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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学生硫酸泼熊、女子虐兔虐猫、爱狗人士的激烈抗争,以及前段时间发生的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论,都涉及到一个话题:动物伦理。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
中西方传统中的动物伦理
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和反思,人类的几个主流文明体系都对动物伦理有了成熟的看法。在几个核心观点上,中西方的主流看法都比较一致。比如都肯定人类的中心和支配地位,认为动植物可以作为人的工具而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肆意对待动物。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关乎人类的文明和尊严,关乎人类道德感的培育。
我们先看西方的主流传统观点。阿奎那是基督教理论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他在“论杀死生物和热爱非理性生物的义务”中说,上帝命令动植物生命是为人而不是为它们自己而存在。但他明确反对肆意残酷对待动物,理由是对动物残酷就会对其他人残酷,善待动物无疑有利于人的道德感的培育。人对于动物存在一定的道德义务。另外,基督教的很多教派都认为人类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有爱心的守卫者,自然和动物本身是善,人类有义务善待自然。
康德也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认为残酷对待动物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他甚至指出,主人不应该抛弃长期相伴的狗,更不能吃了它,应该养它到死,这有利于我们对人的道德义务和情感。还有边沁和穆勒,虽然他们都不是素食主义者,也都不反对解剖动物,但边沁反对狩猎、钓鱼以及引诱动物比赛,密尔则参与了英格兰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
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动物伦理。史载乾隆四十六年,山西太原有一家虐食驴肉的“驴香馆”,因为活生生取驴肉而被官府查禁,老板等一干人等被充军法办。惩戒的理由就在于这种行为破坏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
仁、恻隐之心、善端,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概念。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宋明理学里,程颢就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里面就表达了对世间万物的仁慈恻隐之心。李渔更是反对残酷虐杀动物:“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从东西方传统我们可以看到,尽可能人道地对待动物,实际上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感,这样一种价值倡导,是人性慈爱温暖的一种体现,并非伪善。英格兰历史上就曾规定,屠夫和医生不参加陪审团,因为他们习惯于看到死亡,心肠硬,会影响判断。还有,东西主流文明都反对兽奸,也是出于人的尊严和道德的考虑。
照顾人心的感受,这同样能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动物,会有不同的标准。人类对不同的动物,感情是不一样的。你在路上踩到一只蚂蚁,与踩到猫的感受当然不会相同。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另外,中国传统中很多地方都有厚葬耕牛的传统,这和不吃猫狗等宠物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长期作为人类的朋友,这个关系里已经融入了人的诸多感情。
人类一直在寻找最不坏的方式
唯理主义者喜欢简单的二分法,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但经验主义者更强调传统的演化,认为人类文明一直都是在追寻“最不坏”的路上。
释迦牟尼、柏拉图、老子都是素食主义者,他们表达了一种哲学上的对至善的追求。但在人类历史上,以及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段,人类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素食。当杀戮动物不可避免,我们也可以选择最不坏的方式,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对待动物的文明程度也会水涨船高。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资匮乏的程度得到了极大缓解,这使得人类可以放弃对一些动物的杀戮,而将利用动物的范围缩减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同时也有条件要求更文明的处理方式。
1822年,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马丁法案”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法令,是人类与动物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之后,英国又三次增补该法案,将保护动物的范围延伸至“所有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受囚禁的野生动物”。之后,法国也于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的法律,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跟随。至今,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动物的生命价值已逐渐被法律所承认。近十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食物伦理”(Food Ethics)。
在中国,1931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菜场章程》就规定:对动物“应以合乎人道之方法待遇之,无论何人应力求避免使其受非必要痛苦之举动。并采用各种方法及防备以免其受非必要之痛苦”。这一规定当年受到了很多社会知名人士的肯定。2002年,在南非举行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我国有41个民间组织参加,其中就有不少动物保护组织的参与。
人类至今还必须依赖大量的动物实验,但人类同时也在努力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点。1959年英国学者提出动物实验的“3R”(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使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用最少的动物达到所需要的目的,优化实验程序、改进技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动物福利。英国出台了专门的《实验动物法》,对怎样使用实验动物,怎样把实验动物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人类一直都在努力选择以“最不坏”的方式来对待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与归真堂
当一些对动物的伤害逐渐可以避免时,一些传统必然要做出改变。在中国的中医药中,有很多动物入药的需求,这也使得他们像鱼翅和燕窝一样,在近年饱受非议。前不久“归真堂活取熊胆”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归真堂遇到的抵制,在国际范围内早有类似例子。比如历史悠久的反裘皮大衣的运动,在欧洲各大时装展期间经常会遇到,大量的动物保护组织和明星参与其中。另外一个更接近的例子是鹅肝酱。鹅肝酱是法国的三大美食之一,虽然它并不是一个健康食品,但依然有不小的市场。鹅肝酱是用鹅的肥肝加工而成,相比正常的鹅肝而言,鹅肥肝比其大六至八倍。为了获得这样的肥肝,饲养者必须采用相当残忍的强饲法。几十年来,这样的养殖方法在欧洲受到了不少组织和个人的反对。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皮毛大衣、鹅肝酱、鱼翅、燕窝还是西班牙斗牛,几乎被抵制了一个世纪,但是它们依然合法存在,很多法国人依然视鹅肝酱为骄傲的传统产品。一边是动物保护组织的激烈反对,一边是法国人的鹅肝酱生意照做,上市照上。这里面的原因就在于,动物伦理深植于传统之中,既然是传统的改变,则需要时间,需要整个社会认同和氛围到了一定的节点,消费市场衰落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到制度层面。
人类现在完全可以做到不用动物皮毛做衣服、不吃鹅肝酱、不看斗牛,但我们看到,这些东西至今还有相当的市场需求,涉及到庞大的产业和大量从业人员,这也是它们在长期争议中继续存在的原因。我们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动物伦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些产业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小,当社会共识到了很高的程度,这些产业才会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归真堂遇到了一些人的抵制,而实际上,它遇到的抵制无论从程度还是时间上来讲,都远比不上鹅肝酱和裘皮大衣遭遇的强烈,只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这似乎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我相信,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它们终将被历史抛弃,但是,这需要一个不短的时间,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摘自《南方周末》,有删节)
责任编辑/邹佳璇
中西方传统中的动物伦理
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和反思,人类的几个主流文明体系都对动物伦理有了成熟的看法。在几个核心观点上,中西方的主流看法都比较一致。比如都肯定人类的中心和支配地位,认为动植物可以作为人的工具而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肆意对待动物。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关乎人类的文明和尊严,关乎人类道德感的培育。
我们先看西方的主流传统观点。阿奎那是基督教理论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他在“论杀死生物和热爱非理性生物的义务”中说,上帝命令动植物生命是为人而不是为它们自己而存在。但他明确反对肆意残酷对待动物,理由是对动物残酷就会对其他人残酷,善待动物无疑有利于人的道德感的培育。人对于动物存在一定的道德义务。另外,基督教的很多教派都认为人类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有爱心的守卫者,自然和动物本身是善,人类有义务善待自然。
康德也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认为残酷对待动物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他甚至指出,主人不应该抛弃长期相伴的狗,更不能吃了它,应该养它到死,这有利于我们对人的道德义务和情感。还有边沁和穆勒,虽然他们都不是素食主义者,也都不反对解剖动物,但边沁反对狩猎、钓鱼以及引诱动物比赛,密尔则参与了英格兰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
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动物伦理。史载乾隆四十六年,山西太原有一家虐食驴肉的“驴香馆”,因为活生生取驴肉而被官府查禁,老板等一干人等被充军法办。惩戒的理由就在于这种行为破坏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
仁、恻隐之心、善端,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概念。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宋明理学里,程颢就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里面就表达了对世间万物的仁慈恻隐之心。李渔更是反对残酷虐杀动物:“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从东西方传统我们可以看到,尽可能人道地对待动物,实际上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感,这样一种价值倡导,是人性慈爱温暖的一种体现,并非伪善。英格兰历史上就曾规定,屠夫和医生不参加陪审团,因为他们习惯于看到死亡,心肠硬,会影响判断。还有,东西主流文明都反对兽奸,也是出于人的尊严和道德的考虑。
照顾人心的感受,这同样能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动物,会有不同的标准。人类对不同的动物,感情是不一样的。你在路上踩到一只蚂蚁,与踩到猫的感受当然不会相同。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另外,中国传统中很多地方都有厚葬耕牛的传统,这和不吃猫狗等宠物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长期作为人类的朋友,这个关系里已经融入了人的诸多感情。
人类一直在寻找最不坏的方式
唯理主义者喜欢简单的二分法,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但经验主义者更强调传统的演化,认为人类文明一直都是在追寻“最不坏”的路上。
释迦牟尼、柏拉图、老子都是素食主义者,他们表达了一种哲学上的对至善的追求。但在人类历史上,以及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段,人类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素食。当杀戮动物不可避免,我们也可以选择最不坏的方式,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对待动物的文明程度也会水涨船高。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资匮乏的程度得到了极大缓解,这使得人类可以放弃对一些动物的杀戮,而将利用动物的范围缩减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同时也有条件要求更文明的处理方式。
1822年,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马丁法案”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法令,是人类与动物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之后,英国又三次增补该法案,将保护动物的范围延伸至“所有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受囚禁的野生动物”。之后,法国也于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的法律,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跟随。至今,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动物的生命价值已逐渐被法律所承认。近十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食物伦理”(Food Ethics)。
在中国,1931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菜场章程》就规定:对动物“应以合乎人道之方法待遇之,无论何人应力求避免使其受非必要痛苦之举动。并采用各种方法及防备以免其受非必要之痛苦”。这一规定当年受到了很多社会知名人士的肯定。2002年,在南非举行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我国有41个民间组织参加,其中就有不少动物保护组织的参与。
人类至今还必须依赖大量的动物实验,但人类同时也在努力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点。1959年英国学者提出动物实验的“3R”(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使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用最少的动物达到所需要的目的,优化实验程序、改进技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动物福利。英国出台了专门的《实验动物法》,对怎样使用实验动物,怎样把实验动物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人类一直都在努力选择以“最不坏”的方式来对待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与归真堂
当一些对动物的伤害逐渐可以避免时,一些传统必然要做出改变。在中国的中医药中,有很多动物入药的需求,这也使得他们像鱼翅和燕窝一样,在近年饱受非议。前不久“归真堂活取熊胆”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归真堂遇到的抵制,在国际范围内早有类似例子。比如历史悠久的反裘皮大衣的运动,在欧洲各大时装展期间经常会遇到,大量的动物保护组织和明星参与其中。另外一个更接近的例子是鹅肝酱。鹅肝酱是法国的三大美食之一,虽然它并不是一个健康食品,但依然有不小的市场。鹅肝酱是用鹅的肥肝加工而成,相比正常的鹅肝而言,鹅肥肝比其大六至八倍。为了获得这样的肥肝,饲养者必须采用相当残忍的强饲法。几十年来,这样的养殖方法在欧洲受到了不少组织和个人的反对。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皮毛大衣、鹅肝酱、鱼翅、燕窝还是西班牙斗牛,几乎被抵制了一个世纪,但是它们依然合法存在,很多法国人依然视鹅肝酱为骄傲的传统产品。一边是动物保护组织的激烈反对,一边是法国人的鹅肝酱生意照做,上市照上。这里面的原因就在于,动物伦理深植于传统之中,既然是传统的改变,则需要时间,需要整个社会认同和氛围到了一定的节点,消费市场衰落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到制度层面。
人类现在完全可以做到不用动物皮毛做衣服、不吃鹅肝酱、不看斗牛,但我们看到,这些东西至今还有相当的市场需求,涉及到庞大的产业和大量从业人员,这也是它们在长期争议中继续存在的原因。我们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动物伦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些产业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小,当社会共识到了很高的程度,这些产业才会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归真堂遇到了一些人的抵制,而实际上,它遇到的抵制无论从程度还是时间上来讲,都远比不上鹅肝酱和裘皮大衣遭遇的强烈,只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这似乎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我相信,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它们终将被历史抛弃,但是,这需要一个不短的时间,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摘自《南方周末》,有删节)
责任编辑/邹佳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