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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社会提供公正、效率和有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面临的共同课题。努力实现“六个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改革创新,构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途径。
一、努力实现“六个有機统一”,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落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要正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在实践当中,要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只有坚持走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科学发展。要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就要正确理解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涵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只有正确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才能正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就要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坚持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就要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严以律己,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就是要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预防腐败、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又认真贯彻执行刑事政策;既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又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要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与时俱进,既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思想中的人,应当包含检察队伍本身。这就要求突出强调检察队伍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检察队伍的积极性,促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要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过硬的方针,把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工作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通过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一是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关、权力观,树立先进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恪守清廉、廉明的从检准则,促使检察人员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三是要推进专业化建设。要按照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考促学等方式,对检察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电”,不断更新、充实干警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以德为先,以廉为本,改进执法作风,最大限度地解决民生问题,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培养雷厉风行,实干创新,敢想敢干的工作作风。五是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要结合每位干警的个性特点,加强人性化管理,做到“三个区别对待”:其一,针对不同年龄的干警,区别对待。对年轻干部因势利导,保护其热情,关心其成长;对老同志注重发挥其作用,并多加尊重照顾。其二,针对办案中出现的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问题的不同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区别不同情况,依纪依法妥善处理。既要严肃执纪执法,又要爱护干警,能教育的教育,能挽救的挽救,必须清除的坚决清除。其三,针对干警工作生活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从政治上爱护干警,从工作上支持干警,从生活上关心干警,努力创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争创一流检察工作业绩。
三、努力推进改革创新,构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围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规范检察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要求,继续创造性地研究检察机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加强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运行高效的检察体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检察工作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制度,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化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改革,健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效。要健全符合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检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改革、完善现有的各项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考核、科学考核,进一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导向,使检察工作的成绩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纠正违法上,而且体现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上;不仅体现在搞好业务工作上,而且体现在抓好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执法保障等其他工作上;不仅体现在实现现阶段的发展目标上,而且体现在有利于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上。
四、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基层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基础。据统计,全国检察工作70%以上的办案任务在基层,70%左右的检察人员身处工作一线。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西部贫困地区的办公办案条件和设备日益改善,但人才短缺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大多数的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由于地方欠发达,工资水平较低,一些高素质人才往往不愿在基层工作,再加上检察官任命的门槛较高,许多老检察员退休,而年轻检察官的培养速度又跟不上的,导致许多基层院面临检察官短缺问题。因此,要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有关规定,按照构建“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要求,以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要加快完善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基层规范化建设的质量,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钟山县检察院,广西 贺州 542600)
一、努力实现“六个有機统一”,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落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要正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在实践当中,要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只有坚持走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科学发展。要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就要正确理解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涵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只有正确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才能正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就要求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坚持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就要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严以律己,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就是要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预防腐败、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又认真贯彻执行刑事政策;既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又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要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与时俱进,既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思想中的人,应当包含检察队伍本身。这就要求突出强调检察队伍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检察队伍的积极性,促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要坚持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过硬的方针,把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工作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通过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一是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关、权力观,树立先进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恪守清廉、廉明的从检准则,促使检察人员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二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三是要推进专业化建设。要按照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考促学等方式,对检察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电”,不断更新、充实干警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以德为先,以廉为本,改进执法作风,最大限度地解决民生问题,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培养雷厉风行,实干创新,敢想敢干的工作作风。五是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要结合每位干警的个性特点,加强人性化管理,做到“三个区别对待”:其一,针对不同年龄的干警,区别对待。对年轻干部因势利导,保护其热情,关心其成长;对老同志注重发挥其作用,并多加尊重照顾。其二,针对办案中出现的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问题的不同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区别不同情况,依纪依法妥善处理。既要严肃执纪执法,又要爱护干警,能教育的教育,能挽救的挽救,必须清除的坚决清除。其三,针对干警工作生活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从政治上爱护干警,从工作上支持干警,从生活上关心干警,努力创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争创一流检察工作业绩。
三、努力推进改革创新,构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围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规范检察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要求,继续创造性地研究检察机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加强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运行高效的检察体制,有效整合检察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检察工作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制度,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化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改革,健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效。要健全符合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检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改革、完善现有的各项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考核、科学考核,进一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导向,使检察工作的成绩不仅体现在打击犯罪、纠正违法上,而且体现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上;不仅体现在搞好业务工作上,而且体现在抓好队伍建设、检察改革、执法保障等其他工作上;不仅体现在实现现阶段的发展目标上,而且体现在有利于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上。
四、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基层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基础。据统计,全国检察工作70%以上的办案任务在基层,70%左右的检察人员身处工作一线。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西部贫困地区的办公办案条件和设备日益改善,但人才短缺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大多数的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由于地方欠发达,工资水平较低,一些高素质人才往往不愿在基层工作,再加上检察官任命的门槛较高,许多老检察员退休,而年轻检察官的培养速度又跟不上的,导致许多基层院面临检察官短缺问题。因此,要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有关规定,按照构建“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要求,以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要加快完善符合检察工作实际、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基层规范化建设的质量,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钟山县检察院,广西 贺州 54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