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尽管允许捕猎,
津巴布韦的大象数量却一直在上升,
而同一时期非洲所有的大象总数
都由于偷猎下降了50%。
美国喜剧天王金·凯瑞最近改走惊悚路线,新片叫《灵数23》,片中他饰演捕狗人。金·凯瑞对一只给他带来麻烦的狗威胁说,要把它送到中国去,这对于狗来说大概是很严重的威胁了。把一个人送往食人部落,似乎比直接处死他更残酷,金·凯瑞大概认为狗也是这么想的。世界上吃狗肉的当然不止是中国人,但似乎中国人最有名。
其实,中国人不只是爱狗的肉体,也爱狗的精神。“狗不嫌家贫”忠诚精神是与“儿不嫌母丑”对等起来的,义犬救主的故事在古人笔记小说和民间传说中经常可见。唐德刚的《晚清70年》中写着:1894年,中日黄海大战中,致远号舰艇全舰沉没。管带邓世昌养的两条狗衔着邓世昌两臂,但决心自尽的邓世昌推开它们。两条狗又游回来衔着邓世昌的头发,最终邓世昌抱着它们一同沉没。
爱狗的人(不是爱狗肉的人)反对他人吃狗肉,这是一种很容易理解的情感,但是,如果试图把这种可以理解的情感诉诸立法,可能就和经济学思维产生矛盾了。
当今世界,动物保护主义者和经济学者发生冲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一堂别开生面的经济学课》这篇文章里,一个中学经济学老师说了下面一段话:
“(在津巴布韦)他们给予村民对来到他们的地界观看大象的游客收费的权力。他们还可以向捕杀大象的猎人收费。⋯⋯当村民们可以从活着的大象身上获得好处而不是从死象上获得好处后,他们的动机就发生变化了。他们就想让大象越多越好,这样他们就可以向游客或猎人收取更多的费用。于是他们为大象留出更多的生存地带,他们积极配合警察阻止偷猎。尽管允许捕猎,津巴布韦的大象数量却一直在上升,而同一时期非洲所有的大象总数都由于偷猎而下降了一半。”
经济学者赞同把大象的产权界定给村民,因为这可以让大象数量增多;动物保护主义者根本就反对杀死任何一头大象,结果大象的数量不断下降。这不是情感的区别——经济学者也喜欢大象,这是思维方式的区别。
像猫啊狗啊这些宠物,多得泛滥,似乎没有这种思维方式的冲突,其实不然。与野生大象不同,猫和狗已经被界定为它们主人的财产(流浪猫、流浪狗除外)。经济学者会保持尊重产权的一贯思维,赞同主人对其财产的处分自由,包括吃它们的肉。动物保护主义者却会对此火冒三丈。
我建议他们看看学者摩罗的观点。摩罗写过一篇文章,说看到别人养宠物犬很遗憾,觉得把这笔钱用于救助穷人更好。人高于狗,摩罗有对穷人的同情心,但这同情心并没有泛滥到要侵犯产权的地步,他认为养宠物犬是他人的自由。
法律不能在宣称保护产权的同时,又去侵犯产权。警察不能冲进热爱宠物的人们家里,禁止给猫狗吃那么好的猫粮狗粮,让他们把钱省下来给乞丐。同样,警察也不能去干涉他人吃狗。经济学者对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建议是,如果你想保护某只动物,去把它买下来,而不是禁止它的所有者吃它。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则以推动立法禁止吃狗吃猫为己任,他们把对宠物的感情置于产权之上。在很多国家,他们成功了,这些国家立法禁止吃猫狗。
法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中国的经济奇迹让法国人很好奇,法国一家电视台制作了一个节目,让一些法国人到中国深入旅游,电视台拍下他们的活动过程。结果,这些法国人和中国人发生了很多冲突,其中就包括吃狗肉。法国人很看不惯中国人吃狗肉,要是在他们国家,他们一定报警了。不过在中国,他们也没有客气,直接就上去干涉,双方差点大打出手。法国人视之为文化和观念的冲突。
法国人在此表现了他们的思维习惯——不喜欢某种事物,就禁止别人也这么做,哪怕侵犯他人的权利。他们热衷于最低工资制,热衷于种种福利、保障等等。他们有各种热爱,但却缺乏对产权的足够尊重。最终的结果,就是法国成了一个管制重重、衰落迟滞的国家。
中国目前还没有禁止吃狗吃猫的立法,但有些极端者已经采取行动了。前不久,一些网友叫来警察,成功地把一车贩运往广东餐馆的猫给“解救”了。我问其中一人,他们怎么看待贩运者的财产权?他们没有回答。大约在他们看来,意图吃他们热爱的动物就是罪恶,和这些家伙还谈什么财产权。我觉得更好的方式是他们自己掏钱买下那车猫,但他们似乎把自己热爱动物、他人承受财产损失视为理所当然。吃狗肉的梁宽对十三姨说,每个人爱狗的方式是不同的。我想学郭芙蓉那样与动物保护主义者一击掌:与君共勉!
(两位作者皆为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
津巴布韦的大象数量却一直在上升,
而同一时期非洲所有的大象总数
都由于偷猎下降了50%。
美国喜剧天王金·凯瑞最近改走惊悚路线,新片叫《灵数23》,片中他饰演捕狗人。金·凯瑞对一只给他带来麻烦的狗威胁说,要把它送到中国去,这对于狗来说大概是很严重的威胁了。把一个人送往食人部落,似乎比直接处死他更残酷,金·凯瑞大概认为狗也是这么想的。世界上吃狗肉的当然不止是中国人,但似乎中国人最有名。
其实,中国人不只是爱狗的肉体,也爱狗的精神。“狗不嫌家贫”忠诚精神是与“儿不嫌母丑”对等起来的,义犬救主的故事在古人笔记小说和民间传说中经常可见。唐德刚的《晚清70年》中写着:1894年,中日黄海大战中,致远号舰艇全舰沉没。管带邓世昌养的两条狗衔着邓世昌两臂,但决心自尽的邓世昌推开它们。两条狗又游回来衔着邓世昌的头发,最终邓世昌抱着它们一同沉没。
爱狗的人(不是爱狗肉的人)反对他人吃狗肉,这是一种很容易理解的情感,但是,如果试图把这种可以理解的情感诉诸立法,可能就和经济学思维产生矛盾了。
当今世界,动物保护主义者和经济学者发生冲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一堂别开生面的经济学课》这篇文章里,一个中学经济学老师说了下面一段话:
“(在津巴布韦)他们给予村民对来到他们的地界观看大象的游客收费的权力。他们还可以向捕杀大象的猎人收费。⋯⋯当村民们可以从活着的大象身上获得好处而不是从死象上获得好处后,他们的动机就发生变化了。他们就想让大象越多越好,这样他们就可以向游客或猎人收取更多的费用。于是他们为大象留出更多的生存地带,他们积极配合警察阻止偷猎。尽管允许捕猎,津巴布韦的大象数量却一直在上升,而同一时期非洲所有的大象总数都由于偷猎而下降了一半。”
经济学者赞同把大象的产权界定给村民,因为这可以让大象数量增多;动物保护主义者根本就反对杀死任何一头大象,结果大象的数量不断下降。这不是情感的区别——经济学者也喜欢大象,这是思维方式的区别。
像猫啊狗啊这些宠物,多得泛滥,似乎没有这种思维方式的冲突,其实不然。与野生大象不同,猫和狗已经被界定为它们主人的财产(流浪猫、流浪狗除外)。经济学者会保持尊重产权的一贯思维,赞同主人对其财产的处分自由,包括吃它们的肉。动物保护主义者却会对此火冒三丈。
我建议他们看看学者摩罗的观点。摩罗写过一篇文章,说看到别人养宠物犬很遗憾,觉得把这笔钱用于救助穷人更好。人高于狗,摩罗有对穷人的同情心,但这同情心并没有泛滥到要侵犯产权的地步,他认为养宠物犬是他人的自由。
法律不能在宣称保护产权的同时,又去侵犯产权。警察不能冲进热爱宠物的人们家里,禁止给猫狗吃那么好的猫粮狗粮,让他们把钱省下来给乞丐。同样,警察也不能去干涉他人吃狗。经济学者对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建议是,如果你想保护某只动物,去把它买下来,而不是禁止它的所有者吃它。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则以推动立法禁止吃狗吃猫为己任,他们把对宠物的感情置于产权之上。在很多国家,他们成功了,这些国家立法禁止吃猫狗。
法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中国的经济奇迹让法国人很好奇,法国一家电视台制作了一个节目,让一些法国人到中国深入旅游,电视台拍下他们的活动过程。结果,这些法国人和中国人发生了很多冲突,其中就包括吃狗肉。法国人很看不惯中国人吃狗肉,要是在他们国家,他们一定报警了。不过在中国,他们也没有客气,直接就上去干涉,双方差点大打出手。法国人视之为文化和观念的冲突。
法国人在此表现了他们的思维习惯——不喜欢某种事物,就禁止别人也这么做,哪怕侵犯他人的权利。他们热衷于最低工资制,热衷于种种福利、保障等等。他们有各种热爱,但却缺乏对产权的足够尊重。最终的结果,就是法国成了一个管制重重、衰落迟滞的国家。
中国目前还没有禁止吃狗吃猫的立法,但有些极端者已经采取行动了。前不久,一些网友叫来警察,成功地把一车贩运往广东餐馆的猫给“解救”了。我问其中一人,他们怎么看待贩运者的财产权?他们没有回答。大约在他们看来,意图吃他们热爱的动物就是罪恶,和这些家伙还谈什么财产权。我觉得更好的方式是他们自己掏钱买下那车猫,但他们似乎把自己热爱动物、他人承受财产损失视为理所当然。吃狗肉的梁宽对十三姨说,每个人爱狗的方式是不同的。我想学郭芙蓉那样与动物保护主义者一击掌:与君共勉!
(两位作者皆为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