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9月12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制定的《全省“各类项目受理大起底”工作方案》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方案》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理、谁清理”的原则,对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受理但未办结项目的审批事项进行大起底。通过这一工作的开展,大力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促进审批提速,调动各类资本投资积极性,力争促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此次大起底是对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审批部门按程序受理但未办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起底、清理,分为动员培训、清理自查、分类办理、全面深化、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为期100天。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及其他有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各负责各级部门受理的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的大起底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全省“各类项目受理大起底”的总体情况,并会同省经信委报省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内“各类项目受理大起底”工作。
通过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大起底,将系统梳理投资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各项“放管服”措施,优化山西省投资环境,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研究不同行业转型项目的发展趋势,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领域受理项目的数量和结构,进一步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努力保持投资增速平稳较快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提高山西省投资品和服务的供应水平,充分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实现“全力巩固经济低位企稳回升态势,争取经济逐步好转,下半年好于上半年,为明年进一步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的目标。
起底范围:省、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审批部门按程序受理但未办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底事项:省、市、县三级按各自权限受理的项目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备案事项,上述事项涉及到的相关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9月16日~9月30日为清理自查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为分类办理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为全面深化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为总结通报时间。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此次大起底是对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审批部门按程序受理但未办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起底、清理,分为动员培训、清理自查、分类办理、全面深化、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为期100天。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及其他有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各负责各级部门受理的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的大起底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全省“各类项目受理大起底”的总体情况,并会同省经信委报省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内“各类项目受理大起底”工作。
通过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大起底,将系统梳理投资项目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各项“放管服”措施,优化山西省投资环境,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研究不同行业转型项目的发展趋势,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领域受理项目的数量和结构,进一步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努力保持投资增速平稳较快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提高山西省投资品和服务的供应水平,充分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实现“全力巩固经济低位企稳回升态势,争取经济逐步好转,下半年好于上半年,为明年进一步好转奠定坚实基础”的目标。
起底范围:省、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及有关审批部门按程序受理但未办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底事项:省、市、县三级按各自权限受理的项目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备案事项,上述事项涉及到的相关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9月16日~9月30日为清理自查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为分类办理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为全面深化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为总结通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