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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在iPhone智能手机正式开售74天后,苹果CEO斯蒂夫乔布斯狂喜地宣布,“已经卖出100万台了!”
狂喜自然有理由——当年苹果推出划时代的iPOD,过了快两年才突破百万销量大关;而借着iPhone的东风,苹果在9月初推出新款iPOD Touch,活脱脱一个去掉通信功能的iPhone,市场表现自然快马加鞭,怎能不见猎心喜?
有趣的是,靠iPhone发财的不仅仅是苹果。乔治·霍兹(George Hotz),一个美国新泽西州Glen Eock市的17岁少年,在6月29日排队买到首批iPhone之后,用了两天时间,成为全球第一个成功破解iPhone运营商限制的天才(官方版JPhone只能运行在AT&T的移动通信网络中)。结果,3部破解版iPhone手机,被一家手机维修公司买去,为乔治霍兹
换来一部崭新的尼桑350Z型跑车——快乐的天才少年,在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为自己赢得一辆驰往大学的名贵坐骑,无疑也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充满“钱途”的光明未来。
更有趣的是,苹果和AT&T对这一举动并没有“大惊小怪”、甚至兴起诉讼。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知道了”。
真的没有“大惊小怪”吗?耗资巨大的研发、推广成本,难道坐等席卷全球的盗版风潮?当然不是!AT&T律师已经在警告打出“销售破解iPhnne软件”广告的网站,不过律师信的措辞是“在对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作出评估前,将不会对销售现有iPhone破解软件采取法律措施。”
问题的实质在这里!
在美国,针对iPhone破解的法律解释很模糊,适用法案应为《数字千年著作权法》(DMCA),该法规禁止他人侵犯受版权保护的技术。但美国版权局在2006年特别规定,“出于合法连接到无线通信网络的惟一目的”不视为违法。
在美国,除了AT&T旗下的cmgular Wireless,还有Verizon、T-MoNe等几个移动通信巨头,苹果与AT&T的独家合作,是否违反“阻碍用户合法接入无线通信网络”的法规在先,是破解iPhone是否违法的关键。并且,法律专家特别强调,“美国版权局的特别规定没有具体指明仅适用于个人用户。”
破解iPhone,在大洋彼岸掀起一场新的法律辩论,其实质是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权利均衡。扩展开来,在自由竞争市场中,运营商有没有权力凭借绑定式终端垄断用户?当用户用自己的天才技术挑战运营商的垄断时,这一自由的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障?新时代的游戏规则又该怎么定义和书写?
在社会学家看来,数字化和网络化构成信息化的两翼,赋予了每个人自由表达的能量,推动着从政治到经济的民主进程。自由表达,言论和观点仅为其一;技术创新和产业再造,更是题中之义!站在这个角度观察,不管破解iPhone这一案例的最终法律结果如何,影响极可能相当深远、波及全球。
致力于成为信息化中坚力量的数字电视,又该做如何思考?
狂喜自然有理由——当年苹果推出划时代的iPOD,过了快两年才突破百万销量大关;而借着iPhone的东风,苹果在9月初推出新款iPOD Touch,活脱脱一个去掉通信功能的iPhone,市场表现自然快马加鞭,怎能不见猎心喜?
有趣的是,靠iPhone发财的不仅仅是苹果。乔治·霍兹(George Hotz),一个美国新泽西州Glen Eock市的17岁少年,在6月29日排队买到首批iPhone之后,用了两天时间,成为全球第一个成功破解iPhone运营商限制的天才(官方版JPhone只能运行在AT&T的移动通信网络中)。结果,3部破解版iPhone手机,被一家手机维修公司买去,为乔治霍兹
换来一部崭新的尼桑350Z型跑车——快乐的天才少年,在高中毕业后的暑假,为自己赢得一辆驰往大学的名贵坐骑,无疑也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充满“钱途”的光明未来。
更有趣的是,苹果和AT&T对这一举动并没有“大惊小怪”、甚至兴起诉讼。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知道了”。
真的没有“大惊小怪”吗?耗资巨大的研发、推广成本,难道坐等席卷全球的盗版风潮?当然不是!AT&T律师已经在警告打出“销售破解iPhnne软件”广告的网站,不过律师信的措辞是“在对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作出评估前,将不会对销售现有iPhone破解软件采取法律措施。”
问题的实质在这里!
在美国,针对iPhone破解的法律解释很模糊,适用法案应为《数字千年著作权法》(DMCA),该法规禁止他人侵犯受版权保护的技术。但美国版权局在2006年特别规定,“出于合法连接到无线通信网络的惟一目的”不视为违法。
在美国,除了AT&T旗下的cmgular Wireless,还有Verizon、T-MoNe等几个移动通信巨头,苹果与AT&T的独家合作,是否违反“阻碍用户合法接入无线通信网络”的法规在先,是破解iPhone是否违法的关键。并且,法律专家特别强调,“美国版权局的特别规定没有具体指明仅适用于个人用户。”
破解iPhone,在大洋彼岸掀起一场新的法律辩论,其实质是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权利均衡。扩展开来,在自由竞争市场中,运营商有没有权力凭借绑定式终端垄断用户?当用户用自己的天才技术挑战运营商的垄断时,这一自由的权利能否得到法律保障?新时代的游戏规则又该怎么定义和书写?
在社会学家看来,数字化和网络化构成信息化的两翼,赋予了每个人自由表达的能量,推动着从政治到经济的民主进程。自由表达,言论和观点仅为其一;技术创新和产业再造,更是题中之义!站在这个角度观察,不管破解iPhone这一案例的最终法律结果如何,影响极可能相当深远、波及全球。
致力于成为信息化中坚力量的数字电视,又该做如何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