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编《高中语文教学大纲》对高中作文教学有这样的要求:“提倡自由作文,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写作,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努力使学生成为写作的主人,把更大的自由让给学生。而要实现这样的追求,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笔者仅就个人近年来在作文教学中的一些尝试,归纳为这样几点:自由作文与统一作文相结合;课外作文与课内作文相结合;多向对话与单向传授相结合;张扬自我与统一标准相结合。
一、自由作文与统一作文相结合
很多老师都喜欢让学生按自己的统一要求作文,我以前也是如此。认为这样利于批改,便于评讲,能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问题,也可以使作文教学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但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我发现这样做对学生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写作的基本规律。从我们自己的写作体会看,要按照一个比较狭隘的固定的要求作文,如果不是凑巧这一方面恰好有所积累,要写出好的文章是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学生的情况各不一样,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写自己并无积累并不想写的文章呢?当然,也许有的教师会说,考试都是统一要求的作文啊。不错,考试作文总有一个统一的要求,但我们必须要弄清楚考试作文与平时作文的区别。我个人认为:考试作文的目的是为了测量学生的作文水平和写作能力,而平时作文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和写作能力。考试作文是看结果,平时作文是重过程。如果学生根本不想写、无法写,又怎么能达到提高写作能力的目的呢?因此,保证学生的写作自由,倡导自由作文是非常必要也是十分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再联系近几年来的高考作文命题,不难发现近年来高考作文都尽可能地给学生更大的选择自由和写作空间。当然,我们所说学生作文的自由,也不是对学生的作文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而是努力给他们写作的自由空间和选择的自由,不愿意写的不必逼着他写。更多的时候,是提供一个写作的情景或话题。如高一开学的第一次作文,就是让同学们介绍自己,介紹自己的父母。高二第一学期有两个单元的诗歌,一开始学习,我就布置每人写一首诗、写一篇评论。即使有时候是命题作文,我总要给学生不止一个题目,对作文的要求也不是规定必须写多少字,写什么内容。对学生作文完成的时间也是比较自由宽松的,只规定一个大概时间。我不想由于时间的限定使学生的作文过程不完整,只是匆匆完成一个作业而已。我一直认为学生作文是其在进行艺术创作,而不是在教师严格标准下的“现代八股”。既然学生作文是其创作的艺术品,那么就必然允许他的自己的作品张扬个性,表现自我。在实践中,我感到自由作文学生欢迎,习作的质量也相对比较高,从教的角度看,得到的信息反馈量更大,发现的问题也更多更真实。
二、课内作文与课外作文相结合
语文老师,一般都会在注重课内作文的同时,对学生的课外作文提出一些要求。而我多年来,更重视课外作文。所谓“为主”不是指课内作文的篇数比课外的练笔还要多,而是说主要看重的还是课内作文,把课内作文看作是提高作文水平的重要手段,把课外的写作看作是辅助手段;对课内作文花时间多,用心多,精心计划,精心批改,而对课外作文,则任其自由发展。
三、多向对话与单向传授相结合
我一向不认为作文知识和能力之间有着必然联系。姑且不举那些什么作文知识也没有的大作家为例,也不引用鲁迅先生不要相信文章做法之类的名言,单就我们自己的体会而言,知识到底在其中起多大作用,就很值得怀疑。写得一手好文章,而考写作知识不及格的人绝不是个别的特例。对我们写作有益的倒是一种沙龙式对话,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热情,给大家写作得失的启发。基于这样的一些基本想法,我的作文评讲课是“沙龙”式的,就一个作文题或一篇作文,展开广泛的对话。作者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同学们可以发表自己的评论,不同意见可以辩论,老师也只是其中普通的对话者。不是说我就完全丧失了教师的角色,不发挥我应该有的作用,而是说我不以自己的意见为核心,学生常常和我的意见相左,而且批评我的作文评价标准“太旧”“太实用化”“框框太多”,我既据理力争,也虚心接受。我们讨论的话题,也不是纠缠于所谓写作的知识和写作的理论,包括教材的写作内容也绝不拘泥,甚至有时会把它作为我们批评的对象;而是以学生的习作为话题,以鲜活例子为讨论的出发点。人们常说教学的主体是学生,但在课堂中具体地体现就不容易,而且要在作文教学中实现学生的主体似乎很难。而我们认为这样的作文评讲课,学生往往能成为“主体”,非常投入,学生和我自己都觉得效果不错。
四、张扬自我与统一标准相结合
在作文评价上,我从不用统一刻板的标准去衡量学生,更不以自己的喜好为尺度去评价,而是在考虑写作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的评价尺度,尊重学生的写作个性,更为看重学生的自我表现。文章是表达思想感情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能够恰到好处地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来,能把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说清楚,就应该是好的文章;能表达一种不同一般的思想认识或独特的生活体验,则更为优秀。
总之,作文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其终极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地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实现《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相关的目标任务。
一、自由作文与统一作文相结合
很多老师都喜欢让学生按自己的统一要求作文,我以前也是如此。认为这样利于批改,便于评讲,能更好地发现学生的问题,也可以使作文教学具有一定的系统性。但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我发现这样做对学生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写作的基本规律。从我们自己的写作体会看,要按照一个比较狭隘的固定的要求作文,如果不是凑巧这一方面恰好有所积累,要写出好的文章是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的。学生的情况各不一样,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写自己并无积累并不想写的文章呢?当然,也许有的教师会说,考试都是统一要求的作文啊。不错,考试作文总有一个统一的要求,但我们必须要弄清楚考试作文与平时作文的区别。我个人认为:考试作文的目的是为了测量学生的作文水平和写作能力,而平时作文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和写作能力。考试作文是看结果,平时作文是重过程。如果学生根本不想写、无法写,又怎么能达到提高写作能力的目的呢?因此,保证学生的写作自由,倡导自由作文是非常必要也是十分有意义的。如果我们再联系近几年来的高考作文命题,不难发现近年来高考作文都尽可能地给学生更大的选择自由和写作空间。当然,我们所说学生作文的自由,也不是对学生的作文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而是努力给他们写作的自由空间和选择的自由,不愿意写的不必逼着他写。更多的时候,是提供一个写作的情景或话题。如高一开学的第一次作文,就是让同学们介绍自己,介紹自己的父母。高二第一学期有两个单元的诗歌,一开始学习,我就布置每人写一首诗、写一篇评论。即使有时候是命题作文,我总要给学生不止一个题目,对作文的要求也不是规定必须写多少字,写什么内容。对学生作文完成的时间也是比较自由宽松的,只规定一个大概时间。我不想由于时间的限定使学生的作文过程不完整,只是匆匆完成一个作业而已。我一直认为学生作文是其在进行艺术创作,而不是在教师严格标准下的“现代八股”。既然学生作文是其创作的艺术品,那么就必然允许他的自己的作品张扬个性,表现自我。在实践中,我感到自由作文学生欢迎,习作的质量也相对比较高,从教的角度看,得到的信息反馈量更大,发现的问题也更多更真实。
二、课内作文与课外作文相结合
语文老师,一般都会在注重课内作文的同时,对学生的课外作文提出一些要求。而我多年来,更重视课外作文。所谓“为主”不是指课内作文的篇数比课外的练笔还要多,而是说主要看重的还是课内作文,把课内作文看作是提高作文水平的重要手段,把课外的写作看作是辅助手段;对课内作文花时间多,用心多,精心计划,精心批改,而对课外作文,则任其自由发展。
三、多向对话与单向传授相结合
我一向不认为作文知识和能力之间有着必然联系。姑且不举那些什么作文知识也没有的大作家为例,也不引用鲁迅先生不要相信文章做法之类的名言,单就我们自己的体会而言,知识到底在其中起多大作用,就很值得怀疑。写得一手好文章,而考写作知识不及格的人绝不是个别的特例。对我们写作有益的倒是一种沙龙式对话,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热情,给大家写作得失的启发。基于这样的一些基本想法,我的作文评讲课是“沙龙”式的,就一个作文题或一篇作文,展开广泛的对话。作者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同学们可以发表自己的评论,不同意见可以辩论,老师也只是其中普通的对话者。不是说我就完全丧失了教师的角色,不发挥我应该有的作用,而是说我不以自己的意见为核心,学生常常和我的意见相左,而且批评我的作文评价标准“太旧”“太实用化”“框框太多”,我既据理力争,也虚心接受。我们讨论的话题,也不是纠缠于所谓写作的知识和写作的理论,包括教材的写作内容也绝不拘泥,甚至有时会把它作为我们批评的对象;而是以学生的习作为话题,以鲜活例子为讨论的出发点。人们常说教学的主体是学生,但在课堂中具体地体现就不容易,而且要在作文教学中实现学生的主体似乎很难。而我们认为这样的作文评讲课,学生往往能成为“主体”,非常投入,学生和我自己都觉得效果不错。
四、张扬自我与统一标准相结合
在作文评价上,我从不用统一刻板的标准去衡量学生,更不以自己的喜好为尺度去评价,而是在考虑写作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的评价尺度,尊重学生的写作个性,更为看重学生的自我表现。文章是表达思想感情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能够恰到好处地把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来,能把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说清楚,就应该是好的文章;能表达一种不同一般的思想认识或独特的生活体验,则更为优秀。
总之,作文教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其终极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地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实现《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相关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