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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校学生党员规模的日益扩大,如何使学生党员在组织程序和形式上入党的同时,思想上和行为上也能真正具备一名合格的党员的标准,必须将加强党员后继教育作为确保大学生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从大学生党员对党员身份和党员主体地位认知的角度出发来审视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的现状,以期通过发挥党员在后继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员后续教育机制。
关键词: 大学生 党员 身份认知 后继教育
近年来,高校党员人数逐年攀升,截至2012年底,学生党员已达290.5万名。2013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提高發展学生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明确了提高学生党员质量在当前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是大学生入党以后的教育,它是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全面提升党员质量的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然而长期以来,党员后继教育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成为高校党建工作的一个难题和薄弱环节。其中大学生党员身份意识没有被充分认识,主体地位和作用没有被充分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的整体性和实效性。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使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工作永葆活力。
一、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与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与思考
1.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
大学生党员身份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审视。从外延上来看,大学生党员,顾名思义是大学生和党员身份的统一。大学生党员一方面具有党员角色的本质属性,有一定人格影响力及独特的创造价值,一方面作为未成熟的且处于受教育过程之中的学生个体,具有不同于已成熟了的一般党员的可塑性。【1】从内涵上来看,大学生党员身份是党员意识和党员形象的统一体。党员意识是党员自身的认同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党员形象是他人对党员的思想、作风、品质、能力等素养的认知和评价。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是发挥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
2.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
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是建立在广大学生党员有明确的党员意识、党员素质得到他人充分的认可和党员的作用(即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主动发挥的基础上的。因此,党员主体地位的核心是党员具备应有的意识觉悟和能力素质,落脚点是党员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行使。多年来,我们更多强调的是党员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没有突出学生党员应有的“权利、温暖和荣誉”,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障学生民主权利,启发和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自主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后继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二、主体地位缺失下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1.党员角色定位和身份认识不足
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不仅是党内的义务主体,也是党内各项权利的主体。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党员作为权利主体地位作用的发挥对于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作用。结合对我校党员的问卷调查,有41%的同学认为,作为学生党员,和权利相比更多的是履行了义务,以及不清楚党员的权利体现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行使;在“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对自己的评价”的问题中,排在首位的选项是“组织纪律性强,能按时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另外,在“党员的主体作用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的问题中,选择“严格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的占到了27%,而选择“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权利”仅占到了17%。可见党员对义务主体有深刻的认识,然而对权利主体的意识却不强,还停留在“应时刻服从组织安排”的被动地位,主动实践和探索意识不强。这与广大学生党员未步入社会,政治参与意识不强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与当前的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入党后教育“一刀切”,没有抓住党员后续教育的基本要领,往往存在着忽视学生党员权利及学生党员自身能动性发挥等问题,学生党员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被管理者、被教育者的现实地位,从而影响了他们主体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2】。
2.党员队伍整体形象喜忧参半
党员队伍整体形象是党员战斗力和先进性的外在表现,党员的群众基础是立党之基。通过调查,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对党员队伍整体的评价还是较好的,认为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体现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但是党员的群众基础、共产主义信念以及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方面则排名靠后。另外入党动机的功利化、宗旨意识淡漠也成为党员和群众认为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这与当前大学生基层党组织规模过大、发展党员过程的形式化;党员发展重数量、轻质量;入党前教育不足、入党后教育不深刻有密切的关系。这对加大党员后继教育的力度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3.党员后续教育管理缺乏活力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机制的完善是进一步坚定大学生党员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素质的关键。通过调查来看,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枯燥,党内组织生活的不稳定性,比如,在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中排在首位的是“发展党员”;支部生活的形式中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支部大会学习”和“专题报告或讲座”。党员处于被动的接受教育的地位,无法更好地调动其热情和积极性,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对党员的激励作用不强。这与党员后续教育依然采用的是入党前灌输教育,党员组织生活脱离学生党员实际需求,组织生活缺乏创新,上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缺乏频繁有效的互动,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调动其热情和主动性有密切的关系。另外在党员入党后,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没有及时跟进和完善,使党员感受不到组织对自己的关心、激励、鞭策和惩戒,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从而使党员产生安逸甚至不思进取的思想和行为,进而影响党员对党员身份认知度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三、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创新党员后继教育机制
1.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后继教育的针对性
在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中,要将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学生认识到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自觉能动性,进而产生自信、积极向上、勇于承担责任的情感。从大学生党员的权利意识来看,后续教育的重点应该是要引导大学生了解各项权利、认识各项权利以及什么时候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进而充分行使。从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来看,后续教育的重点应该是引导学生将党员的服務意识和服务宗旨与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实际行动变成一种自觉状态,而非为了履行义务而讲责任和奉献的功利心态。通过调动大学生党员这一主体地位,提高后继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并最终达成提高学生党性修养,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
2.保障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员主体参与范围
研究党内民主的不少专家学者们认为,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基础是保障党员权利。离开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只能是空中楼阁。【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指出:“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院(系)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学生党员旁听学校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因此,要将扩大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事务中的民主权利作为后继教育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使大学生党员对自己的政治身份有清醒的认识,明确作为主体所应当具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积极的以主人翁的身份参加党内和班级、学校事务,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融入到推动自身发展和学校建设中去。
3.丰富大学生党员教育载体,增强后继教育的吸引力
第一,丰富理论学习教育的载体。在学习内容上,应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时事形势教育等,在活动方式上,除了传统的组织生活集中学习、形势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等灌输被动式学习外,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师生喜好,通过党建网站、QQ群、甚至博客等形式开展多元化交流,增强学习的时效性、生动性。第二,搭建互动交流的载体。加强上级党组织、广大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通过举办研讨会、交流会、自由沙龙等活动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学生党支部的指导,调动和发挥学生在班级和学校事务中的话语权。第三,构建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平台。以社会实践和各类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大学生党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结对帮扶行动,使大学生党员在服务同学、奉献社会中,体会自身价值和使命,提升党员修养。第四,构建大学生党员校园文化平台。以社区为阵地,以专业特长为优势,以党员旗帜作用为目标,开展各类活跃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的活动,使广大学生党员真正成为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的发起者,使党员教育管理活动与党员自身需求紧密结合,实现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提高党性原则和责任意识的高度统一。
4.建立健全激励和评价制度,规范大学生党员角色行为
大学生党员与普通学生的显著区别在于其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能否体现出先进性,而保持和发挥党员先进性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以克服大学生党员在入党前教育考察的不足所带来的党性修养不足,入党后自我要求放松,宗旨意识淡漠,模范带头作用下降等问题。在党员后继教育管理中,要把评价制度与教育激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参与到评价体系中来。既要考核组织上制定的学生党员先进性建设目标是否达标,又要考核学生党员制定的个人成长目标是否实现;既要有普通同学的评议,又要有党内民主评议;既要有批评教育,又要有奖励惩罚[4]。通过严格执行评价激励制度,促进大学生党员自律自省,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规范角色行为。
参考文献:
[1]孟昕.浅论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大学生党员自我概念的形成和促进[J].科技信息,2010(35).
[2]甘桂阳.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再思考-基于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视角[J].教育理论研究,2010(30).
[3]让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关于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研究综述.人民日报,2010.8.19.
[4]冯霞.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党员教育探析-基于培养和强化大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视角[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12).
关键词: 大学生 党员 身份认知 后继教育
近年来,高校党员人数逐年攀升,截至2012年底,学生党员已达290.5万名。2013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提高發展学生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明确了提高学生党员质量在当前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是大学生入党以后的教育,它是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全面提升党员质量的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然而长期以来,党员后继教育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成为高校党建工作的一个难题和薄弱环节。其中大学生党员身份意识没有被充分认识,主体地位和作用没有被充分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的整体性和实效性。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使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工作永葆活力。
一、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与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与思考
1.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
大学生党员身份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审视。从外延上来看,大学生党员,顾名思义是大学生和党员身份的统一。大学生党员一方面具有党员角色的本质属性,有一定人格影响力及独特的创造价值,一方面作为未成熟的且处于受教育过程之中的学生个体,具有不同于已成熟了的一般党员的可塑性。【1】从内涵上来看,大学生党员身份是党员意识和党员形象的统一体。党员意识是党员自身的认同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党员形象是他人对党员的思想、作风、品质、能力等素养的认知和评价。大学生党员身份认知度是发挥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
2.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
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是建立在广大学生党员有明确的党员意识、党员素质得到他人充分的认可和党员的作用(即权利和义务)能够积极主动发挥的基础上的。因此,党员主体地位的核心是党员具备应有的意识觉悟和能力素质,落脚点是党员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行使。多年来,我们更多强调的是党员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没有突出学生党员应有的“权利、温暖和荣誉”,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障学生民主权利,启发和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自主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后继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二、主体地位缺失下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1.党员角色定位和身份认识不足
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不仅是党内的义务主体,也是党内各项权利的主体。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党员作为权利主体地位作用的发挥对于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的作用。结合对我校党员的问卷调查,有41%的同学认为,作为学生党员,和权利相比更多的是履行了义务,以及不清楚党员的权利体现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行使;在“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对自己的评价”的问题中,排在首位的选项是“组织纪律性强,能按时参加党的会议和活动”;另外,在“党员的主体作用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的问题中,选择“严格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的占到了27%,而选择“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权利”仅占到了17%。可见党员对义务主体有深刻的认识,然而对权利主体的意识却不强,还停留在“应时刻服从组织安排”的被动地位,主动实践和探索意识不强。这与广大学生党员未步入社会,政治参与意识不强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与当前的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入党后教育“一刀切”,没有抓住党员后续教育的基本要领,往往存在着忽视学生党员权利及学生党员自身能动性发挥等问题,学生党员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被管理者、被教育者的现实地位,从而影响了他们主体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2】。
2.党员队伍整体形象喜忧参半
党员队伍整体形象是党员战斗力和先进性的外在表现,党员的群众基础是立党之基。通过调查,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对党员队伍整体的评价还是较好的,认为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体现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但是党员的群众基础、共产主义信念以及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方面则排名靠后。另外入党动机的功利化、宗旨意识淡漠也成为党员和群众认为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这与当前大学生基层党组织规模过大、发展党员过程的形式化;党员发展重数量、轻质量;入党前教育不足、入党后教育不深刻有密切的关系。这对加大党员后继教育的力度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3.党员后续教育管理缺乏活力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机制的完善是进一步坚定大学生党员理想信念,提升党员素质的关键。通过调查来看,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枯燥,党内组织生活的不稳定性,比如,在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中排在首位的是“发展党员”;支部生活的形式中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支部大会学习”和“专题报告或讲座”。党员处于被动的接受教育的地位,无法更好地调动其热情和积极性,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对党员的激励作用不强。这与党员后续教育依然采用的是入党前灌输教育,党员组织生活脱离学生党员实际需求,组织生活缺乏创新,上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缺乏频繁有效的互动,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调动其热情和主动性有密切的关系。另外在党员入党后,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没有及时跟进和完善,使党员感受不到组织对自己的关心、激励、鞭策和惩戒,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从而使党员产生安逸甚至不思进取的思想和行为,进而影响党员对党员身份认知度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三、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创新党员后继教育机制
1.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后继教育的针对性
在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中,要将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学生认识到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自觉能动性,进而产生自信、积极向上、勇于承担责任的情感。从大学生党员的权利意识来看,后续教育的重点应该是要引导大学生了解各项权利、认识各项权利以及什么时候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进而充分行使。从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来看,后续教育的重点应该是引导学生将党员的服務意识和服务宗旨与自身的价值判断和实际行动变成一种自觉状态,而非为了履行义务而讲责任和奉献的功利心态。通过调动大学生党员这一主体地位,提高后继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并最终达成提高学生党性修养,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
2.保障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员主体参与范围
研究党内民主的不少专家学者们认为,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基础是保障党员权利。离开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只能是空中楼阁。【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指出:“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院(系)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学生党员旁听学校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因此,要将扩大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事务中的民主权利作为后继教育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使大学生党员对自己的政治身份有清醒的认识,明确作为主体所应当具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积极的以主人翁的身份参加党内和班级、学校事务,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融入到推动自身发展和学校建设中去。
3.丰富大学生党员教育载体,增强后继教育的吸引力
第一,丰富理论学习教育的载体。在学习内容上,应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时事形势教育等,在活动方式上,除了传统的组织生活集中学习、形势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等灌输被动式学习外,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师生喜好,通过党建网站、QQ群、甚至博客等形式开展多元化交流,增强学习的时效性、生动性。第二,搭建互动交流的载体。加强上级党组织、广大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通过举办研讨会、交流会、自由沙龙等活动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学生党支部的指导,调动和发挥学生在班级和学校事务中的话语权。第三,构建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平台。以社会实践和各类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大学生党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结对帮扶行动,使大学生党员在服务同学、奉献社会中,体会自身价值和使命,提升党员修养。第四,构建大学生党员校园文化平台。以社区为阵地,以专业特长为优势,以党员旗帜作用为目标,开展各类活跃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的活动,使广大学生党员真正成为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的发起者,使党员教育管理活动与党员自身需求紧密结合,实现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提高党性原则和责任意识的高度统一。
4.建立健全激励和评价制度,规范大学生党员角色行为
大学生党员与普通学生的显著区别在于其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能否体现出先进性,而保持和发挥党员先进性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以克服大学生党员在入党前教育考察的不足所带来的党性修养不足,入党后自我要求放松,宗旨意识淡漠,模范带头作用下降等问题。在党员后继教育管理中,要把评价制度与教育激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参与到评价体系中来。既要考核组织上制定的学生党员先进性建设目标是否达标,又要考核学生党员制定的个人成长目标是否实现;既要有普通同学的评议,又要有党内民主评议;既要有批评教育,又要有奖励惩罚[4]。通过严格执行评价激励制度,促进大学生党员自律自省,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规范角色行为。
参考文献:
[1]孟昕.浅论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大学生党员自我概念的形成和促进[J].科技信息,2010(35).
[2]甘桂阳.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再思考-基于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视角[J].教育理论研究,2010(30).
[3]让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关于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研究综述.人民日报,2010.8.19.
[4]冯霞.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党员教育探析-基于培养和强化大学生党员的党员意识视角[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