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精明采购策略作为装备采购策略的一种先进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加强采办管理与策略选择,降低武器装备成本,提高采办效益,以解决装备采办管理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经费超支、程序复杂、信息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应充分消化和吸收这一装备采办模式,提高我军装备采购效能。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坚持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装备的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是装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这是我军装备工作经验总结,体现了装备建设的客观规律。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装备采购各环节的衔接与过程的完整性,也体现了现代装备采购全寿命和全系统的特点,同时避免了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和重复浪费的问题,也有助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对采办项目和采办业务的有效控制,防止装备采购的重复与遗漏,实现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的通用性和兼容性,提高装备采购效益。在世界新军事变革迅速发展和体系对抗成为战场对抗主要特征的新形势下,装备的信息化、体系化、技术复杂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为了提高装备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加强装备采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装备科研、购置、维修保障等各个阶段的统筹谋划。武器装备的科研、采购、修理的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应相互衔接,既不能出现都管都不管,也要避免出现出现交叉重复管理。目标是建立起包含了武器装备从生到死,即国防科技预研项目预研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武器装备型号研制生产的组织、武器装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监督与管理、装备采办计划和经费的制订与组织落实、武器装备的试验鉴定、武器装备的维护维修以及装备的技术和出口等各环节的集中统一管理机构。
二、健全并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装备采购管理法律法规是规范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基础,科学的装备采购管理程序和制度可以规范采购行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采购效率。首先,要加强有关国家军事订货制度的立法,建立起层次分明和相互配套的采购法规体系。其次,要有满足军方特定要求以规范和监督企业经济行为的法规、条例和标准规范,以确保科研生产竞争有序,防止欺诈行为,同时也可为违约行为的处理和有关监管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使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采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军品采购合同管理。军品采购合同管理的好坏,对保障顺利实施科研生产计划发挥着直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想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首先应该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合同管理和合同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监督,避免政出多头,管理混乱。其次应明确合同的目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合同计划,并确立其法律效力,使合同真正具备法律约束力,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避免合同执行的随意性,杜绝“拖、降、涨”现象的发生。三是通过合同管理建立起稳定的伙伴关系。加强与地方工业部门的联系,建立起与军品生产企业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把它作为降低武器采购费用和提高采购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与工业部门的协商对话机制,定期向军品生产企业通报采购计划和军方需求,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参与军品项目,广泛采用军品竞争招标。强调总体最佳效益,不只追求“最低报价”,以防厂商钻空子。坚持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和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之路,实行双向技术转移,使军品市场与民品市场相结合,促进军品生产企业和军队装备管理双赢。
四、坚持把握好突出重点原则。装备采办由于受国家财力和军费水平的制约,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应坚持把有限的财力向重点项目、重点装备倾斜的方针,把有限采购能力,选择在技术基础好的项目和制约作战效能的“瓶颈”项目上。坚持把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起来,将有限的采办经费正确地投入到装备采办项目上,不断提高采办经费的使用效益。工作中,把推行先试后买方针。加强新武器装备的试验与鉴定,建立起技术先进的军品试验与鉴定机构,设立配套完善的靶场及试验设施,组织面向承包商的技术性试验与鉴定和面向部队用户的使用性试验与鉴定,并设立统一管理体制,通过开展试验与鉴定,为各阶段项目审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降低技术风险和采办费用,避免因重大技术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保装备质量。
五、强化军品成本审计监督。加强军品采办全程审计监督,对改进军品采购管理工作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根据军品采购的实际情况,应把武器装备的整个采办过程相应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把性能、进度、成本等目标分解到各个环节加以控制,有利于降低风险,对未达到预定指标或偏离太大的项目及时停止拨款,尽量避免事后审价时出现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偏差过大的问题发生。要强调把费用指标作为武器发展的一项独立考虑因素,对费用、性能进行权衡,以寻求效费比高的最佳方案,要彻底摒弃过去只追求武器性能,不计成本的采办方法。同时还应该建立成本评估机制,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就确立科学合理的成本目标,逐步建立完善军品“成本数据库”,强化成本监督,提高装备采购效益。
六、重视装备采办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武器装备研制、采购、管理等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就对装备采办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人才是实现精明采购的最大资本,只有拥有了优秀的人才,才能有效追踪资金的流向,以及确保精密工程和产品项目的一流质量控制等。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健全的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机制。一是建立严格的培训机制。应参照外军和地方企业先进的做法,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编印统一的培训教材,建立统一的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并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分级施训。二是逐步推行采办队伍职业资格制度。借鉴我军在其他专业领域已经实施的资格认证制度,对军品采办专业人员实行规范的执业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专业化职业化装备采办队伍,促进军队装备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是激励装备采购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紧密结合部队实际,建立体现装备采购工作特点的人才政策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业绩考核,为装备采购人才队伍的吸纳、保留、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装备采办工作持续发展。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坚持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装备的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是装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这是我军装备工作经验总结,体现了装备建设的客观规律。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装备采购各环节的衔接与过程的完整性,也体现了现代装备采购全寿命和全系统的特点,同时避免了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和重复浪费的问题,也有助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对采办项目和采办业务的有效控制,防止装备采购的重复与遗漏,实现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的通用性和兼容性,提高装备采购效益。在世界新军事变革迅速发展和体系对抗成为战场对抗主要特征的新形势下,装备的信息化、体系化、技术复杂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为了提高装备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加强装备采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装备科研、购置、维修保障等各个阶段的统筹谋划。武器装备的科研、采购、修理的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应相互衔接,既不能出现都管都不管,也要避免出现出现交叉重复管理。目标是建立起包含了武器装备从生到死,即国防科技预研项目预研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武器装备型号研制生产的组织、武器装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监督与管理、装备采办计划和经费的制订与组织落实、武器装备的试验鉴定、武器装备的维护维修以及装备的技术和出口等各环节的集中统一管理机构。
二、健全并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装备采购管理法律法规是规范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基础,科学的装备采购管理程序和制度可以规范采购行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采购效率。首先,要加强有关国家军事订货制度的立法,建立起层次分明和相互配套的采购法规体系。其次,要有满足军方特定要求以规范和监督企业经济行为的法规、条例和标准规范,以确保科研生产竞争有序,防止欺诈行为,同时也可为违约行为的处理和有关监管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使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采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军品采购合同管理。军品采购合同管理的好坏,对保障顺利实施科研生产计划发挥着直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想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首先应该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合同管理和合同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监督,避免政出多头,管理混乱。其次应明确合同的目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合同计划,并确立其法律效力,使合同真正具备法律约束力,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避免合同执行的随意性,杜绝“拖、降、涨”现象的发生。三是通过合同管理建立起稳定的伙伴关系。加强与地方工业部门的联系,建立起与军品生产企业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把它作为降低武器采购费用和提高采购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与工业部门的协商对话机制,定期向军品生产企业通报采购计划和军方需求,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参与军品项目,广泛采用军品竞争招标。强调总体最佳效益,不只追求“最低报价”,以防厂商钻空子。坚持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和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之路,实行双向技术转移,使军品市场与民品市场相结合,促进军品生产企业和军队装备管理双赢。
四、坚持把握好突出重点原则。装备采办由于受国家财力和军费水平的制约,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应坚持把有限的财力向重点项目、重点装备倾斜的方针,把有限采购能力,选择在技术基础好的项目和制约作战效能的“瓶颈”项目上。坚持把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有机结合起来,将有限的采办经费正确地投入到装备采办项目上,不断提高采办经费的使用效益。工作中,把推行先试后买方针。加强新武器装备的试验与鉴定,建立起技术先进的军品试验与鉴定机构,设立配套完善的靶场及试验设施,组织面向承包商的技术性试验与鉴定和面向部队用户的使用性试验与鉴定,并设立统一管理体制,通过开展试验与鉴定,为各阶段项目审定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降低技术风险和采办费用,避免因重大技术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保装备质量。
五、强化军品成本审计监督。加强军品采办全程审计监督,对改进军品采购管理工作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根据军品采购的实际情况,应把武器装备的整个采办过程相应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把性能、进度、成本等目标分解到各个环节加以控制,有利于降低风险,对未达到预定指标或偏离太大的项目及时停止拨款,尽量避免事后审价时出现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偏差过大的问题发生。要强调把费用指标作为武器发展的一项独立考虑因素,对费用、性能进行权衡,以寻求效费比高的最佳方案,要彻底摒弃过去只追求武器性能,不计成本的采办方法。同时还应该建立成本评估机制,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就确立科学合理的成本目标,逐步建立完善军品“成本数据库”,强化成本监督,提高装备采购效益。
六、重视装备采办人才队伍建设。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武器装备研制、采购、管理等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就对装备采办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人才是实现精明采购的最大资本,只有拥有了优秀的人才,才能有效追踪资金的流向,以及确保精密工程和产品项目的一流质量控制等。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健全的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机制。一是建立严格的培训机制。应参照外军和地方企业先进的做法,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编印统一的培训教材,建立统一的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并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分级施训。二是逐步推行采办队伍职业资格制度。借鉴我军在其他专业领域已经实施的资格认证制度,对军品采办专业人员实行规范的执业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专业化职业化装备采办队伍,促进军队装备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是激励装备采购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紧密结合部队实际,建立体现装备采购工作特点的人才政策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业绩考核,为装备采购人才队伍的吸纳、保留、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装备采办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