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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伪满时期,日本按照其战争需要,对军事工业、能源动力工业进行重点建设,以期达到将东北建设成其“以战养战”基地目的。电力工业作为能源动力产业,成为其统制发展的主要行业之一。本文试图对伪满电力工业的统制发展作以梳理,期待呈现其基本面貌。
关键词:伪满 电力工业 统制
一、伪满电力工业的统制筹备阶段(1932—1934.10)
(一)积极筹划电力统制
1.日伪制定统制政策,筹措建立统制会社。伪满成立之初,日伪即着手吞并民族电力企业,筹建统一的电业管理机构。1933年3月1日伪满用《政府公报》号外公布伪《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规定“重要之部门施以国家的统制”,并明示“对于电气事业,施行统一经营”。这就奠定了伪满电力工业实施统制的政策基础。1933年4月25日,伪满洲电气协会满洲电气委员会在长春开会,决议“标准电气周波数定为五十色库路,依此标准以谋统制”。 此后,伪满新建电厂大都采用了50度周波的标准,这一周波数标准也为日后伪满电网建设所采用。
2.由南满电进行初步统制。在制定初步统制政策的同时,日伪以“军管”、“逼迫出让”和“委托经营”等手段强行兼并东北地区民营电灯公司,并将这些公司主要交给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南满电”)管理。当时,日人主要的电气公司有南满电、营口水道电气会社和北满电气会社三家,其中,南满电实力最强,成为伪满电力初步统制的实施机构。
(二)此阶段电力工业的特点
这一时期,伪满电力工业基本还处于在一定区域内以一个城市作为中心电源,用直配线路向邻近地区供电的较分散状态,而且,主要提供的还是照明用电。日人设立的大厂矿仍然保留自备电厂,基本可满足他们自身的电力需求。发电、供电、销售电仍完全由电厂经营。
二、伪满电力工业统制的全面形成(1934.11—1943)
(一) 伪满电成立,电力工业统制实施
伪满电力工业统制,是伪满当局将电力事业委托伪满洲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伪满电”)统一规划、管理的。伪满电成立于1934年11月1日。它的成立,可看作是伪满电力工业进入统制阶段的标志。伪满电采用收买、重开、创设的方式,在各主要地区设置分支机构,到1937年,除抚顺煤矿、鞍山制铁所、本溪湖煤铁公司3个大型自备发电厂外,其他小电厂不受其统治的已寥寥无几。
(二)发展电力工业的措施
1.以“水主火从”方针建设电站。“水主火从”,指以发展水电站为主,发展火电站为辅。
(1)“水主火从”方针的确立和实施。这一方针在“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中确立。1937年,开始兴建鸭绿江水丰、松花江丰满、镜伯湖3个大中型水力发电站,作为东北南部、中部和东部电源中心。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直到1941年才出成果。1941年6月,水丰发电所第一台竣工;1942年6月,镜伯湖的第一台完成;1943年3月,丰满发电所的第一台告成,都开始水力发电。 至此,水力发电形成规模。
与水电不同,火力发电主要是兴建矿山发电厂。这是为了实现日本对矿山,尤其是煤、铁矿掠夺的目的。
(2)“水主火从”方针的实效。实施“水主火从”方针,降低了电力生产成本,也使发电用煤量增加幅度减小。
2.电网建设。为进一步方便日本进行资源掠夺,伪满在建设电站的同时也建设电网。从1935年起,伪满电在伪满各地进行超高压联网建设。鸭绿江水丰、松花江丰满、镜伯湖三个水电站建成投产后,以它们为中心进行大电网建设。1943年,伪满电用154千伏松长、松滨送电线路分别向长春、哈尔滨方面送电。
(三)电力工业发展实绩
1.发电量大增。这一时期,发电量大为增加。据统计,1934年发电设备能力319,206千瓦,发电量77,100万千瓦;1943年发电设备能力2,098,087千瓦,发电量422,400万千瓦。 即1943年发电设备能力是1934年的6.5倍多,发电量是1934年的5.4倍多。
2.资源掠夺式供电。日伪建设电力工业,目的是方便其掠夺东北资源。因此,伪满电主要是为工业提供用电,而不是着眼于居民用电。而且,各类工业用电量是不平衡的。伪满用于重工业的电力远远大于用于轻工业的电力,并且这种情况在不断加剧,1940年比1936年更为严重得多。尤其是用于金属工业的电量,1940年占全部工业用电量的40.9%,比1936年所占百分比增加了近一倍,用电实数更是增加了三倍多。
三、伪满电力工业统制的膨胀与崩溃(1944—1945)
(一)跨省全局电网建成
电力全面统制形成后,伪满仍继续巩固其殖民地电力工业统制。松花江丰满发电所于1944年12月开始用154千伏松抚送电线路向抚顺、沈阳送电。至此,“实现了以水丰、丰满两大水力发电所与抚顺、阜新两大火力发电所并列运行,从而形成了一个北到哈尔滨、南至大连、东至安东、西达锦西的弱联结的全国第一个跨省的超高压东北主网。” 伪满电力工业统制发展达到顶点,呈膨胀态势。(二)电力工业统制崩溃
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变化,伪满末期已无力再搞经济建设,其电力工业也随之进入停滞状态,勉强维持。为保证日本战争所需资源掠夺及军事工业的电力供应,伪满采取限制居民照明用电的办法,做垂死挣扎。1945年8月,日本战败,伪满解体,电力工业统制也随之覆灭。
结 语
伪满电力工业实施统制,伪满电吞并了东北原有民族电力企业,给东北电力工业造成巨大损失;伪满电一家统制,失去竞争,造成发电生产效率低、设备利用低的问题。而且,伪满电力工业殖民统制,其掠夺本质无疑应严加批判。但是,在充分批判其殖民性质的基础上,也应该肯定伪满时期电力工业是有发展的(如连成全东北电网),也就是说,实质上、整体上是殖民的、有害的,但是在客观上也存在一点成绩。从总体上看,伪满电力工业从属于伪满统制经济体系,服务于日本侵略战争。但是,在“以战养战”的总目标下,为更好地达到殖民效果,日伪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是其大力发展水电建设,在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
(辽宁大学 110036 )
关键词:伪满 电力工业 统制
一、伪满电力工业的统制筹备阶段(1932—1934.10)
(一)积极筹划电力统制
1.日伪制定统制政策,筹措建立统制会社。伪满成立之初,日伪即着手吞并民族电力企业,筹建统一的电业管理机构。1933年3月1日伪满用《政府公报》号外公布伪《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规定“重要之部门施以国家的统制”,并明示“对于电气事业,施行统一经营”。这就奠定了伪满电力工业实施统制的政策基础。1933年4月25日,伪满洲电气协会满洲电气委员会在长春开会,决议“标准电气周波数定为五十色库路,依此标准以谋统制”。 此后,伪满新建电厂大都采用了50度周波的标准,这一周波数标准也为日后伪满电网建设所采用。
2.由南满电进行初步统制。在制定初步统制政策的同时,日伪以“军管”、“逼迫出让”和“委托经营”等手段强行兼并东北地区民营电灯公司,并将这些公司主要交给南满洲电气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南满电”)管理。当时,日人主要的电气公司有南满电、营口水道电气会社和北满电气会社三家,其中,南满电实力最强,成为伪满电力初步统制的实施机构。
(二)此阶段电力工业的特点
这一时期,伪满电力工业基本还处于在一定区域内以一个城市作为中心电源,用直配线路向邻近地区供电的较分散状态,而且,主要提供的还是照明用电。日人设立的大厂矿仍然保留自备电厂,基本可满足他们自身的电力需求。发电、供电、销售电仍完全由电厂经营。
二、伪满电力工业统制的全面形成(1934.11—1943)
(一) 伪满电成立,电力工业统制实施
伪满电力工业统制,是伪满当局将电力事业委托伪满洲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伪满电”)统一规划、管理的。伪满电成立于1934年11月1日。它的成立,可看作是伪满电力工业进入统制阶段的标志。伪满电采用收买、重开、创设的方式,在各主要地区设置分支机构,到1937年,除抚顺煤矿、鞍山制铁所、本溪湖煤铁公司3个大型自备发电厂外,其他小电厂不受其统治的已寥寥无几。
(二)发展电力工业的措施
1.以“水主火从”方针建设电站。“水主火从”,指以发展水电站为主,发展火电站为辅。
(1)“水主火从”方针的确立和实施。这一方针在“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中确立。1937年,开始兴建鸭绿江水丰、松花江丰满、镜伯湖3个大中型水力发电站,作为东北南部、中部和东部电源中心。水力发电建设工程直到1941年才出成果。1941年6月,水丰发电所第一台竣工;1942年6月,镜伯湖的第一台完成;1943年3月,丰满发电所的第一台告成,都开始水力发电。 至此,水力发电形成规模。
与水电不同,火力发电主要是兴建矿山发电厂。这是为了实现日本对矿山,尤其是煤、铁矿掠夺的目的。
(2)“水主火从”方针的实效。实施“水主火从”方针,降低了电力生产成本,也使发电用煤量增加幅度减小。
2.电网建设。为进一步方便日本进行资源掠夺,伪满在建设电站的同时也建设电网。从1935年起,伪满电在伪满各地进行超高压联网建设。鸭绿江水丰、松花江丰满、镜伯湖三个水电站建成投产后,以它们为中心进行大电网建设。1943年,伪满电用154千伏松长、松滨送电线路分别向长春、哈尔滨方面送电。
(三)电力工业发展实绩
1.发电量大增。这一时期,发电量大为增加。据统计,1934年发电设备能力319,206千瓦,发电量77,100万千瓦;1943年发电设备能力2,098,087千瓦,发电量422,400万千瓦。 即1943年发电设备能力是1934年的6.5倍多,发电量是1934年的5.4倍多。
2.资源掠夺式供电。日伪建设电力工业,目的是方便其掠夺东北资源。因此,伪满电主要是为工业提供用电,而不是着眼于居民用电。而且,各类工业用电量是不平衡的。伪满用于重工业的电力远远大于用于轻工业的电力,并且这种情况在不断加剧,1940年比1936年更为严重得多。尤其是用于金属工业的电量,1940年占全部工业用电量的40.9%,比1936年所占百分比增加了近一倍,用电实数更是增加了三倍多。
三、伪满电力工业统制的膨胀与崩溃(1944—1945)
(一)跨省全局电网建成
电力全面统制形成后,伪满仍继续巩固其殖民地电力工业统制。松花江丰满发电所于1944年12月开始用154千伏松抚送电线路向抚顺、沈阳送电。至此,“实现了以水丰、丰满两大水力发电所与抚顺、阜新两大火力发电所并列运行,从而形成了一个北到哈尔滨、南至大连、东至安东、西达锦西的弱联结的全国第一个跨省的超高压东北主网。” 伪满电力工业统制发展达到顶点,呈膨胀态势。(二)电力工业统制崩溃
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变化,伪满末期已无力再搞经济建设,其电力工业也随之进入停滞状态,勉强维持。为保证日本战争所需资源掠夺及军事工业的电力供应,伪满采取限制居民照明用电的办法,做垂死挣扎。1945年8月,日本战败,伪满解体,电力工业统制也随之覆灭。
结 语
伪满电力工业实施统制,伪满电吞并了东北原有民族电力企业,给东北电力工业造成巨大损失;伪满电一家统制,失去竞争,造成发电生产效率低、设备利用低的问题。而且,伪满电力工业殖民统制,其掠夺本质无疑应严加批判。但是,在充分批判其殖民性质的基础上,也应该肯定伪满时期电力工业是有发展的(如连成全东北电网),也就是说,实质上、整体上是殖民的、有害的,但是在客观上也存在一点成绩。从总体上看,伪满电力工业从属于伪满统制经济体系,服务于日本侵略战争。但是,在“以战养战”的总目标下,为更好地达到殖民效果,日伪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建设与发展。尤其是其大力发展水电建设,在今天仍具有借鉴意义。
(辽宁大学 11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