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科学饲养管理,增强猪群免疫应答能力
保证猪舍温度适宜,养殖密度合理,保持猪舍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室内干燥,冬暖夏凉。科学饲养,定期消毒,做好基础防疫。确保猪只健康。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做好猪圈(舍)、用具、车辆、粪便、道路和人员的定期消毒。做好卫生、杀虫、灭鼠工作,同时加强对猫、大及鸟类在场区活动的控制。减少传染病侵入的危险性。如接种后发生副反应和过敏反应,防疫人员应告知畜主,留心观察,加强饲养管理。对反应较重的可适当给予治疗。
二、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实施强化免疫
任何猪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制订一个通用的免疫程序。除国家对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实行全面免疫政策外,养猪场还应根据当地疫情和本场疫情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预防免疫可按农业部推荐的猪病免疫程序进行。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法疫苗,
有效免疫率达85%以上时,发病机率较小。免疫后抗体达不到保护水平的应及时补免,补免后抗体水平仍不高的猪仔很可能发生了先天感染或免疫耐受,要坚决淘汰,避免发生免疫失败现象,杜绝传染源。坚持定期对猪群进行抗体水平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免疫程序。
三、强化疫情监测,淘汰病原阳性猪,净化猪群
综合防治的关键技术是净化措施。应采取以狠抓种猪群净化、培育健康种群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养殖场应对种猪定期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检测阳性猪应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的扩散,达到逐步净化的目的。同时加强免疫监测。建立新的无带毒健康种猪群。繁衍健康后代。病死猪、死胎、胎衣等,应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粪尿等要及时清除并经发酵处理,杀灭蚊蝇,定期灭鼠,减少疫瘸传播。经过多次反复净化后,逐渐清除带毒种猪。并结合其它综合措施,使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四、自繁自养。全进全出
有条件的中小型猪场应坚持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
引种:在引种前,必须对种猪出售场进行疫情调查,包括以往发生过哪些疫病、发生时间、流行情况、诊疗情况、防制措施等。如果种猪出售场曾发生过某些重要传染病。应慎重引种。不要从集贸市场上引种。
检疫:临床观察引进种猪精神、体貌、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引进后,应针对本场实际情况,对种猪进行疫苗补免和加强免疫。
隔离:引进种猪须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健康无病、进行了疫苗补免和加强免疫,经体表消毒后的种猪方可引入本场生产区。
全进全出:对本场生产的仔猪、育肥猪等按类别、栋舍或养殖单元实行全进全出,并做好清场消毒工作。
五、卫生(消毒)管理
各饲养场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猪场外部、供应区及猪群生产区必须严格分开。猪场大门、生产区人口均应设立水泥结构的消毒弛及相应消毒装置。来往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采取相应消毒措施。
猪场应严格控制人员频繁流动,谢绝参观,如因特殊原因需进场的,征得同意后,需更换经消毒处理的工作服、胶鞋、帽,洗手消毒,经消毒池后方准进入。
养殖场工作人员进出场,应更换固定工作服、鞋、帽,使用后应放置于更衣室内,严禁带出场外,并定时将工作服、鞋、帽等薰蒸消毒。
猪舍内外、粪道粪沟、运动场、用 具、饲槽等必须经常清扫。饲养员应坚守岗位,定时清除舍内粪便送到贮粪池或指定地点堆积发酵。精心护理和观察猪群,如有异常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猪场应采取全进全出式消毒,饲养员对空栏(包括运动场、仔猪栏等)用2%~4%的烧碱进行严格洗刷消毒,不留死角。空置,用火焰喷枪对不易燃的畜舍地面、墙壁及金属制品等消毒,1周以后方能进猪。
六、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
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控制疫病的综合防治方案和国家标准。要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提高防疫人员素质,进一步普及防疫知识。使兽医防疫工作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对基层防疫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促进知识更新,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增强群众防疫意识。
中国农学会供稿
保证猪舍温度适宜,养殖密度合理,保持猪舍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室内干燥,冬暖夏凉。科学饲养,定期消毒,做好基础防疫。确保猪只健康。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做好猪圈(舍)、用具、车辆、粪便、道路和人员的定期消毒。做好卫生、杀虫、灭鼠工作,同时加强对猫、大及鸟类在场区活动的控制。减少传染病侵入的危险性。如接种后发生副反应和过敏反应,防疫人员应告知畜主,留心观察,加强饲养管理。对反应较重的可适当给予治疗。
二、科学制定免疫程序,实施强化免疫
任何猪场、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制订一个通用的免疫程序。除国家对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实行全面免疫政策外,养猪场还应根据当地疫情和本场疫情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预防免疫可按农业部推荐的猪病免疫程序进行。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法疫苗,
有效免疫率达85%以上时,发病机率较小。免疫后抗体达不到保护水平的应及时补免,补免后抗体水平仍不高的猪仔很可能发生了先天感染或免疫耐受,要坚决淘汰,避免发生免疫失败现象,杜绝传染源。坚持定期对猪群进行抗体水平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免疫程序。
三、强化疫情监测,淘汰病原阳性猪,净化猪群
综合防治的关键技术是净化措施。应采取以狠抓种猪群净化、培育健康种群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养殖场应对种猪定期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检测阳性猪应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的扩散,达到逐步净化的目的。同时加强免疫监测。建立新的无带毒健康种猪群。繁衍健康后代。病死猪、死胎、胎衣等,应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粪尿等要及时清除并经发酵处理,杀灭蚊蝇,定期灭鼠,减少疫瘸传播。经过多次反复净化后,逐渐清除带毒种猪。并结合其它综合措施,使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四、自繁自养。全进全出
有条件的中小型猪场应坚持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
引种:在引种前,必须对种猪出售场进行疫情调查,包括以往发生过哪些疫病、发生时间、流行情况、诊疗情况、防制措施等。如果种猪出售场曾发生过某些重要传染病。应慎重引种。不要从集贸市场上引种。
检疫:临床观察引进种猪精神、体貌、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引进后,应针对本场实际情况,对种猪进行疫苗补免和加强免疫。
隔离:引进种猪须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健康无病、进行了疫苗补免和加强免疫,经体表消毒后的种猪方可引入本场生产区。
全进全出:对本场生产的仔猪、育肥猪等按类别、栋舍或养殖单元实行全进全出,并做好清场消毒工作。
五、卫生(消毒)管理
各饲养场要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猪场外部、供应区及猪群生产区必须严格分开。猪场大门、生产区人口均应设立水泥结构的消毒弛及相应消毒装置。来往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采取相应消毒措施。
猪场应严格控制人员频繁流动,谢绝参观,如因特殊原因需进场的,征得同意后,需更换经消毒处理的工作服、胶鞋、帽,洗手消毒,经消毒池后方准进入。
养殖场工作人员进出场,应更换固定工作服、鞋、帽,使用后应放置于更衣室内,严禁带出场外,并定时将工作服、鞋、帽等薰蒸消毒。
猪舍内外、粪道粪沟、运动场、用 具、饲槽等必须经常清扫。饲养员应坚守岗位,定时清除舍内粪便送到贮粪池或指定地点堆积发酵。精心护理和观察猪群,如有异常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猪场应采取全进全出式消毒,饲养员对空栏(包括运动场、仔猪栏等)用2%~4%的烧碱进行严格洗刷消毒,不留死角。空置,用火焰喷枪对不易燃的畜舍地面、墙壁及金属制品等消毒,1周以后方能进猪。
六、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
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控制疫病的综合防治方案和国家标准。要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提高防疫人员素质,进一步普及防疫知识。使兽医防疫工作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对基层防疫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促进知识更新,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增强群众防疫意识。
中国农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