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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选择方式
风险事项描述:未制定供应商选择采取方式的范围标准,供应商选择方式随意,可能造成选择供应商资质、能力不足,采购服务质量低下,影响公司效益。
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超过物业公司自行组织招标范围价值以上的采购事项或者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事项,物业公司应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服务供应商的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单项工程、服务合同估算价在50~200万元之间的,物业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选择供应商;对于单项工程、服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或者国家对于顾问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公司、审计审价、销售代理等服务采购无强制规定的,物业公司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对于建筑规划设计概念方案、室内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等单位的选择,垄断性行业的工程、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或项目不可通过评比选择供应商,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办公用品采购等,物业公司可用指定方式选择供应商。
风险控制痕迹:采购服务供应商选择方式申請表。
3.供应商选择方式审批
风险事项描述:供应商的选择方式未经过公司授权批准,项目主责行为人越权选择供应商,可能造成选用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不符合要求。
风险控制措施:物业公司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提请集团组织执行;物业公司自行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提交公司招标召集人组织;物业公司邀标的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比选,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提交公司招标召集人组织;直接指定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事项,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相关筛选标准,编制制定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直接进行合同流转。
风险控制痕迹:采购服务供应商选择方式申请审批文件。
4.招标文件审批
风险事项描述:招标文件未经公司恰当评审、审批,可能导致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结果不公正或者发生舞弊事件,影响招标效率与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开招标文件上报集团,由法务部、预算部、配套部、审计室、工程技术部逐一审核,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发给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
风险控制痕迹:招标计划书、公开招标文件及审核文件。
5.投标人资质审查
风险事项描述:招标时未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挂靠、冒用他人名义投标,可能导致工程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等。
风险控制措施:招标专家组必须对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进行审查(包括预审、考察两个步骤),限制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盲目参加投标,并将考审查结果上报集团。
风险控制痕迹:投标人资质审查表。
6.招标程序实施
风险事项描述:评标未按招标方案履行,评标过程不规范、不透明,利害关系人未回避,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或出现舞弊行为。
风险控制措施: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评标规则,依据相关招标要求及标底价格,以“质优价廉、方案合理”原则进行评分,并填写技术标、商务标评分表,汇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风险控制痕迹:技术标、商务标评分表。
7.采购合同签订
风险事项描述:未按中标条件等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可能导致招标采购合同被不当修改,损害公司利益或发生招标舞弊。
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公司会签程序后,按中标、邀标、指定选择供应商的条件(数量、价格、付款等)及时与中标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其中,公开招标中标合同应经集团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执行。
风险控制痕迹:中标书、相关采购合同及合同会审文件。
风险事项描述:未制定供应商选择采取方式的范围标准,供应商选择方式随意,可能造成选择供应商资质、能力不足,采购服务质量低下,影响公司效益。
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超过物业公司自行组织招标范围价值以上的采购事项或者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事项,物业公司应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采购服务供应商的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单项工程、服务合同估算价在50~200万元之间的,物业公司自行组织招标选择供应商;对于单项工程、服务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或者国家对于顾问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公司、审计审价、销售代理等服务采购无强制规定的,物业公司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对于建筑规划设计概念方案、室内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等单位的选择,垄断性行业的工程、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或项目不可通过评比选择供应商,以及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办公用品采购等,物业公司可用指定方式选择供应商。
风险控制痕迹:采购服务供应商选择方式申請表。
3.供应商选择方式审批
风险事项描述:供应商的选择方式未经过公司授权批准,项目主责行为人越权选择供应商,可能造成选用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不符合要求。
风险控制措施:物业公司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提请集团组织执行;物业公司自行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提交公司招标召集人组织;物业公司邀标的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比选,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提交公司招标召集人组织;直接指定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事项,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相关筛选标准,编制制定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直接进行合同流转。
风险控制痕迹:采购服务供应商选择方式申请审批文件。
4.招标文件审批
风险事项描述:招标文件未经公司恰当评审、审批,可能导致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招标结果不公正或者发生舞弊事件,影响招标效率与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开招标文件上报集团,由法务部、预算部、配套部、审计室、工程技术部逐一审核,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发给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
风险控制痕迹:招标计划书、公开招标文件及审核文件。
5.投标人资质审查
风险事项描述:招标时未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或挂靠、冒用他人名义投标,可能导致工程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等。
风险控制措施:招标专家组必须对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进行审查(包括预审、考察两个步骤),限制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盲目参加投标,并将考审查结果上报集团。
风险控制痕迹:投标人资质审查表。
6.招标程序实施
风险事项描述:评标未按招标方案履行,评标过程不规范、不透明,利害关系人未回避,可能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或出现舞弊行为。
风险控制措施: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评标规则,依据相关招标要求及标底价格,以“质优价廉、方案合理”原则进行评分,并填写技术标、商务标评分表,汇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风险控制痕迹:技术标、商务标评分表。
7.采购合同签订
风险事项描述:未按中标条件等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可能导致招标采购合同被不当修改,损害公司利益或发生招标舞弊。
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公司会签程序后,按中标、邀标、指定选择供应商的条件(数量、价格、付款等)及时与中标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其中,公开招标中标合同应经集团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执行。
风险控制痕迹:中标书、相关采购合同及合同会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