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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范围具体如何界定?
答: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
问: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涉及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有哪些?
答: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应按贷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在未到期之前转让其所有权的,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问: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各类资管产品业务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率?
答: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對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问:资管产品简易征税业务涉及“贷款服务”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对于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运营资管产品收益,对应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以持有债券到期收益为例,某资管产品购买新发行的面值为10 000元,票面利率5.15%,按月确认利息收入,该债券拟持有至到期。则到期后该债券应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0 000×5.15%/(1+3%)×3%=15元。
答: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
问: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涉及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有哪些?
答: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至到期的,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应按贷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投资人购入各类资管产品,在未到期之前转让其所有权的,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问: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各类资管产品业务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率?
答: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對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问:资管产品简易征税业务涉及“贷款服务”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对于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运营资管产品收益,对应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以持有债券到期收益为例,某资管产品购买新发行的面值为10 000元,票面利率5.15%,按月确认利息收入,该债券拟持有至到期。则到期后该债券应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0 000×5.15%/(1+3%)×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