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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将近两年的漫长等待,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逸影视”)终于再次迎来上市契机。然而,就在过会前夜,公司第五大客户却突然临阵“倒戈”,终止上市。
11月26日,金逸影视2011年第五大客户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武汉市国资委”)发布公告,指出金逸影视招股书存在严重失实,存有预披露造假之嫌。翌日,金逸影视做出回应,声称这仅仅是一场因统计简化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误会。然而,当日晚间11时,武汉国资委却再发公告,直言金逸影视此举是在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取消了对金逸影视的过会审核。《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在查看公司招股说明书时发现,即便不受此事件影响,债台高筑、物业权益不明的金逸影视想要成功过会,恐怕也非易事。
大客户“倒戈”
11月26日,武汉市国资委发布公告称,通过网络媒体获悉,金逸影视刊登在证监会网站上的招股说明书中,将武汉市国资委列为该公司2011年度第五大消费客户,消费金额96.5万元。武汉市国资委严正声明,金逸影视招股说明书反映的武汉市国资委消费情况严重失实。
同时,武汉市国资委表示,已委派法律顾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致函金逸影视,要求其立即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向武汉市国资委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此公告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第五大客户公开否认与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难道这又是一起IPO造假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金逸影视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董事长为李晓文。公司属于文化产业中的电影行业,主营业务为院线发行及电影放映业务。
11月27日下午6时,金逸影视通过声明函做出回应。声明函中指出,金逸影视于2005年即在武汉开设了武汉金逸影院,作为武汉地区第二家现代化多厅影院坐拥优质地段和先进设备,曾得到武汉市场和观众的广泛认可。武汉金逸影院长期在武汉地区电影市场位列第二,一度占据武汉电影市场25%左右的份额。
正因如此,武汉金逸影院吸引了大批企事业单位与其保持长期团体票合作关系,以满足上述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文化娱乐需求,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亦是其中之一。为简化公司团体票内部管理工作,金逸影视在对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销售团体票的时候,均使用统一的国资系统价格体系,而公司在进行团体票消费统计的时候,将国资价格体系内的所有消费进行合并计算,并将上述消费金额合并披露至武汉国资委名下。
因此,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96.5万元,实为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的单位合计在公司消费团体票的金额。
在声明函的最后,金逸影视表示,“因上述简化处理造成了理解上的难度,本公司深表歉意。并对由此给武汉国资委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刻反省。本公司在此向武汉国资委郑重道歉。”
事情发展至此,似乎是想要证明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然而,让金逸影视始料未及的是,27日晚11时,武汉国资委再次发布公告,直言金逸影视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的关于武汉市国资委2011年影视消费相关情况声明,其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武汉市国资委称,2011年武汉市国资委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先模人物、管理人员观看教育影片4场,所用资金仅为13100元。且2011年武汉市国资委在金逸影视没有任何影视消费,金逸影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武汉市国资委消费信息与事实不符,纯属虚构。
同时,武汉市国资委还指出,金逸影视声明所称“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96.5万元,实为武汉市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的单位合计在本公司消费团体票金额”的言论,实属继续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而金逸影视声明中所讲的“武汉金逸影院吸引了大批企事业单位与其保持长期团体票合作关系,以满足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的文化娱乐需求,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亦是其中之一”,同样与事实不符,武汉市国资委根本不是金逸影视长期合作团体票的客户。
11月28日,证监会暂时取消了对金逸影视的过会审核。
股权过于集中
事实上,早在2012年6月,金逸影视就曾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预披露。直到2014年4月份,金逸影视才再次进行了预披露,准备二次闯关。未曾想,还没有上会,就已经被取消了审核资格。
本刊记者在查看公司招股说明书时发现,即便没有此次事件影响,金逸影视能否成功过会恐怕也是未可知之事。
股权过度集中是家族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金逸影视同样存在此类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逸影视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玉珍和李根长两人,两人为兄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玉珍持有公司71.62%的股权,李根长持有公司15.68%的股权,合计持股高达86.9%。按本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李玉珍和李根长仍将持有公司65.47%的股权,控股地位不变。
公司董事长李晓文实际上是李根长之子。公开资料显示,李晓文出生于1980年11月。2007年7月起,27岁的李晓文已是金逸影视的董事长、总经理。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逸影视第三大股东广州融海投资企业(下称“融海投资”)在上市前持有金逸影视股比例为12.7%,上市后持股比例将为9.52%。而李晓文在融海投资有49.38%的股权份额,相当于间接持有金逸影视6.27%的股权。结合李玉珍和李根长所持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后的股权将达71.74%。
如此高的控股比例,使得李玉珍和李根长在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而这种股权结构不论是对于公司治理还是对于小股东而言,都不能称之为有利。
物业房屋租赁存争议
根据招股说明书,截至说明书签署之日,金逸影视自有影院(包括在建)共租赁了136处物业,合计面积49.18万平方米。 但招股书同时指出,在其所租用的物业之中,有7处物业租赁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出租人未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或合法建设文件,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合计面积22968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4.67%;两处租赁房屋在未经相关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出租给发行人用作开办电影院,在房屋用途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合计面积8286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1.68%;另有一处租赁房屋系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租赁房屋的相关权利人未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土登记和领取相关权属证明,面积4061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0.83%。
虽然招股说明书中指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租赁各方对合同均未提出权属或质量异议,发行人未因使用该等租赁房屋而发生过业务经营终止、中断或财产发生重大损失引起争议纠纷的事件。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及改变土地和房屋规划用途的房屋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金逸影视必然将因此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高负债扩张存隐忧
财务数据显示,金逸影视2012年总资产为16.07亿元,但净资产仅有3.1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仅为19.35%。2013年,公司的总资产降至15.33亿元,净资产仅为3.3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9%。
相对的,金逸影视的资产负债率则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年,金逸影视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0.68%,2013年虽有所下降,但也有78%;而与其同一天过会的万达影院,其资产负债率却不足40%。不仅如此,金逸影视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远低于万达影院,甚至2013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不及万达的一半。尽管公司称是因快速扩张,非流动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所致,但因金逸影视的资金来源多为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融资,公司无疑将面临一定的偿债能力风险。随着每年利息支出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也呈现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
此外,招股说明书还显示,公司在2012年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28978万元,而同期净利润为4549万元,由此计算得出的息税折旧摊销成本高达24429万元,是当期净利润的5.3倍。2013年的情况继续恶化,公司在2013年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36194万元,而同期净利润为4737万元,由此计算得出的息税折旧摊销成本高达31456万元,是当期净利润的6.64倍。
11月26日,金逸影视2011年第五大客户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武汉市国资委”)发布公告,指出金逸影视招股书存在严重失实,存有预披露造假之嫌。翌日,金逸影视做出回应,声称这仅仅是一场因统计简化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误会。然而,当日晚间11时,武汉国资委却再发公告,直言金逸影视此举是在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取消了对金逸影视的过会审核。《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在查看公司招股说明书时发现,即便不受此事件影响,债台高筑、物业权益不明的金逸影视想要成功过会,恐怕也非易事。
大客户“倒戈”
11月26日,武汉市国资委发布公告称,通过网络媒体获悉,金逸影视刊登在证监会网站上的招股说明书中,将武汉市国资委列为该公司2011年度第五大消费客户,消费金额96.5万元。武汉市国资委严正声明,金逸影视招股说明书反映的武汉市国资委消费情况严重失实。
同时,武汉市国资委表示,已委派法律顾问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致函金逸影视,要求其立即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向武汉市国资委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此公告一出,舆论一片哗然。第五大客户公开否认与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难道这又是一起IPO造假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金逸影视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董事长为李晓文。公司属于文化产业中的电影行业,主营业务为院线发行及电影放映业务。
11月27日下午6时,金逸影视通过声明函做出回应。声明函中指出,金逸影视于2005年即在武汉开设了武汉金逸影院,作为武汉地区第二家现代化多厅影院坐拥优质地段和先进设备,曾得到武汉市场和观众的广泛认可。武汉金逸影院长期在武汉地区电影市场位列第二,一度占据武汉电影市场25%左右的份额。
正因如此,武汉金逸影院吸引了大批企事业单位与其保持长期团体票合作关系,以满足上述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文化娱乐需求,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亦是其中之一。为简化公司团体票内部管理工作,金逸影视在对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销售团体票的时候,均使用统一的国资系统价格体系,而公司在进行团体票消费统计的时候,将国资价格体系内的所有消费进行合并计算,并将上述消费金额合并披露至武汉国资委名下。
因此,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96.5万元,实为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的单位合计在公司消费团体票的金额。
在声明函的最后,金逸影视表示,“因上述简化处理造成了理解上的难度,本公司深表歉意。并对由此给武汉国资委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深刻反省。本公司在此向武汉国资委郑重道歉。”
事情发展至此,似乎是想要证明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然而,让金逸影视始料未及的是,27日晚11时,武汉国资委再次发布公告,直言金逸影视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的关于武汉市国资委2011年影视消费相关情况声明,其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武汉市国资委称,2011年武汉市国资委共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先模人物、管理人员观看教育影片4场,所用资金仅为13100元。且2011年武汉市国资委在金逸影视没有任何影视消费,金逸影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武汉市国资委消费信息与事实不符,纯属虚构。
同时,武汉市国资委还指出,金逸影视声明所称“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96.5万元,实为武汉市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的单位合计在本公司消费团体票金额”的言论,实属继续混淆视听,误导公众。
而金逸影视声明中所讲的“武汉金逸影院吸引了大批企事业单位与其保持长期团体票合作关系,以满足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的文化娱乐需求,武汉国资委以及相关国资体系内单位亦是其中之一”,同样与事实不符,武汉市国资委根本不是金逸影视长期合作团体票的客户。
11月28日,证监会暂时取消了对金逸影视的过会审核。
股权过于集中
事实上,早在2012年6月,金逸影视就曾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预披露。直到2014年4月份,金逸影视才再次进行了预披露,准备二次闯关。未曾想,还没有上会,就已经被取消了审核资格。
本刊记者在查看公司招股说明书时发现,即便没有此次事件影响,金逸影视能否成功过会恐怕也是未可知之事。
股权过度集中是家族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金逸影视同样存在此类问题。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逸影视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玉珍和李根长两人,两人为兄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玉珍持有公司71.62%的股权,李根长持有公司15.68%的股权,合计持股高达86.9%。按本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李玉珍和李根长仍将持有公司65.47%的股权,控股地位不变。
公司董事长李晓文实际上是李根长之子。公开资料显示,李晓文出生于1980年11月。2007年7月起,27岁的李晓文已是金逸影视的董事长、总经理。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逸影视第三大股东广州融海投资企业(下称“融海投资”)在上市前持有金逸影视股比例为12.7%,上市后持股比例将为9.52%。而李晓文在融海投资有49.38%的股权份额,相当于间接持有金逸影视6.27%的股权。结合李玉珍和李根长所持股份,三人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后的股权将达71.74%。
如此高的控股比例,使得李玉珍和李根长在公司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而这种股权结构不论是对于公司治理还是对于小股东而言,都不能称之为有利。
物业房屋租赁存争议
根据招股说明书,截至说明书签署之日,金逸影视自有影院(包括在建)共租赁了136处物业,合计面积49.18万平方米。 但招股书同时指出,在其所租用的物业之中,有7处物业租赁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出租人未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或合法建设文件,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合计面积22968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4.67%;两处租赁房屋在未经相关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出租给发行人用作开办电影院,在房屋用途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合计面积8286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1.68%;另有一处租赁房屋系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租赁房屋的相关权利人未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土登记和领取相关权属证明,面积4061平方米,占全部租赁物业的0.83%。
虽然招股说明书中指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租赁各方对合同均未提出权属或质量异议,发行人未因使用该等租赁房屋而发生过业务经营终止、中断或财产发生重大损失引起争议纠纷的事件。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及改变土地和房屋规划用途的房屋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因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金逸影视必然将因此遭受较大经济损失。
高负债扩张存隐忧
财务数据显示,金逸影视2012年总资产为16.07亿元,但净资产仅有3.1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仅为19.35%。2013年,公司的总资产降至15.33亿元,净资产仅为3.3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9%。
相对的,金逸影视的资产负债率则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年,金逸影视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0.68%,2013年虽有所下降,但也有78%;而与其同一天过会的万达影院,其资产负债率却不足40%。不仅如此,金逸影视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远低于万达影院,甚至2013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不及万达的一半。尽管公司称是因快速扩张,非流动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所致,但因金逸影视的资金来源多为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融资,公司无疑将面临一定的偿债能力风险。随着每年利息支出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也呈现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
此外,招股说明书还显示,公司在2012年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28978万元,而同期净利润为4549万元,由此计算得出的息税折旧摊销成本高达24429万元,是当期净利润的5.3倍。2013年的情况继续恶化,公司在2013年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为36194万元,而同期净利润为4737万元,由此计算得出的息税折旧摊销成本高达31456万元,是当期净利润的6.6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