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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问题。山西省陵川县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产业基础较为薄弱、集体经济普遍脆弱、职业教育收效较慢、帮扶力量较为单一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产业发展带动乏力,内生动力激发不够,资金保障力度不足,多方联动协同不力。对此,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健全内生动力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多元参与格局,以期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系统,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关键词〕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442(2020)01-0109-0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近年来的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让贫困地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贫困地区群众从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已经脱贫的贫困村出现了脱贫成果不持续、不稳定,甚至脱贫人口再次返贫的现象,因而做好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并且实现脱贫不返贫的目标,使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让贫困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成为当下不容回避并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前不久在山西省陵川县进行了调研,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意义。2018年以前陵川县是省级贫困县,全县有114个贫困村,9779户贫困户,26519名贫困人口,数量占到晋城市总贫困村数量的57%,贫困人口规模占晋城市总贫困人口的三成以上。截至2018年9月,陵川县共有1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8825户、2654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均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其余相关公共服务指标均高于贫困县退出指标,成功通过省评估考核,退出了贫困县。陵川县脱贫后,为了稳住脱贫后续动力,积极做好“后扶贫时期”的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推动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其他县(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所启示。
一、山西省陵川县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成效
陵川县按照摘帽后“政策保持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原则,以“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强化弱项、提升质量,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为重点,从多方面开展脱贫攻坚后续保障工作。
(一)产业水平得以提升
陵川县在退出贫困县后,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县域。
一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村集体现有优势资源,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和贫困户收入。2018年消灭了“零收入”的村,2019年所有贫困村集体收入均突破3万元。此外,通过培育“扶贫车间”,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把第一车间放到贫困村,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剩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二是扶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在特色农业方面,依托地理资源优势,组织实施优势产业规模扩张。全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45个,有5800个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实现稳定增收。在文旅新兴产业方面,发挥生态、区位、气候优势,以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为抓手,启动了1镇2村的发展试点,在10个贫困村实施了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在生态产业方面,陵川县以15家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带动3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态造林绿化工程,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通过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极大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18年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79元,较上年增长9%。
(二)社会保障不断强化
一是加大医疗健康保障力度。持续推进落实贫困户参保工作,確保贫困户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推动健康扶贫,在“三保险三救助”和“136”兜底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为建档立卡人口缴纳了每人28元的住院费用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同时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扶贫专项资金列支4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户重大疾病聘请外地专家诊治的费用补助,大大降低了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率。
二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陵川县全力做好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资金保障,自2013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管理,资金投入覆盖至脱贫工作各个领域,包括脱贫专项资金、教育、社保、医疗、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资金投入整体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力度不断加大(见表1)。
三是进行社会兜底保障。一方面,加大了社保投入力度。2018年,陵川县五保、低保保障线分别由上年的4030元和3500元提高到了5160元和3960元。该社保政策覆盖陵川县共计1879名五保人员和4536名低保对象。同时,陵川县将乡镇救助审批权限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另一方面,构建了风险化解机制。针对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极易导致贫困群体致贫返贫的问题,为每个贫困户缴纳了100元的包括家庭财产、农业自然灾害及家庭成员死亡赔偿在内的扶贫综合保险,还为农户种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特色农产品缴纳了价格指数保险,解除了群众发展产业的后顾之忧。
四是进行易地搬迁保障。由于陵川县山地多,部分村庄生存环境差,为了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问题,陵川县将部分贫困人口安置到集中划定的安置区,并修建了安置小区,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每口人2.5万元的住房补贴。截止2018年9月,1970户共计6747人完成了易地搬迁。
(三)教育培训力度加大
教育培训是贫困户稳定脱贫的一个有效手段,陵川县每年拨付不少于400万的扶贫资金,坚持把培训与创业、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并把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劳务品牌作为优先培训项目,努力提升培训效果。仅2018年,共对外输出培训后的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3500名。另外,构建并完善贫困户子女助学政策,为超过2.4万名贫困学生累计发放助学金1206万元,向133名贫困大学生提供入学资助,为1184名贫困生提供“雨露计划”资助,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二、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陵川县贫困村的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也显现出贫困村在精准脱贫后续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发展带动乏力
一是产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多是宏观性政策,缺乏详细的科学规划,许多项目甚至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上马,没有仔细考虑长期发展和贫困户真实需求,产业项目选择单一,导致了产业发展项目不可持续的问题。二是产业利益联结薄弱。在不少产业基础条件较差的贫困村,产业发展存在生产规模小、业务强度低、经营集群化弱等问题,农户经营的家庭小作坊式企业或合作社普遍存在,新型产业的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质量也不高。贫困户同产业经营主体之间虽有利益联结,但主要体现在土地入股分红、合作社二次返利等初级模式,联结不紧密、难持续,产业发展带给贫困户的持续增收十分有限。三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贫困村一般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较差,人才短缺,导致产业发展层次低、规模小。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薄弱,管理仍处于粗放落后的状态,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内生动力激发不够
一是观念转变难。有的脱贫户虽然收入上已经达到脱贫标准,但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还存在观念落后的问题。受小农思想影响,一些脱贫户对于当前自己的生活状态较为满意,对脱贫后如何发展生产没有长期规划,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认为生活状况已经不错了,对于扩大生产规模、掌握必要的技能缺乏考虑。另外,一些脱贫户缺乏自主意识,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脱贫工作是政府和帮扶工作队的责任,而自己只占极少一部分。还有部分脱贫户对今后自己能否凭自身能力改变贫困状况缺乏信心,认为改善生活、提高收入,必须依靠政府的帮扶、工作队的慰问。
二是文化氛围不浓。文化人才严重短缺。许多乡村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不断前往城市定居,农村青壮年也大多都外出务工,乡土人才缺失,农村文化活动难以开展,乡村文化日渐凋零,不利于形成农村贫困人群依靠自己致富的氛围和环境。
(三)资金保障力度不足
贫困县的资金大多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级拨付的资金是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难以实现统筹使用。而贫困县自身的财力有限,没有足够资金帮扶贫困村的发展。许多项目急需资金注入,但是财政资金在进行社保兜底后所剩不多,只能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另外,融资渠道不畅,有的贫困村希望盘活土地资源、林业资源,但一些金融机构不愿为此做抵押业务,企业和社会对此类项目的投资积极性也不高,影响了村集体和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四)多方联动协同不力
一是贫困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村“两委”干部受教育程度不高,思路不宽,对政府部门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不注重调动贫困户实际参与的积极性,造成脱贫工作原本应为政府主导、贫困户努力的互动模式,反而成了政府部门“全力包办”“上冷下热”的“独角戏”,贫困户往往被动参与该项工作,内源动力欠缺,扶贫效果欠佳。
二是政府统筹协调不到位。从政府管理来看,参与扶贫部门较多,各自分管一个领域,没有产生应有的合力。政府各部门管产业的只管产业,管社保兜底的只管社保,看似各负其责,实则缺乏“一盘棋”思路。另外,政府部门之间联动较少,相互缺乏有效连接。
三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企业认为政府才是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联。还有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认为没有参加精准脱贫工作的必要,因此大多只是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参与,扶贫工作还没有彻底扭转“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局面。
三、推动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
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旨在解决精准脱贫后扶贫成效不持续、脱贫后返贫率高、保障政策短期有效长期内生动力不足等现实问题。现阶段,要想有效解决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大功夫。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产业发展是可靠性最强、经济效益最优的渠道。为了解决贫困村存在的产业基础偏弱、产业模式传统滞后、产业规模小、资源欠缺等问题,必须加大产业发展力度。一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制定长远规划,切实选优选准产业,发展符合当地特色和贫困户意愿的特色项目,强化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其做大做強,从而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二要积极培育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是防止贫困户再次返贫、帮助其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贫困村要立足当地农产品资源特点,集中资金、技术、人才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适宜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同时,政府应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推进外来企业与贫困村对接联动,鼓励地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等积极落户,形成技术管理水准更高的经营主体,使企业能够更为充分地参与贫困村经济建设,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新平台、新机遇。
(二)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一要转变贫困户思想观念。帮助贫困群众解放思想,培育贫困群众自主致富的独立意识,强化创新意识,转变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二要提高农民培训质量。对贫困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至少能掌握一门致富的技能,并拓展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三要发展文化提升民智。文化可以集聚知识,开启心智,提升素质,应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长期的脱贫巩固规划中。四要加大乡村基础教育扶持力度。贫困从根源上说是能力贫困和思想观念上的贫困,必须通过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水平来达到缩小地区教育差距、城乡教育差距的目的。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要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以县级政府为主导,以整合项目为载体,统筹各部门资金,集中财力上项目,打破部门割据,形成综合效应。二要强化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自主权。在保障用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大前提下,按照优先考虑群众需求的原则,建设民生工程、实事工程。三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使用审计,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用有限资金办更多民生实事。
(四)建立多元帮扶格局
加强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不只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激发社会各界的扶贫热情,才能保证脱贫效率和质量,实现脱贫工作的可持续。一要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建设。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政府扶贫部门难以完成,必须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增强部门间横向协调和联动合作的能力,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确保扶贫资源利用最大化、效益最优化,这样才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要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协同参与的精准扶贫模式。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以增强企业参与扶贫的动力,企业也能帮助政府解决扶贫问题,体现社会担当,而个人也可以在扶贫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展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样,三方在扶贫工作的推动中互相配合、共同进步,进而形成依靠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扶贫模式。
〔参考文献〕
〔1〕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05):147-150.
〔2〕张琦.减贫战略方向与新型扶贫治理体系建构〔J〕.改革,2016(08):77-80.
责任编辑董军
〔关键词〕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8442(2020)01-0109-0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近年来的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让贫困地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贫困地区群众从党和国家的各项扶贫政策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已经脱贫的贫困村出现了脱贫成果不持续、不稳定,甚至脱贫人口再次返贫的现象,因而做好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并且实现脱贫不返贫的目标,使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让贫困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成为当下不容回避并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前不久在山西省陵川县进行了调研,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意义。2018年以前陵川县是省级贫困县,全县有114个贫困村,9779户贫困户,26519名贫困人口,数量占到晋城市总贫困村数量的57%,贫困人口规模占晋城市总贫困人口的三成以上。截至2018年9月,陵川县共有1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8825户、2654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人均收入达到贫困线以上,其余相关公共服务指标均高于贫困县退出指标,成功通过省评估考核,退出了贫困县。陵川县脱贫后,为了稳住脱贫后续动力,积极做好“后扶贫时期”的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推动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其他县(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所启示。
一、山西省陵川县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成效
陵川县按照摘帽后“政策保持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原则,以“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强化弱项、提升质量,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为重点,从多方面开展脱贫攻坚后续保障工作。
(一)产业水平得以提升
陵川县在退出贫困县后,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县域。
一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村集体现有优势资源,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和贫困户收入。2018年消灭了“零收入”的村,2019年所有贫困村集体收入均突破3万元。此外,通过培育“扶贫车间”,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把第一车间放到贫困村,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剩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二是扶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在特色农业方面,依托地理资源优势,组织实施优势产业规模扩张。全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45个,有5800个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实现稳定增收。在文旅新兴产业方面,发挥生态、区位、气候优势,以农林文旅康融合发展为抓手,启动了1镇2村的发展试点,在10个贫困村实施了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在生态产业方面,陵川县以15家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带动3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态造林绿化工程,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通过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极大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18年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79元,较上年增长9%。
(二)社会保障不断强化
一是加大医疗健康保障力度。持续推进落实贫困户参保工作,確保贫困户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推动健康扶贫,在“三保险三救助”和“136”兜底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为建档立卡人口缴纳了每人28元的住院费用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同时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扶贫专项资金列支4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户重大疾病聘请外地专家诊治的费用补助,大大降低了因病致贫返贫的发生率。
二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陵川县全力做好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资金保障,自2013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管理,资金投入覆盖至脱贫工作各个领域,包括脱贫专项资金、教育、社保、医疗、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资金投入整体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力度不断加大(见表1)。
三是进行社会兜底保障。一方面,加大了社保投入力度。2018年,陵川县五保、低保保障线分别由上年的4030元和3500元提高到了5160元和3960元。该社保政策覆盖陵川县共计1879名五保人员和4536名低保对象。同时,陵川县将乡镇救助审批权限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另一方面,构建了风险化解机制。针对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极易导致贫困群体致贫返贫的问题,为每个贫困户缴纳了100元的包括家庭财产、农业自然灾害及家庭成员死亡赔偿在内的扶贫综合保险,还为农户种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特色农产品缴纳了价格指数保险,解除了群众发展产业的后顾之忧。
四是进行易地搬迁保障。由于陵川县山地多,部分村庄生存环境差,为了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问题,陵川县将部分贫困人口安置到集中划定的安置区,并修建了安置小区,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每口人2.5万元的住房补贴。截止2018年9月,1970户共计6747人完成了易地搬迁。
(三)教育培训力度加大
教育培训是贫困户稳定脱贫的一个有效手段,陵川县每年拨付不少于400万的扶贫资金,坚持把培训与创业、就业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并把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劳务品牌作为优先培训项目,努力提升培训效果。仅2018年,共对外输出培训后的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3500名。另外,构建并完善贫困户子女助学政策,为超过2.4万名贫困学生累计发放助学金1206万元,向133名贫困大学生提供入学资助,为1184名贫困生提供“雨露计划”资助,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二、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陵川县贫困村的脱贫后续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也显现出贫困村在精准脱贫后续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发展带动乏力
一是产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多是宏观性政策,缺乏详细的科学规划,许多项目甚至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上马,没有仔细考虑长期发展和贫困户真实需求,产业项目选择单一,导致了产业发展项目不可持续的问题。二是产业利益联结薄弱。在不少产业基础条件较差的贫困村,产业发展存在生产规模小、业务强度低、经营集群化弱等问题,农户经营的家庭小作坊式企业或合作社普遍存在,新型产业的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质量也不高。贫困户同产业经营主体之间虽有利益联结,但主要体现在土地入股分红、合作社二次返利等初级模式,联结不紧密、难持续,产业发展带给贫困户的持续增收十分有限。三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贫困村一般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较差,人才短缺,导致产业发展层次低、规模小。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集体经济整体实力薄弱,管理仍处于粗放落后的状态,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内生动力激发不够
一是观念转变难。有的脱贫户虽然收入上已经达到脱贫标准,但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还存在观念落后的问题。受小农思想影响,一些脱贫户对于当前自己的生活状态较为满意,对脱贫后如何发展生产没有长期规划,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认为生活状况已经不错了,对于扩大生产规模、掌握必要的技能缺乏考虑。另外,一些脱贫户缺乏自主意识,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脱贫工作是政府和帮扶工作队的责任,而自己只占极少一部分。还有部分脱贫户对今后自己能否凭自身能力改变贫困状况缺乏信心,认为改善生活、提高收入,必须依靠政府的帮扶、工作队的慰问。
二是文化氛围不浓。文化人才严重短缺。许多乡村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不断前往城市定居,农村青壮年也大多都外出务工,乡土人才缺失,农村文化活动难以开展,乡村文化日渐凋零,不利于形成农村贫困人群依靠自己致富的氛围和环境。
(三)资金保障力度不足
贫困县的资金大多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级拨付的资金是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难以实现统筹使用。而贫困县自身的财力有限,没有足够资金帮扶贫困村的发展。许多项目急需资金注入,但是财政资金在进行社保兜底后所剩不多,只能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另外,融资渠道不畅,有的贫困村希望盘活土地资源、林业资源,但一些金融机构不愿为此做抵押业务,企业和社会对此类项目的投资积极性也不高,影响了村集体和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
(四)多方联动协同不力
一是贫困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村“两委”干部受教育程度不高,思路不宽,对政府部门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不注重调动贫困户实际参与的积极性,造成脱贫工作原本应为政府主导、贫困户努力的互动模式,反而成了政府部门“全力包办”“上冷下热”的“独角戏”,贫困户往往被动参与该项工作,内源动力欠缺,扶贫效果欠佳。
二是政府统筹协调不到位。从政府管理来看,参与扶贫部门较多,各自分管一个领域,没有产生应有的合力。政府各部门管产业的只管产业,管社保兜底的只管社保,看似各负其责,实则缺乏“一盘棋”思路。另外,政府部门之间联动较少,相互缺乏有效连接。
三是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企业认为政府才是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联。还有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认为没有参加精准脱贫工作的必要,因此大多只是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参与,扶贫工作还没有彻底扭转“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局面。
三、推动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
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旨在解决精准脱贫后扶贫成效不持续、脱贫后返贫率高、保障政策短期有效长期内生动力不足等现实问题。现阶段,要想有效解决贫困村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大功夫。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产业发展是可靠性最强、经济效益最优的渠道。为了解决贫困村存在的产业基础偏弱、产业模式传统滞后、产业规模小、资源欠缺等问题,必须加大产业发展力度。一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制定长远规划,切实选优选准产业,发展符合当地特色和贫困户意愿的特色项目,强化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其做大做強,从而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二要积极培育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是防止贫困户再次返贫、帮助其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贫困村要立足当地农产品资源特点,集中资金、技术、人才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适宜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同时,政府应积极推进产业融合,推进外来企业与贫困村对接联动,鼓励地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等积极落户,形成技术管理水准更高的经营主体,使企业能够更为充分地参与贫困村经济建设,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新平台、新机遇。
(二)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一要转变贫困户思想观念。帮助贫困群众解放思想,培育贫困群众自主致富的独立意识,强化创新意识,转变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树立自我脱贫信心。二要提高农民培训质量。对贫困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中的劳动力至少能掌握一门致富的技能,并拓展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三要发展文化提升民智。文化可以集聚知识,开启心智,提升素质,应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长期的脱贫巩固规划中。四要加大乡村基础教育扶持力度。贫困从根源上说是能力贫困和思想观念上的贫困,必须通过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水平来达到缩小地区教育差距、城乡教育差距的目的。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一要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以县级政府为主导,以整合项目为载体,统筹各部门资金,集中财力上项目,打破部门割据,形成综合效应。二要强化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自主权。在保障用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的大前提下,按照优先考虑群众需求的原则,建设民生工程、实事工程。三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使用审计,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用有限资金办更多民生实事。
(四)建立多元帮扶格局
加强精准脱贫后续保障工作,不只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激发社会各界的扶贫热情,才能保证脱贫效率和质量,实现脱贫工作的可持续。一要加强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建设。脱贫后续保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政府扶贫部门难以完成,必须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增强部门间横向协调和联动合作的能力,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确保扶贫资源利用最大化、效益最优化,这样才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要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协同参与的精准扶贫模式。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以增强企业参与扶贫的动力,企业也能帮助政府解决扶贫问题,体现社会担当,而个人也可以在扶贫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展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样,三方在扶贫工作的推动中互相配合、共同进步,进而形成依靠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扶贫模式。
〔参考文献〕
〔1〕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05):147-150.
〔2〕张琦.减贫战略方向与新型扶贫治理体系建构〔J〕.改革,2016(08):77-80.
责任编辑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