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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接到一份来自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阔口居委会180多名居民的联名举报信,信中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办阔口片区改造工程在手续不合法,居民没有参与制定改造方案,一期二期拆迁安置许多问题尚未解决,政府承诺的公益性项目尚未落实,居委会两委、居民代表、95﹪群众都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开征,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采用欺骗、恐吓、威胁的手段,强行拆掉了居民的楼房,使多少居民无家可归。为探个究竟,2006年元月2日,记者驱车前往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的阔口居委会作调查采访。
合法程序遭质疑
一听说记者来采访,群众们都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蜂拥而来,把记者团团围住,纷纷对记者大诉苦水。群众们告诉记者,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条件下强行征用土地,并在征用土地之前,没有贴出任何公示、公告,只是发给每家一本《阔口片区改造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时不时地发一些带有恐吓性的通告。
居民告诉记者,在动员阶段时,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公开宣传没有手续是暂时的,不过拆迁是势在必行的。在拆迁时,居民多次向该指挥部索要相关手续及证件,都被“你们没有资格看”严词拒绝。
在莆田市荔城区政府,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造工程是经莆田市政府批准的,具有合法、正规的手续,而当记者向其索要有关手续时,该负责人以该手续现在没放这里为由,拒绝记者查看。当记者想看《拆迁许可证》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片土地属集体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不需办理《拆迁许可证》。当谈及在征地拆迁之前有否公示、公告,在场的几个指挥部负责人沉默不语。
据悉,《土地管理法》中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涉及拆迁事务的政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也同样明确规定。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还规定,拆迁房屋的拆除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房屋拆迁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必须接受业务、技术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从事拆迁工作,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拆迁工作,在搬迁时,拆迁单位应出具搬迁证明、入住证明(过渡房),与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办理被拆迁房屋移交手续。
居民还告诉记者,该指挥部分发的估价单中也大藏猫腻。《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中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情况及时公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地段等级各类房屋的交易价格行情,为拆迁当事人协商货币补偿金额提供参考,并在拆迁管理部门监督下,镇(街道)、居(村)委会代表和拆迁人在场,采取抽签或投票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并张榜公布。居民们告诉记者,当接到指挥部分发的评估单时,才知道估价机构是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况且评估单是在该公司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评出的,而所谓的专业估价人员,只是站在屋外随便评估。
居发期盼文明拆迁
一进入该村,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许许多多的断垣残壁和破败不堪的房子,一打听,才知道那些都是被指挥部强制拆掉的。
村民们告诉记者,为达到顺利拆迁的目的,指挥部不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是不惜采取欺骗、恐吓、威胁,甚至停水停电的手段,让居民签订协议,很多居民慑于政府的淫威、恐吓之下,敢怒不敢言,只能屈服签字。而那些不服从“命令”、拒绝签订协议的居民,推土机的推墙倒壁就是最“好”的结果。
居民老郑告诉记者,在动员阶段,指挥部答应统一为老人们租房,每月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可当协议签完后,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本来答应可以在元宵过后再搬,没过几天,他们就叫推土机强行把房子推掉了,去找指挥部时,他们就让她自己去租房。居民告诉记者,因老人年事已高,很多出租户一听说要住老人,都不愿出租,在她家里,记者看到,两层的矮房,脱落的墙壁,窄小而昏暗的房间,唯一能挡风遮雨的门窗也都被拆走了,正值寒冬,阵阵的寒风吹来,如入冰窖。
居民郑国添告诉记者,他家被敲了300多平方米,当时他向指挥部工作人员拿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就说,现在不是讲道理的时候了,当时,底层的工厂工人都被赶走了,器械还来不及搬,一声轰鸣,东西都被压在里面。现在房子被拆了乱七八糟,政府也没有任何回复,好好的一座房顿成危房,家人又无地方可住,至今,全家人还住在随时都会夺走生命的危房里,当地政府却不管不顾。
“起初我们也不肯签,指挥部就经常威胁我们,如果不签,他们就叫推土机强行推掉,并且要把东西搬走,可是我们的情况比较具体,上有两个老人,又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只有靠做竹子维持生计,万一被推掉,我们要到哪里住呢,所以迫于无奈才签了协议。”说完,村民庆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采访中,谢大妈拉着记者说,在去年12月1日那天,指挥部派人过来拆房子,她在旁边看,却被三个工作人员强行拖到不远处的一根电线杆边,并用绳子把她捆住,连上厕所都不肯。她们家连搬三次了,现在被赶得没地方去了。
谢金杜告诉记者,他们房子已经盖了五六年了,指挥部却以搭盖物每平房40元补偿给他,他不肯签,去年12月1日,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丈量,就强行把房子推掉,当他要他们出示证明时,他们说,你只管丈量和去租房,其他的都不要说。
一见到记者,林女士一家几口都哭着对记者说,那天自己出去打工,她那60岁的爱人出去骑三轮车赚钱维生,儿子也去读书,家里没人,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就强行撬开她家大大小小的门,进来量地,并逼他们签字,害得他们家人每天都吵闹,甚至大打出手。
在阔口居委会,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在家开工厂、做生意的,要是不肯签,指挥部就会联合多个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达到签字目的。
居民老郑,在荔城区一个学校当教师,他们就联合教育部门,把他叫到指挥部,或是教育局,说是动员,其实是逼他们签字,每天都很晚才回家,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签字了,还有几个态度比较坚硬的,他们就以停课、处分、开除来苦苦相逼,据悉,因有个教师拒绝签字,现被教育局停课至今。老郑告诉记者,自从签字以后,他和爱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连饭都吃不下了。
居民黄女士告诉记者,在上期拆迁时,因她拒绝签字,她那在荔城区当教师的女儿就被停课叫到教育局当打字员,后来弄得学生家长都有意见,为了不误人子弟,也为孩子的前途着想,这次拆迁也只能签了。在旁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因她们拒绝搬迁,2006年元月4日起就被停水、停电,到19日才又恢复供水供电。
据悉,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明文规定,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执行需集体讨论,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强制拆迁前要开听证会,不服行政裁决可以起诉、未经裁决不得强行拆迁、胁迫强制拆迁将被严惩。居民们告诉记者,该指挥部自开始实行强制拆迁以来,没有开任何一次会议,群众根本不知。
《规程》中还规定,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居民谢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拆房子时,指挥部来了300多人在敲房子,她不敢回家,等到下午5点才敢回家,回家一看,家里的热水器、水桶等很多东西都被搬一空,事后,指挥部工作人员威胁她说,若再不签,就让推土机,推平她的房子。
“我们可以支持村改,但政府也要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啊,我们的田地已经被征去了,现在如果房子也将被强行拆除了,我们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这叫老百姓怎么活啊”,该村一位老人不无感慨地对记者如是说。
“还我们一个立足的空间吧”
据了解,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拆迁总户数约230户,拆迁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目的旨在加快该市城市化建设进程,扩大城区规模,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繁荣社会经济。用有关部门的话说,那就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那为何这么“好”的“民心工程”却招致这么强烈的“民愤”,这么“好”的“造福百姓工程”却让更多的居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呢?
群众告诉记者,政府根本不是在为群众着想,而是从中谋取私利,征用土地的价格非常便宜,卖给群众的价格却非常昂贵,在强制拆迁时,指挥部工作人员过来丈量土地时,有些地肯量,有些地不肯量,估价机构过来评估,只是站在外面,随便乱画、乱评,非常不负责任,一幢七八百平方的房子只估价十七八万元。
据悉,建设部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他们过来估价,这么大、新、装修很漂亮的一幢楼就值十七八万啊,这不是不让人活吗,如果要住安置房,还要再交一大笔钱,我哪里有钱啊,现在一听说要强制拆房子,我就睡不着,一到两点就起床,在走廊走来走去。如果指挥部执意要强制拆迁的话,我就要从三楼跳下,一死了之。”面对记者,刘女士潸然泪下。
据了解,凡是拿不出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的,不管房屋多好,都算是搭盖物,有很多盖了好几年的没有完整手续的房子,指挥部不管三七二十一,每平方只按40元标准补偿,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房屋边水泥路每平方只按2元补偿。
群众告诉记者,不管是什么时候盖的房子,只要没有手续,指挥部都把它算为搭盖物,按每平方40元的价格补偿,一幢偌大的房屋,就只赔几万元,甚至只有几千元,这些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用血和汗换来的房子,却都在政府那无情的推土机中纷纷倒掉,群众的心在流血啊。
群众还告诉记者,有些居民的房屋是在指挥部工作组进村后才盖,事后走点关系,花点钱,就能享受主房的安置补偿标准,而他们好几年前盖的房子却被列为搭盖物,每平方只补偿可怜的40元,这公平吗?
居民们告诉记者,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单方确定补偿价格,若要住上安置套房,还要再交几万、十几万,农民哪有钱买啊。黄女士告诉记者,她自己身体不好,刚做完手术,到现在还欠人家一屁股债,她们一家的经济收入,就靠爱人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还要供养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现在房子要被拆了,哪有钱买房,几次都想撞死在指挥部里啊。
当记者谈及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时,居民们纷纷表示,签完协议书至今,从未拿到一分钱,都被抵在安置房购买差价款,别说拿钱了,以后要住房子,自己还再拿出不少钱呢。
村民老张拿出一份已签好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记者看到,住宅建筑占地面积112.7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86.41平方米的房屋,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政府才补偿给他86984元。老张告诉记者,这些钱不但没有拿到,要想住上安置房,还要再拿出将近7万元,这对一个农民来说,哪来的那么多钱。
当记者想了解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时,居民们告诉记者,具体位置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在电脑模拟中选房,前几期改造工程的安置房都没盖好,更别说这次的安置房,要拿到房子,还是遥遥无期的事,这么长时间,百姓该怎么过啊。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户可以自由选择,然而,在居民签订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记者看到的只有房屋产权调换一种,没有货币补偿。据了解,该指挥部根本不让货币补偿,只能房屋产权调换。
“千万不要把阔口村干部群众顾大局、识大体、讲文明、守法规看作软弱可欺,我们要求各位领导正视我们的呼声,我们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记者临行前,阔口居委会居民们对记者如是说。
(为保护采访对象的生命安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合法程序遭质疑
一听说记者来采访,群众们都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蜂拥而来,把记者团团围住,纷纷对记者大诉苦水。群众们告诉记者,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条件下强行征用土地,并在征用土地之前,没有贴出任何公示、公告,只是发给每家一本《阔口片区改造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时不时地发一些带有恐吓性的通告。
居民告诉记者,在动员阶段时,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公开宣传没有手续是暂时的,不过拆迁是势在必行的。在拆迁时,居民多次向该指挥部索要相关手续及证件,都被“你们没有资格看”严词拒绝。
在莆田市荔城区政府,荔城区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改造工程是经莆田市政府批准的,具有合法、正规的手续,而当记者向其索要有关手续时,该负责人以该手续现在没放这里为由,拒绝记者查看。当记者想看《拆迁许可证》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片土地属集体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不需办理《拆迁许可证》。当谈及在征地拆迁之前有否公示、公告,在场的几个指挥部负责人沉默不语。
据悉,《土地管理法》中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业内人士认为,涉及拆迁事务的政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也同样明确规定。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中还规定,拆迁房屋的拆除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房屋拆迁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人员必须接受业务、技术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从事拆迁工作,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拆迁工作,在搬迁时,拆迁单位应出具搬迁证明、入住证明(过渡房),与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办理被拆迁房屋移交手续。
居民还告诉记者,该指挥部分发的估价单中也大藏猫腻。《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暂行办法》中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情况及时公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地段等级各类房屋的交易价格行情,为拆迁当事人协商货币补偿金额提供参考,并在拆迁管理部门监督下,镇(街道)、居(村)委会代表和拆迁人在场,采取抽签或投票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并张榜公布。居民们告诉记者,当接到指挥部分发的评估单时,才知道估价机构是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况且评估单是在该公司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评出的,而所谓的专业估价人员,只是站在屋外随便评估。
居发期盼文明拆迁
一进入该村,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许许多多的断垣残壁和破败不堪的房子,一打听,才知道那些都是被指挥部强制拆掉的。
村民们告诉记者,为达到顺利拆迁的目的,指挥部不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是不惜采取欺骗、恐吓、威胁,甚至停水停电的手段,让居民签订协议,很多居民慑于政府的淫威、恐吓之下,敢怒不敢言,只能屈服签字。而那些不服从“命令”、拒绝签订协议的居民,推土机的推墙倒壁就是最“好”的结果。
居民老郑告诉记者,在动员阶段,指挥部答应统一为老人们租房,每月并给予一定的补贴,可当协议签完后,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本来答应可以在元宵过后再搬,没过几天,他们就叫推土机强行把房子推掉了,去找指挥部时,他们就让她自己去租房。居民告诉记者,因老人年事已高,很多出租户一听说要住老人,都不愿出租,在她家里,记者看到,两层的矮房,脱落的墙壁,窄小而昏暗的房间,唯一能挡风遮雨的门窗也都被拆走了,正值寒冬,阵阵的寒风吹来,如入冰窖。
居民郑国添告诉记者,他家被敲了300多平方米,当时他向指挥部工作人员拿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就说,现在不是讲道理的时候了,当时,底层的工厂工人都被赶走了,器械还来不及搬,一声轰鸣,东西都被压在里面。现在房子被拆了乱七八糟,政府也没有任何回复,好好的一座房顿成危房,家人又无地方可住,至今,全家人还住在随时都会夺走生命的危房里,当地政府却不管不顾。
“起初我们也不肯签,指挥部就经常威胁我们,如果不签,他们就叫推土机强行推掉,并且要把东西搬走,可是我们的情况比较具体,上有两个老人,又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只有靠做竹子维持生计,万一被推掉,我们要到哪里住呢,所以迫于无奈才签了协议。”说完,村民庆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采访中,谢大妈拉着记者说,在去年12月1日那天,指挥部派人过来拆房子,她在旁边看,却被三个工作人员强行拖到不远处的一根电线杆边,并用绳子把她捆住,连上厕所都不肯。她们家连搬三次了,现在被赶得没地方去了。
谢金杜告诉记者,他们房子已经盖了五六年了,指挥部却以搭盖物每平房40元补偿给他,他不肯签,去年12月1日,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丈量,就强行把房子推掉,当他要他们出示证明时,他们说,你只管丈量和去租房,其他的都不要说。
一见到记者,林女士一家几口都哭着对记者说,那天自己出去打工,她那60岁的爱人出去骑三轮车赚钱维生,儿子也去读书,家里没人,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就强行撬开她家大大小小的门,进来量地,并逼他们签字,害得他们家人每天都吵闹,甚至大打出手。
在阔口居委会,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在家开工厂、做生意的,要是不肯签,指挥部就会联合多个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达到签字目的。
居民老郑,在荔城区一个学校当教师,他们就联合教育部门,把他叫到指挥部,或是教育局,说是动员,其实是逼他们签字,每天都很晚才回家,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签字了,还有几个态度比较坚硬的,他们就以停课、处分、开除来苦苦相逼,据悉,因有个教师拒绝签字,现被教育局停课至今。老郑告诉记者,自从签字以后,他和爱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连饭都吃不下了。
居民黄女士告诉记者,在上期拆迁时,因她拒绝签字,她那在荔城区当教师的女儿就被停课叫到教育局当打字员,后来弄得学生家长都有意见,为了不误人子弟,也为孩子的前途着想,这次拆迁也只能签了。在旁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因她们拒绝搬迁,2006年元月4日起就被停水、停电,到19日才又恢复供水供电。
据悉,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明文规定,在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执行需集体讨论,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强制拆迁前要开听证会,不服行政裁决可以起诉、未经裁决不得强行拆迁、胁迫强制拆迁将被严惩。居民们告诉记者,该指挥部自开始实行强制拆迁以来,没有开任何一次会议,群众根本不知。
《规程》中还规定,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居民谢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拆房子时,指挥部来了300多人在敲房子,她不敢回家,等到下午5点才敢回家,回家一看,家里的热水器、水桶等很多东西都被搬一空,事后,指挥部工作人员威胁她说,若再不签,就让推土机,推平她的房子。
“我们可以支持村改,但政府也要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啊,我们的田地已经被征去了,现在如果房子也将被强行拆除了,我们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这叫老百姓怎么活啊”,该村一位老人不无感慨地对记者如是说。
“还我们一个立足的空间吧”
据了解,阔口片区改造工程拆迁总户数约230户,拆迁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目的旨在加快该市城市化建设进程,扩大城区规模,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繁荣社会经济。用有关部门的话说,那就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那为何这么“好”的“民心工程”却招致这么强烈的“民愤”,这么“好”的“造福百姓工程”却让更多的居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呢?
群众告诉记者,政府根本不是在为群众着想,而是从中谋取私利,征用土地的价格非常便宜,卖给群众的价格却非常昂贵,在强制拆迁时,指挥部工作人员过来丈量土地时,有些地肯量,有些地不肯量,估价机构过来评估,只是站在外面,随便乱画、乱评,非常不负责任,一幢七八百平方的房子只估价十七八万元。
据悉,建设部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他们过来估价,这么大、新、装修很漂亮的一幢楼就值十七八万啊,这不是不让人活吗,如果要住安置房,还要再交一大笔钱,我哪里有钱啊,现在一听说要强制拆房子,我就睡不着,一到两点就起床,在走廊走来走去。如果指挥部执意要强制拆迁的话,我就要从三楼跳下,一死了之。”面对记者,刘女士潸然泪下。
据了解,凡是拿不出房产证等相关手续的,不管房屋多好,都算是搭盖物,有很多盖了好几年的没有完整手续的房子,指挥部不管三七二十一,每平方只按40元标准补偿,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房屋边水泥路每平方只按2元补偿。
群众告诉记者,不管是什么时候盖的房子,只要没有手续,指挥部都把它算为搭盖物,按每平方40元的价格补偿,一幢偌大的房屋,就只赔几万元,甚至只有几千元,这些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用血和汗换来的房子,却都在政府那无情的推土机中纷纷倒掉,群众的心在流血啊。
群众还告诉记者,有些居民的房屋是在指挥部工作组进村后才盖,事后走点关系,花点钱,就能享受主房的安置补偿标准,而他们好几年前盖的房子却被列为搭盖物,每平方只补偿可怜的40元,这公平吗?
居民们告诉记者,荔城区镇海街道办事处单方确定补偿价格,若要住上安置套房,还要再交几万、十几万,农民哪有钱买啊。黄女士告诉记者,她自己身体不好,刚做完手术,到现在还欠人家一屁股债,她们一家的经济收入,就靠爱人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还要供养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现在房子要被拆了,哪有钱买房,几次都想撞死在指挥部里啊。
当记者谈及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时,居民们纷纷表示,签完协议书至今,从未拿到一分钱,都被抵在安置房购买差价款,别说拿钱了,以后要住房子,自己还再拿出不少钱呢。
村民老张拿出一份已签好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协议书》中记者看到,住宅建筑占地面积112.7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86.41平方米的房屋,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政府才补偿给他86984元。老张告诉记者,这些钱不但没有拿到,要想住上安置房,还要再拿出将近7万元,这对一个农民来说,哪来的那么多钱。
当记者想了解安置房的具体位置时,居民们告诉记者,具体位置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在电脑模拟中选房,前几期改造工程的安置房都没盖好,更别说这次的安置房,要拿到房子,还是遥遥无期的事,这么长时间,百姓该怎么过啊。
《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户可以自由选择,然而,在居民签订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记者看到的只有房屋产权调换一种,没有货币补偿。据了解,该指挥部根本不让货币补偿,只能房屋产权调换。
“千万不要把阔口村干部群众顾大局、识大体、讲文明、守法规看作软弱可欺,我们要求各位领导正视我们的呼声,我们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记者临行前,阔口居委会居民们对记者如是说。
(为保护采访对象的生命安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