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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审判决结果:24亿元天价罚金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蔡景丽律师接受委托时,面临的是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罚金:2477165263元。在广东省深圳市中院(2003)深中法刑二初字第200号《刑事判决书》的第76页,在判决的第一项第二款明明白白写着:“被告单位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477165263元(罚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次日起三个月内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