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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作家莉迪亚·戴维斯的三篇闪小说为例。看一看别致的闪小说的表述方式。
闪小说有很多称谓。美国流行称呼闪小说,拉丁美洲则叫微小说,还有称瞬间小说、纳米小说、超短小说、迷你小说,也被誉为闪电小说,突然小说。同一个对象多个名字,不足为奇。有几个国家联合举办过世界迷你小说大会,英国竟确定了一个“全国闪小说日”。国外一些大学还将其纳入创意写作课程,甚至改编为微电影、微动漫。
不妨将这种小说放在当下数字化、网络化、碎片化的时代背景中去,那么,会看到,我们认知现实的方式、阅读文学的方式和创作小说的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碎片化标志性的文本——闪小说,仿佛恰逢其时。焦点转移、稍纵即逝、难以捉摸、不了了之,现实既“碎”又“微”,这也是我的感觉。哲学有句名言:小的是美好的。套用过来,小的小小说是美妙的。但小的也是危险的,不容易处理的。譬如现今许多闪小说,仅在故事情节上滑行,有明显的“骨感”(情节),而缺乏“肉感”(情态)。写什么,怎么写,是闪小说面临的问题。
【问一:就骨感和肉感而言,你写闪小说倾向什么“感”?】
闪小说还有一个极端,是一句话小说。比如,考古中发掘出一块古埃及石板,上刻有:约翰出门去旅行。是留言条,还是告别信?是文件,还是宣言?若放在历史背景中,可知,古埃及没人能够随意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很封闭很固定。那么,约翰是探险家,还是叛逆者?其离开就有意味了。含有小说的基本元素,逃离或寻找是小说的母题。权且视为最古的闪小说吧。起码,提供了一个读者想象的空间,与写得满相对立。而且,小说是个自由的文体,既有微妙性,又有颠覆性。
2013年5月22日,第五届布克国际文学奖颁给了美国作家莉迪亚·戴维斯。理由是:她是极具原创性的作家,她的文学作品充满了机智和警觉,给读者以极大的想象空间。《纽约客》杂志评价其作品“在美国写作领域是独一无二的,它结合了洞察性、格言式的简洁性、形式的原创性、淘气式的幽默感、形而上的无望感、哲学式的压迫感以及智慧”。布克奖,一向奖给长篇小说作家。戴维斯的小说多为闪小说,很多篇是一句话小说。她的获奖,也是对此文体的肯定。呼应了契科夫所言:“小狗不应该因了大狗的存在而心慌意乱;所有的狗都在叫,各自用上帝赐给它的声调叫。”我引用此话,是说戴维斯闪小说的声调独特。
戴维斯2005年当选为美国艺术科学院院士,现为一所大学的创意写作教授——写出这个背景,我是想说:写小说可以教。怎么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问二:你参加过小小说培训班(学校)吗?对你写小小说有何启发?】
我关注戴维斯,还有一个原因,她的前夫是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读了他多部长篇小说,还是喜欢他的《红色笔记本》,那是由小小说的碎片组成的自传性短篇小说集,切入角度是巧合。我的小说《红皮笔记本》,原为同名,不得不绕过经典,将“色”改为“皮”。阅读的好处,是知道回避经典。
戴维斯的小小说集,国内已出版三部。我在《几乎没有记忆》中选出《鱼》,在《困扰种种》中选出《多么困难》,在《不能与不会》中选出《狗毛》。抽取样本带有随机性,翻出目录中我留着的阅读记号,就决定:就是你了。不去分别动物和人物。阅读是另一种人生。
《鱼》是否小题大做?几乎每个人都有过吃鱼的经历。戴维斯就是善于在我们日常司空见惯的生活里发现,按布克奖评委主席克里斯多弗·里克斯的说法是:让人警醒,一记当头棒喝。
这是一个人和一条鱼的关系。一条正在大理石上冷却的鱼,被除了鳞、剔了骨,而且,是一条已被煮熟的鱼。戴维斯叙述那个人视角中的鱼时,是逆向著写,先写被煮熟,再写剖鱼。这样颠覆了习惯的顺序,使我想到那是一种回忆——反省式回忆。
然后一转,说是“被以最终极的方式冒犯”,最终极就是死亡。接着,又是个“被”:被这个女人用厌倦的眼神看着。这两个“被”,是被动,仿佛有着超然的视角在注视着那条鱼和那个女人。日常生活中的平常事,就有了异常的意味。
这种回溯式的关注,是反省,已非“小题大作”了,这个认识到“她犯下了一天当中最新的一个错误”。且不说旧错,而“最新”有小说意义上的新意,关乎死亡,日常生活中的死亡:小小的危险,大大的冒犯。由此,颠覆了我们习以为常、理所当然的定式。我想到禅宗的顿悟,确实是“一记当头棒喝”。
《狗毛》,写了一家人和一条狗的关系。叙述和视角由第一人称的复数——“我们”打开。开宗明义:“狗走了。我们很想念它”。接着写门铃、等待。显然狗不再回来。那么“我们”用什么方式想念狗?捡起家里,衣服上的狗毛。肯定了,又否定:该扔掉。转而又肯定:不愿扔掉。那是仅剩的与狗有关之物了。这样,就建立起人与狗的关系,进而,又发生了一个疯狂的愿望,收集足够的狗毛(注意,为了不让词语重复,作者用了白毛、毛发),就能把狗拼凑回来了(不说“起来”,而是呼应开头的离走,可见全局使用的细节:词语)。狗与毛,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毛代替不了狗,但是由于想念就拼凑毛代替狗,生成荒诞意味:明知毛非狗,但以毛代狗。
戴维斯的小小说,均是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她写人们都经历过但没觉察到的平常物事,这正是作家应当做却也难做到的发现。其实,日常生活最难写。很多人,已对日常生活麻木了,迟钝了。
【问三:你与动物相处过吗?你有怎样的反应和做法?能否试着发现记忆中的印象最深的小动物,写出一篇闪小说?】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人与人沟通交流的困难,其中多有误解、误看、误读。一个人就像一部书,常常读了多年还读不懂,包括读自己。而读小说也存在着误读,一本经典,不同的时期读,也会读出“新意”。《多么困难》写了母女之间的关系,仿佛隔了一道无形的墙,其中有定性和判断,比如母亲说 “我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母子关系也可引申为其他人与人的关系。
【问四:为什么会出现母女交流“多么困难”的情况?】
总之,阅读戴维斯的闪小说,虽说缺乏“骨感”(情节),但有“肉感”(情态),能看出肌肤里微妙的神经与血脉——那意识的皱褶和情感的波纹所构成的情态。时不时能感到其中有灵光一闪。它会电击读者习惯的思维和概念。套用多人说过的一句话(小说还能这样写):闪小说还能这样写?!
(关注本刊官方微信公众号“小小说微刊”赏析论坛专辑参与互动)
鱼
她站在一条鱼面前,想着她今天犯下的某个不可挽回的错误。现在这条鱼已经被煮熟了,她独自一人面对着它。这条鱼是给她自己做的——房子里没有其他人。但她这一天非常不顺。她怎么可以吃掉这条正在一块大理石上冷却的鱼呢?而且这条鱼,同样地,这样一动不动地,被除了鳞、剔了骨,同样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全然处于孤独之中:被以最终级的方式冒犯,被这个女人用厌倦的眼神这样看着,因为对它做了这件事,她犯下了一天当中最新的一个错误。
多么困难
许多年来我母亲一直说我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等等等等。她为此经常很烦。如果我和她争辩,她就用手捂住耳朵。她想尽办法想要改变我但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变,又或者说如果我变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的母亲从未说过:“你不再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了,等等。”现在我会对我自己说:“为什么你不能先想着别人,为什么你不留心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你不记得需要你做的事呢?”我为此很烦。我很理解我母亲。我是一个多么难相处的人啊!但是我无法对她说这些,因为就在我想对她说的时候,我又在电话的这一头,挡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听着她的话,随时准备为我自己辩护。
狗毛
狗走了。我们很想念它。门铃响起时,没有吠声。我们回家晚了,没谁在那里等着我们。我们在家里、在我们的衣服上还能到处发现它的白毛。我们把它们捡了起来。我们应该把它们扔掉的。但那是我们仅剩的和它有关的东西了。我们不愿意把它们扔掉。我们有一个疯狂的愿望——只要我们收集到足够的毛发,我们就能把狗拼凑回来了。
闪小说有很多称谓。美国流行称呼闪小说,拉丁美洲则叫微小说,还有称瞬间小说、纳米小说、超短小说、迷你小说,也被誉为闪电小说,突然小说。同一个对象多个名字,不足为奇。有几个国家联合举办过世界迷你小说大会,英国竟确定了一个“全国闪小说日”。国外一些大学还将其纳入创意写作课程,甚至改编为微电影、微动漫。
不妨将这种小说放在当下数字化、网络化、碎片化的时代背景中去,那么,会看到,我们认知现实的方式、阅读文学的方式和创作小说的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碎片化标志性的文本——闪小说,仿佛恰逢其时。焦点转移、稍纵即逝、难以捉摸、不了了之,现实既“碎”又“微”,这也是我的感觉。哲学有句名言:小的是美好的。套用过来,小的小小说是美妙的。但小的也是危险的,不容易处理的。譬如现今许多闪小说,仅在故事情节上滑行,有明显的“骨感”(情节),而缺乏“肉感”(情态)。写什么,怎么写,是闪小说面临的问题。
【问一:就骨感和肉感而言,你写闪小说倾向什么“感”?】
闪小说还有一个极端,是一句话小说。比如,考古中发掘出一块古埃及石板,上刻有:约翰出门去旅行。是留言条,还是告别信?是文件,还是宣言?若放在历史背景中,可知,古埃及没人能够随意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很封闭很固定。那么,约翰是探险家,还是叛逆者?其离开就有意味了。含有小说的基本元素,逃离或寻找是小说的母题。权且视为最古的闪小说吧。起码,提供了一个读者想象的空间,与写得满相对立。而且,小说是个自由的文体,既有微妙性,又有颠覆性。
2013年5月22日,第五届布克国际文学奖颁给了美国作家莉迪亚·戴维斯。理由是:她是极具原创性的作家,她的文学作品充满了机智和警觉,给读者以极大的想象空间。《纽约客》杂志评价其作品“在美国写作领域是独一无二的,它结合了洞察性、格言式的简洁性、形式的原创性、淘气式的幽默感、形而上的无望感、哲学式的压迫感以及智慧”。布克奖,一向奖给长篇小说作家。戴维斯的小说多为闪小说,很多篇是一句话小说。她的获奖,也是对此文体的肯定。呼应了契科夫所言:“小狗不应该因了大狗的存在而心慌意乱;所有的狗都在叫,各自用上帝赐给它的声调叫。”我引用此话,是说戴维斯闪小说的声调独特。
戴维斯2005年当选为美国艺术科学院院士,现为一所大学的创意写作教授——写出这个背景,我是想说:写小说可以教。怎么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问二:你参加过小小说培训班(学校)吗?对你写小小说有何启发?】
我关注戴维斯,还有一个原因,她的前夫是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读了他多部长篇小说,还是喜欢他的《红色笔记本》,那是由小小说的碎片组成的自传性短篇小说集,切入角度是巧合。我的小说《红皮笔记本》,原为同名,不得不绕过经典,将“色”改为“皮”。阅读的好处,是知道回避经典。
戴维斯的小小说集,国内已出版三部。我在《几乎没有记忆》中选出《鱼》,在《困扰种种》中选出《多么困难》,在《不能与不会》中选出《狗毛》。抽取样本带有随机性,翻出目录中我留着的阅读记号,就决定:就是你了。不去分别动物和人物。阅读是另一种人生。
《鱼》是否小题大做?几乎每个人都有过吃鱼的经历。戴维斯就是善于在我们日常司空见惯的生活里发现,按布克奖评委主席克里斯多弗·里克斯的说法是:让人警醒,一记当头棒喝。
这是一个人和一条鱼的关系。一条正在大理石上冷却的鱼,被除了鳞、剔了骨,而且,是一条已被煮熟的鱼。戴维斯叙述那个人视角中的鱼时,是逆向著写,先写被煮熟,再写剖鱼。这样颠覆了习惯的顺序,使我想到那是一种回忆——反省式回忆。
然后一转,说是“被以最终极的方式冒犯”,最终极就是死亡。接着,又是个“被”:被这个女人用厌倦的眼神看着。这两个“被”,是被动,仿佛有着超然的视角在注视着那条鱼和那个女人。日常生活中的平常事,就有了异常的意味。
这种回溯式的关注,是反省,已非“小题大作”了,这个认识到“她犯下了一天当中最新的一个错误”。且不说旧错,而“最新”有小说意义上的新意,关乎死亡,日常生活中的死亡:小小的危险,大大的冒犯。由此,颠覆了我们习以为常、理所当然的定式。我想到禅宗的顿悟,确实是“一记当头棒喝”。
《狗毛》,写了一家人和一条狗的关系。叙述和视角由第一人称的复数——“我们”打开。开宗明义:“狗走了。我们很想念它”。接着写门铃、等待。显然狗不再回来。那么“我们”用什么方式想念狗?捡起家里,衣服上的狗毛。肯定了,又否定:该扔掉。转而又肯定:不愿扔掉。那是仅剩的与狗有关之物了。这样,就建立起人与狗的关系,进而,又发生了一个疯狂的愿望,收集足够的狗毛(注意,为了不让词语重复,作者用了白毛、毛发),就能把狗拼凑回来了(不说“起来”,而是呼应开头的离走,可见全局使用的细节:词语)。狗与毛,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毛代替不了狗,但是由于想念就拼凑毛代替狗,生成荒诞意味:明知毛非狗,但以毛代狗。
戴维斯的小小说,均是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她写人们都经历过但没觉察到的平常物事,这正是作家应当做却也难做到的发现。其实,日常生活最难写。很多人,已对日常生活麻木了,迟钝了。
【问三:你与动物相处过吗?你有怎样的反应和做法?能否试着发现记忆中的印象最深的小动物,写出一篇闪小说?】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人与人沟通交流的困难,其中多有误解、误看、误读。一个人就像一部书,常常读了多年还读不懂,包括读自己。而读小说也存在着误读,一本经典,不同的时期读,也会读出“新意”。《多么困难》写了母女之间的关系,仿佛隔了一道无形的墙,其中有定性和判断,比如母亲说 “我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母子关系也可引申为其他人与人的关系。
【问四:为什么会出现母女交流“多么困难”的情况?】
总之,阅读戴维斯的闪小说,虽说缺乏“骨感”(情节),但有“肉感”(情态),能看出肌肤里微妙的神经与血脉——那意识的皱褶和情感的波纹所构成的情态。时不时能感到其中有灵光一闪。它会电击读者习惯的思维和概念。套用多人说过的一句话(小说还能这样写):闪小说还能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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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她站在一条鱼面前,想着她今天犯下的某个不可挽回的错误。现在这条鱼已经被煮熟了,她独自一人面对着它。这条鱼是给她自己做的——房子里没有其他人。但她这一天非常不顺。她怎么可以吃掉这条正在一块大理石上冷却的鱼呢?而且这条鱼,同样地,这样一动不动地,被除了鳞、剔了骨,同样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全然处于孤独之中:被以最终级的方式冒犯,被这个女人用厌倦的眼神这样看着,因为对它做了这件事,她犯下了一天当中最新的一个错误。
多么困难
许多年来我母亲一直说我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等等等等。她为此经常很烦。如果我和她争辩,她就用手捂住耳朵。她想尽办法想要改变我但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变,又或者说如果我变了我也不能确定,因为我的母亲从未说过:“你不再是一个自私、粗心、不负责任的人了,等等。”现在我会对我自己说:“为什么你不能先想着别人,为什么你不留心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你不记得需要你做的事呢?”我为此很烦。我很理解我母亲。我是一个多么难相处的人啊!但是我无法对她说这些,因为就在我想对她说的时候,我又在电话的这一头,挡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听着她的话,随时准备为我自己辩护。
狗毛
狗走了。我们很想念它。门铃响起时,没有吠声。我们回家晚了,没谁在那里等着我们。我们在家里、在我们的衣服上还能到处发现它的白毛。我们把它们捡了起来。我们应该把它们扔掉的。但那是我们仅剩的和它有关的东西了。我们不愿意把它们扔掉。我们有一个疯狂的愿望——只要我们收集到足够的毛发,我们就能把狗拼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