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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字或其他任何传统文化,自毁自虐自弃固然不可,胡乱自矜自饰也无必要。谈什么,都要恰如其分才好。在现今国学复兴的热潮中,尤其不能没有这个认识。
鲁索在《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摹仿》中说文字最初并不是为了描绘语言而生,它跟语言一样,是用一套符号来描绘事物。其后,是在语言发达了以后,一方面用符号描绘事物,一方面记录词语。再来才是把语音分析成各元素,例如音节、元音、辅音,然后以字母表示之。这三种形态的文字,恰好对应三种社会:第一种是原始社会,如古埃及;第二种是野蛮民族,如中国;三是文明民族,即腓尼基人、希腊人这类商业民族。
此说之为偏见,固不待言。不幸过去因中国积弱,遭人欺凌,文字竟亦被人瞧不起。故附和此类说辞者,除了使用字母的洋人以外,本国志士也不乏此类声口。热闹一时的拉丁化运动,便是此说甚嚣尘上后随之而生的企图改头换面之举,准备把汉字废了,改行拼音字母。
那时节,汉字不科学、汉字野蛮、汉字难写难认、汉字不废则中国必亡等说,铺天盖地,相关著作与篇章汗牛充栋。
俄而时移世异,中国好像渐渐有钱了,腰板渐直,号称崛起。于是已弃若敝屣之家产,遂忽获珍重起来。汉字拉丁化不再进行了,诋毁汉字的事业亦恍如隔世春梦,旧调无庸重弹。新的声腔,乃是对汉字的赞歌。
赞美汉字,诚吾人所愿闻。但做学问、论事理,却最忌讳势利眼。一件物事,只因它所在那个国度衰了弱了,就大找理由去耻笑它;又因它所在国富了强了,就再找理由去称誉它,本身便甚可笑。斯乃以势定理之学也。用俗话说,叫做拳头大的有理。论理若都这样论,那也就不必讲理了,大家径去比拳头便是。故说理论事,不能以势定理,是第一原则,脱离了这个原则,所说即是狗屁。因为狗仗人势,学者的论述,届此皆变成了依托权门的狗吠而已。
可叹晚清以来,仁人志士论事辄犯此病,老是觉得人家欧美如此富强,必有道理;我国如此孱弱,亦必有原因,于是怨天恨地怪爷娘。怨天,是说中国这类东方专制主义与气候有关(沿袭孟德斯鸠说);恨地,是说东方专制主义肇因于水利工程(沿袭魏复古说);怪爹娘,是说老祖宗有问题。都是他们的错,故令我如此穷否不堪。老祖宗有什么错?文字、文化、社会、制度……无一不错。过去学者们指出的各种错处,洋洋洒洒,远超过清初起兵告天之七大恨。
如今,稍稍觉得发达了,底气渐充,乃又开始修族谱、盖祠堂、夸说祖宗的好处,甚或翻出老祖宗的家俬,准备吆喝着去再赚些银子。于是就把一些破瓶子烂瓦罐旧衣裳也都讲得金光灿灿,仿佛稀世珍宝。
汉字也就在这种气氛底下,摇身一变,成为“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说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即是汉字、汉字思维、汉字文化,因而汉文化也即是一种诗性的文化。此可称为“汉字诗学”或“汉语诗学”,因为汉字又是汉语的内在形式。如斯云云,目前倡者颇多,认为这可作为汉文化与其外部社会及其他文化的区别特征。
语言文字能表现用户的思维特性,本是不错的。何况思维时主要仍靠语言文字在思维,因此语言文字的性质自然也就规范或限制了思维。就这一点,说汉字乃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当然没错。但继此推论道中国是字思维、诗思维就走得远了;不懂汉字而去乱扯字文化字思维,那就更离谱。
例如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的内在形式》说汉字因是象形的,据义构形,所以它在中国传统诗歌美学中就表述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借境生情、托物言志;中国诗学中“天趣”的概念,也很好地体现了据义构形的原则,如陶渊明弹无弦琴、李贺诗“一双瞳仁剪秋水”均得天趣。而汉字之象形性,又可称为象本位原则,乃是视觉中心主义的。这些话,没有一句不费解。汉字象形只有百来字,其他为会意形声指事等,形声且占八成左右,怎能说是视觉中心的象本位?象形,既是象物象而构形,又怎么竟是据义构形?据义构形又怎么就是借境生情?借境生情又如何等同于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托物言志何以又即是有天趣?无弦琴,据义构了什么形?这类诘问,可以一连串问下去。显然,论者对文字学不甚了了,也无意深究,只是借一个汉字的大题目,牵联钩搭着去泛谈诗学啊、美学啊、字象啊、语象啊等等。这样的汉字诗学能令人苟同吗?
又例如郑敏《传统智慧的再发现》,引述索绪尔、乔姆斯基、皮尔士等西方语言学家的言论之后,竟大谈诸君所绝不会同意的:“汉语是世上最进步的语言”“世上具有表现力最明确而又最简约的文字”“与印欧系的西方文字相比,还是一种理性抽象水平高与逻辑性强的文字”“二十一世纪还是汉字发挥威力的时代”“全世界的人们将必修汉语”等等。她把德里达所批判的语言二元对立等级颠倒过来,用以树立汉语的中心位置,鼓吹一种汉语沙文主义式的爱国态度,我也以为是极不可取的。
对汉字或其他任何传统文化,自毁自虐自弃固然不可,胡乱自矜自饰也无必要。谈什么,都要恰如其分才好。在现今国学复兴的热潮中,尤其不能没有这个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