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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2015年11月中旬至2016年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六类违法行为:一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侵犯我市驰(著、知)名商标专用权以及我市知名品牌等违法行为;二是侵犯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售假冒伪劣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五是制售假冒伪劣汽配、水暖、电线电缆、消防器材等违法行为;六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危害粮食安全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三个月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公安、工商、食药监、知识产权、文广新、商务、质监、农业、林业、检疫检验、海关等部门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24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257家,立案查处各类假冒侵权案件576起(其中公安部门立案126起),涉案金额6682.35万元。
2月10日,泉州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惠安县山霞镇垃圾焚烧场举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销毁大量假冒安踏、李宁、哥伦比亚、361°、阿尔卑斯、旺旺等2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成品鞋、衣服、糖果、纸尿裤等,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侵犯品牌、商标、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品牌企业的利益。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以下六类违法行为:一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侵犯我市驰(著、知)名商标专用权以及我市知名品牌等违法行为;二是侵犯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三是制售假冒伪劣日化、家电、日用消费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五是制售假冒伪劣汽配、水暖、电线电缆、消防器材等违法行为;六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危害粮食安全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三个月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公安、工商、食药监、知识产权、文广新、商务、质监、农业、林业、检疫检验、海关等部门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24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257家,立案查处各类假冒侵权案件576起(其中公安部门立案126起),涉案金额6682.35万元。
2月10日,泉州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惠安县山霞镇垃圾焚烧场举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销毁大量假冒安踏、李宁、哥伦比亚、361°、阿尔卑斯、旺旺等20余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成品鞋、衣服、糖果、纸尿裤等,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侵犯品牌、商标、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品牌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