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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代工业的先驱者张之洞,在广东任两广总督期间,曾于光緒十三年(1887)奏请在广东广州创建广东钱局,采用机器制造银元,从而成为我国现代机制银元的开创者。
光绪十五年(1889),张之洞奉命调往湖北,任湖广总督,此后不久,便将广东的经验运用于湖北,并在湖北武昌筹建了国内第二家采用机器制造银元的官方铸钱机构——湖北银元局,该局也是张之洞来到湖北后建造的第一家铸钱机构。湖北银元局所造银元,因含银量高,制作精良,广受欢迎而行销全国。湖北银元局不仅广铸银元,而且也曾发行纸币。但因该局纸币存世稀少,极难寻觅而很少为人们所熟悉。
现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就银元局的设立、沿革及其纸币发行时间和种类等,作简要考证与介绍。
一 从银元局、银币局到造币厂的历史变化
光绪十九年(1893),张之洞在湖北筹建银元局的“请铸银元折”奏折中,提出如下几个主要建局理由:1 湖北省据江苏、安徽上游,地当南北要冲,汉口、宜昌兼为华洋通商口岸,商家云集,用钱最广;2 省内各州县征收丁漕,各局卡抽厘金、盐课,皆用制钱完纳,每年须用之数甚巨;3 自同治以来,滇铜不旺,洋铜价值日昂,湖北鼓铸久停,近来市面现钱日形短缺,鄂省商民生计维艰,市面渐形萧条;4 广东开铸银元,利用民便,成效显著,设局铸造银元,以补制钱之缺,是一变通利济之法。
鉴于以上几个因由,湖广总督张之洞和湖北巡抚谭继洵,于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在武昌洗马池街原宝武局旧址西侧之守备署旧址处,建造湖北银元局,任候补道蔡锡勇为总办。大约经过一年多的筹备、购置国外设备及安装调试,湖北银元局于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正式投产,开始铸造多种湖北银元:如大银元(重库平七钱二分)、两开(重三钱六分)、五开(重一钱四分四厘)、十开(重七分二厘)、二十开(重三分六厘)等五种规格。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张之洞又奏准在银元局东侧原宝武局旧址处,筹建“湖北机器铸铜钱局”,又称“湖北铸铜钱局”,并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六月十七日建成投产。但是,该局因铸钱严重亏本及设备问题,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夏秋之交而停铸,并更名为“湖北银元局新厂”,划归湖北银元局管理。
随着铜元的大量铸造与广泛应用,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初一日,张之洞又决定将湖北银元局新厂(原湖北机器铸铜钱局),改称“湖北铜币局”,与银元局划分界限,各司各事,专门铸造铜元,并委任候补(试用)知府高松如为提调。
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湖北银元局奉清政府之命,开始试铸一两重银元,名日“大清银币”。与此同时,署督瑞方将湖北银元局改称“湖北银币局”,并于当年十二月初一日,启用“湖北银币局关防”。
从此“银元局”更名为“银币局”。四年之后,又于宣统二年(1910)五月,湖北银币局与湖北铜币局合并,成立武昌造币分厂,改由天津造币总厂直接管理,名称为“度支部武昌造币分厂”。
由此可知,湖北银元局,自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设立,几经合并、分拆、再合并,最终于宣统二年(1910)五月合并成为武昌造币分厂。此后,到辛亥革命及以后的民国时期,虽经多次隶属关系的变换,武昌造币厂的名称,除有时称“分厂”之外,其余时间没有大的变化。
二 湖北银元局纸币发行时间及种类分析
有关湖北银元局何时开始发行纸币,发行 何种纸币,文章说法不一。诸多文章认为,湖北银元局光绪二十年(1894)成立后,一方面开铸银元,另一方面发行银两、制钱、银元纸币,并列有湖北银元局纸币简表。
因这些文章并未注明其史料来源,因而无法对其进行确认。截止目前,该表中仅发现一种光绪二十五年(1899)一元银元票实物。
笔者查阅历史文献及现存实物认为,湖北银元局仅发行过两种年号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并未发行其他种类纸币。因此,关于湖北银元局成立后发行过银两票、制钱票及发行银元票的种类看法,值得讨论和商榷。
1 湖北银元局筹建时及开局初期并未提及或发行纸币
从上述张之洞“请铸银元折”和档案资料来看,光绪十九年(1893)筹建湖北银元局时期,张之洞奏请湖北设立银元局的奏折中,仅提出湖北银元局铸造银元一项,并未提出银元局发行纸币之事。按常规,若银元局建局时要发行纸币,此奏折或档案文献中一定会有说明或反映。
此外,湖北银元局建成投产后,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闰五月二十七日,张之洞向户部进呈湖北银元样品的奏折中,也仅提供湖北银元局铸造的银元样品,并没有提供湖北银元局银元票样票。
按照张之洞的工作习惯和按章办事的工作作风,若光绪二十年(1894)湖北银元局建成后发行过银两票、制钱票及银元票等这类地方金融货币大事,不仅在筹建银元局时提出,而且在投产后张之洞进呈的钱币样品中,定会有这些银两票、制钱票及银元票等纸币样票。也就是说,官方文献证明,湖北银元局开局初期,即光绪二十一年(1895)闰五月以前,并未发行过纸币。
2 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开始于光绪二十二年
从历史文献中可以看出,张之洞提出湖北发行纸币,开始于张之洞从江苏两江总督回来再任湖广总督之后,即湖北银元局建成二年后的光绪二十二年(1896)才开始筹划设立湖北官钱局发行纸币之事。在湖北官钱局还未设立之前,先由湖北银元局和湖北善后局发行纸币。
有文献介绍,湖北银元局纸币的发行,与原广东钱局副提调王秉恩有关。光绪二十二年(1896),张之洞调王秉恩来湖北负责总办工厂。“王秉恩认为,甲午战争后,海禁打开,行用银元之处渐多,且各省均将铸造银元,为了扩大银元的流通,他向张之洞建议,由湖北银元局发行银元票。并认为银元票的印刷,必须精美,特委托赴日留学委员邝国华联系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印刷。”
又有文献介绍,光绪二十二年(1896),湖北银元局曾向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后改帝国内阁印刷局)订印过银元票。
此外,更重要的是,湖北地方官方文献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见《行用银元钞票示》)
3 湖北银元局仅发行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
据笔者所知,最早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官方文献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湖北地方政府为推行湖北银元局银元钞票而专门发布的《行用银元钞票示》布告:
“《行用银元钞票示》:
照得本部堂、院前经奏明,于湖北武昌省城设立银元局,开铸银元,通行各省。嗣因湖北省制钱缺乏,将银元酌价准其完纳丁 漕关税盐课厘金。经查明,各省皆有银元,既准完纳本省公款,必须加铸本省字样,方免混淆滋弊,节经示谕在案。本部堂、院慨念钱法日坏,亟图补救之方,现饬司局于省垣设立官钱局,权衡出入。查湖北省每年应收丁漕厘税为书甚巨,而银钱之少,城乡一律,民间百计购钱竭蹶,输纳情形亦属最苦,故调剂钱法之穷,必自公款始。银元所以代替制钱,自应有划一之钱价,方便行使。兹议定,每新铸之本省银元一元,准作制钱一千文。该商民等,照此价赴局购取,即照此价赴关卡州县完纳无丝毫增减,以昭大信。一面增购机器,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元,亦加铸本省字样,其价照一千文,以次递减,亦如制钱可以零星使用;并刊发银元官票,加盖本省藩司印信,与善后局所发加盖司印每张一千之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为此,示仰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制钱虽一时短少,而新铸本省银元及银元印票、官钱印票,实与制钱无异,三项充足流转民间,自富商大贾以至乡曲编垊,凡持此项银元及各印票赴官呈缴者,赋税可以早完,厘金可以速纳,如有照章缴银之款,即照银元定价之制钱一千文,核计市价高下,折算平于色,取携既便,略无阻滞,则钱不足而自足,通行既久,钱价无有不平也。本部堂、院更风闻民间于丁漕厘税各项完纳制钱,官吏司事不免有多方挑剔,甚至有索取规费之弊,深感痛恨,今既有本省银元及银元印票,定为一千之价,又有每张一千之官钱印票,务合随到随收,断不准再有苛求,仍严札各关卡州县,如敢藉词不收或稍有留难,需索准该商民等赴辕呈控,一经查实,立即严参重办,此举乃整顿圜法体恤商民之要政,法在必行,断不容吏胥人等,弊混梗阻,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
此布告是张之洞开始在湖北推行银元、银元票、制钱票等三种地方货币的重要官方告示。正如布告所示,湖北银元局除铸造一元大银元及“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元”等五种规格银元外,“并刊发银元官票,加盖本省藩司印信,与善后局所发加盖司印每张一千之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银元印票,定为一千之价。”
此官方文献证明,此时,湖北银元局仅发行一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并未发行其他面额的银元票以及银两票或制钱票。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以前,若湖北银元局还发行其他类型的钞票,此布告中也一定要有反映。
还需指出的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时,湖北官钱局还未设立,正在筹建之中。因此,正如布告所述,“银元印票”(即银元票)由湖北银元局发行,并加盖本省藩司印信,每张面额一元,定价制钱一千文;此时的“官钱印票”(即制钱票),不是湖北官钱局发行,而是由“湖北善后局”发行,并加盖司印,每张面额制钱一千文。银元票与制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
湖北官钱局的设立,与张之洞想要在湖北设立专门机构发行纸币有关。关于湖北官钱局的设立时问,按照张之洞本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奏折中说法:试办湖北官钱局的时间是,“当于上年(光绪二十二年六、七月间——笔者注)夏秋间在武昌省城设局试办,派廉谨诚实之员经理。”湖北省地方政府正式奏请清政府设立官钱局的时间,是在湖北官钱局试办稍有成效之后的第二年,即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此张之洞奏请设局奏折,获得了清政府的正式批准。
因此,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时,制钱票由“湖北善后局”发行,也就是湖北官钱局此时还未正式设立的另一个重要证明。
湖北地方政府除发布上述告示外,半年之后,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初二日,又发布一个推行银元及银元票的布告,即《推广行用银元及银元票示》,也值得一读:
“《推广行用银元及银元票示》:
照得鄂省前因制钱缺乏,业经铸造本省字样银元,定价作制钱一千文,并刊发司印银元、制钱各票,准完纳地丁漕粮关税盐课厘金各公款,复在省城设立官钱局,支取钱文,兑换银两,以昭大信。本部堂、院叠经出示晓谕,并饬将样票札发各州县关局各在案,迩来附省各关局俱已陆续收解,惟外府各属州县尚未以此项银元票及本省银元,完纳丁漕等项,推原其故,必缘距省遥远,商民人等,来省兑取不易,致未通行。兹特将本省字样银元及银元票,饬令司局,札发各府州,分派各属承领,转发各钱店、当铺,宜昌兼发税铺,以期流通。各钱店、当铺承领,务照每元定價一千,公平交易,不准高抬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
正如告示所示,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时,湖北银元局将推广的银元票样票,札发各州县关局,并转发各钱店、当铺,宜昌兼发税铺,以期流通。其面额为一元,“每元定价一千”,并未发行其他面额的银元票或银两票。
以上诸多官方文献和旁证文献都说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时间,开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而且仅发行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
尽管上述官方布告中记载,光绪二十二年(1896)时湖北银元局发行过一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然而十分遗憾的是,至今仍未发现有该票实物流传。
三 光绪二十五年湖北银元局银元壹大元票
湖北钱币博物馆馆藏中,有一张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银元壹大元钱票,是馆藏中湖北清代纸币中的精品之一,其图案与印刷,均十分精美,该票长201,宽135mm。
钱票正面的主要图案为一幅“双龙戏珠图”。其上部分别书写有满、汉两种文字的“光绪元宝”四字;其中部画有一枚湖北官钱局铸造的“湖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正反两面图案,绘制十分逼真。
其下部为文字部分。右侧印有“湖北银元局”五个红色大字;中间印有钱票的面额:“凭票取银元壹大元”;左侧为书写编号处:慈字第伍壹号。编号数字处盖有一枚长方形篆书“官钱局银元票图记”红色印章;其下部印有“重库平七钱二分”诸字。也就是说,此壹大元银元票面额,相当于一枚重库平七钱二分银元。
在下部边框内,有一排小字,印有印刷单位:“大日本帝国政府印刷局制造”。也就是说,此银元局银元票系日本印刷。
需要注意的是,此票上“官钱局银元票图记”印章的意义,按照清代民间习惯和常规,加盖在钱票左侧编号之上的印章,通常称作“落地章”,为发行者所盖。
湖北官钱局发行银 元局银元票之事,并未被诸多人士所关注。此前所见有关文章,在介绍该票时,或者没有注意到“官钱局银元票图记”落地章的存在,或者未对此章加以解释和说明。
笔者认为:票上加盖“官钱局银元票图记”落地印章,这既说明此时湖北官钱局已经存在,也说明,此湖北银元局银元票, 实际上系由湖北官钱局具体负责发行的。湖北官钱局成立后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负责纸币的发行和兑换,其发行的纸币中,“钱票以制钱一千文为一张,银元票以大银元一元为一张。”
此外,由湖北官钱局负责纸币发行和兑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光绪二十三年以后,湖北官钱局在省内不少地方设有分局,如沙市、宜昌、樊城、老河口、武穴、安陆、岳口等处各设分局一所专司应兑,比湖北银元局发行条件更加有利。
从所见现存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银元票实物来看,都盖有此章,这说明,此时该票主要由湖北官钱局负责发行和兑换。
钱票背面为一幅黄棕色边框图,框内印有官方布告,其内容如下:
“头品项戴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湖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御史、巡抚湖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于,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本部堂前经会同前部院
奏明于湖北武昌省城设立银元局,开铸银元,行用已久,工精色足,远近商民称便。现在制钱尤缺,花票累深,本部堂院念市面之艰,特饬银元局刊发银元票,每张壹元,与官钱局所发钱票相辅而行,按照银元市价,折合银钱,准其完纳丁漕关税盐课厘金各官项,并晓谕,当商钱业及百货店铺,照官钱票一体行使,凡持此票呈交缴官项者,一律照收;欲取用银元者,即赴银元局及武汉官钱局一律照发与官钱票之,即作现钱无异。此系官票,如有私刻假票者,照私铸例治罪,除札行司局开道外,仍严饬各关卡州县,如敢藉词不收,或稍有留难需索,准该商民等赴辕呈控,一经本部堂院查实,立即严参重办,不容吏胥人等弊混梗阻,各宜懔尊无违,特示。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示”。
布告上方印有美术体英文CHINA(中国)和Number(号码);
布告下部也印有英文7 Mace and 2 Can—dameens(库平7钱2分)和HU—PEH GOV—ERNMENT MINT(直译为“湖北政府造币厂”,这里指“湖北银元局”)。
布告中明确指出,“银元局刊发银元票,每张壹元,与官钱局所发钱票相辅而行。”由此可见,这种银元票,只发行一元的一种,并无其他面额。
综上所述,湖北银元局于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设立,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建成投产,铸造银元。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湖北银元局改称“湖北银币局”。宣统二年(1910),湖北银币局与湖北铜币局合并,更名为“度支部武昌造币分厂”。
光绪二十二年(1896)及光緒二十五年(1899)三个官方布告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过光绪二十二年(1896)和光绪二十五年(1899)两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未发行其他种类纸币。当然,至今民间仅流传湖北银元局一元银元票,也是一个重要证明。当湖北银元局更名为湖北银币局以后,再不会以银元局的名义发行纸币。光绪二十三年(1897)湖北官钱局获批准正式成立后,该局就成为湖北专门发行和兑换纸币的官方机关,因此,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一元银元票,由湖北官钱局负责发行,也在情理之中。
光绪十五年(1889),张之洞奉命调往湖北,任湖广总督,此后不久,便将广东的经验运用于湖北,并在湖北武昌筹建了国内第二家采用机器制造银元的官方铸钱机构——湖北银元局,该局也是张之洞来到湖北后建造的第一家铸钱机构。湖北银元局所造银元,因含银量高,制作精良,广受欢迎而行销全国。湖北银元局不仅广铸银元,而且也曾发行纸币。但因该局纸币存世稀少,极难寻觅而很少为人们所熟悉。
现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就银元局的设立、沿革及其纸币发行时间和种类等,作简要考证与介绍。
一 从银元局、银币局到造币厂的历史变化
光绪十九年(1893),张之洞在湖北筹建银元局的“请铸银元折”奏折中,提出如下几个主要建局理由:1 湖北省据江苏、安徽上游,地当南北要冲,汉口、宜昌兼为华洋通商口岸,商家云集,用钱最广;2 省内各州县征收丁漕,各局卡抽厘金、盐课,皆用制钱完纳,每年须用之数甚巨;3 自同治以来,滇铜不旺,洋铜价值日昂,湖北鼓铸久停,近来市面现钱日形短缺,鄂省商民生计维艰,市面渐形萧条;4 广东开铸银元,利用民便,成效显著,设局铸造银元,以补制钱之缺,是一变通利济之法。
鉴于以上几个因由,湖广总督张之洞和湖北巡抚谭继洵,于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在武昌洗马池街原宝武局旧址西侧之守备署旧址处,建造湖北银元局,任候补道蔡锡勇为总办。大约经过一年多的筹备、购置国外设备及安装调试,湖北银元局于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正式投产,开始铸造多种湖北银元:如大银元(重库平七钱二分)、两开(重三钱六分)、五开(重一钱四分四厘)、十开(重七分二厘)、二十开(重三分六厘)等五种规格。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张之洞又奏准在银元局东侧原宝武局旧址处,筹建“湖北机器铸铜钱局”,又称“湖北铸铜钱局”,并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六月十七日建成投产。但是,该局因铸钱严重亏本及设备问题,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夏秋之交而停铸,并更名为“湖北银元局新厂”,划归湖北银元局管理。
随着铜元的大量铸造与广泛应用,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初一日,张之洞又决定将湖北银元局新厂(原湖北机器铸铜钱局),改称“湖北铜币局”,与银元局划分界限,各司各事,专门铸造铜元,并委任候补(试用)知府高松如为提调。
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湖北银元局奉清政府之命,开始试铸一两重银元,名日“大清银币”。与此同时,署督瑞方将湖北银元局改称“湖北银币局”,并于当年十二月初一日,启用“湖北银币局关防”。
从此“银元局”更名为“银币局”。四年之后,又于宣统二年(1910)五月,湖北银币局与湖北铜币局合并,成立武昌造币分厂,改由天津造币总厂直接管理,名称为“度支部武昌造币分厂”。
由此可知,湖北银元局,自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设立,几经合并、分拆、再合并,最终于宣统二年(1910)五月合并成为武昌造币分厂。此后,到辛亥革命及以后的民国时期,虽经多次隶属关系的变换,武昌造币厂的名称,除有时称“分厂”之外,其余时间没有大的变化。
二 湖北银元局纸币发行时间及种类分析
有关湖北银元局何时开始发行纸币,发行 何种纸币,文章说法不一。诸多文章认为,湖北银元局光绪二十年(1894)成立后,一方面开铸银元,另一方面发行银两、制钱、银元纸币,并列有湖北银元局纸币简表。
因这些文章并未注明其史料来源,因而无法对其进行确认。截止目前,该表中仅发现一种光绪二十五年(1899)一元银元票实物。
笔者查阅历史文献及现存实物认为,湖北银元局仅发行过两种年号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并未发行其他种类纸币。因此,关于湖北银元局成立后发行过银两票、制钱票及发行银元票的种类看法,值得讨论和商榷。
1 湖北银元局筹建时及开局初期并未提及或发行纸币
从上述张之洞“请铸银元折”和档案资料来看,光绪十九年(1893)筹建湖北银元局时期,张之洞奏请湖北设立银元局的奏折中,仅提出湖北银元局铸造银元一项,并未提出银元局发行纸币之事。按常规,若银元局建局时要发行纸币,此奏折或档案文献中一定会有说明或反映。
此外,湖北银元局建成投产后,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闰五月二十七日,张之洞向户部进呈湖北银元样品的奏折中,也仅提供湖北银元局铸造的银元样品,并没有提供湖北银元局银元票样票。
按照张之洞的工作习惯和按章办事的工作作风,若光绪二十年(1894)湖北银元局建成后发行过银两票、制钱票及银元票等这类地方金融货币大事,不仅在筹建银元局时提出,而且在投产后张之洞进呈的钱币样品中,定会有这些银两票、制钱票及银元票等纸币样票。也就是说,官方文献证明,湖北银元局开局初期,即光绪二十一年(1895)闰五月以前,并未发行过纸币。
2 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开始于光绪二十二年
从历史文献中可以看出,张之洞提出湖北发行纸币,开始于张之洞从江苏两江总督回来再任湖广总督之后,即湖北银元局建成二年后的光绪二十二年(1896)才开始筹划设立湖北官钱局发行纸币之事。在湖北官钱局还未设立之前,先由湖北银元局和湖北善后局发行纸币。
有文献介绍,湖北银元局纸币的发行,与原广东钱局副提调王秉恩有关。光绪二十二年(1896),张之洞调王秉恩来湖北负责总办工厂。“王秉恩认为,甲午战争后,海禁打开,行用银元之处渐多,且各省均将铸造银元,为了扩大银元的流通,他向张之洞建议,由湖北银元局发行银元票。并认为银元票的印刷,必须精美,特委托赴日留学委员邝国华联系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印刷。”
又有文献介绍,光绪二十二年(1896),湖北银元局曾向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后改帝国内阁印刷局)订印过银元票。
此外,更重要的是,湖北地方官方文献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见《行用银元钞票示》)
3 湖北银元局仅发行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
据笔者所知,最早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官方文献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湖北地方政府为推行湖北银元局银元钞票而专门发布的《行用银元钞票示》布告:
“《行用银元钞票示》:
照得本部堂、院前经奏明,于湖北武昌省城设立银元局,开铸银元,通行各省。嗣因湖北省制钱缺乏,将银元酌价准其完纳丁 漕关税盐课厘金。经查明,各省皆有银元,既准完纳本省公款,必须加铸本省字样,方免混淆滋弊,节经示谕在案。本部堂、院慨念钱法日坏,亟图补救之方,现饬司局于省垣设立官钱局,权衡出入。查湖北省每年应收丁漕厘税为书甚巨,而银钱之少,城乡一律,民间百计购钱竭蹶,输纳情形亦属最苦,故调剂钱法之穷,必自公款始。银元所以代替制钱,自应有划一之钱价,方便行使。兹议定,每新铸之本省银元一元,准作制钱一千文。该商民等,照此价赴局购取,即照此价赴关卡州县完纳无丝毫增减,以昭大信。一面增购机器,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元,亦加铸本省字样,其价照一千文,以次递减,亦如制钱可以零星使用;并刊发银元官票,加盖本省藩司印信,与善后局所发加盖司印每张一千之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为此,示仰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制钱虽一时短少,而新铸本省银元及银元印票、官钱印票,实与制钱无异,三项充足流转民间,自富商大贾以至乡曲编垊,凡持此项银元及各印票赴官呈缴者,赋税可以早完,厘金可以速纳,如有照章缴银之款,即照银元定价之制钱一千文,核计市价高下,折算平于色,取携既便,略无阻滞,则钱不足而自足,通行既久,钱价无有不平也。本部堂、院更风闻民间于丁漕厘税各项完纳制钱,官吏司事不免有多方挑剔,甚至有索取规费之弊,深感痛恨,今既有本省银元及银元印票,定为一千之价,又有每张一千之官钱印票,务合随到随收,断不准再有苛求,仍严札各关卡州县,如敢藉词不收或稍有留难,需索准该商民等赴辕呈控,一经查实,立即严参重办,此举乃整顿圜法体恤商民之要政,法在必行,断不容吏胥人等,弊混梗阻,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
此布告是张之洞开始在湖北推行银元、银元票、制钱票等三种地方货币的重要官方告示。正如布告所示,湖北银元局除铸造一元大银元及“添铸对开、五开、十开、二十开小银元”等五种规格银元外,“并刊发银元官票,加盖本省藩司印信,与善后局所发加盖司印每张一千之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银元印票,定为一千之价。”
此官方文献证明,此时,湖北银元局仅发行一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并未发行其他面额的银元票以及银两票或制钱票。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以前,若湖北银元局还发行其他类型的钞票,此布告中也一定要有反映。
还需指出的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时,湖北官钱局还未设立,正在筹建之中。因此,正如布告所述,“银元印票”(即银元票)由湖北银元局发行,并加盖本省藩司印信,每张面额一元,定价制钱一千文;此时的“官钱印票”(即制钱票),不是湖北官钱局发行,而是由“湖北善后局”发行,并加盖司印,每张面额制钱一千文。银元票与制钱票,“相辅而行,以期转轮不竭。”
湖北官钱局的设立,与张之洞想要在湖北设立专门机构发行纸币有关。关于湖北官钱局的设立时问,按照张之洞本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奏折中说法:试办湖北官钱局的时间是,“当于上年(光绪二十二年六、七月间——笔者注)夏秋间在武昌省城设局试办,派廉谨诚实之员经理。”湖北省地方政府正式奏请清政府设立官钱局的时间,是在湖北官钱局试办稍有成效之后的第二年,即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十二日。此张之洞奏请设局奏折,获得了清政府的正式批准。
因此,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月初四日时,制钱票由“湖北善后局”发行,也就是湖北官钱局此时还未正式设立的另一个重要证明。
湖北地方政府除发布上述告示外,半年之后,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初二日,又发布一个推行银元及银元票的布告,即《推广行用银元及银元票示》,也值得一读:
“《推广行用银元及银元票示》:
照得鄂省前因制钱缺乏,业经铸造本省字样银元,定价作制钱一千文,并刊发司印银元、制钱各票,准完纳地丁漕粮关税盐课厘金各公款,复在省城设立官钱局,支取钱文,兑换银两,以昭大信。本部堂、院叠经出示晓谕,并饬将样票札发各州县关局各在案,迩来附省各关局俱已陆续收解,惟外府各属州县尚未以此项银元票及本省银元,完纳丁漕等项,推原其故,必缘距省遥远,商民人等,来省兑取不易,致未通行。兹特将本省字样银元及银元票,饬令司局,札发各府州,分派各属承领,转发各钱店、当铺,宜昌兼发税铺,以期流通。各钱店、当铺承领,务照每元定價一千,公平交易,不准高抬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
正如告示所示,光绪二十二年(1896)十月时,湖北银元局将推广的银元票样票,札发各州县关局,并转发各钱店、当铺,宜昌兼发税铺,以期流通。其面额为一元,“每元定价一千”,并未发行其他面额的银元票或银两票。
以上诸多官方文献和旁证文献都说明,湖北银元局发行纸币的时间,开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而且仅发行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
尽管上述官方布告中记载,光绪二十二年(1896)时湖北银元局发行过一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然而十分遗憾的是,至今仍未发现有该票实物流传。
三 光绪二十五年湖北银元局银元壹大元票
湖北钱币博物馆馆藏中,有一张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银元壹大元钱票,是馆藏中湖北清代纸币中的精品之一,其图案与印刷,均十分精美,该票长201,宽135mm。
钱票正面的主要图案为一幅“双龙戏珠图”。其上部分别书写有满、汉两种文字的“光绪元宝”四字;其中部画有一枚湖北官钱局铸造的“湖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正反两面图案,绘制十分逼真。
其下部为文字部分。右侧印有“湖北银元局”五个红色大字;中间印有钱票的面额:“凭票取银元壹大元”;左侧为书写编号处:慈字第伍壹号。编号数字处盖有一枚长方形篆书“官钱局银元票图记”红色印章;其下部印有“重库平七钱二分”诸字。也就是说,此壹大元银元票面额,相当于一枚重库平七钱二分银元。
在下部边框内,有一排小字,印有印刷单位:“大日本帝国政府印刷局制造”。也就是说,此银元局银元票系日本印刷。
需要注意的是,此票上“官钱局银元票图记”印章的意义,按照清代民间习惯和常规,加盖在钱票左侧编号之上的印章,通常称作“落地章”,为发行者所盖。
湖北官钱局发行银 元局银元票之事,并未被诸多人士所关注。此前所见有关文章,在介绍该票时,或者没有注意到“官钱局银元票图记”落地章的存在,或者未对此章加以解释和说明。
笔者认为:票上加盖“官钱局银元票图记”落地印章,这既说明此时湖北官钱局已经存在,也说明,此湖北银元局银元票, 实际上系由湖北官钱局具体负责发行的。湖北官钱局成立后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负责纸币的发行和兑换,其发行的纸币中,“钱票以制钱一千文为一张,银元票以大银元一元为一张。”
此外,由湖北官钱局负责纸币发行和兑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光绪二十三年以后,湖北官钱局在省内不少地方设有分局,如沙市、宜昌、樊城、老河口、武穴、安陆、岳口等处各设分局一所专司应兑,比湖北银元局发行条件更加有利。
从所见现存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银元票实物来看,都盖有此章,这说明,此时该票主要由湖北官钱局负责发行和兑换。
钱票背面为一幅黄棕色边框图,框内印有官方布告,其内容如下:
“头品项戴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湖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御史、巡抚湖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于,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本部堂前经会同前部院
奏明于湖北武昌省城设立银元局,开铸银元,行用已久,工精色足,远近商民称便。现在制钱尤缺,花票累深,本部堂院念市面之艰,特饬银元局刊发银元票,每张壹元,与官钱局所发钱票相辅而行,按照银元市价,折合银钱,准其完纳丁漕关税盐课厘金各官项,并晓谕,当商钱业及百货店铺,照官钱票一体行使,凡持此票呈交缴官项者,一律照收;欲取用银元者,即赴银元局及武汉官钱局一律照发与官钱票之,即作现钱无异。此系官票,如有私刻假票者,照私铸例治罪,除札行司局开道外,仍严饬各关卡州县,如敢藉词不收,或稍有留难需索,准该商民等赴辕呈控,一经本部堂院查实,立即严参重办,不容吏胥人等弊混梗阻,各宜懔尊无违,特示。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示”。
布告上方印有美术体英文CHINA(中国)和Number(号码);
布告下部也印有英文7 Mace and 2 Can—dameens(库平7钱2分)和HU—PEH GOV—ERNMENT MINT(直译为“湖北政府造币厂”,这里指“湖北银元局”)。
布告中明确指出,“银元局刊发银元票,每张壹元,与官钱局所发钱票相辅而行。”由此可见,这种银元票,只发行一元的一种,并无其他面额。
综上所述,湖北银元局于光绪十九年(1893)八月十九日奏准设立,光绪二十年(1894)十二月建成投产,铸造银元。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湖北银元局改称“湖北银币局”。宣统二年(1910),湖北银币局与湖北铜币局合并,更名为“度支部武昌造币分厂”。
光绪二十二年(1896)及光緒二十五年(1899)三个官方布告证明,湖北银元局发行过光绪二十二年(1896)和光绪二十五年(1899)两种面额为一元的银元票,未发行其他种类纸币。当然,至今民间仅流传湖北银元局一元银元票,也是一个重要证明。当湖北银元局更名为湖北银币局以后,再不会以银元局的名义发行纸币。光绪二十三年(1897)湖北官钱局获批准正式成立后,该局就成为湖北专门发行和兑换纸币的官方机关,因此,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银元局一元银元票,由湖北官钱局负责发行,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