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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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粒红尘》中,齐唐问叶昭觉,你很喜欢钱吗?
  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提问的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时,你更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
  但是叶昭觉小姐,她毫不掩饰地说,是的,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
  叶昭觉不同于之前我写过的任何一个女主,那些姑娘当然很美好,她们倾尽所有,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和爱。而叶昭觉,与她们相比,她未免显得太过庸俗。
  但我仍要说,我爱叶昭觉。
  我爱她的独立和坚忍,爱她从不粉饰自己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我爱她表里如一,也爱她脚踏实地,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主角,在灵魂上与我如此亲密。
  我从十六岁开始写字,十七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距今已经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时间。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我必须诚实地承认,一个写作者能够写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读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经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挚,才是一篇文字,一本书,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写得最深入人心的永远是那些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那些把伤口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的青春,还有那些荒芜和赤贫的岁月。
  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向别人索取什么,别人愿意给我,我就接受,别人不愿意给我,我也只会眼巴巴地看着,如果要我撒个娇,卖个乖,对我来说简直比死还难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欢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虚荣心啊,我也想买偶像的专辑,想买喜欢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向妈妈开口要钱,所以我必须自己想办法。
  在高中时期,我的确做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下课之后去每个班收集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还有同学们的草稿纸和废试卷。放学之后,我会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卖掉,赚零花钱。
  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价格,矿泉水瓶五分钱一个,易拉罐一毛钱一个,废纸四毛钱一斤。
  这样的特立独行当然也为我招来过一些流言蜚语,直到我来到长沙读大学。
  有一天上网,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问我,你认识谁谁谁吗?
  我说,知道这个人,怎么了?
  七七说,她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捡垃圾的。
  很难形容出我当时的感受,有一点无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种一个好大的“穷”字刻在脑门上的屈辱。
  好半天的时间,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接话,但是还没有等我做出回应,七七又发过来一段话:我跟她说,葛婉仪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卖废品的事情,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她靠自己的双手赚干干净净的钱,我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七七已经不记得当年这点小事,但我记得。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天我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对着那句话哭成了傻×。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以買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从前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当她们告诉我她们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可以毫不吝啬地送给她们,还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会再让我受那样的委屈。
  不不不,我没有丝毫想要炫耀的意思。
  我只是想说,即使我拥有了这么多,那个拖着塑胶袋去废品站的女孩,那个后来在我的作品里,以叶昭觉的面目出现的女孩,直到现在,我一回头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她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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