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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勘察设计企业作为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随着近年来的改革与发展,对专业化、知识系统化人才的用工总量需求逐年递增,企业面临着更多的劳动用工风险。本文将从规章制度的健全、法律政策的研究、管控手段的提升和風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几个方面,对国有勘察设计企业用工风险的防范与管控进行浅析。探讨构建劳动规章制度体系,理顺劳动用工关系的方法和对策,使企业在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基础上,降低劳动用工成本和劳动用工风险,增强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用工风险 防范 管控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原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用工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对企业劳动用工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这些调整和变化使企业用工面临更多的风险,如何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对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做一分析,并对今后企业防范和管控劳动用工风险做些探讨。
一、勘察设计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的重要性
一方面,近年来,勘察设计企业立足国内,延伸国际不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劳动用工总量逐年递增,劳动用工形式多种多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全体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更加重要,这既是对企业员工的有效管理,也是对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保护。另一方面,勘察设计行业是一个高强度工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一旦接手一个项目常常需要日夜不休的赶工,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往往容易引起企业的人才大量的流失,造成人力资本损失,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挑战,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对企业用工的调节作用,创新企业劳动用工机制,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规范劳动合同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的战略转型与和谐发展。
二、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劳动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管理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困境。一是对企业本身来讲,违规违法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能导致民事或行政责任。二是对员工来讲,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不仅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增加人才流失的风险。三是可能导致企业丧失抵御劳动争议风险的功能,影响企业日常管理及正常生产秩序,降低劳动生产率。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企业更需借助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解决。因此,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维护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根本法则。
2.用工风险研究不深,法律钻研不够透彻。首先是对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重视不够。对规避用工风险更是缺少系统性的思考和研究。其次是对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动力不足。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关注的是对专业知识领域的钻研,对劳动用工风险的体会不深,认识不够,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动力不足。再次是缺少对劳动法律与政策的培训和劳动用工风险的研讨。大多劳动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只集中在人力资源部门,对于长期处于勘察设计生产一线的员工和干部,还欠缺一些防范劳动用工风险的意识,不了解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知识。
3.管控风险手段不多,措施还不得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越来越多。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诸如劳动合同订立风险、试用期风险、招录员工风险、竞业限制风险、经济补偿风险、违约金风险、社会保险风险、劳务派遣风险、事实劳动关系风险等一系列风险,但是如何有效化解以上这些风险,我们的手段确实不多,措施还不得力。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涉及一个甚至多个用工风险的事很多,员工不认真则已,如果认起真来,那企业恐怕官司缠身,难以应付,需要企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用工风险防范预案,妥善应对各种风险。
三、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管控
1.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升企业文化内涵。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在规章制度构建中必须做到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程序合理且完善,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特别注意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充分协商、讨论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实施过程中,要尊重员工及其代表或工会组织的修改建议,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行之有效。另一方面提升企业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实现企业与员工发展目标、行为的统一,在勘察设计人员身上不仅仅是体现出专业的技能技巧,更要体现出企业团结向上的精神。
2.加强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风险的研究。勘察设计企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加强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风险的学习,不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也是企业员工普遍应具备的素质。通过聘请专家讲解,熟悉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加深对基本知识的学习。择机以适当方式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展劳动理论、法律知识、用工风险的研究和探讨,甚至将部分管理人员送外培训,形成一批具备风险实际处置能力的骨干管理人员构成的劳动用工管理团队。企业培训既要达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防范用工风险意识的目的,又要尽可能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创造条件,将部分管理人员送到高层次的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培训班或高等学校进行深造。
3.改进劳动关系管理手段防控劳动用工风险。做好劳动用工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与控制,使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劳动用工过程可能潜在的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做到事前对劳动用工情况自查,事中对各单位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事后对各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理,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工作中类似现象的发生。针对劳动用工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用工风险,制定各种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劳动关系管理的预报、预警、控制体系,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手续,有效控制潜在的各种用工风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把好劳动合同管理关键环节,实现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电算化、规范化。
4.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控制体系。勘察设计企业对勘测设计、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工作的精细化、系统化的要求更高,企业应该将用工风险纳入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作为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识别、预警、控制和风险处置的系统管理,努力提高企业预防和控制用工风险的能力。特别是重点控制勘察设计一线用工风险、事实劳动关系风险、诉讼和仲裁风险等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针对企业的特点和今后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探索在新的法律环境下企业预防和应对相关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给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带来的新要求,细化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尽可能明确企业利益损失、损害的具体量化标准。通过强化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强化企业“证据”意识,注重劳动合同管理中相关证据的采集和保存,争取在劳动争议诉讼和仲裁案件中的主动地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力推动铁路勘察设计企业战略转型,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杜绝劳动合同解除操作不规范带来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关键词:用工风险 防范 管控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原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用工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对企业劳动用工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这些调整和变化使企业用工面临更多的风险,如何有效地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对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做一分析,并对今后企业防范和管控劳动用工风险做些探讨。
一、勘察设计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的重要性
一方面,近年来,勘察设计企业立足国内,延伸国际不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劳动用工总量逐年递增,劳动用工形式多种多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全体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求更加重要,这既是对企业员工的有效管理,也是对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保护。另一方面,勘察设计行业是一个高强度工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一旦接手一个项目常常需要日夜不休的赶工,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往往容易引起企业的人才大量的流失,造成人力资本损失,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挑战,铁路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对企业用工的调节作用,创新企业劳动用工机制,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规范劳动合同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控制体系,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铁路勘察设计企业的战略转型与和谐发展。
二、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劳动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管理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困境。一是对企业本身来讲,违规违法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能导致民事或行政责任。二是对员工来讲,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不仅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同时也增加人才流失的风险。三是可能导致企业丧失抵御劳动争议风险的功能,影响企业日常管理及正常生产秩序,降低劳动生产率。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企业更需借助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解决。因此,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维护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根本法则。
2.用工风险研究不深,法律钻研不够透彻。首先是对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重视不够。对规避用工风险更是缺少系统性的思考和研究。其次是对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动力不足。勘察设计企业主要关注的是对专业知识领域的钻研,对劳动用工风险的体会不深,认识不够,劳动法律和用工风险研究动力不足。再次是缺少对劳动法律与政策的培训和劳动用工风险的研讨。大多劳动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只集中在人力资源部门,对于长期处于勘察设计生产一线的员工和干部,还欠缺一些防范劳动用工风险的意识,不了解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知识。
3.管控风险手段不多,措施还不得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越来越多。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诸如劳动合同订立风险、试用期风险、招录员工风险、竞业限制风险、经济补偿风险、违约金风险、社会保险风险、劳务派遣风险、事实劳动关系风险等一系列风险,但是如何有效化解以上这些风险,我们的手段确实不多,措施还不得力。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涉及一个甚至多个用工风险的事很多,员工不认真则已,如果认起真来,那企业恐怕官司缠身,难以应付,需要企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用工风险防范预案,妥善应对各种风险。
三、勘察设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防范与管控
1.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提升企业文化内涵。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勘察设计企业在规章制度构建中必须做到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程序合理且完善,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特别注意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充分协商、讨论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实施过程中,要尊重员工及其代表或工会组织的修改建议,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行之有效。另一方面提升企业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实现企业与员工发展目标、行为的统一,在勘察设计人员身上不仅仅是体现出专业的技能技巧,更要体现出企业团结向上的精神。
2.加强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风险的研究。勘察设计企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企业,加强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风险的学习,不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也是企业员工普遍应具备的素质。通过聘请专家讲解,熟悉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加深对基本知识的学习。择机以适当方式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展劳动理论、法律知识、用工风险的研究和探讨,甚至将部分管理人员送外培训,形成一批具备风险实际处置能力的骨干管理人员构成的劳动用工管理团队。企业培训既要达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防范用工风险意识的目的,又要尽可能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创造条件,将部分管理人员送到高层次的劳动法律和劳动用工培训班或高等学校进行深造。
3.改进劳动关系管理手段防控劳动用工风险。做好劳动用工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与控制,使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劳动用工过程可能潜在的风险有一定的认识。做到事前对劳动用工情况自查,事中对各单位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事后对各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理,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工作中类似现象的发生。针对劳动用工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用工风险,制定各种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劳动关系管理的预报、预警、控制体系,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手续,有效控制潜在的各种用工风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把好劳动合同管理关键环节,实现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的电算化、规范化。
4.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控制体系。勘察设计企业对勘测设计、工程管理、经营开发工作的精细化、系统化的要求更高,企业应该将用工风险纳入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作为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识别、预警、控制和风险处置的系统管理,努力提高企业预防和控制用工风险的能力。特别是重点控制勘察设计一线用工风险、事实劳动关系风险、诉讼和仲裁风险等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针对企业的特点和今后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探索在新的法律环境下企业预防和应对相关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给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带来的新要求,细化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尽可能明确企业利益损失、损害的具体量化标准。通过强化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强化企业“证据”意识,注重劳动合同管理中相关证据的采集和保存,争取在劳动争议诉讼和仲裁案件中的主动地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力推动铁路勘察设计企业战略转型,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杜绝劳动合同解除操作不规范带来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