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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474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二条附表一、第三条附表二,重点为修正第(二)类杀菌剂的管理规定,删除氯化石灰、次氯酸钠液及二氧化氯等三成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修正草案总说明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