独立操作,就会竭尽全力;到了一个集体中,则会把责任悄然分解到其他人身上。由此,我们得到启示:学生如果个人独立思考或解决某个问题,他就会富有表现欲,有一种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功感。如果三人解决一个问题,他们的个体能力、特长就会有被淹没的可能性。因此,一节课中的“合作学习”不宜过多,而应突出学生个体的心理需求和表现欲望。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
5.评价要适度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一个没有受激励的人,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30%,而受到激励后,其能力可以发挥到80%。”对学生“合作学习”中探究发现的结果教师要给予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既不能降低相对的评价标准,无原则地作出“大家讨论得都很好”、“发现的问题都很有价值”、“提出的看法都很有道理”等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评价,让学生难辨瑕瑜,失去结论的明晰度、准确度和真实度;又不能武断地否定一些确有价值的发现,更不能轻易地全盘否定学困生“毫无道理”的看法,因为“一句冷酷无情的话,一个漠不关心的眼光,就足以扯断一根纤细的生命之线”。我们要以辩证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合作学习”产生的结果,既肯定长处,明明白白确认“合作学习”结果的是与非,优与劣,让学生有明确的认知结果,又要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总之,要真正发挥评价的激励、鞭策和推动功能。
(作者单位:青龙县木头凳中学)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在高中语文课堂上,我们却发现许多“合作学习”进入了一种误区。这有悖于新课改的精神,有损于个体和群体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有害于学习长效机制的形成。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认真反思,找准根由,调整教法,跨越“合作学习”的误区。
“盲目合作”,自欺欺人
现象一:学习一篇新课文,有的教师立即把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自学一个语段,然后各小组推荐一位代表说说本组所负责语段的内容要点或遇到的疑难问题。
现象二:新文本刚刚打开或新问题刚刚提出来,教师就让学生分小组交流各自的感受,讨论解决疑难问题。
现象三:有的教师将学生引入新课之后,马上把课堂的2/3时间交给学生“合作学习”,让学生边自学边讨论学本篇文章的感悟、发现、疑难、困惑。
现象四:有些教师组织课堂“合作学习”频繁,可谓环环“合作学习”,热闹非凡:“作者简介”要合作,“字词理解”要合作,“朗读课文”要合作,几乎每提一个问题都要“合作学习”。
科学“合作学习”,追求实效
一、“合作学习”必须以“自主学习”为前提和基础
相信每位学生都具有成功的潜能,这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前提之一。新课标实施以来,课堂合作探究的成分加大,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学习”大大加强,但有一点必须清楚,无论是师生间的“合作学习”,还是生与生间的“合作学习”,都必须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作为前提和基础。叶圣陶先生曾说:“学生不甚了解的文章书本,要使他们运用自己的心力,尝试去了解……尝试的结果,假若真了解了,这了解是自己的收获,印象必然较深,自己对于它的情感必然较浓。假如不能了解,也就发现了困惑所在,然后受教师的指导,就困惑所在加以解答,在内容的领悟上和方法的运用上,都将感到恍然有得的快感;对于以后的尝试,这是有力的帮助和鼓励。”从叶老的话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启示,即“合作学习”有两个前提:一是学生必须有自己的感悟、发现、困惑;二是学生必须有“合作学习”的需求与愿望。失去了这两个前提,“合作学习”就会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语文学习中内含大量阅读行为,个人阅读可使自己与文本之间建立起个人的关系。这样,信息的接受者对所接受的信息就有充分的个人解释权,就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其他人的影响。而集体讨论,则大多有某种公共性,带有强迫他人接受的成分。如果在学生没有充分“自主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学习”,“合作学习”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交流、探究的意义和价值。所以“合作学习”之前,我们必须让学生充分地“自主学习”。
在学生“自主学习”中,我们一方面要给足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语文阅读文字量大、内涵丰富,学生需要充分的时间去阅读、感知和探究字里行间丰富的内涵。有了时间,学生才会有个体的感悟、发现主疑惑。学生有了这些感悟、发现和疑惑,就会产生极强的“合作学习”需求,以期在“合作学习”中展示自我的感悟与发现,验证感悟的正误、深浅、多少,解决心存的困惑与疑难。另一方面,我们要优化学生的“自主学习”的环境。既然要让每位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就不能流于形式地在教室里巡察,甚至不时打断学生紧张有序的思维。我们不能不时地询问学生思考得怎么样,有什么疑难或发现;不能随意地提示注意这个,留意那个;不能不断提醒还有多少时间,进行盲目的督促;不能不断地提醒学生不要大声地自言自语或随意讨论。总之,我们要营造“自主学习”环境,让学生静静地看、想、悟。
二、“合作学习”必须以“有效”为目的和准则
1.内容要精
学生相互之间交流探讨能够获得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说:“两个人在一起交换苹果与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完全不一样。两个人交换了苹果,每个人手上还是只有一个苹果;但是两个人交换了思想,每个人就同时有了两个人的思想。”因此,师生之间或学生间的“合作学习”,要尽量多地交流“思想”,而不是交换“苹果”。不要交流文本中现成的、相对固定的知识,而要交流生成的、独到的发现;不要交流表面的感受,而要交流内在的感悟;不要讨论一读便知的浅显问题,而要讨论需要开动脑筋才能解决的有价值的问题;不要讨论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要讨论富有针对性的适合学情的难度适中的问题。
2.形式要科学
“形式”无疑应有效地为“内容”服务。首先,“合作学习”的人数不宜过多,由能力层次不同的三四人组成为宜。其次,“合作学习”的形式要科学,可以是口头交流,也可以是书面答疑;可以是小组之间,也可以是个体之间。总之,“合作学习”要讲究科学、有效。现以阅读为例说明。旅美学者薛涌说:“阅读是人类传递信息最有效的、不可替代的手段。因为通过阅读接受信息,最能体现信息接受者的主体性。”这就告诉我们,阅读是个人化的活动。学生个体阅读时,速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有些段落可以反复琢磨,甚至对之质疑、挑战,接受信息的过程和思考的过程可以充分地混合;而集体诵读或小组诵读,每位学生都要按照既定的速度走,信息的接受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信息传送,常常是灌输式的,缺乏思想的空间,不具有阅读中的对话性。因此,分小组朗读不同语段或集体朗读长文章的“合作学习”形式应尽量少一些。
3.时间要合理。
“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是一种互补互助、相得益彰的关系,但学生学习的主要形式应是“自主学习”,而不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的时间不宜过长。一方面,很多情况下长时间的“合作学习”会消磨学生的激情;另一方面,“合作学习”时间长了,“自主学习”时间就少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削弱,自身潜力就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同时,个体成果的展示机会减少,被认可的机会减少。因此,“合作学习”的时间要适可而止,要确保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让他们在“自主学习”中获知增能。正如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所说:“学生自己得来的任何一项知识,自己解决的任何一个问题,由于是他们自己获得的,就比通过其他途径的更彻底地属他们所有。”
4.次数要适当。
并非所有的学习阶段都要“合作学习”,并非所有的“合作学习”都有效,也并非“合作学习”次数越多越好。法国某工程师曾经进行了一个“拉绳实验”:把被试验者分成一人组、二人组、三人组和八人组,要求各组用尽全力拉绳,同时用灵敏度很高的测力器分别测量其拉力。结果,二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二人拉力总和的95%;三人组的拉力只是单独拉绳时三人拉力总和的85%。“拉绳实验”出现“1 1<2”的情况。这说明人有与生俱来的惰性,单枪匹马地独立操作,就会竭尽全力;到了一个集体中,则会把责任悄然分解到其他人身上。由此,我们得到启示:学生如果个人独立思考或解决某个问题,他就会富有表现欲,有一种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功感。如果三人解决一个问题,他们的个体能力、特长就会有被淹没的可能性。因此,一节课中的“合作学习”不宜过多,而应突出学生个体的心理需求和表现欲望。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
5.评价要适度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说:“一个没有受激励的人,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30%,而受到激励后,其能力可以发挥到80%。”对学生“合作学习”中探究发现的结果教师要给予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既不能降低相对的评价标准,无原则地作出“大家讨论得都很好”、“发现的问题都很有价值”、“提出的看法都很有道理”等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评价,让学生难辨瑕瑜,失去结论的明晰度、准确度和真实度;又不能武断地否定一些确有价值的发现,更不能轻易地全盘否定学困生“毫无道理”的看法,因为“一句冷酷无情的话,一个漠不关心的眼光,就足以扯断一根纤细的生命之线”。我们要以辩证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合作学习”产生的结果,既肯定长处,明明白白确认“合作学习”结果的是与非,优与劣,让学生有明确的认知结果,又要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总之,要真正发挥评价的激励、鞭策和推动功能。
(作者单位:青龙县木头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