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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中最令人瞩目的话题,非大部制改革莫属。但是直到3月11日最终方案出台,多少让人感到有些遗憾。铁道部仍旧独立于交通部之外,传说中的能源部还将继续传说下去。但无论如何,大部制改革已经走出了新一轮机构改革的第一步,而且,据以往的经验看,未来5年间,部委责权范围还将进一步进行调整,但总体上仍是小步前进的状态,机构改革能否更加深入地进行,大部制能否最终名副其实,还需要新一届政府的努力。
中央政府机构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纵深管理的理念,政府部门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条块化分割,这样做简化了管理者自身的成本,却加大了被管理者的成本。因此,机构改革才被列入日程。但是,由于长期条块分割,各个部门利益框架已经形成,机构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也是源于各个部门既得利益的框架难以打破。各个部门之间并不是各自独立没有关系的,联系它们之间的纽带就是中央政府,各个部门统一于国务院领导之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成立较大的部委的同时原有部委的建制不打乱重排的话,建立大部委制度实际上只是增加了一个管理层级。在原有部委的基础之上,建立一个略微高一点的管理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中央政府所需要协调的矛盾。
事实上,本次机构改革已经是自1982年以来的第五次。1982年,当时国务院工作部门由100个锐减到61个,1988年减为41个,1998年减为29个。但是,前五次机构改革一直以精简机构、裁撤冗员为主要目的,在部门设置上、办公人员上进行精简,产生了很大的成效,但在机构管理和职能上,基本上还延续着过去的思路。而2008年机构改革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机构改革不再以精简机构裁冗为目标,而是以合理配置部门职能,避免交叉管理、政出多门,以及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为目的。这也是本次机构改革备受瞩目的原因。
但是,本次机构改革仍旧给人留下了一些遗憾。
首先,交通部作为交通、运输、物流的主管部门,本应该在该领域具有绝对的权威和调控权力,但是单单甩出一个铁道部形成一个独立的机构,颇令人感觉遗憾,但同时也让人感受到,新一轮机构改革确实阻力重重。当然,华建敏在谈到新组建的交通部和铁道部问题时,也留了个“尾巴”,他说:“要继续推进改革。”
其次,能源部未能建立。本来,在两会前社会上一直流传要组建能源部的声音,而且,作为一个超大能源生产与消费大国,能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能耗,都需要一个高层的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而目前我国能源管理除发改委进行一些微观环节的工作以外,更需要一个大型国家领导机构进行宏观调控,而现行这种由数家国有公司掌握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分配的格局,无疑是不利于国家能源战略与能源安全的。因此成立能源部,是未来重要的改革方向。
第三,部门重叠问题仍旧存在,虽然正部级机构减少到了27个,但是相比其他国家来说,部委数量还是较多,很多机构功能仍旧有较大的交叉。据传,在早些时候透露的由专家学者草拟的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委数量拟压缩至18个,形成大工业、大农业、大交通、大能源的格局。但是在现实的改革中,并没有完全到位,可以说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解决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由途径。在现有的部门体系之下,同一件事情可能会因为各个单位的利益不同而产生分歧,分歧的结果就是相关部门间博弈。我国推进大部门体制,关键是要实现政府部门设置思路的根本转变。设置政府部门要从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出发,而不能从政府专业管理职能出发。传统的让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看起来是在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无论如何,机构改革已经启动,尽管还存在着很多遗憾,但也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如何科学地分配各部门权益,贯彻执行中央的决议,将各部门职能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此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美国行政部门结构
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分为五类,2007年它们的种类和数量分别是:总统直属机构16个(例如著名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部15个(例如国防部和财政部),独立机构和政府团体64个(例如中央情报局和联邦储备局),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普通委员会74个(例如联邦登记委员会和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准官方机构4个(例如美国和平研究院),总共为174个。它们的机构分类标准显然与我国不同,不应简单类比。
法国行政部门结构
法国是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和中央集权制的典型。法国中央行政机关包括总统及其总统府、总理及其总理府和直属机构(包括计划总署、原子能局和国家行政学院)、中央政府的各个部、咨询机构和独立机构。咨询机构最富法国传统特色并在法国政府决策中占据重要地位,例如著名的最高行政法院、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国防委员会和最高公职委员会,分别由总统、总理、部长领导或者主持。法国独立机构是最具有时代特点和活力的中央行政机构,例如股票交易委员会、竞争委员会、法兰西银行、远程通讯规范管理局等。一个特别重要的发展是1982年《权力下放法》实施后发生的变化。地方权力的增强也相应地改变了中央政府的职能及其机构设置。
中央政府机构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是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纵深管理的理念,政府部门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条块化分割,这样做简化了管理者自身的成本,却加大了被管理者的成本。因此,机构改革才被列入日程。但是,由于长期条块分割,各个部门利益框架已经形成,机构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也是源于各个部门既得利益的框架难以打破。各个部门之间并不是各自独立没有关系的,联系它们之间的纽带就是中央政府,各个部门统一于国务院领导之下。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成立较大的部委的同时原有部委的建制不打乱重排的话,建立大部委制度实际上只是增加了一个管理层级。在原有部委的基础之上,建立一个略微高一点的管理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中央政府所需要协调的矛盾。
事实上,本次机构改革已经是自1982年以来的第五次。1982年,当时国务院工作部门由100个锐减到61个,1988年减为41个,1998年减为29个。但是,前五次机构改革一直以精简机构、裁撤冗员为主要目的,在部门设置上、办公人员上进行精简,产生了很大的成效,但在机构管理和职能上,基本上还延续着过去的思路。而2008年机构改革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机构改革不再以精简机构裁冗为目标,而是以合理配置部门职能,避免交叉管理、政出多门,以及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为目的。这也是本次机构改革备受瞩目的原因。
但是,本次机构改革仍旧给人留下了一些遗憾。
首先,交通部作为交通、运输、物流的主管部门,本应该在该领域具有绝对的权威和调控权力,但是单单甩出一个铁道部形成一个独立的机构,颇令人感觉遗憾,但同时也让人感受到,新一轮机构改革确实阻力重重。当然,华建敏在谈到新组建的交通部和铁道部问题时,也留了个“尾巴”,他说:“要继续推进改革。”
其次,能源部未能建立。本来,在两会前社会上一直流传要组建能源部的声音,而且,作为一个超大能源生产与消费大国,能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能耗,都需要一个高层的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而目前我国能源管理除发改委进行一些微观环节的工作以外,更需要一个大型国家领导机构进行宏观调控,而现行这种由数家国有公司掌握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分配的格局,无疑是不利于国家能源战略与能源安全的。因此成立能源部,是未来重要的改革方向。
第三,部门重叠问题仍旧存在,虽然正部级机构减少到了27个,但是相比其他国家来说,部委数量还是较多,很多机构功能仍旧有较大的交叉。据传,在早些时候透露的由专家学者草拟的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委数量拟压缩至18个,形成大工业、大农业、大交通、大能源的格局。但是在现实的改革中,并没有完全到位,可以说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实行大部门体制是解决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由途径。在现有的部门体系之下,同一件事情可能会因为各个单位的利益不同而产生分歧,分歧的结果就是相关部门间博弈。我国推进大部门体制,关键是要实现政府部门设置思路的根本转变。设置政府部门要从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出发,而不能从政府专业管理职能出发。传统的让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看起来是在加强领导,实际上是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无论如何,机构改革已经启动,尽管还存在着很多遗憾,但也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如何科学地分配各部门权益,贯彻执行中央的决议,将各部门职能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此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美国行政部门结构
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结构分为五类,2007年它们的种类和数量分别是:总统直属机构16个(例如著名的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部15个(例如国防部和财政部),独立机构和政府团体64个(例如中央情报局和联邦储备局),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和普通委员会74个(例如联邦登记委员会和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准官方机构4个(例如美国和平研究院),总共为174个。它们的机构分类标准显然与我国不同,不应简单类比。
法国行政部门结构
法国是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和中央集权制的典型。法国中央行政机关包括总统及其总统府、总理及其总理府和直属机构(包括计划总署、原子能局和国家行政学院)、中央政府的各个部、咨询机构和独立机构。咨询机构最富法国传统特色并在法国政府决策中占据重要地位,例如著名的最高行政法院、最高司法委员会、最高国防委员会和最高公职委员会,分别由总统、总理、部长领导或者主持。法国独立机构是最具有时代特点和活力的中央行政机构,例如股票交易委员会、竞争委员会、法兰西银行、远程通讯规范管理局等。一个特别重要的发展是1982年《权力下放法》实施后发生的变化。地方权力的增强也相应地改变了中央政府的职能及其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