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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科研项目是知识生产的重要依托,科研项目管理需要根据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进行相应调整。在分析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与问题的基础上,对新的知识生产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提出建议:一是在宏观规划层面打破学科封闭体系,搭建跨学科、跨单位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科学管理;三是强调引导与服务能力,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保障力度;四是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关键词: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知识生产模式
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迫使国家和企业变成知识生产的积极参与者。20世纪中期以来,发达工业国家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进一步为这种参与提供了知识资源和社会基础,大学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场所,学者也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主体。在这种背景下,迈克尔·吉本斯等人将在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之外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称为“模式2” (Mode 2),并提出知识生产模式正经历由“模式1”①向“模式2”的转变。科研项目作为当前我国进行知识生产与创新的重要途径,知识生产模式的实际转变与吉本斯这一新概念和新观点的提出对我国科研活动机制产生了深刻影响,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反思。
两种知识生产模式及其特征
自现代大学产生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大学是最主要的知识生产场所,科学家们在大学课堂和实验室内从事知识生产活动,他们在学科的基础上由特定共同体的学术兴趣来确定研究的主题和研究的先后顺序,并依靠同行评议来进行知识质量的把握与控制。吉本斯等人将这种知识生产的形式—“一种理念、方法、价值以及规范的综合体”定义为知识生产“模式1”,并将“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这种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之外进行的转变称为“模式2”。
与“模式1”相比,“模式2”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学科及社会性的弥散。第一,“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在一种应用的情境之中进行的,是动态的,是一项围绕特定的应用而组织的问题处理。因此,这种知识是更大范围的、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第二,“模式2”的知识探究是应用情境所决定的,并由与情境相契合的认知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共识所引导,包含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要素,其探究的最终解决办法的形成通常会超越任何单一学科。第三,“模式2”的知识生产成果是传播给那些参与到生产过程中的人,这种传播是从生产开始就进行,而不是通过专业期刊或会议发表后才能传播。第四,“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异质性的。在这种模式下,可能进行知识创造的场所不仅只有大学,而且还有研究中心、政府的专业部门、企业的实验室、智囊团等共同参与其中。在这些场所中,研究領域向越来越细分的专业变异,在新的社会情境之下很容易出现次级领域的再结合和重新布局;研究团队的组织更少以稳固制度化的方式呈现,研究参与者往往加入到暂时性的工作团队和网络中,研究结束后团队就解散,表现出了高度的应对灵活性。第五,在“模式2”中,知识生产质量的评价由一套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构成的标准来决定,如市场竞争力、绩效、社会接受度等。
传统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与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促使科研事业获得极大发展。然而在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多元经费资助科研发展的机制,科研经费主要由财政担负,科研的资助主要采取项目制。一般而言,科研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立项阶段一般包括选题征集、项目申报和受理、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环节。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通常由立项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公开向社会发布科技项目选题征集通知,申报单位组织课题组推荐项目选题,立项部门组织专家筛选项目选题并编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在指南范围内组织课题组编制项目申请书,立项部门受理并汇总申请书,并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项目、课题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单位。在实施阶段,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据项目方案开展研究活动,并按计划规定时间节点提交研究成果,按预算经费要求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在验收阶段,立项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相关审计工作。如果项目属于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部门还将进行后续跟踪考察,进一步评价项目科研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下的科研项目管理,项目中知识生产主要基于学科的封闭体系,项目申报与承担主体主要是某个高校院系或科研机构部门,有效的跨学科协同较少,项目实施主要还是在某个学科范围之内;项目中知识生产的质量控制主要实行同行评议,项目选题征集、立项评审和成果验收环节都是由同行专家进行标准评价;项目知识生产的问题情境与应用性强调不够,项目实施是一次性的,不重视项目取得的成果的实用性,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这种传统型的科研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综合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立项,轻过程、轻验收、轻转化与应用。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对科研项目管理立项阶段制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管理规定,但对实施过程和验收、转化环节重视不够,在实践中也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与措施。白波(2010)曾对国家实施的20个计划(或专项)涉及立项申报、过程管理、财务管理、结题总结及其他制度进行文件统计,其中立项申报的规章制度占项目总规章制度份额的29.6%,过程管理占11.2%,财务管理占12.1%,结题占14.7%,其他占32.5%,重视立项申报得到充分体现[1]。这导致现实中出现“只要争取到科研项目就万事大吉”的情况,项目申请下来后项目负责人把资金和任务分派完,项目成员各行其是就可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组织保障服务,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协同渠道和沟通机制,导致最后拼凑交差,科研成果质量较差。
二是项目开展的开放性与活力不够。项目选题、立项、实施和评价基本都是在学科体系之内完成的,在宏观上缺乏有效的多组织、跨学科合作平台构建,科研合作与协同较少,科研活动分散化、小型化、个体化现象还较严重[2]。我们拥有很多学科和专业的科研队伍,但目前人才与学科优势仍然难以充分发挥,研究的开放性和活力有待加强。项目经费预算根据已有预算额度编制项目文本、项目实施要求根据时限进度进行、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对研究人员经费实行严格额度限制,这些僵化的管理措施导致项目研究在激发研究活力上面临很多问题。
关键词: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知识生产模式
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迫使国家和企业变成知识生产的积极参与者。20世纪中期以来,发达工业国家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进一步为这种参与提供了知识资源和社会基础,大学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场所,学者也不再是知识生产的唯一主体。在这种背景下,迈克尔·吉本斯等人将在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之外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称为“模式2” (Mode 2),并提出知识生产模式正经历由“模式1”①向“模式2”的转变。科研项目作为当前我国进行知识生产与创新的重要途径,知识生产模式的实际转变与吉本斯这一新概念和新观点的提出对我国科研活动机制产生了深刻影响,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反思。
两种知识生产模式及其特征
自现代大学产生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大学是最主要的知识生产场所,科学家们在大学课堂和实验室内从事知识生产活动,他们在学科的基础上由特定共同体的学术兴趣来确定研究的主题和研究的先后顺序,并依靠同行评议来进行知识质量的把握与控制。吉本斯等人将这种知识生产的形式—“一种理念、方法、价值以及规范的综合体”定义为知识生产“模式1”,并将“在应用的情境中进行的知识生产”这种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之外进行的转变称为“模式2”。
与“模式1”相比,“模式2”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学科及社会性的弥散。第一,“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在一种应用的情境之中进行的,是动态的,是一项围绕特定的应用而组织的问题处理。因此,这种知识是更大范围的、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第二,“模式2”的知识探究是应用情境所决定的,并由与情境相契合的认知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共识所引导,包含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要素,其探究的最终解决办法的形成通常会超越任何单一学科。第三,“模式2”的知识生产成果是传播给那些参与到生产过程中的人,这种传播是从生产开始就进行,而不是通过专业期刊或会议发表后才能传播。第四,“模式2”的知识生产是异质性的。在这种模式下,可能进行知识创造的场所不仅只有大学,而且还有研究中心、政府的专业部门、企业的实验室、智囊团等共同参与其中。在这些场所中,研究領域向越来越细分的专业变异,在新的社会情境之下很容易出现次级领域的再结合和重新布局;研究团队的组织更少以稳固制度化的方式呈现,研究参与者往往加入到暂时性的工作团队和网络中,研究结束后团队就解散,表现出了高度的应对灵活性。第五,在“模式2”中,知识生产质量的评价由一套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构成的标准来决定,如市场竞争力、绩效、社会接受度等。
传统模式下科研项目管理的特点与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促使科研事业获得极大发展。然而在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多元经费资助科研发展的机制,科研经费主要由财政担负,科研的资助主要采取项目制。一般而言,科研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立项阶段一般包括选题征集、项目申报和受理、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环节。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通常由立项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公开向社会发布科技项目选题征集通知,申报单位组织课题组推荐项目选题,立项部门组织专家筛选项目选题并编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在指南范围内组织课题组编制项目申请书,立项部门受理并汇总申请书,并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项目、课题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立项单位。在实施阶段,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据项目方案开展研究活动,并按计划规定时间节点提交研究成果,按预算经费要求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在验收阶段,立项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相关审计工作。如果项目属于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部门还将进行后续跟踪考察,进一步评价项目科研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下的科研项目管理,项目中知识生产主要基于学科的封闭体系,项目申报与承担主体主要是某个高校院系或科研机构部门,有效的跨学科协同较少,项目实施主要还是在某个学科范围之内;项目中知识生产的质量控制主要实行同行评议,项目选题征集、立项评审和成果验收环节都是由同行专家进行标准评价;项目知识生产的问题情境与应用性强调不够,项目实施是一次性的,不重视项目取得的成果的实用性,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这种传统型的科研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综合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立项,轻过程、轻验收、轻转化与应用。从制度层面来看,我国对科研项目管理立项阶段制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管理规定,但对实施过程和验收、转化环节重视不够,在实践中也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与措施。白波(2010)曾对国家实施的20个计划(或专项)涉及立项申报、过程管理、财务管理、结题总结及其他制度进行文件统计,其中立项申报的规章制度占项目总规章制度份额的29.6%,过程管理占11.2%,财务管理占12.1%,结题占14.7%,其他占32.5%,重视立项申报得到充分体现[1]。这导致现实中出现“只要争取到科研项目就万事大吉”的情况,项目申请下来后项目负责人把资金和任务分派完,项目成员各行其是就可以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组织保障服务,项目实施缺乏有效的协同渠道和沟通机制,导致最后拼凑交差,科研成果质量较差。
二是项目开展的开放性与活力不够。项目选题、立项、实施和评价基本都是在学科体系之内完成的,在宏观上缺乏有效的多组织、跨学科合作平台构建,科研合作与协同较少,科研活动分散化、小型化、个体化现象还较严重[2]。我们拥有很多学科和专业的科研队伍,但目前人才与学科优势仍然难以充分发挥,研究的开放性和活力有待加强。项目经费预算根据已有预算额度编制项目文本、项目实施要求根据时限进度进行、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对研究人员经费实行严格额度限制,这些僵化的管理措施导致项目研究在激发研究活力上面临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