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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腊欠下数额巨大的外债时,该国人民却大力抗议,谴责对其国家自主权的“干涉”。诚然,为了换取欧洲可观的经济援助,希腊独立管理国家的能力将受到限制。但问题是,关于希腊主权严重受损的控诉是否真的合理?
民族国家主权的理念植根于17世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它以各国内务不受外国力量的干涉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指导原则。将这一逻辑推至极端,国家主权的实现需要把一个国家在国土上和关系上与其他国家分割开来。事实上,对国家主权的过分强调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毕竟,任何国际协议,不论是政治或经济上的,都需要一定的主权让渡。
欧洲对于希腊的援助即为合作协议的一个例子,在这一协议下,各方在交涉的过程中须考虑到他方的利益。希腊求助于其欧盟同胞,而后者不得不提供大量的经济援助。除1300亿欧元贷款外(这一数额超过希腊GDP的40%,且高于2010年的1100亿欧元贷款额),希腊债务被实施50%的“本金扣减”。此外,欧洲央行已放弃其持有的希腊债券的预期收益。
不管这是否希腊问题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最佳解决方案,欧盟参加了这一政策的制定是合乎逻辑的。参与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区的集体生活,就意味着把别人放在考虑之中,并在必要时放弃部分自主权。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恰当地把这些例子描述为寻求全球影响力而实现团结和融合的案例。国家之间合作,是因为这样做是有利的,但与此同时,它们失去了控制某些内部事务的权力。它们从原来的单边决定,转变成合作决策。
至于这是否对主权造成侵犯,则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主权。国家主权的概念取决于其成员是如何定义它的,正如个人自由的概念一样。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其经典之作《论自由》中使用了“伤害原则”来表达他的观点——只有在为了保护他人免受伤害的情况下,个体的自由才应该受到限制。而讨论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怎样定义对他人的“伤害”。
同样,关于何为国家主权的辩论,取决于我们认为什么是“国内”问题。着重点的不同,以及关注焦点的宽度,都会决定我们怎样看待主权——是把它首先放在“全球”(或者至少是“联邦”)的维度呢,还是首先放在“国家”的维度。
歐盟似乎代表了这两种主权概念的折中。但是,纯粹的国内事务和需要国际社会集体行动的事务,这两者之间正变得越来越难以区分。
全球化已使国家边界之间的渗透更为显著。我们看到一个国家的政策,无论其是关于工作、环境、公共卫生、税收,还是其他数不胜数的问题,都可能对他国产生直接影响。在国与国的经济表现上,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例如,由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低迷,中国今年的GDP年均增长率将放缓两个百分点。
同样,越来越多具有不同特点和历史轨迹的国家正以强劲的姿态涌现在国家舞台上——比如最近,巴西的GDP超过了英国。在当今这个时代,当现存的问题和威胁越来越多,而各国保证其公民安全的手段未能及时赶上时,这些新兴国家的涌现对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范围内,国与国之间存在复杂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为了减轻权力的滥用和维护全球的公共资产,我们需要一个由国家构成的组织,以及以负责任的对话为导向的治理结构。如果没有这样的结构,全球将面临一场激烈而无序的逆向竞争。历史已经证明,这种发展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冲突。
对欧洲而言,合法性是必需的——让我们实际一点吧,只有欧洲人克服有关主权的某些过时的想法,合法性才会实现。可笑的是,当危机来袭,欧盟被指责缺乏一体性。现在,当它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时,却被谴责限制国家主权。
必须让公民体会到,治理他们的机构是考虑他们利益的,同时会把他们纳入决策制定的过程。这一理念就要求建立一个依靠规则而非依靠权力的联盟。的确,欧盟没有马上找到关于某个问题的所有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前途。欧盟是一个崭新的、了不起的试验,与所有的试验一样,它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略,当使用一个更为“国家”的主权概念时,我们需要付出怎样的机会成本。
事实上,相互依存的态势已经完善起来——以至于这一态势已经无法逆转。在当今世界上,拘泥于威斯特伐利亚式的狭窄的主权观,轻则为不合时宜,重则可能导向一场危险的赌博。在平淡无味的当下世界,主权的概念已然向前迈进了。
民族国家主权的理念植根于17世纪《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它以各国内务不受外国力量的干涉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指导原则。将这一逻辑推至极端,国家主权的实现需要把一个国家在国土上和关系上与其他国家分割开来。事实上,对国家主权的过分强调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毕竟,任何国际协议,不论是政治或经济上的,都需要一定的主权让渡。
欧洲对于希腊的援助即为合作协议的一个例子,在这一协议下,各方在交涉的过程中须考虑到他方的利益。希腊求助于其欧盟同胞,而后者不得不提供大量的经济援助。除1300亿欧元贷款外(这一数额超过希腊GDP的40%,且高于2010年的1100亿欧元贷款额),希腊债务被实施50%的“本金扣减”。此外,欧洲央行已放弃其持有的希腊债券的预期收益。
不管这是否希腊问题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最佳解决方案,欧盟参加了这一政策的制定是合乎逻辑的。参与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社区的集体生活,就意味着把别人放在考虑之中,并在必要时放弃部分自主权。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恰当地把这些例子描述为寻求全球影响力而实现团结和融合的案例。国家之间合作,是因为这样做是有利的,但与此同时,它们失去了控制某些内部事务的权力。它们从原来的单边决定,转变成合作决策。
至于这是否对主权造成侵犯,则取决于我们如何定义主权。国家主权的概念取决于其成员是如何定义它的,正如个人自由的概念一样。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其经典之作《论自由》中使用了“伤害原则”来表达他的观点——只有在为了保护他人免受伤害的情况下,个体的自由才应该受到限制。而讨论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怎样定义对他人的“伤害”。
同样,关于何为国家主权的辩论,取决于我们认为什么是“国内”问题。着重点的不同,以及关注焦点的宽度,都会决定我们怎样看待主权——是把它首先放在“全球”(或者至少是“联邦”)的维度呢,还是首先放在“国家”的维度。
歐盟似乎代表了这两种主权概念的折中。但是,纯粹的国内事务和需要国际社会集体行动的事务,这两者之间正变得越来越难以区分。
全球化已使国家边界之间的渗透更为显著。我们看到一个国家的政策,无论其是关于工作、环境、公共卫生、税收,还是其他数不胜数的问题,都可能对他国产生直接影响。在国与国的经济表现上,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例如,由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低迷,中国今年的GDP年均增长率将放缓两个百分点。
同样,越来越多具有不同特点和历史轨迹的国家正以强劲的姿态涌现在国家舞台上——比如最近,巴西的GDP超过了英国。在当今这个时代,当现存的问题和威胁越来越多,而各国保证其公民安全的手段未能及时赶上时,这些新兴国家的涌现对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范围内,国与国之间存在复杂和相互依存的关系,为了减轻权力的滥用和维护全球的公共资产,我们需要一个由国家构成的组织,以及以负责任的对话为导向的治理结构。如果没有这样的结构,全球将面临一场激烈而无序的逆向竞争。历史已经证明,这种发展往往会导致灾难性的冲突。
对欧洲而言,合法性是必需的——让我们实际一点吧,只有欧洲人克服有关主权的某些过时的想法,合法性才会实现。可笑的是,当危机来袭,欧盟被指责缺乏一体性。现在,当它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时,却被谴责限制国家主权。
必须让公民体会到,治理他们的机构是考虑他们利益的,同时会把他们纳入决策制定的过程。这一理念就要求建立一个依靠规则而非依靠权力的联盟。的确,欧盟没有马上找到关于某个问题的所有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前途。欧盟是一个崭新的、了不起的试验,与所有的试验一样,它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略,当使用一个更为“国家”的主权概念时,我们需要付出怎样的机会成本。
事实上,相互依存的态势已经完善起来——以至于这一态势已经无法逆转。在当今世界上,拘泥于威斯特伐利亚式的狭窄的主权观,轻则为不合时宜,重则可能导向一场危险的赌博。在平淡无味的当下世界,主权的概念已然向前迈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