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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是目前我国发展区域文化的重要手段。西江千户苗寨作为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层面都面临着诸多问题,政府的主导不够,旅游的过度开发、当地居民的主体性发挥不明显等,都需要通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旅游开发
一、背景
(一)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形成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黔东南文化及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增强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的特定区域。其是指苗、侗等少数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发展,世代传承至今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总和。黔东南不仅是地域名称,也是一种典型的文化形态。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包含了节庆文化、民间传统表演艺术文化、传统工艺文化、民族制度及礼俗文化、口头文化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医药文化、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等。
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之间的语言交流仍然使用传统的苗语。西江千户苗寨是重要的苗族聚居村落之一,这也是黔东南民族文化的重要代表地之一。
二、概念的界定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阻碍因素
第一,在现代文明冲击下,苗族文化生态的发展状况处于不利的境地。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全世界的文化似乎都朝着“西方化”发展。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共同体,在这种趋势下是否还能保持良好的文化多样化值得研究。汉族作为我国人口的大多数,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主力队伍不可避免地会通过经济交流、文化交流等活动,对少数民族的文化活动产生影响。西江千户苗寨在发展旅游业之前,许多当地居民在外打工,受主流文化影响很深。即便如今当地旅游业发展火热,大多数人选择回乡发展,但由于外来人数的增多,也会对当地苗族居民的文化认同意识产生影响。从表面上来看,服装、银饰、歌舞等基本已经在日常生活中消失。
第二,政府在保护民族文化的具体措施上与民众结合不足,导致民众态度冷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乃至于整个物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但是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即政府部门和相关学界相当重视保护本民族文化,但生活在这种文化环境下的当事者即民众主体却感觉无关紧要。民众是实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可以说,广大民众的态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传承或被废弃的命运。
第三,民族旅游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开发过度,造成对民族生态文化的严重伤害。尽管西江千户苗寨整体上受到政府的规划和限制,大致保持了其原本的形态,但许多游客仍然表示景区内商业化气息浓重,与当初选择到此旅游的初衷不符,并没有体验到原始的苗族文化风情。旅游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需要更多的商铺来满足游客及当地居民的需求,但这种过度的经济开发会对文化的保护产生深刻的影响。
第四,宣传不足,缺乏人才资金。目前西江千户苗寨在非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在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开发公司里,有许多员工都是当地居民,尽管这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保障当地居民的收入,但是整体来说专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少,擅长项目策划、资本运作的更少,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且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在广大农村和小城镇,加剧了非遗旅游开发人才匮乏的问题。
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对策
首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第一,要以生态系统的思维和方法,处理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内在逻辑性和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规划、开发和管理文化保护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各级政府要与民众搞好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不是孤立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尤其是生活在保护区的民众,政府在这一系统工程中,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宏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培育一个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
其次,要尊重苗族民众文化主人身份,充分调动民众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为苗族文化生态持续保护提供不竭动力。第一要加强宣传与引导。不仅要靠主流媒体宣传,而且要注意结合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以广场宣传、街头宣传、流动宣传等。第二保护传承人,培养传承人,着力改善传承人生活环境。提高补助标准,使传承人生活有保障,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不仅如此,政府每年还要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传承人积极性,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
再次,合理开发苗族文化,保證苗族文化生态的本土性。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所依靠的重要资源即是当地的传统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又离不开该民族实体及其所处的自然与社环境境,因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需要多重考虑该民族成员及其所处环境等因素,从而永续发展当地旅游业。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有限利用的关系。坚持文化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其次是要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或基金,建立资金审计监督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最后,引进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非遗保护与开发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和技术含量的文化事业产业,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支持。但受市场导向和新型艺术形式的冲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同时在非遗保护和开发中,要实现产业化发展,必须要有专业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因此,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是当地旅游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参考文献
[1]孙沁、李云,对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14
[2]宋俊华,于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几点思考[J],文化遗产,2011
[3]黄志敏,基于民族学视角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构想[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
作者简介
赵鹏娟(1993.1.15),女,河南济源,中南民族大学,学生,2016级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旅游开发
一、背景
(一)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形成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黔东南文化及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增强民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的特定区域。其是指苗、侗等少数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发展,世代传承至今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总和。黔东南不仅是地域名称,也是一种典型的文化形态。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包含了节庆文化、民间传统表演艺术文化、传统工艺文化、民族制度及礼俗文化、口头文化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医药文化、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等。
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之间的语言交流仍然使用传统的苗语。西江千户苗寨是重要的苗族聚居村落之一,这也是黔东南民族文化的重要代表地之一。
二、概念的界定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阻碍因素
第一,在现代文明冲击下,苗族文化生态的发展状况处于不利的境地。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全世界的文化似乎都朝着“西方化”发展。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共同体,在这种趋势下是否还能保持良好的文化多样化值得研究。汉族作为我国人口的大多数,作为社会文化发展的主力队伍不可避免地会通过经济交流、文化交流等活动,对少数民族的文化活动产生影响。西江千户苗寨在发展旅游业之前,许多当地居民在外打工,受主流文化影响很深。即便如今当地旅游业发展火热,大多数人选择回乡发展,但由于外来人数的增多,也会对当地苗族居民的文化认同意识产生影响。从表面上来看,服装、银饰、歌舞等基本已经在日常生活中消失。
第二,政府在保护民族文化的具体措施上与民众结合不足,导致民众态度冷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立,乃至于整个物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但是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即政府部门和相关学界相当重视保护本民族文化,但生活在这种文化环境下的当事者即民众主体却感觉无关紧要。民众是实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可以说,广大民众的态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传承或被废弃的命运。
第三,民族旅游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开发过度,造成对民族生态文化的严重伤害。尽管西江千户苗寨整体上受到政府的规划和限制,大致保持了其原本的形态,但许多游客仍然表示景区内商业化气息浓重,与当初选择到此旅游的初衷不符,并没有体验到原始的苗族文化风情。旅游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需要更多的商铺来满足游客及当地居民的需求,但这种过度的经济开发会对文化的保护产生深刻的影响。
第四,宣传不足,缺乏人才资金。目前西江千户苗寨在非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在贵州省西江千户苗寨文化旅游开发公司里,有许多员工都是当地居民,尽管这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保障当地居民的收入,但是整体来说专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懂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少,擅长项目策划、资本运作的更少,难以适应文化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且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在广大农村和小城镇,加剧了非遗旅游开发人才匮乏的问题。
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对策
首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苗族文化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优化生态环境。第一,要以生态系统的思维和方法,处理好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内在逻辑性和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规划、开发和管理文化保护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各级政府要与民众搞好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不是孤立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尤其是生活在保护区的民众,政府在这一系统工程中,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宏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培育一个有利于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
其次,要尊重苗族民众文化主人身份,充分调动民众保护民族文化的积极性,为苗族文化生态持续保护提供不竭动力。第一要加强宣传与引导。不仅要靠主流媒体宣传,而且要注意结合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以广场宣传、街头宣传、流动宣传等。第二保护传承人,培养传承人,着力改善传承人生活环境。提高补助标准,使传承人生活有保障,为传承人提供良好的传承环境;不仅如此,政府每年还要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传承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传承人积极性,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
再次,合理开发苗族文化,保證苗族文化生态的本土性。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所依靠的重要资源即是当地的传统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又离不开该民族实体及其所处的自然与社环境境,因此,保护民族传统文化,需要多重考虑该民族成员及其所处环境等因素,从而永续发展当地旅游业。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有限利用的关系。坚持文化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其次是要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或基金,建立资金审计监督制度,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最后,引进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民族文化的旅游开发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非遗保护与开发是具有较高文化品位和技术含量的文化事业产业,离不开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支持。但受市场导向和新型艺术形式的冲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同时在非遗保护和开发中,要实现产业化发展,必须要有专业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因此,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是当地旅游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参考文献
[1]孙沁、李云,对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14
[2]宋俊华,于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几点思考[J],文化遗产,2011
[3]黄志敏,基于民族学视角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构想[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
作者简介
赵鹏娟(1993.1.15),女,河南济源,中南民族大学,学生,2016级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族社会学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