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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陽春三月,意味著澳門人亦迎來一個大地回春,萬物回歸的月份。此時,善豐花園小業主歷經年半以來四處奔波,民意潮漲,終於走上“瞓街”抗議之路;被喻為“澳門開埠最大貪污案”歷經八年之久,涉案者終被判刑,令這一震驚中外的澳門高官貪污案總算塵埃落定;澳門電視風雲,令特區政府和全澳六十萬居民集體雙輸,如今政府宣佈成立公司,傳送電視基本頻道,有望可確保市民收看電視服務權利的回歸……
善豐苦主 “瞓街”抗議
僅18年樓齡的善豐花園慘成危樓,至今一年半之久,儘管各方為此四處奔波,但備受關注的責任歸屬問題仍懸而未決,各方亦未就重建或修復方案達成任何共識,可謂是零進展。23日下午,約百名善豐花園小業主在善豐花園對開路段搭起帳篷“瞓街”,有小業主以橫額表達心聲:十八年樓晴天爆大柱,國家不容腐敗勾結!抽出元兇政府有責!還我家園,重建善豐!更要求與行政長官崔世安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直接對話。期間,不斷有市民加入隊伍支援,也有立法議員抵達現場協助,多名局級官員前來對小業主喊話,不過都在一片噓聲中離開。至翌日晚間,行政長官委託特首辦譚俊榮主任到場與小業主溝通,及要求小業主撤退,最終集會者同意撤離,於九時在爭拗聲中結束是次行動。
善豐花園小業主佔據對開馬路紮營歷時近30小時,然各業主也一再強調只是暫時撤走,並非妥協,要看補充性調查報告公布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受該事件影響的不只是百多名小業主,多個政府部門官員亦牽涉其中,行政長官更是成為備受關注的角色。此外,多條巴士路線被迫改道,受此影響的市民不計其數,可謂影響廣泛。整個“瞓街”抗議事件,過程溫和,全無暴力,儘管個別小業主對部分官員的回應並不給面子,令官員一時之間難以下臺,以至不時有警察揚言隨時準備暴力清場之說,所幸事情並未發展至不可控制的地步。在譚主任的要求下,小業主願以大局為重,暫時撤離,也防止了事件的惡化。總結事件,似乎各方都是輸者,對於政府而言,先後要動員多名政府高級官員,及行政長官委託特首辦主任與集會者對話,可謂興師動眾;於百多名小業主而言,“瞓街”的滋味也不是爽心悅目的事情,更要面對社會各界的壓力,心裡也不會好受。
讓很多人仍記憶猶新的是,當年善豐危樓曝光後,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第一時間公開承認是善豐花園的建築商,然而,小業主翻查商業登記後發現,何榮標才是善豐花園的地基和上蓋建築負責人。在一連串的揭發資訊中,人們發現更多的蛛絲馬跡曝光在公眾的視野中,包括一直存在澳門建築界及政府方互認的一些責任轉移的爭議。加之,政府一再不對危樓事件作明確的回應,以助社會和小業主明白責任方在誰,令小業主質疑當局的調查範圍是否全面,有否存心偏幫一些責任人。尤以當年政府委託香港專家所做的一份調查報告,已證據確鑿,令社會各界嘩然的是,按報告結論所指,四條主力柱的水泥含量不到四成的如此差劣質量,為何可獲工務局發出入伙紙?當中是否有官員涉及違規,正如業主代表所指,1994年現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批準轉移善豐花園的建築責任,該局現在又牽頭調查,何以要求小業主對其有信心?
據悉政府方面已與善豐花園小業主會面二十多次,面對小業主鍥而不捨,透過一切途徑向政府施以壓力,促使政府厘清責任,雖然政府官員一再申明“全力協助善豐花園小業主重返家園”的立場,不論小業主選擇修復或重建,政府都將全力作出協助。然而至今,官員的承諾言猶在耳,只是行動是有了,但結果呢,只可用一事無成來形容。善豐危樓事件發酵至今,种种弊端已清晰可见:若發展商和承建商都不需負責,那麼小業主就只能自求多福,或者等待政府來花費鉅資公帑為承建商攬責,而最終結局是“皆大歡喜”。近日更有聲音提出,由政府購買善豐作公屋之用,部分單位作為善豐苦主所有。聽落來,似乎也保到障了小業主的利益,然而,想深一層,政府是不是應該動用公帑為私人公司的過錯埋單呢?澳門是法制社會,政府應做的是借法律借科學調查,協助小業主查找真相,而不是置身事外,或者專做些表面工作,忽悠小業主。
賄賂歐案 塵埃落定
被喻為“澳門開埠最大貪污案”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於2006年驚世曝光,被控41項受賄、30項洗黑錢及兩項濫權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利益、發表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歷不明合共76項罪名。2008年1月30日,被裁定40項收受商人賄款,批出工務工程,及13項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歐文龍入獄27年,罰款24萬元。由歐文龍在案發後免職即時收監,至今歷時八年,除了歐本人及部分直系親屬被法律制裁,各自收監外,再無其他嫌犯被定罪。事件對澳門社會影響之大,可謂前所未有,更令後者聞之汗顏。
歐案影響太大,其當年被判處以近三十年的刑期,有關的涉事者會否定罪亦廣為關注,經過長八年之久的漫長查證和審判之路,3月14日澳門法院終於宣判,將若干等被告定罪,至此,除了歐本人和涉案親屬入罪,一眾涉案者一一獲判各自相當的刑期,如: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因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各被判處五年零三個月徒刑;國際通緝犯:商人林偉及歐文龍的妻子陳明瑛案發後逃離澳門多年,亦分別被判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處以三年以上徒刑。其他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比利時商人LUC、時任澳門中建總經理的許建平、香港中建總經理陳應麟、工程公司經理方鎮猷均一一判刑,當中部分可獲緩刑。
儘管有許多市民認為如今一眾犯罪者定罪,不再繼續讓他們遙遙法外,無疑彰顯了澳門是法治社會,以及維護了澳門法律的尊嚴。但因應歐案之情節及後果極其嚴重,僅是對他們判以三到五年的刑罰未免太輕了。其中,劉鑾雄及羅傑承涉嫌於05至06年間,以二千萬港元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取得機場對面五幅土地,以至現場山體被大幅開伐,令本澳僅有的山體慘遭削除,實為可惡之極,這種損害全體澳門人的公共利益的行為,乃為全澳人的公敵,只判五年徒刑,真的太便宜了。
劉鑾雄作為全球華人富豪榜上有名的超級富商,論其資產逹數百億,僅是繼李嘉誠、鄭裕彤等之後,可謂富可敵國,據聞其平日豪爽仗義、助人不惜金錢,更以出手濶綽為人讚道,不想如今竟會也會老來燒貓須。據悉,自法院宣判後,劉鑾雄及羅傑承立即被兩岸四地頭條新聞爭相報導,各路輿論矛頭直指劉羅根本不可能受法律制裁,連內地官媒也加入了聲討的陣營,大有棒打落水狗之勢。相反,其他包括對被國際通緝多年的林偉、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因為身在澳門境外,同樣可以繼續逍遙法外逃避坐監,卻無任何媒體有隻字片言的提及,似乎中外媒體朋友都己釋懷了或者接受了“陳明瑛擁有的歐所貪巨款,亦不得而追回”的現實了。 歐案一眾渉案者紛紛被判以相應的徒刑,大快人心之餘,卻又留下更多的疑問,值得社會各界思考。當中,鑑於媒體的大加渲染報導,令香港特區與澳門特區移交罪犯這一問題,擺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不但引發兩岸四地媒體的廣泛議論,也成為澳門及香港法政界人士關注的議題。據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澳門與香港、中國內地以至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均無引渡條例,即使澳門法院判決了的罪犯,如劉鑾雄、羅傑承、林偉及陳明瑛等重犯也可走空子逃過監禁。加之,澳門《刑法典》第114條規定刑罰有時效性,五年或超過五年之徒刑時效為十五年。故而,澳門法律界人士直指應盡快加快與相關地區展開有關移交逃犯協協議之步伐,改變現時法律滯後的局面,不再讓犯罪份子在澳門犯案卻不用受制裁的弊端。
政府成立公司
傳送電視基本頻道
澳門爆發有線公天電視風雲至今,澳門人的收看電視權益大受影響,在此事件中,深受影響的不僅是全澳六十萬居民,政府部門及有關官員亦不能置身事外,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飽受社會輿論批評,電信局局長陶永強更為之丟了鳥沙帽。此外,有線電視公司和公天公司的動向,亦因而備受社會關注。於有線電視而言,佔據狀告特區政府賠償其專營合約的有利形勢之下,再獲政府批其合共逾一千萬元的服務費用,可算是大贏家;於一眾公天公司而言,在政府和有線進行交結中,總算獲得部分的電視轉播權,得到一線得以生存的空間。
隨著4月21日的逼近,有關的臨時合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亦將到期,牽動本澳六十萬居民的電視服務將何去何從,將再度成為本澳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於此同時,特區政府即將有任何新的有關舉措亦是各界所引頸期盼的。
3月底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公佈將成立全資公司,在4月21日後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確保收費電視服務不會中斷。消息一經公佈,令社會各界深感意外,聯繫及不久前,劉仕堯司長曾信誓旦旦指,4月21日後政府會委託第三方機構負責基本電視頻道訊號的傳送,如今突然一百八十度的改變,竟然以“基於版權及法律等問題”為由,政府決定出資成立全資公司,來負責基本頻道訊號的傳送。相信,除了政府外,有線電視和公天都將會因而受到一定的影響。而去年新成立的一間非牟利公司,過去對電視轉播這一範疇相當有信心,如今恐怕也是打錯如意算盤,打定輸數了。
令人很關注的是,劉仕堯司長口口聲聲所指的:政府的既定立場非常清晰,收費電視服務不會是專營的,未來是開放市場。但是至今,政府仍未就4月21日後的有線公天公司發牌一事作出任何表態。市民至今也不知政府與澳門有線之間商談了什麼條件。政府也沒有向立法會及社會公佈成立公司此舉的理據,及由誰及哪些部門運作及監管的?試想,由政府成立的公司,首先它是公共行政機構,它的資產,包括硬件的設備,到軟件的人員,都是公帑的支出,有關部門到底有否就這筆可預見的預算做過評估,以及立法會又有否需要就此追加預算加以追批呢?其次,備受市民所關注的,除了上述花費的公帑不得而知外,由一班政府委任的官員來操刀的公司,究竟其會否有私營公司的靈活能力,與市場上的私人公司互補,做好服務澳門人收看電視權利的配合工作?
直選議員高天賜批評,政府成立全資公司是再次浪費公帑,插手市場行為。他認為,應當開放收費電視市場,由將來獲批的公司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政府則進行監管,確保市民得到優質的服務。而議員關翠杏也是認為,政府成立全資公司傳送基本電視頻道訊號是最差的、別無他選的方案。更建議為期十五年《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屆滿後,有線絕不能無條件續約,而且政府應按合約收回澳門有線的專營資產,再租給新的獲批公司,這才是有利市場開放的做法。希望兩位直選議員的上述要求,政府部門有關官員也是能聽得入耳朵,再加以思考及找到借鑑的方案。相信,惟如此,才會有利政府與公天公司合作傳送電視基本頻道,及有望可確保市民收看電視服務權利的回歸……
善豐苦主 “瞓街”抗議
僅18年樓齡的善豐花園慘成危樓,至今一年半之久,儘管各方為此四處奔波,但備受關注的責任歸屬問題仍懸而未決,各方亦未就重建或修復方案達成任何共識,可謂是零進展。23日下午,約百名善豐花園小業主在善豐花園對開路段搭起帳篷“瞓街”,有小業主以橫額表達心聲:十八年樓晴天爆大柱,國家不容腐敗勾結!抽出元兇政府有責!還我家園,重建善豐!更要求與行政長官崔世安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直接對話。期間,不斷有市民加入隊伍支援,也有立法議員抵達現場協助,多名局級官員前來對小業主喊話,不過都在一片噓聲中離開。至翌日晚間,行政長官委託特首辦譚俊榮主任到場與小業主溝通,及要求小業主撤退,最終集會者同意撤離,於九時在爭拗聲中結束是次行動。
善豐花園小業主佔據對開馬路紮營歷時近30小時,然各業主也一再強調只是暫時撤走,並非妥協,要看補充性調查報告公布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受該事件影響的不只是百多名小業主,多個政府部門官員亦牽涉其中,行政長官更是成為備受關注的角色。此外,多條巴士路線被迫改道,受此影響的市民不計其數,可謂影響廣泛。整個“瞓街”抗議事件,過程溫和,全無暴力,儘管個別小業主對部分官員的回應並不給面子,令官員一時之間難以下臺,以至不時有警察揚言隨時準備暴力清場之說,所幸事情並未發展至不可控制的地步。在譚主任的要求下,小業主願以大局為重,暫時撤離,也防止了事件的惡化。總結事件,似乎各方都是輸者,對於政府而言,先後要動員多名政府高級官員,及行政長官委託特首辦主任與集會者對話,可謂興師動眾;於百多名小業主而言,“瞓街”的滋味也不是爽心悅目的事情,更要面對社會各界的壓力,心裡也不會好受。
讓很多人仍記憶猶新的是,當年善豐危樓曝光後,榮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第一時間公開承認是善豐花園的建築商,然而,小業主翻查商業登記後發現,何榮標才是善豐花園的地基和上蓋建築負責人。在一連串的揭發資訊中,人們發現更多的蛛絲馬跡曝光在公眾的視野中,包括一直存在澳門建築界及政府方互認的一些責任轉移的爭議。加之,政府一再不對危樓事件作明確的回應,以助社會和小業主明白責任方在誰,令小業主質疑當局的調查範圍是否全面,有否存心偏幫一些責任人。尤以當年政府委託香港專家所做的一份調查報告,已證據確鑿,令社會各界嘩然的是,按報告結論所指,四條主力柱的水泥含量不到四成的如此差劣質量,為何可獲工務局發出入伙紙?當中是否有官員涉及違規,正如業主代表所指,1994年現任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批準轉移善豐花園的建築責任,該局現在又牽頭調查,何以要求小業主對其有信心?
據悉政府方面已與善豐花園小業主會面二十多次,面對小業主鍥而不捨,透過一切途徑向政府施以壓力,促使政府厘清責任,雖然政府官員一再申明“全力協助善豐花園小業主重返家園”的立場,不論小業主選擇修復或重建,政府都將全力作出協助。然而至今,官員的承諾言猶在耳,只是行動是有了,但結果呢,只可用一事無成來形容。善豐危樓事件發酵至今,种种弊端已清晰可见:若發展商和承建商都不需負責,那麼小業主就只能自求多福,或者等待政府來花費鉅資公帑為承建商攬責,而最終結局是“皆大歡喜”。近日更有聲音提出,由政府購買善豐作公屋之用,部分單位作為善豐苦主所有。聽落來,似乎也保到障了小業主的利益,然而,想深一層,政府是不是應該動用公帑為私人公司的過錯埋單呢?澳門是法制社會,政府應做的是借法律借科學調查,協助小業主查找真相,而不是置身事外,或者專做些表面工作,忽悠小業主。
賄賂歐案 塵埃落定
被喻為“澳門開埠最大貪污案”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於2006年驚世曝光,被控41項受賄、30項洗黑錢及兩項濫權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利益、發表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歷不明合共76項罪名。2008年1月30日,被裁定40項收受商人賄款,批出工務工程,及13項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處歐文龍入獄27年,罰款24萬元。由歐文龍在案發後免職即時收監,至今歷時八年,除了歐本人及部分直系親屬被法律制裁,各自收監外,再無其他嫌犯被定罪。事件對澳門社會影響之大,可謂前所未有,更令後者聞之汗顏。
歐案影響太大,其當年被判處以近三十年的刑期,有關的涉事者會否定罪亦廣為關注,經過長八年之久的漫長查證和審判之路,3月14日澳門法院終於宣判,將若干等被告定罪,至此,除了歐本人和涉案親屬入罪,一眾涉案者一一獲判各自相當的刑期,如: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因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各被判處五年零三個月徒刑;國際通緝犯:商人林偉及歐文龍的妻子陳明瑛案發後逃離澳門多年,亦分別被判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處以三年以上徒刑。其他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比利時商人LUC、時任澳門中建總經理的許建平、香港中建總經理陳應麟、工程公司經理方鎮猷均一一判刑,當中部分可獲緩刑。
儘管有許多市民認為如今一眾犯罪者定罪,不再繼續讓他們遙遙法外,無疑彰顯了澳門是法治社會,以及維護了澳門法律的尊嚴。但因應歐案之情節及後果極其嚴重,僅是對他們判以三到五年的刑罰未免太輕了。其中,劉鑾雄及羅傑承涉嫌於05至06年間,以二千萬港元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取得機場對面五幅土地,以至現場山體被大幅開伐,令本澳僅有的山體慘遭削除,實為可惡之極,這種損害全體澳門人的公共利益的行為,乃為全澳人的公敵,只判五年徒刑,真的太便宜了。
劉鑾雄作為全球華人富豪榜上有名的超級富商,論其資產逹數百億,僅是繼李嘉誠、鄭裕彤等之後,可謂富可敵國,據聞其平日豪爽仗義、助人不惜金錢,更以出手濶綽為人讚道,不想如今竟會也會老來燒貓須。據悉,自法院宣判後,劉鑾雄及羅傑承立即被兩岸四地頭條新聞爭相報導,各路輿論矛頭直指劉羅根本不可能受法律制裁,連內地官媒也加入了聲討的陣營,大有棒打落水狗之勢。相反,其他包括對被國際通緝多年的林偉、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因為身在澳門境外,同樣可以繼續逍遙法外逃避坐監,卻無任何媒體有隻字片言的提及,似乎中外媒體朋友都己釋懷了或者接受了“陳明瑛擁有的歐所貪巨款,亦不得而追回”的現實了。 歐案一眾渉案者紛紛被判以相應的徒刑,大快人心之餘,卻又留下更多的疑問,值得社會各界思考。當中,鑑於媒體的大加渲染報導,令香港特區與澳門特區移交罪犯這一問題,擺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不但引發兩岸四地媒體的廣泛議論,也成為澳門及香港法政界人士關注的議題。據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澳門與香港、中國內地以至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均無引渡條例,即使澳門法院判決了的罪犯,如劉鑾雄、羅傑承、林偉及陳明瑛等重犯也可走空子逃過監禁。加之,澳門《刑法典》第114條規定刑罰有時效性,五年或超過五年之徒刑時效為十五年。故而,澳門法律界人士直指應盡快加快與相關地區展開有關移交逃犯協協議之步伐,改變現時法律滯後的局面,不再讓犯罪份子在澳門犯案卻不用受制裁的弊端。
政府成立公司
傳送電視基本頻道
澳門爆發有線公天電視風雲至今,澳門人的收看電視權益大受影響,在此事件中,深受影響的不僅是全澳六十萬居民,政府部門及有關官員亦不能置身事外,除了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飽受社會輿論批評,電信局局長陶永強更為之丟了鳥沙帽。此外,有線電視公司和公天公司的動向,亦因而備受社會關注。於有線電視而言,佔據狀告特區政府賠償其專營合約的有利形勢之下,再獲政府批其合共逾一千萬元的服務費用,可算是大贏家;於一眾公天公司而言,在政府和有線進行交結中,總算獲得部分的電視轉播權,得到一線得以生存的空間。
隨著4月21日的逼近,有關的臨時合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亦將到期,牽動本澳六十萬居民的電視服務將何去何從,將再度成為本澳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於此同時,特區政府即將有任何新的有關舉措亦是各界所引頸期盼的。
3月底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公佈將成立全資公司,在4月21日後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確保收費電視服務不會中斷。消息一經公佈,令社會各界深感意外,聯繫及不久前,劉仕堯司長曾信誓旦旦指,4月21日後政府會委託第三方機構負責基本電視頻道訊號的傳送,如今突然一百八十度的改變,竟然以“基於版權及法律等問題”為由,政府決定出資成立全資公司,來負責基本頻道訊號的傳送。相信,除了政府外,有線電視和公天都將會因而受到一定的影響。而去年新成立的一間非牟利公司,過去對電視轉播這一範疇相當有信心,如今恐怕也是打錯如意算盤,打定輸數了。
令人很關注的是,劉仕堯司長口口聲聲所指的:政府的既定立場非常清晰,收費電視服務不會是專營的,未來是開放市場。但是至今,政府仍未就4月21日後的有線公天公司發牌一事作出任何表態。市民至今也不知政府與澳門有線之間商談了什麼條件。政府也沒有向立法會及社會公佈成立公司此舉的理據,及由誰及哪些部門運作及監管的?試想,由政府成立的公司,首先它是公共行政機構,它的資產,包括硬件的設備,到軟件的人員,都是公帑的支出,有關部門到底有否就這筆可預見的預算做過評估,以及立法會又有否需要就此追加預算加以追批呢?其次,備受市民所關注的,除了上述花費的公帑不得而知外,由一班政府委任的官員來操刀的公司,究竟其會否有私營公司的靈活能力,與市場上的私人公司互補,做好服務澳門人收看電視權利的配合工作?
直選議員高天賜批評,政府成立全資公司是再次浪費公帑,插手市場行為。他認為,應當開放收費電視市場,由將來獲批的公司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政府則進行監管,確保市民得到優質的服務。而議員關翠杏也是認為,政府成立全資公司傳送基本電視頻道訊號是最差的、別無他選的方案。更建議為期十五年《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屆滿後,有線絕不能無條件續約,而且政府應按合約收回澳門有線的專營資產,再租給新的獲批公司,這才是有利市場開放的做法。希望兩位直選議員的上述要求,政府部門有關官員也是能聽得入耳朵,再加以思考及找到借鑑的方案。相信,惟如此,才會有利政府與公天公司合作傳送電視基本頻道,及有望可確保市民收看電視服務權利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