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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反贪工作快速发展,同时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无论是在侦查理念、办案模式,还是在办案手段上,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极大的挑战,影响和制约了反貪工作的深入开展。如何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探索出一条适应新形势的反贪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实现反贪工作跨越式发展,是当务之急。特别是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之后,我国法治工作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对维护国家稳定,人民团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及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加大反腐反贪的强度和力度,结合当前法制改革以及新法修改,对我国检察监督部门,特别是反贪部门,有着现实指导意义。
一、当前反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题
(1)案件线索匮乏。案件线索是反贪办案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案件线索,案件就无从下手。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变革时期,滋生腐败的“土壤”明显存在,在个别领域、部门呈现出高发、易发态势。通过近两年地毯式反腐工作,当前反腐任务的焦点已从重点打击贪腐犯罪逐步转向制裁违法违纪的作风。
(2)办案阻力大。反贪案件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有职有权,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只要开始查办反贪案件,关系就找上门,千方百计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还鲜有案件没有人说情,案件说情成了“常态”,不说情反到成了“变态”。这就需要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全力与其他党政部门的协调合作,以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3)办案取证难。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我国的职务犯罪呈现出智能化、科技化、隐蔽化和团伙化,反侦查能力在不断增强,但反贪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遵循的是以前的办案观念,沿用的是老的办案方法和侦查手段,致使调查取证难度增大。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务犯罪,往往缺乏专业性人才的支持,造成案件无从下手。
(4)人员素质和侦查装备有待提高。反贪工作面临人才瓶颈的制约,特别是在基层院,人员编制少,反贪工作相对其它工作,工作压力大且很辛苦,往往干警不愿从事反贪工作,而且反贪人员往往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综合性人才较少,真正是既懂法律又通计算机及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所以造成反贪力量较弱。同时不仅基层院反贪干警力量不足,法警人数也甚少,很多没有实现编队管理。同时硬件方面,相应的高科技侦查设备数量少、质量差而陈旧,不适应办案需要。[1]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查办案件取得新突破
(1)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反渎、预防、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工作,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与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整合办案资源,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为办案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提高线索的利用率。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定期开展对举报线索的清理检查,对受理的有限的举报线索要充分利用,带着问题去分析,增长捕捉疑点的本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做到100%的利用。
(3)提高初查的成案率。对制定的初查计划要逐步分析,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适时调整初查预案,做到心中有数。对经初查获取的证据要逐个分析,并结合举报内容甄别获取证据的真伪,学会从获取的证据中挖出举报线索之外的犯罪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初查成案率。
(4)强化证据固定意识。做到搜集证据的视角、范围要宽,搜集证据的质和量要全,搜集和固定证据的时机把握要适当,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反贪工作的对策建议
同时党中央已明确提出:“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这无疑为推进检察机关机制和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导向和政策依据,也是我们基层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要有意识地把现有人员分离开来,侧重培养,分类提高,使各类人员适得其所,脱颖而出,为全面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奠定基础。基层检察院要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要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的做法,制定符合检察体制改革要求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方案。
第二,要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声援检察体制改革。现在,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检察体制改革的问题,已经有权威人士提出了“三个统一”的设计模式,即高检院统一领导,检察权统一行使,人财物统一管理。理论创新是体制改革的先导,基层检察院虽然不是检察改革的决策者,但决策必须面对基层,基层的呼声最有力,基层的体验最实际。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检察机关在不断充实专业人才的同时,应保持侦查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政治与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强调一手抓政治、一手抓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没有好的政治素质,办不出好案子,没有好的业务素质,同样办不出好案子,及时组织反贪干警的政治思想及侦查业务培训,在干警中形成争相学习的风气,用组织制度保证业务素质建设规划的实现,真正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从优待侦,关心侦查人员的思想、生活,为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要有效排除办案干扰。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做反贪干警的坚强后盾,干警们才能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才能不断加大查案的力度,才能不断提高办案的效率;二是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只有依靠党委支持,才能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三是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是排除干扰和阻力的有效方式;四是努力提高反贪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五,不断提高反贪工作的科技含量。检察机关应把科技强侦作为反贪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公办案设备。同时,反贪办案人员应增强在侦查过程中应用高新科技的能力,利用新的技术装备及时发现、收集、固定各种证据,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
第六,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上,首先,法律应赋予职务犯罪侦查予以公安机关平等的侦查权,更少地限制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采取的技侦等措施,更快地提高检察机关在技侦等方面的能力。其次,立法应针对职务犯罪高智商、智能化、隐蔽性高、关系网复杂的特点,相应地修改侦查职务犯罪采取措施的时效。
参考文献:
[1]王凤辉.反贪侦查工作:五项措施对接新刑诉法[N].检察日报.
一、当前反贪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题
(1)案件线索匮乏。案件线索是反贪办案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案件线索,案件就无从下手。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变革时期,滋生腐败的“土壤”明显存在,在个别领域、部门呈现出高发、易发态势。通过近两年地毯式反腐工作,当前反腐任务的焦点已从重点打击贪腐犯罪逐步转向制裁违法违纪的作风。
(2)办案阻力大。反贪案件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相当一部分有职有权,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只要开始查办反贪案件,关系就找上门,千方百计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还鲜有案件没有人说情,案件说情成了“常态”,不说情反到成了“变态”。这就需要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全力与其他党政部门的协调合作,以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3)办案取证难。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我国的职务犯罪呈现出智能化、科技化、隐蔽化和团伙化,反侦查能力在不断增强,但反贪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遵循的是以前的办案观念,沿用的是老的办案方法和侦查手段,致使调查取证难度增大。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职务犯罪,往往缺乏专业性人才的支持,造成案件无从下手。
(4)人员素质和侦查装备有待提高。反贪工作面临人才瓶颈的制约,特别是在基层院,人员编制少,反贪工作相对其它工作,工作压力大且很辛苦,往往干警不愿从事反贪工作,而且反贪人员往往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综合性人才较少,真正是既懂法律又通计算机及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所以造成反贪力量较弱。同时不仅基层院反贪干警力量不足,法警人数也甚少,很多没有实现编队管理。同时硬件方面,相应的高科技侦查设备数量少、质量差而陈旧,不适应办案需要。[1]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查办案件取得新突破
(1)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反渎、预防、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工作,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与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整合办案资源,形成查办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为办案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提高线索的利用率。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定期开展对举报线索的清理检查,对受理的有限的举报线索要充分利用,带着问题去分析,增长捕捉疑点的本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做到100%的利用。
(3)提高初查的成案率。对制定的初查计划要逐步分析,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适时调整初查预案,做到心中有数。对经初查获取的证据要逐个分析,并结合举报内容甄别获取证据的真伪,学会从获取的证据中挖出举报线索之外的犯罪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初查成案率。
(4)强化证据固定意识。做到搜集证据的视角、范围要宽,搜集证据的质和量要全,搜集和固定证据的时机把握要适当,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反贪工作的对策建议
同时党中央已明确提出:“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这无疑为推进检察机关机制和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导向和政策依据,也是我们基层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要有意识地把现有人员分离开来,侧重培养,分类提高,使各类人员适得其所,脱颖而出,为全面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奠定基础。基层检察院要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要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的做法,制定符合检察体制改革要求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方案。
第二,要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声援检察体制改革。现在,依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检察体制改革的问题,已经有权威人士提出了“三个统一”的设计模式,即高检院统一领导,检察权统一行使,人财物统一管理。理论创新是体制改革的先导,基层检察院虽然不是检察改革的决策者,但决策必须面对基层,基层的呼声最有力,基层的体验最实际。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检察机关在不断充实专业人才的同时,应保持侦查队伍的相对稳定,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政治与业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要强调一手抓政治、一手抓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没有好的政治素质,办不出好案子,没有好的业务素质,同样办不出好案子,及时组织反贪干警的政治思想及侦查业务培训,在干警中形成争相学习的风气,用组织制度保证业务素质建设规划的实现,真正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从优待侦,关心侦查人员的思想、生活,为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要有效排除办案干扰。一是领导靠前指挥,做反贪干警的坚强后盾,干警们才能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才能不断加大查案的力度,才能不断提高办案的效率;二是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只有依靠党委支持,才能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三是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是排除干扰和阻力的有效方式;四是努力提高反贪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五,不断提高反贪工作的科技含量。检察机关应把科技强侦作为反贪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公办案设备。同时,反贪办案人员应增强在侦查过程中应用高新科技的能力,利用新的技术装备及时发现、收集、固定各种证据,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
第六,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上,首先,法律应赋予职务犯罪侦查予以公安机关平等的侦查权,更少地限制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采取的技侦等措施,更快地提高检察机关在技侦等方面的能力。其次,立法应针对职务犯罪高智商、智能化、隐蔽性高、关系网复杂的特点,相应地修改侦查职务犯罪采取措施的时效。
参考文献:
[1]王凤辉.反贪侦查工作:五项措施对接新刑诉法[N].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