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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三分文章七分读”。那什么是读呢?字典上的解释就是“清晰响亮地把文章念出来”。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朗读显然不是这种简单意义上的“念”,而是运用普通话把书面语言清晰、响亮、富有感情地读出来,变文字这个视觉形象为听觉形象。《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此也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