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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秋季节是秸秆焚烧的高发期,虽然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焚烧秸秆,但秸秆焚烧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生态环境,给交通运输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据滨海县检察院调查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因秸秆焚烧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16起,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一、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看,主要集中在晚6时至凌晨2时。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督查力度,一些农户迫于无奈一般选择在这个时段偷偷焚烧秸秆,这也是最为集中的时段,且傍晚和夜间空气湿度比较大,焚烧秸秆易形成低烟雾团,使道路能见度急剧下降,而引发交通事故。
2、从事故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周边河流纵横、水系发达路段内。这些路段周边地势低凹、河网较多、地表湿度相对较大,空气湿度较高,一旦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烟雾积聚进而形成低烟雾团,降低了道路能见度。
3、从事故发生车辆看,主要以农用三轮车为主。这些车辆占发生事故车辆的62%。由于大多数农用三轮车普遍存在反光镜缺损、挡风玻璃不全、刹车不灵敏等车况问题,加之驾驶员受到利益驱使,超载驾驶,开快车,一旦遇见烟雾等紧急情况,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一些货车由于载重量大,遇到烟雾团时,受惯性影响而引发事故。
二、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是秸秆焚烧导致路面能见度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的浓烟和雾团,使光线发生散射,并吸收光线,驾驶员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路况。导致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一旦处置不当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此外,由于受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公路,不同路段的烟雾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驾驶人员缺乏在恶劣环境下安全驾车意识。由于焚烧秸秆引发烟雾的影响范围广、面积大,部分驾驶员急于赶路,特别是一些农用车和个体货车驾驶员,超速超载行驶时心怀侥幸,在发现道路通行条件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缺乏预见性和安全驾驶意识。另外一些駕驶员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缺乏安全处置意识,仍留在车内或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未及时转移车辆导致再次发生撞击等次生交通事故。
三是交通违法行为与道路环境负面影响相互叠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这些违法行为在道路环境良好的路段,驾驶员掌控车辆运行状态相对比较容易。一旦驾驶员驶入秸秆焚烧情况比较严重的区域后,由于道路能见度迅速降低,车辆的辨别难度骤然增大,这种不利的环境状况对交通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与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引发的不良后果相互叠加,使得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大。
三、遏制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是加大秸秆焚烧危害性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安排工作人员对交通事故易发地段周边的收割户进行一对一的宣传,讲解秸秆焚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方法、好处。同时也让收割户明白,秸秆焚烧造成交通事故、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着力引导收割户转变观念,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
二是结合烟雾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科学调整交巡警勤务方式。交巡警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道路烟雾变化情况,在烟雾多发时节要以巡逻为主、定点值守为辅,加强夜间的巡逻密度和频率,并协调路政、清排障等部门实行错时巡逻。同时,根据烟雾的变化情况以及封道、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要求,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合理安排警力,果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三是增加驾驶员培训项目,提高紧急处置能力。改革现有驾驶员培训模式,增加恶劣坏境条件下驾驶技能的考核内容,要求驾驶培训学校对驾驶员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模拟训练室和考试室,使驾驶员身临其境,从而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必要的安全驾驶常识,练就从容应对的心理素质,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的。
一、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看,主要集中在晚6时至凌晨2时。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督查力度,一些农户迫于无奈一般选择在这个时段偷偷焚烧秸秆,这也是最为集中的时段,且傍晚和夜间空气湿度比较大,焚烧秸秆易形成低烟雾团,使道路能见度急剧下降,而引发交通事故。
2、从事故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省道、国道和高速公路周边河流纵横、水系发达路段内。这些路段周边地势低凹、河网较多、地表湿度相对较大,空气湿度较高,一旦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烟雾积聚进而形成低烟雾团,降低了道路能见度。
3、从事故发生车辆看,主要以农用三轮车为主。这些车辆占发生事故车辆的62%。由于大多数农用三轮车普遍存在反光镜缺损、挡风玻璃不全、刹车不灵敏等车况问题,加之驾驶员受到利益驱使,超载驾驶,开快车,一旦遇见烟雾等紧急情况,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一些货车由于载重量大,遇到烟雾团时,受惯性影响而引发事故。
二、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是秸秆焚烧导致路面能见度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的浓烟和雾团,使光线发生散射,并吸收光线,驾驶员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路况。导致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一旦处置不当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此外,由于受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公路,不同路段的烟雾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驾驶人员缺乏在恶劣环境下安全驾车意识。由于焚烧秸秆引发烟雾的影响范围广、面积大,部分驾驶员急于赶路,特别是一些农用车和个体货车驾驶员,超速超载行驶时心怀侥幸,在发现道路通行条件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缺乏预见性和安全驾驶意识。另外一些駕驶员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缺乏安全处置意识,仍留在车内或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未及时转移车辆导致再次发生撞击等次生交通事故。
三是交通违法行为与道路环境负面影响相互叠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这些违法行为在道路环境良好的路段,驾驶员掌控车辆运行状态相对比较容易。一旦驾驶员驶入秸秆焚烧情况比较严重的区域后,由于道路能见度迅速降低,车辆的辨别难度骤然增大,这种不利的环境状况对交通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与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引发的不良后果相互叠加,使得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增大。
三、遏制秸秆焚烧引发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是加大秸秆焚烧危害性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安排工作人员对交通事故易发地段周边的收割户进行一对一的宣传,讲解秸秆焚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方法、好处。同时也让收割户明白,秸秆焚烧造成交通事故、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着力引导收割户转变观念,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
二是结合烟雾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科学调整交巡警勤务方式。交巡警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道路烟雾变化情况,在烟雾多发时节要以巡逻为主、定点值守为辅,加强夜间的巡逻密度和频率,并协调路政、清排障等部门实行错时巡逻。同时,根据烟雾的变化情况以及封道、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要求,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合理安排警力,果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三是增加驾驶员培训项目,提高紧急处置能力。改革现有驾驶员培训模式,增加恶劣坏境条件下驾驶技能的考核内容,要求驾驶培训学校对驾驶员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模拟训练室和考试室,使驾驶员身临其境,从而掌握恶劣天气条件下必要的安全驾驶常识,练就从容应对的心理素质,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