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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0日,农业部发布第458号公告,公告称: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审定,现批准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饲料级L-赖氨酸硫酸盐”、青岛澳海生物有限公司申请的“澳海牌共轭亚油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饲料级L-赖氨酸硫酸盐的使用范围为猪和肉鸡,澳海牌共轭亚油酸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为仔猪和蛋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