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不該繼續接管維澳蓮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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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澳蓮運”於去年十月宣告破產,無疑成為當時澳門最勁爆消息。政府在第一時間無條件宣佈接管維澳蓮運半年,保障了市民出行,然而,此舉同時引來澳門社會廣泛討論:“維澳蓮運”為何會走向破產?是公司經營不善,還是政府監管不力?政府接管後至半年期屆滿,態度也一直曖昧,更加引發民眾的諸多猜測。
  本刊將聚焦以下四個問題:維澳蓮運去年十月宣告破產,政府無條件接手營運半年,您是否贊同政府此舉?三月底政府接管滿期,在還未找到願意接管者的情況下,您是否贊同政府繼續接管維澳蓮運?政府接管半年耗資1.1億公帑,您認為此事件中,政府、巴士公司各有何難處?此舉是維護了公共利益還是沒有合理利用公帑?對於改善澳門巴士的服務各有何建議?帶著上述疑問,本刊記者走訪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吳國昌、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黃東、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雷民強、澳門知名人士李從正、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澳門公共巴士職工總會理事長鄭華章一行,一起探討“政府該不該繼續接管維澳蓮運?”這一敏感議題。
  維澳蓮運去年十月宣告破產,政府無條件接手營運半年,您是否贊同政府此舉?
  吳國昌(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
  ——“政府現在處於不應該接管也接管了的狀態。政府一開始就做錯用合同,導致巴士公司破產了,該公司巴士資產居然不歸政府所有,這樣政府接管巴士公司也不能進行競投批出去,造成了如今政府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
  政府現在處於不應該接管也接管了的狀態。巴士服務雖然是由政府主導,但屬於公共批給,而根據公共批給制度,在特許經營結束之後,其資產應該歸政府所有。維澳蓮運破產,那麼所有的資產應該歸政府所有,政府通過公開競投給其他中標的機構繼續運行此資產。
  但政府一開始就錯誤持用合同,現在的問題就由此合同衍生出來,當維澳蓮運巴士公司破產了,其巴士資產居然不歸政府所有,竟作為法院來處理補償債權人的資產。這樣政府接管巴士公司也不能進行競投批出去,造成了如今政府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
  李從正(澳門社會知名人士):
  ——“政府接管舉措是不容置疑的。此事件反映出政府在很多公共事業上的合約外判和特許合同上存有不公平、不完善。”
  從穩定公共服務和保障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講,政府接管是毋庸置疑的。此事件反映出政府在很多公共事業上的合約外判和特許合同上存有不公平、不完善。
  鄭華章(澳門公共巴士職工總會理事長):
  ——“維澳蓮運宣佈破產,政府馬上接管是對公共利益負責任的政府行為。”
  維澳蓮運宣佈破產,政府馬上接管是對公共利益負責任的政府行為,不單止將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還保障了市民的出行,同時也保障了所有公司員工的福利。
  黃東(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
  ——“有保留的贊成。政府接管半年,只維持原狀,沒有達到市民的要求。”
  有保留的贊成。為維持巴士服務營運,政府接管是無奈之舉,也是為了廣大市民著想,不過這個只能做一個暫時性的,過渡性的措施。
  政府接管後,交通狀況還在繼續惡化,可以說只是維持原狀,而且透明度不夠,至今也沒有公佈合約的明本。
  鄭仲輝(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
  ——“相信政府接管是逼於無奈,造成此局面的核心問題是政府處理三間巴士公司‘加價’上存在問題。”
  政府接管維澳蓮運是逼於無奈。政府是在得到債權人的同意下,暫時租用維澳蓮運巴士公司資產,政府如果不這樣做,澳門巴士服務就會陷入混亂,對市民出行十分不利。
  當下的局面源頭在於政府在處理三間公共巴士公司“加價”上存在問題,導致維澳蓮運破產,最終迫使政府接管。
  雷民強(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
  ——“政府接管是國際上慣用做法,最重要的是政府接手之後應該有一個規劃,如何順利渡過接管期。”
  相關公共服務出現重大問題,比如銀行的倒閉,電信公司的倒閉,國際上都是政府直接參與去接管,因為如果政府不干預,將會造成社會的動亂,對社會發展不利。
  政府接管維澳蓮運是國際上慣用做法,最重要的是政府接手之後應該有一個規劃,如何順利渡過接管期。
  李從正(澳門社會知名人士):
  ——“這已經變成政府一個慣例和公共行政的模式。合同上的問題才是根本問題。加之,引入的競爭變相成為包養競爭,同樣是問題所在。”
  政府繼續接管維澳蓮運的手段,已成政府一個慣例和公共行政的模式。不只維澳蓮運,澳門整個公共服務系統:有線電視、澳門電訊、電召黃的等等,政府都是以同樣的手法處理:合同到期時,政府就拖,用錢去買時間,時間買下來了就慢慢去談,最後的時刻就告訴公眾處理這些問題有很多的困難。
  維澳蓮運破產之後,營運商本應該把公交車無條件歸還給政府的,政府卻要和運營商談條件怎麼租用其巴士資產,這樣如何改善服務?引入競爭變相成為包養競爭,包養怎會有競爭呢?因此合同上的問題才是根本問題,說到底還有監管的問題,如公司營運、風險管理方面監管不力,沒有很好的保障公眾利益。
  鄭仲輝(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
  ——“並不贊同政府一直接管,而是希望有公司來競投綠巴的牌照,這也是最理想的情況。”
  並不贊同政府一直接管,而是希望有公司來競投綠巴的牌照,這也是最理想的情況。大致有以下幾個方案值得考慮。第一個是將維澳蓮運的巴士路線分配給另外兩家巴士公司;第二個是政府按照現在的情況,一直接管下去;第三個希望有家新的公司競投,接管維澳蓮運。
  第一個方案並不理想,因為回到兩家做,那就證明瞭政府以前決策失敗,加價標準如何定也是非常棘手的問題。第二個方案是由政府繼續接管下去,巴士員工會不會做得好呢?若是運營一直都是虧本呢?那也證明當時不加價給維澳蓮運是錯誤決策。第三個方案即由新的公司競投接管,會否有新的競投條件呢?   雷民強(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
  ——“所有的公共服務,政府都不應該承擔,而且應該由開放的市場,有兩個或者以上的機構去提供服務。”
  從世界範圍來說,所有的公共服務,政府都不應該承擔,而且應該由開放的市場,有兩個或者以上的機構去提供服務。巴士服務就更加特殊,澳巴和新福利都是本土的企業,他們有社會責任感,而維澳蓮運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機構,虧本了就不做了。
  商業不是一定賺錢,但是社會責任一定要有。維澳蓮運破產,澳門政府就要承擔他們當初營商的錯誤決定,這對於澳門市民來說是不公平的!
  吳國昌(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
  ——“我估計政府會繼續接管,因為政府做錯了事,但現實是沒有任何官員因此承擔責任。”
  我估計政府會繼續接管,因為政府做錯了事,但現實是沒有任何官員因此而承擔責任,如果官員要承擔責任,譬如劉仕堯下臺,新上臺司長為了公眾利益為重,與法務局合作,向法院申訴,用妥當的方式公開競投巴士公司資產,其他兩家公司也可以競投,這樣也可解決目前的問題。
  政府接管維澳蓮運滿半年耗資1.1億元公帑,您認為此事件中,政府、巴士公司各有何難處?此舉是維護了公共利益還是沒有合理利用公帑?
  鄭仲輝(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
  ——“政府要把關實屬不易,這是意料之外的情況。但政府處理此事件中有不足之處。”
  政府需要把關實屬不易。巴士服務亦從來沒出現過此種情況,所以說公帑出得是不是合理呢?我只能說是意料之外的情況,但政府處理此事件中有不足之處。
  吳國昌(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
  ——“至於公帑的使用是合理還是浪費,我認為兩個成分同時存在。”
  維澳蓮運相對其他兩家巴士公司來說,背景較弱勢,不能在其他領域獲得巨額的利益。即使改善巴士服務質量,也只是增加一些服務費用,比起其他兩間巴士公司來說是非常的“吃虧”。所以說不公平不是巴士服務的不公平,而是三個商業集團在澳門營商的待遇不同等,維澳蓮運沒有辦法扭轉這種不公平待遇,所以乾脆破產。
  至於公帑的使用是合理還是浪費,我認為兩個成分同時存在。政府投入公帑的代價就是:維持了巴士服務,保障巴士公司員工的工作。至於政府花費公帑租用維澳蓮運資產,這是政府最初用錯合同模式造成,所以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是在浪費公帑。如果以外國的經驗上來說,處理的方式就是政治問責,負責官員要下臺。
  鄭華章(澳門公共巴士職工總會理事長):
  ——“澳門三間巴士公司經營巴士服務,維澳蓮運是以最低的價位投標,標價低,財政壓力就大,這樣就變成公司管理上的難處。”
  澳門三間巴士公司經營巴士服務,維澳蓮運是以最低的價位投標,標價低,財政壓力就大,這樣就變成公司管理上的難處。
  政府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而接管維澳蓮運,雖然半年之內耗資1.1億,平均每月投入一千多萬,不過巴士運營也有收入的,只是收入多少?政府真正支付多少?等等這些數據,政府都沒有公佈。
  黃東(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
  ——“政府短期接管維澳蓮運維持巴士服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當初的合同沒有問題,加上監管有力的話,就不會導致如今浪費公帑的現況,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確實是一種浪費。”
  這是官僚主義的詬病。交通局存在很大的問題就是監管不利,其監管機構更像花瓶。此外,政府在風險評估、危機處理都沒有做,出現危機之後就手足無措。政府接管後,起碼應該從制度上加強對維澳蓮運的監管,而且要比其他兩家公司有更高的標準,但至今民眾是沒有看到其巴士服務有任何的改善的。
  政府短期內接管維澳蓮運維持巴士服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當初的合同沒有問題,加上監管有力的話,就不會導致如今浪費公帑的現況,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確實是一種浪費。
  李從正(澳門社會知名人士):
  ——“從根源上來說確實是浪費公帑,但政府沒有辦法,只好用公帑去處理問題。現在政府的難處是處於被動地位,且很難改變。”
  從根源上來說確實是浪費公帑,但政府沒有辦法,只好用公帑去處理問題。從根源找原因,不是這家公司經營不善,而是政府沒有想到一家承擔公共服務的公司會倒閉。
  政府所謂的“競爭”就是“包養”,巴士公司就是想利用政府包養的模式,即服務外判,就是政府的福利,其實涉及公眾利益的公共服務是不可以用外判服務的,而是必須要有一個專行的合同,政府官員就套在這裡。現在政府的難處是處於被動地位,且很難改變。
  雷民強(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
  ——“耗資公帑1.1億體現了政府在管理能力上更差。”
  耗資1.1億公帑體現了政府在管理能力上更差。政府接管了半年,按照之前維澳蓮運每月虧600萬來說,半年就應該是3600萬。為什麼政府接管之後會虧得更多呢?我認為是因政府管理複雜化,支出多了很多。
  加之維澳蓮運本身的營運就有問題,政府接手之後又未重組。但是具體是什麼情況,政府也沒有對外公佈。
  我認為,如果將路線分配給其他兩家公司,就達不到政府接管的目的,最理想的方案是重新招標保持三間公司競爭狀態,這樣才最有利於澳門居民。
  對於改善澳門巴士的服務,您有何建
  鄭仲輝(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
  ——“建議多軌道管理澳門陸路運輸,同時大力發展澳門電召的士。”
  澳門的公共陸路運輸,包括巴士、的士,需要多軌道來管理。今年政府將增發100部的士牌,建議這100部的士主要解決澳門本地人的出行(本地人指非遊客)。其次,現今電召的士是掛羊頭賣狗肉,不存在真正的電召功能,建議每個地區設立電召站點,可緩解澳門本地人在繁忙時段的出行壓力。
  李從正(澳門社會知名人士):   ——“建議政府出臺法律對高峰時段重點路線的行車限制,比如某個路段作為公交專線,私家車須限制通行。其次,政府要去做私家車限量的研究問題。”
  其實對巴士服務上來說,如何處理高峰時段的乘載問題更為重要,也是核心問題。長期以來,市民在每天高峰時段很難擠上巴士,這要怎麼解決?建議政府出臺法律對高峰時段重點路線的行車限制,比如某個路段作為公交專線,私家車須限制通行。其次,政府要去做私家車限量的研究問題。再者,面對未來24小時通關,如何前瞻性性地解決居住在珠海的外勞和居住在拱北地區的澳門人跨境公交的問題,也是刻不容緩的。
  鄭華章(澳門公共巴士職工總會理事長):
  ——“因應澳門路況很難應對不斷攀升的車流量,政府要規劃新的路線。”
  因應澳門路況很難應對不斷攀升的車流量,政府要規劃新的路線,在外圍設新路線,而且要站點少,減少對市區中心的影響。比如在新馬路、十六浦、筷子基、北安、關閘以一條專線來行駛,只走外圍,就可疏通高峰期的路況。
  吳國昌(澳門立法會直選議員):
  ——“看不到政府想通過優化巴士行車路線來解決陸路運輸問題。若是輕軌系統開通無期,這個現象必定還是繼續混亂下去。”
  09年我們已經與一些城市規劃師建議限制私家車行駛線路,把主要幹道留給公交車行駛,這樣巴士就可以行使相當於輕軌的職能。到現在也看不到政府想通過優化巴士行車路線來解決陸路運輸問題,而是將巴士運輸系統當做一個向輕軌過渡的方案。若是輕軌系統開通無期,這個現象必定還是繼續混亂下去。
  雷民強(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
  ——“第一是要提高開車的成本,第二是開設“點對點”交通服務。”
  我曾經多次向政府提出這樣的建議:第一,針對現在私家車和電單車有20多萬輛,一定要提高市民開車的成本,比如說停車費、開車的牌費、停車場的擁有率等。第二,現在澳門人選擇不坐公交,不是因為車資的問題,而是因為路面的問題。巴士路線設計太迂迴,站點太多,造成路線上停站太久。要培養澳門人公交出行的習慣,比如開設點對點的車,提供點對點的交通服務。但政府總是回復“正在考慮,研究哪一個點到哪一個點”。
  黃東(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
  ——“治安警、交通廳、交通事務局等交通事務部門的合作,都需要一種評鑒制度。”
  治安警、交通廳、交通事務局等交通事務部門的合作,都需要一種評鑒制度。從現行的行政制度來說,政府部門之間本身已經存在合作上的問題,而且很難在一段時間內取得成效。最低的範圍裡的三個部門,尤其是警方和交通局之間,應該要做好協調溝通,如果連這個都達不到的話,是不是應該考慮問責?
  此次對於“維澳蓮運”的探討並不僅局限於該公司、本澳巴士服務,更是我們對澳門公共利益的一次深入探討。當中參與辯論各界別人士的觀點均是值得參考、借鑒甚至進行反思的。
  政府接管“維澳蓮運”,雖已半年過去,但討論到去年政府到底該不該接管這一事宜,肯定與反對的態度幾乎持平。如澳門公共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所言:“相信政府接管是逼於無奈,造成此局面的核心問題是政府處理三間巴士公司‘加價’上存在問題。”與此不同的觀點也同時存在,如立法會直選議員吳國昌所談“政府現在處於不應該接管也接管了的狀態。政府一開始就錯用合同,導致巴士公司破產了,該公司巴士資產居然不歸政府所有,造成了如今政府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不僅指出政府接管之錯,更是道出了政府當下處於被動的原因所在。
  對於是否贊成政府繼續接管,政府接管應該履行什麼職責?眾受訪者也可謂是眾說紛紜。澳門社會知名人士李從正說道:“這已經變成政府一個慣例和公共行政的模式。合同上的問題說到底是根本問題。加之,引入的競爭變相成為包養競爭,同樣是問題所在。”表明他對政府這種例行的模式的免疫以及無奈之感。而當談及政府接管維澳蓮運滿半年耗資1.1億元公帑,是維護了公共利益還是沒有合理利用公帑?眾受訪者同樣是你來我往,各抒己見。如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雷民強認為,“耗資公帑1.1億體現了政府在管理能力上更差。”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黃東卻認為:“政府短期接管維澳蓮運維持巴士服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當初的合同沒有問題,加上監管有力的話,就不會導致如今浪費公帑的現況,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確實是一種浪費。”而李從正更直指:從根源上來說確實是浪費公帑,但政府沒有辦法,只好用公帑去處理問題。現在政府的難處是處於被動地位。也有受訪者認為這兩者成分同時存在,如吳國昌所言:“至於公帑的使用是合理還是浪費,我認為兩個成分同時存在”。
  談及對巴士服務的建議時,眾受訪者也是慷慨獻策。如澳門公共巴士職工總會理事長鄭華章指出:因應澳門路況很難應對不斷攀升的車流量,政府要規劃新的路線。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黃東認為,“治安警、交通廳、交通事務局等交通事務部門的合作,都需要一種評鑒制度。”而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雷民強則這樣建議:“第一是要提高開車的成本,第二是開設點對點交通服務。”
  本刊認為,在接管維澳蓮運這一事件中,政府在根源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問題,但接管的確是不得已的做法,實屬可以理解。在接管期間政府對於各項運營信息等數據的公佈都很曖昧,市民也不得而知,引發各界諸多猜測也在所難免。更為值得反思的是,政府接管半年內,也並沒有讓維澳蓮運的服務素質有所提升。
  三月底政府接管到期,但遺憾的是,並沒有出現大家所期待的情況,有新巴士公司出來接管。反而是政府於26日通過媒體公佈了“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政府正向法院及維澳蓮運破產管理人申請,延長租用維澳蓮運資產三個月,讓政府有更多時間跟進工作,並確保新買家出現前,本澳巴士服務不受影響。”這一則新聞消息,令民眾聞之既是不解,更是愕然。討論到這裡,或許“政府要不要繼續接管維澳蓮運?”這一問題本身並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此次探討讓民眾、政府、各機構都更加明確在公共利益當前,是應該如何取捨與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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