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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里面仍有部分问题不甚明确。本文第一部分讨论了"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与犯罪的"认定中的问题;第二部分讨论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情形中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对非法获取后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认定;第四部分是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