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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人民银行开展了2019年一季度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操作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操作金额根据有关金融机构2018年四季度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并结合其需求确定为2575亿元。操作期限为一年,到期可根据金融机构需求续做两次,实际使用期限可达到三年。操作利率为3.15%,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