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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在建筑工程中,工程停建,终止总包合同,从而产生的一系列清算工作。清算相似于结算,但往往内容比结算繁杂。
【关键词】清算;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建设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如果投资方改变投资策略,对在建项目进行无限期停建处理,终止总包合同,进入工程清算,这样的结局都不是参建各方想看到的,尤为犯难的是如此艰巨的任务。本文就以此为切入点鉴于前人的经验同时结合自己的经验,在此谈谈咨询单位造价人员在工程停建清算中应当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理清清算的工作思路
1、施工图纸是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投资额越大,一旦停建会使接下来的清算工作毫无头绪,特别是主体工程并未到一定节点,往往许多构件只完成了一部分,钢筋刚绑扎完,柱子的混凝土浇筑只完成了五分之一,剪力墙只绑扎了竖向钢筋。这时只能根据现有的图纸划分清算节点,区域,对各构件标高、长度、完成比例在图纸上详细记录,以备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临时设施是区别于结算的一大工作内容
临时设施是指建筑业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福利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临时设施的性质与固定资产既相似又有区别。临时设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劳动资料的作用,其实物形态基本上与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相类似。但由于其建造标准较低,一般为临时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物,不可能长时间或永久使用,多数在其可使用期限内就需拆除清理。因此应将临时设施的价值参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分别计入受益的工程成本。
如果一个项目顺利竣工结算,临时的取费仅仅按相关费率计取。而停建清算不同,所有施工区、生活区已建的临时设施必须一一计算工程,套用相关定额,进行取费。同时主体工程清算汇总时需去除临时设施的费用。
3、已加工未安装的构件不可完全取费
在工程建设中,许多材料或者半成品材料均需在现场加工后,方能投入主体或其他设备安装。如果工程突然停建,将存在大量已加工未来得及使用的材料。清算时,不仅要考虑该材料的购置费、管理费、还需考虑材料加工费,但由于未进行安装,故套用相关定额时,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加利润只能部分计取,计取比例应综合实际情况,参建各项协商确定,针对不同的材料和将要安装的构件确认不同的计取基数。
4、施工区域内已搭设未来不能拆除的技术设施
当停建发生在浇筑混凝土之后,或者某一施工段即使过了养护期也不能达到承载要求的构件,或者是后浇带部位。则搭设的施工架、浇筑脚手架、模板均不能拆除,保留至无限期启建。此时对于这些设施的清算,不能单单计取摊销。实际计算中,要详细计量该部位所用的不能拆除的所有材料工程量,在套用模板定额、脚手架定额子目时需删除定额子目中的材料费,最后将材料费单列。
二、清算小组人员配备的作用与必要性
人的主观能动性,尤为体现在清算中。清算是一项繁琐,难度较大,耗时较长的工作,极需要人的耐心、热情、较高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还需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因此体现了组建清算小组的作用和必要性。
清算小组应由参建各方组建,包括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等,以保证清算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小组成员需熟悉图纸,已完成工程状况。
三、辅助工作
1、质量要求
虽然工程并未竣工,但所建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大小构件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在清算核对的过程中,若发现与图纸不符或已完成构件存在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经各方讨论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将此部分剔除,不计入清算内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需保证在正常情况下不出现坍塌等安全事故。
2、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需与施工进度同步,在清算过程中,清算小组需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应该真实、完整符合工程竣工资料规范的基本要求,以保证工程重新启动,工程资料的连续性。
3、签证
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试图各种签证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的利润,这就要求负责现场签证的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的同时,应熟悉工程造价知识,要懂得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是施工组织措施费、间接费以及合同中已包括的费用,以及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应以什么样的计量单位计取较为合适。对有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对后方能签证盖章,对不该签的签证不应该盲目签证。对已认证的签证应进行汇总整理,对新递交的签证,在此时更应谨慎处理。
4、材料价格的确定
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清算过程中更要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主要材料应以当期施工月的该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主要依据,特殊材料如果采购前已经确认价格,按确认价格,未确认的材料此时应需货比三家,参建各方开会协商。对已采购的材料质量更需严格把关,清算时可随机抽查,如果发现三无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应将其剔除清算内容。
5、索赔
工程突然停建,总包单位无疑会承受运营压力,故会提出一些索赔。内容往往包括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已支付的押金,运营损失,利润损失,利息损失等等,作为咨询单位,在面对这一系列的索赔,应冷静面对,熟悉索赔程序,根据总包合同约定,由参建各方开会协商处理。
6、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和计价规定
在停建清算中,清算小组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及属于施工企业风险费的部分应一律核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
7、产生歧义的问题
但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方最好召集相關当事人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定额疑义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合同原则问题应由法院裁决。
总之,妥善运用“人”“材”“机”之间的联系,冷静、耐心结合总包合同、工程计价定额、施工资料,再难的清算也能做好。
【关键词】清算;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建设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如果投资方改变投资策略,对在建项目进行无限期停建处理,终止总包合同,进入工程清算,这样的结局都不是参建各方想看到的,尤为犯难的是如此艰巨的任务。本文就以此为切入点鉴于前人的经验同时结合自己的经验,在此谈谈咨询单位造价人员在工程停建清算中应当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理清清算的工作思路
1、施工图纸是主要依据
建设工程投资额越大,一旦停建会使接下来的清算工作毫无头绪,特别是主体工程并未到一定节点,往往许多构件只完成了一部分,钢筋刚绑扎完,柱子的混凝土浇筑只完成了五分之一,剪力墙只绑扎了竖向钢筋。这时只能根据现有的图纸划分清算节点,区域,对各构件标高、长度、完成比例在图纸上详细记录,以备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临时设施是区别于结算的一大工作内容
临时设施是指建筑业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包括现场临时作业棚、机具棚、材料库、办公室、休息室、厕所、储水池、沥青锅灶等设施;临时道路、围墙;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等管线;临时性简易周转房,以及现场临时搭建的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医务室、理发室、托儿所等临时福利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般由施工企业自行搭建,并由施工企业以临时设施包干费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收取费用。施工企业根据预算所列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总和,按照各地区规定的临时设施费率计算费用金额,并入工程预算造价;收取的此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临时设施的性质与固定资产既相似又有区别。临时设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劳动资料的作用,其实物形态基本上与作为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相类似。但由于其建造标准较低,一般为临时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物,不可能长时间或永久使用,多数在其可使用期限内就需拆除清理。因此应将临时设施的价值参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分别计入受益的工程成本。
如果一个项目顺利竣工结算,临时的取费仅仅按相关费率计取。而停建清算不同,所有施工区、生活区已建的临时设施必须一一计算工程,套用相关定额,进行取费。同时主体工程清算汇总时需去除临时设施的费用。
3、已加工未安装的构件不可完全取费
在工程建设中,许多材料或者半成品材料均需在现场加工后,方能投入主体或其他设备安装。如果工程突然停建,将存在大量已加工未来得及使用的材料。清算时,不仅要考虑该材料的购置费、管理费、还需考虑材料加工费,但由于未进行安装,故套用相关定额时,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加利润只能部分计取,计取比例应综合实际情况,参建各项协商确定,针对不同的材料和将要安装的构件确认不同的计取基数。
4、施工区域内已搭设未来不能拆除的技术设施
当停建发生在浇筑混凝土之后,或者某一施工段即使过了养护期也不能达到承载要求的构件,或者是后浇带部位。则搭设的施工架、浇筑脚手架、模板均不能拆除,保留至无限期启建。此时对于这些设施的清算,不能单单计取摊销。实际计算中,要详细计量该部位所用的不能拆除的所有材料工程量,在套用模板定额、脚手架定额子目时需删除定额子目中的材料费,最后将材料费单列。
二、清算小组人员配备的作用与必要性
人的主观能动性,尤为体现在清算中。清算是一项繁琐,难度较大,耗时较长的工作,极需要人的耐心、热情、较高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还需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因此体现了组建清算小组的作用和必要性。
清算小组应由参建各方组建,包括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等,以保证清算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小组成员需熟悉图纸,已完成工程状况。
三、辅助工作
1、质量要求
虽然工程并未竣工,但所建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大小构件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在清算核对的过程中,若发现与图纸不符或已完成构件存在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经各方讨论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将此部分剔除,不计入清算内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需保证在正常情况下不出现坍塌等安全事故。
2、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需与施工进度同步,在清算过程中,清算小组需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资料。工程资料应该真实、完整符合工程竣工资料规范的基本要求,以保证工程重新启动,工程资料的连续性。
3、签证
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试图各种签证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的利润,这就要求负责现场签证的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的同时,应熟悉工程造价知识,要懂得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是施工组织措施费、间接费以及合同中已包括的费用,以及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应以什么样的计量单位计取较为合适。对有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对后方能签证盖章,对不该签的签证不应该盲目签证。对已认证的签证应进行汇总整理,对新递交的签证,在此时更应谨慎处理。
4、材料价格的确定
材料费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清算过程中更要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主要材料应以当期施工月的该地区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为主要依据,特殊材料如果采购前已经确认价格,按确认价格,未确认的材料此时应需货比三家,参建各方开会协商。对已采购的材料质量更需严格把关,清算时可随机抽查,如果发现三无产品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应将其剔除清算内容。
5、索赔
工程突然停建,总包单位无疑会承受运营压力,故会提出一些索赔。内容往往包括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已支付的押金,运营损失,利润损失,利息损失等等,作为咨询单位,在面对这一系列的索赔,应冷静面对,熟悉索赔程序,根据总包合同约定,由参建各方开会协商处理。
6、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和计价规定
在停建清算中,清算小组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及属于施工企业风险费的部分应一律核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
7、产生歧义的问题
但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方最好召集相關当事人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定额疑义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合同原则问题应由法院裁决。
总之,妥善运用“人”“材”“机”之间的联系,冷静、耐心结合总包合同、工程计价定额、施工资料,再难的清算也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