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旧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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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读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有个女生很喜欢方少爷,而我又和她是同桌。晚自习的时候,我俩常脑袋凑一起说悄悄话。就叫她二颖吧。
  我怂恿二颖去给方少爷表白。晚自习,二颖怀着忐忑的心情给方少爷传了张字条。
  没多久字条就被传了回来。二颖紧张地打开,我八婆地凑过去一看——个字:“好好学习,远离早恋。”
  2
  方少爷读初中的时候,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学霸。我学习笨,是老师眼里“死读书”的典型。初二一次大调座位,我摇身一变,成了方少爷的同桌。
  我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好棒,我要近朱者赤,好好学习!然而理想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残酷。
  方少爷的做题速度和反应能力,完全不是我等凡人所能企及的。那时候我问他一道数学题,通常脑子还没从第一个步骤中转过弯来,方少爷已经把笔一扔,问:“懂了吗?”我只好低眉顺眼地央求道:“那个……能再讲一遍吗?你太快了。”
  他又惊讶又无语地看了我一眼,强忍着耐心给我讲第二遍。“这下明白了吗?”我只好说:“有点明白了,但还不是特别清楚。”
  第三遍结束后,我眼巴巴地看着他,等着他再问我一遍“懂了吗”,结果他把练习册一推:“事不过三。”
  初中的头两年,方少爷是我们班的活招牌,用老班后来的话说就是“那是他最容光焕发的两年”。
  3
  彼时,我和方少爷的缘分尚不明朗。直到高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没有运动细胞的我乐得清闲,到处给认识的参赛小伙伴喊加油。朋友二怡拉着我去小卖部买了一瓶饮料,又拉着我直奔高二男子组1500米中长跑决赛现场。
  我纳闷:“我们班没有人进男子1500米决赛啊?”二怡说“方某某进了,等他跑完了,我要在赛道终点给他送水。”
  方某某?我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哦,他啊,我们共同的初中同学。
  我跟着二怡一起去看方某某的比赛,运动员们飞驰的身影从我们面前掠过。我当时鬼使神差地冲着跑道大喊:“方某某,加油!”声音特别兴奋高亢。
  等他们跑最后一圈时,班委突然有事找二怡,二怡把饮料塞到我手里就走了。
  我拿着饮料跑去赛道终点等着,没多久方某某冲刺到终点线。我跑过去,把水送到他面前说“方某某,二怡让我给你的。”他愣了一下,接过水对我说谢谢。
  我正要走,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什么?”我回头。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没事。”“哦。”我转身回去了。这是我们高二的重新认识。
  运动会之后,我俩的交集莫名多了起来。在停车场开锁,看到他也在;去小卖部买零食,碰巧他也在;经过篮球场,发现他在那儿打篮球;去办公室找老师讲题,刚好他们班主任正在训他……
  后来我问他是从什么时候决定追我的。他说他压根就没追。我顺了一口气接着问:“某人每天送奶茶是怎么回事?某人每天故意在停车场等我是怎么回事?某人还特意通过初中班级群加了我的QQ又是怎么回事?”
  他随口胡诌了一套理论:“男生面对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用尽心思讨她的喜欢,是所谓追。至于你,我早就看出来了,你对我有意思,所以我这不叫追,叫对症下药。”
  我尽量不发飙:“你哪儿看出来我喜欢你了?”他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说:“蠢,你不知道你会脸红吗?”
  4
  从小被我暗恋过的男生,有个共同的特点——学霸。还得加上一个前提,长得好看的学霸。爱情里有个互补定律,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自己太笨,才无比崇拜脑子好使的人。
  高中时,有次放学回家,我问方少爷怎样能学好数学。他反问我:“上课好好听讲了吗?”我点头:“听了。”他又问:“题练了吗?”“练了。”“不用问了,你没法学好数学了。”
  数学简直是我学生生涯中第一大痛。那时候我奉行的一条准则是:殺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数学确实没有杀死我,但也没有使我更强大,因为我每天都被折磨成一副要死不死、奄奄一息的样子。方少爷见我实在痛苦,主动提议周六晚上给我补习。
  我乐坏了,各种行贿,给他带早餐,买礼物,还答应周日下午和他出去约会。到了给我补习的那天,我蒙了。他以强悍的理科思维神速地写下步骤,然后推给我:“自己看。”
  “自己看吗?”我呆若木鸡。他看出我的愤怒:“很细致了,如果还是不懂,可以问我。”
  于是我悲哀地得出一个结论:晋升为女友的我,比起当年单纯的同桌关系,并没有得到任何优惠待遇。
  5
  前些日子,高考公布分数。每年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数年前的自己,那个拿着手机给他打电话哭得撕心裂肺的自己。我说:“我考砸了。”他说:“没事,想留下还是决定离开,我都陪你。”
  我当他是一个发泄桶,一个劲地说“我考砸了我考砸了……”,像一个冷冰冰的复读机。这个电话打了多久我不记得了,直到心情平复,挂下电话,我才猛然反应过来——他考得怎么样?
  方同学没考好,他的家人、朋友、老师,包括我,都清楚地明白,那不是他的水平。
  填志愿那天,我俩约在网吧见。我问他:“你甘心吗?”他风轻云淡:“没什么。”录取通知书到的那天,我又问他:“你真的决定离开吗?”他一身轻巧:“真没什么,不想读了。”
  很久以后,我问他:“当年你坚决不复读是不是因为我啊?”因为我才是最不想读书的那一个。他一时口快:“废话,要不是……”说完发现自己好像说漏嘴了,又立马改口转移了话题。
  似乎每个人都曾有一段不堪回首的中二病史,方少爷也不例外。他中二时期最显著的症状,就是他那一头自以为酷炸天的发型。刘海长到遮眼,宁死也不剪,理由是拉低颜值;校服一年四季不拉拉链,理由是影响帅气;牛仔裤偶尔卷到九分长,理由是显腿长。
  现在的他一点儿都没当年的可爱了。头发剪得利落而干净;在路边看到男生卷裤腿,他要“啧啧啧”地吐槽一下人家的衣品;在公共场合看到腻腻歪歪的小情侣,他会嫌弃地拉着我走远。
  时光一去不复返,洗去青涩,沉淀下稳重的成熟。我怀念他过去的中二,也珍惜他现在的成熟。
  过去的、现在的,还好都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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