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来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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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姑娘]
  我出生在一个名叫康南的海南小镇,这里的人依海而居,海给了他们食物、财富、希望以及死亡。关于海的故事,讲了一代又一代,似乎永远也讲不完。
  关于海,我从小就有个问题:那么多人去看海,海会不会害羞呢?换我肯定会。我也喜欢看海,但只能偷偷去看。为什么要偷偷的?因为奶奶不允许。我从来没有见过爷爷,奶奶说,他三十多岁时,出海打鱼遇上海难,再也没有回来。再也没有回来,想想就害怕,就像一滴水消失在了大海里,有人把孤独比作凌晨三点被扔进大海的箱子,看到这个比喻时,我满脑子想的爷爷,他掉进海里的时候一定比箱子还要孤独。
  奶奶再不让子孙后代从事与海有关的工作,也不让我学游泳,我是小伙伴中唯一不会游泳的,但他们游泳的时候都喜欢叫上我,因为我可以帮他们看着衣服。对于奶奶而言,海是不祥之物,但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搬离这个小镇,因为,家是割舍不下的。
  每次听罗大佑的《鹿港小镇》总会很有感觉,因为我家也是一个在海边小镇里的小杂货店,店面不大,但基本的生活用品全有,只是歌里唱的香火我家不卖。我在县城上高中,周末的时候才回家,我经常会帮家里看店,没别的,不是我多么懂事,只是因为平常妈妈不让我乱拿零食吃,但是我帮她看店的时候例外。
  [[来自大海的你]]
  秋日周六的午后,我边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边写作业边几乎要打盹地看着店,连吃零食的力气都没有,虚弱得很,小鹰趴在门边晒太阳,它已经睡着了,比我还要懒。哦,小鹰不是鹰,是我家小猫的名字,之所以叫小鹰呢,是因为我太想养一只猫头鹰了,而猫头鹰身份尊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养,我不得已才退而求其次养了一只猫,作为一只猫,小鹰必然长了一个猫头,说它是“猫头鹰”也勉强说得过去吧。
  “喵!”小鹰的一声尖叫把我从似睡非睡的混沌中惊醒。发生什么了?我赶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看个究竟,啊……原来是一个来杂货铺买东西的顾客踩到了小鹰的尾巴,心疼得我哟,可又不好向顾客发火,抑制不住了还是委婉地嘟囔了一句:“你小心点嘛,这么小的猫尾巴要承担一只脚的压强,很痛的。”
  “哦哦,对不起,我没注意到它躺在这。小姑娘是理科生啊?开口闭口的压强。”他大概25岁左右,穿着不知道哪里的制服,笔挺笔挺的,胡子楂有些长,不知道是很久没修理还是故意留这样的造型。
  “嗯,理科。”因为他踩到了我心爱的小鹰,我并不是很想跟他聊太多,“先生你要买点什么?”我直接抛出正题。
  “我也是理科生,理科很实用,好好学,你可能一辈子会一样技术就够了。你这里有信封和邮票卖吗?”他的话让我有些意外,家长般的说教也就罢了,看他的这个样子,应该是来买烟买酒的,就算不是烟酒,退一万步,是洗涤剂和粮油都行,可偏偏是小女生都不再需要了的信封和邮票。
  “呃,对不起,这个我们店里没有,这一带的店都不会有的,你得去邮局买。可是,你为什么不给这个人打电话呢?现在没什么人写信了,信还容易丢。”我很礼貌地回答了他,踩了小鹰的事不再生气,因为写信的人,会给人一种内心柔软,不是故意犯错应该被原谅的感觉。
  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可是,她没有电话。我知道你这里不会有信封邮票的,只是问问,万一有呢……我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了,邮局远吗?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远倒不是特别远,只是镇上的交通不是很方便,邮局营业时间不太长,怕你赶过去已经关门了。”
  “那……姑娘,你能帮我寄吗?我把信封和邮票的钱给你。”他满脸真诚,真诚得眼神里透露出他这个年纪本已没有的纯真,虽然他比我大很多,但忽然觉得他好像一个小孩。
  “嗯,好的,我周一去县城上学的时候给你寄。”他的眼神,让人没有办法拒绝他 。
  他把折叠好的信纸给我,再从制服上衣的胸袋里抽出笔和小本子,写下了收件人地址,撕下那一页纸给我,他的字可真漂亮。
  “可是,你没有留下你的地址。”我看着他留的地址条问道。
  他顿了顿,“我……没有寄信地址,我没有固定地址,我也不能让她知道我没有固定地址。”
  我一头雾水:“你住在哪里?”
  他指了指左边,那是海的方向,他真是个奇怪的人。“那对方给你回信怎么办呢?”我接着问。
  “可以……留你的地址给我吗?我需要一个普通家庭的地址来寄信,我会在下一个地址给你寄信,告诉你下下个地址,你帮我把信转寄给她,她回信了,你再把信寄给我……”我被他的话愣住了,这来来回回的,你们直接通信就完了嘛,干吗找我当中转站,这简直是一个杀手啊,只有杀手才没有固定地址,才要线人帮忙传信,我这样算是帮凶吗。
  “我,我为什么要帮你呢?你是坏人怎么办?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告诉我下一个地址呢?”我弱弱地说。
  他一脸茫然,然后走上前,笨拙地把胸口的笔掏出来,“这个送你,不是很贵重的东西,请帮一下忙,我没有时间给你解释太多了,请相信我不是坏人。”
  我居然被一支旧钢笔打动了,写信、没有固定地址、随身带着钢笔,他简直就是从上个世纪走来的,他是漂泊异乡的徐志摩吗?这封信是要寄给他的林徽因吗?想想就觉得浪漫。管他是不是了,这个忙我帮定了!我果断地把自己家的地址给了他,他连道了两声谢之后,从兜里掏给我一百块钱塞到我手上,然后便像灰姑娘听到了12点的钟声一样匆忙离去。
  “啊,这太多了!用不了这么多!”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再看他的时候,他已经走远,远成一个小点,呼,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呢。
   [会跳舞的字]
  我想追上去把钱还给他,但是店里不能没有人看着,会不会是他的信会比较多,他才给我这么多钱?手足无措又加上收获意外之财的小贪心,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把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不,不能放口袋,被妈妈发现就不好了,还以为我偷的呢,我把钱小心翼翼地放进了笔袋的里层。呼,说了边看店边写作业的,尽是在打瞌睡了。   藏好钱后,我开始盯着柜台上的地址条发呆,他的字可真好看,人长得也不错呢,果然是字如其人。我见过的成年人,大都写得一手潦草的字,即便成人们彼此间怎样奉承着对方的字漂亮,我始终不懂得欣赏草书,但是,他的字,是那种不潦草但又不规规矩矩的,怎么形容呢,就像一个素颜的姑娘穿着舞蹈服慢慢走路的感觉,不旋转,也不跳跃,静静的,就很美了。
  他真是对我放心,怎么直接把信纸给我了,还给我塞钱,连我名字都不知道呢,哦,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叫他什么呢?他一脸胡子,那就叫他胡先生好了,哈哈。他真是的,难道不怕我偷看吗?不怕我把钱私吞吗?看样子,我果然是很乖巧的让人看一眼就很放心的姑娘啊。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尽管我知道偷看别人信件不对,侵犯隐私,但这种原本毫无交集的陌生人,无缘无故的,突然走进了我家的店,踩到了我的猫,还把一封寄给别人的信塞我手上,还只有信纸没有信封,这样莫名其妙的情节,不就是命运安排我要偷看这封信嘛。
  是的,我决定看了。做贼心虚,我走出店门左右张望了一下,确认信的主人已经走远并且没有绕道到这附近来。然后,我回到柜台里面,微微俯下身,厚厚的似乎有三张信纸的神秘又奇怪的信,即将在我的面前徐徐展开。
  “周诺,你在干什么?”我就像犯罪被现在抓获一样愣住了,以致我在短暂时间内分不清这个男人的声音是谁。我赶忙把信纸塞进了柜台的缝隙中,缓缓地站起身来接受审讯,呼,原来是下班回家的爸爸,我当是谁呢,小命都吓掉了。
  “没干吗,腿麻了,我蹲会儿。”
  “现在不麻了?”老爸半信半疑的样子。
  “嗯,还有一点,我原地蹦一下就好了。”说罢,我很神经地原地开始蹦跶。
  “以后脚麻别蹲着,会越蹲越麻。我上楼去看你妈饭做好没,待会儿我吃完了就下来接你的班,你好好看店啊。”
  确认老爸上楼了之后,我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缝隙里的信抠了出来,我突然不那么想看了,我清楚地记得当年知道老爸偷看我的日记后,我的心情是很不好受的,就像自己不能再有秘密了一样,不能再对这个世界说一些不快乐的话,那样,就真的太不快乐了。
  嗯,不看。我把信放进口袋,向自己保证不会偷看。忍不住笑了笑,我真是太尊重人权了,不去联合国当个秘书都浪费了人才,那啥,好像不是秘书,是秘书长?管他呢,就那个意思。
   [凤凰山路35号]
  “周诺!看你做的好事!你来洗衣机前看看!”妈妈的怒吼声从阳台传来。
  我潜意识里知道出了不好的事情,天呐!胡先生的信!在口袋里忘了拿出来了!怎么办?他那么信任我!我还收了他邮寄的钱!啊,要愧疚死了,我真是成不了大事。
  “让你把衣服扔进洗衣机前要把自己的兜翻一遍,你看这浅色的裤子被字迹弄得一块块的黑,还怎么穿啊……太不心疼爸妈辛苦工作赚的钱了……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我已经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了,我满脑子想的是胡先生期盼的眼神,他要是知道我这么马虎,他一定会恨死我的。
  我小心翼翼把裤子口袋的信掏出来,已经软趴趴地粘在一起,别说看清楚内容了,一个完整的字都没有,简直就是一块脏兮兮的年糕,还夹杂着煮烂了的芝麻。我没再理会老妈滔滔不绝的抱怨,一个人捧着“年糕”回到了房间,在书桌前坐下。书桌的右侧,还放着昨天胡先生送的钢笔,钢笔下面压着那张地址条。
  我把纸条拿起,带着愧意地端详起来。收信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个“月”字,肯定是个女的,应该是他的恋人吧,我不小心就毁掉了人家一封厚厚的情书,真是罪人呢。收信地址是江西某城市的凤凰山路35号,凤凰山路,嗯,这个地名不错,大概是个古街古巷吧,简直能想到这条路坡度大,蜿蜒像凤凰的尾巴,或者是,那里有一座山叫凤凰山,这条路就在山脚下。老地名就是好听,不像现在,哪里都有北京西路,上海南路,连我上高中的小县城里的楼盘都一个个叫什么巴黎春天,东方维纳斯,香榭丽舍……怎么高端洋气怎么来,一点都不接地气,韵味全无。
  胡先生还会来小店里吗?他会不会知道我不小心把他的信毁了?他说他时间不多了,说自己住在海的方向,难道,他是一名水手吗?水手都是黝黑壮硕的,他可不像呢。那他是谁?脑海中的童话故事一个个地出现了,他可能是男版的小美人鱼,上陆地就是为了给曾经的一个救命恩人寄一封信,或许他是海神、是龙王、是哪吒三太子……哎,想什么呢,笨蛋。
  我把思绪从九霄云外拉回来,就算他不会再回来,不会知道我把他的信弄毁了,那我心里也过意不去啊,他那么信任我,要不……要不,我给这个地址写一封信过去?对方肯定是他的熟悉的人,我的字迹和书信内容肯定是蒙混不了的,那我,那我只能直接老实交代了,但愿对方在回信中不会责怪我,毕竟我不是故意的,嗯,那就开始写吧,明天去县里上学的时候就帮忙寄了。
  我没有信纸,从一个漂亮的笔记本上撕下了一页:
  小月:
  你好,不知道可否这样称呼你。
  昨天有一个先生让我帮他寄一封信给你,由于我的马虎,信被毁坏了,真是对不起。我想告诉你,这位先生看起来状态不错,很健康,请你放心。他很想念你,虽然他什么都没跟我说,但我看得出来,请你在收到信件后,回信给我,我会转交他,谢谢。
  我把信读了一遍,总觉得哪里不对。然后我假想自己是这个小月,我在看信,看一个男人写给我的信,我字字细读。哦,我知道哪里不对了,逻辑不对!他为什么不能自己寄啊,非得委托别人帮忙寄,小月要是误会我跟胡先生的关系,吃醋就更不好了。是的,既然胡先生不想让小月知道他没有固定地址,那我就得帮他把话说圆一点。
  我重新写了一张纸,加了一句“我是邮局的工作人员,他来这里寄信,我不小心打翻墨水把信毁坏了,除了寄信地址,什么都看不清了,真是抱歉,你要是给他回信,就回给我吧,我转交给他。”我再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样应该没有问题了吧。嘿嘿,我果然是福尔摩斯般逻辑缜密啊。我小心翼翼地把信放进书包,明天就周一了,明天中午放学的时候,我出来帮他寄信,邮局离学校不是很远。    [章鱼和他的沈佳宜]
  “诺猪!你好了没啊!再磨蹭就赶不上早班车去县城了!要迟到了!”每周一的清晨,都会听到这催命般的喊楼声。
  “马上就好啦!章鱼!”回答完,我几乎把一整个鸡蛋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拎着书包行李火急火燎地出门了,妈妈追着喊让我别噎着,我回过头,正要说没事的时候,一张嘴就把自己噎着了,喝了一大口水缓了缓才好过来。
  章鱼是我给罗家宝取的外号,他名字有个宝字,人也宝里宝气的,世界杯预言帝出来后,我开始管他叫章鱼宝罗,简称为章鱼,谁让他老喊我诺猪来着。章鱼是我的邻居兼同学,我们镇不太大,同一个年龄层的小孩几乎都彼此认识,章鱼就是我的资深死党了,从幼儿园到高中,总在一个班级,每周都能同去同回,他成绩没我好,他爸妈老拿我数落他,也就在他家玩的时候,我才会存在感暴增,我爸妈可从来不夸我。
  在班车上,我开始神秘兮兮地把周末的关于胡先生的遭遇讲给章鱼听,他鄙夷地看着我,“电视剧看多了吧?哪来这么多奇怪的人。”
  “真的!我没骗你,我给你看证据!”我把书包里的钢笔和地址条拿给他看,为了证据更加权威,我还拿出来藏在笔袋里的那一百块钱。“喏,你看,三样东西都在这呢,没骗你,那封信实在是粘稠没有用,被我扔掉了,不然也给你看。”
  章鱼忽然对我刮目相看,仿佛我的人生从此拥有了传奇跟他这种凡人不一样。“我家也开店摆摊啊,他怎么不来找我帮忙寄信。”章鱼有点不服气。
  “你家是鱼摊好嘛,哪会有人去鱼摊买邮票的,我家杂货铺好歹物种丰富些,你家只有鱼。”我神采飞扬。
  “诺猪,有本事别再吃我家的鱼,哪次不是称都不称就便宜给你家的!”
  “哼!那让你妈妈别来我家买油买米啊,我家哪次不是半卖半送给你家的!”
  我俩扭过头去,谁也不理谁。
  话说章鱼可是从来没把我当女孩看,从小到大,就以讽刺我、气我为乐,当然,我也不含糊,他就是我的出气筒,什么都可以说。不过呢,我们只是拌嘴,从来也不真生气,就跟纯哥们儿一样。这么说,我还真是条好女汉啊,记得我小学时候还跟男生打架呢,章鱼见我打不过,上前帮忙,对方看我们两个对他一个,他也就服了软,没再跟我斗了,我勉强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胜利后,我已成伤员,章鱼扶着一瘸一拐的我回了家,还帮我撒谎是摔的,我家里倒也信了。想到这些,顿时觉得章鱼也没那么讨厌了呢。
  “喂,章鱼,中午陪我去寄信。”我主动给他台阶下,当然,要我立马有好语气也是不可能的。
  “好啊,帮那个神秘人寄信啊?让我看看你写的内容,读起来有没有破绽。”他倒也识趣,直接就进入了新话题。
  “好嘞。”我一边掏出信一边信心满满地说,“我是谁啊,我是康南镇鼎鼎有名的福尔摩诺啊,怎么会有破绽。”
  章鱼认真地看着信,并不理会我吹的牛皮。“我觉得这封信不行。”他语气坚定。
  “为什么不行啊?哪里不行了?”我连忙理论。
  “因为字迹啊!你看,哪有一个大人会写出这么幼稚的字啊,你的字,正楷不算正楷,幼圆不算幼圆,整个就是国字脸的脑袋尖,包子脸的腮帮子啊。”
  “够了!死章鱼!不讽刺我会死啊。”我抢过信,不想再给他刻薄地品头论足。抢过来后,我自己看了看,呃,这个……章鱼说的好像也不全没道理,我的字,是有那么……一点点奇怪,而且越看越奇怪。
  我服下软来,“那……章鱼,你说怎么办呢?找谁帮我誊一遍好呢?”
  “找晓晨怎么样?她的字好漂亮的,让她写潦草一点就没问题了,绝对像一个大人的字!”章鱼的眼睛里似乎闪着希望。
  “拜托!我说怎么想着法地讽刺我的字,原来是想借着我的机会去搭讪人家蒋晓晨啊,你心眼这么多,怎么就勾搭不上呢章鱼君?再说了,字漂亮的人多了去了,干吗非得找蒋晓晨,我就不喜欢她,长得漂亮成绩好有什么了不起,她身边总簇拥着一伙人,人多就嘴杂,她肯定不会愿意帮我誊抄,就算愿意,也肯定不能帮我保守机密,神秘人胡先生的事情,我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理直气壮。
  “别有偏见嘛,条件好的女生受欢迎是正常的,我对她没别的意思,只是还不错的朋友关系罢了,要相信男生女生间有真正纯洁的友谊。你要不想找她,我帮你找她,她肯定不会告诉别人的,我帮她发誓。”章鱼真是蒋晓晨的铁杆粉丝啊,如此地维护她。
  “哈哈,章鱼君,你对她是简单的友谊吗?我可不信,我可听书上说过,男生女生间的纯洁友谊,人越丑就越纯,她对你可能是纯洁的友谊,但你对她嘛,就不好说了。”就是看不惯章鱼在我面前总贬低我然后不停说别的女生的好,就要打击他的嚣张气焰。
  章鱼没再回应我,这次,似乎他真的生我气了,我保持沉默,班车里的气氛尴尬得不知所措。
   [书信替身]
  我的同桌是语文课代表,她刚收齐的周末作文作业,打算送去老师办公室,我说等等,让我看看,就几分钟。
  我找出蒋晓晨的作文本,对她的总被老师夸奖的文采并无兴趣,只是单纯看看字迹,别说,是不错,工整有理,一点都不软妹,像一个秀气的男生的字。男生?!我好想突然想到了什么,赶忙翻出书包里的胡先生写的地址条,别说,还真有点像呢,只要蒋晓晨写起来不拘束在方格子里,稍微快一点,估计能写出胡先生的笔迹来,对,还要用钢笔写,这样会更像!
  我激动得不能自已,如果字迹像的话,情感表达再正确一点,或许可以蒙混过关,这样我弄毁他信件的愧疚感就没有了,没准因为我才华横溢的情书文笔,能替憨实的胡先生博取佳人芳心。嗯!就这么办!
  为了请蒋晓晨出山,下课时间,我还是厚着脸皮找到了章鱼。“喂,别生我气啦!我们是好兄弟嘛!从小到大哪次生气是动真格的啊?不都是逗你玩嘛!”我死皮赖脸地说着求饶话。   “以前你不会说我丑,还什么男女友谊越丑越纯,好伤人。”章鱼似乎没有立马要原谅我的意思。
  “呃,这个嘛……”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自黑了,“对你而言我是不是最好的朋友?”
  “曾经是,以后不一定。”章鱼说话句句有骨气啊。
  “不管曾经还是以后,我们兄弟这么多年,那代表我也丑啊,所以才会跟你从小玩到大,结下深厚的友谊啊,友谊越丑越纯,咱们兄弟情比金坚!”我觉得我的自黑已经到了伟大的地步了。
  “别这么说自己,你没那么丑。”
  “哈哈,这么说,你就是原谅我咯。我当然不丑,我知道的。”我流露出得意的笑容。
  就这样,我们和好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在章鱼敏感的容貌话题以及感情话题上开玩笑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闹翻了可不行,我还要在康南镇打江山呢,章鱼必然要当我的一号马仔,别人都不够格。好啦好啦,思绪拉回来,打江山的事情以后说,当务之急是写信的问题。“章鱼,我有一个新的想法,车上给你看的那封信作废了,我要重新写一封……”
   [你好,陌生人]
  章鱼认真听完了我的伟大计划,虽然奇怪我为什么要这么用心地去帮助一个陌生人,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负责请蒋晓晨出山。不仅如此,章鱼还买一送一地主动请缨,胡先生给小月的情书由他来写。
  “为什么啊?章鱼,你的作文水平我是知道的,小学时候写个300字的下雪天的记叙文,你能把你四处给雪人找萝卜做鼻子的情节写个250字,别的过程一笔带过;高中写800字议论文,你开篇就抛出观点,写着写着就开始为对立观点说好话,最后自己都不知道写什么,就抄了首周杰伦的《七里香》上去……就你这个水平,怎么帮我写一封感动千里之外的小月的信啊。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是自己写吧。”我边说边笑,关于章鱼的糗事,没人比我知道得更多了,有时候我都怕,没准哪天他就把我给杀人灭口了,哈哈。
  章鱼顿了顿,“等等……小月是神秘人喜欢的对象这件事,他从来没有说过对吧?一直就是你推论的对吧?万一不是呢,是他的要好的女性朋友,甚至说,原本小月就是个男的?取名这种事,不好说的,你看咱美术老师,一个大老爷们儿糙汉子,叫丁仙玉,怎么听都是大家闺秀的感觉。”
  “也是哦。”章鱼倒是提醒我了,“那怎么办呢?”
  “我觉得还是别写情书好了,别给人乱捣蛋,就写个正常的报平安的,顶多说句很想念之类的话,这样的话,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都没问题。”章鱼说得有条有理。
  “也是,倘若胡先生跟小月,是你和我这种好兄弟的关系,我收到一封你写给我的情书,我非吐血而死不可。”是的,我决定了,就写一封简单的报平安信。“可是,章鱼君啊,人家胡先生的信原件有厚厚三页,报平安这种一条短信长度足够解决的问题,我怎么写成三张纸的厚度啊,欲哭无泪。”
  “是有点困难,我找晓晨问问,看她怎么说。”说罢章鱼就屁颠屁颠地走去了蒋晓晨的方向,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我远远看着,只觉得他眉飞色舞,就差没上台说相声了。而蒋晓晨的表情让我很意外,我原本以为她会是那种没有兴趣不想帮忙自己有很多事要做的臭脸,可她却意外得听得入神,脸上浮动着听浪漫童话般的神采。
  没一会儿,章鱼就得意地看了看我,摆出“OK”的手势,然后很神奇地,像大老板刚谈下一笔大生意般地大步向我走来。
  “行啊你小子,怎么说的?”我在他肩膀上重重一拍,一副我平常没白罩着你这个马仔的感觉。
  “哎哟,轻点,你巴掌可真重。搞定啦,晓晨呢对这种神秘的人啊事啊最感兴趣了,她觉得没准能挽救一个人的生活呢,很愿意帮忙写。她还帮忙给出了三页信的内容格式,她说,用格子信纸写,一页300多字就会满满当当,这样写三页也不过1000字不到,内容的话,几百字写自己很好,每天做一些什么事,几百字写康南小镇是个很好的地方,哪里好玩哪里好吃,有空要带你来这里,最后写一些祝愿,怎样?这样的话,滴水不漏吧,什么人都适合。至于落款,咱不知道神秘人的名字,就不写好了,不写的话,就像忘记了一样,信封上的落款写你家地址,你的名字,后面加个转字。”
  哇,我突然对蒋晓晨产生崇拜之情,不愧是尖子生,写起信来一套一套的,她不去天桥上摆个摊帮别人写信都浪费了,哈哈!
  蒋晓晨很给力地用午休的时间把信写好了,我和章鱼赶在下午上课前把信寄了出去,毕竟收了人家一百块钱,做事就要做好一点吧,我帮他寄了挂号信,这样,就不容易丢失了。
   [漫长的等待]
  而后的日子,生活又变回原来一样,只是每周回家这件事情,于我而言多了一丝期待。我会很期待署名是我的信,即便并不是真正写给我,来自小月也好,来自胡先生也好,都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情,这至少会让我感觉到人和人之间真正存在着触不可及又微妙的关系,可惜一封信都没有,我每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问爸妈有没有我的信,他们简直怀疑我跟某个笔友谈起了恋爱,真是好笑。
  又是一次的上学大巴上,我还是忍不住纠结着信件的事:“章鱼,你说是不是小月不喜欢胡先生啊?因为不喜欢,所以即便是很简单的一封报平安的信件,她都懒得回。”
  “这我就不清楚了,你们女生的心态,谁知道呢,没准信丢了也有可能。”他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这事跟他完全没有关系,好吧,的确也没多大关系,他接着说:“你啊,就是太关心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了,别人不回就不回呗,信丢了就丢了呗,那都是别人的私事,反正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还动用了庞大的亲友团,你已经很够义气了。”章鱼一副很市井的样子,我都怀疑他下句话会说,胡先生给的钱余下部分,咱们吃了吧?幸好他没说。
  我支支吾吾,“可是……沿海有这么多小镇,他偏偏停靠了康南,康南有这么多杂货铺,他偏偏走进了我这家,偏偏父母不在家,还偏偏踩了我的小鹰……这就是缘分啊,不是么?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   章鱼突然笑出声来,“哈哈,诺猪你何时这么文艺了,该不是看上那个神秘大叔了吧?”他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不是大叔,人家也就25岁的样子,我啊,从小就喜欢这种神秘兮兮的有故事的人,是那种像喜欢看小说看电影似的喜欢,跟人没有关系啦。章鱼,帮忙想想办法吧,不能就这样敷衍了事,我答应了当他的中转站,我要尽职尽责才行。”我一脸坚定,似乎在执行一个维护国际和平的高端间谍人物。
  章鱼拿我没办法,答应中午放学陪我去邮局问问情况。
  挂号信是有条形码的,通过查询条码可以知道信件投递情况,营业员告诉我们,信件在十天前就已经被签收了,是的,被签收。我问,从那个城市寄一封信过来要多久,她说,挂号信不超过4天,平信不超过一周。
  我无比沮丧,看样子,小月是真的不想搭理胡先生,我都替胡先生可惜,胡先生看起来人不错。而且,写这封信,我们费了不少心思呢。
  正当要走出邮局的时候,机灵的章鱼又折了回去,问营业员,“条形码可以查询到,是本人签收还是代收呢?”中午时间,邮局空荡荡的,营业员也比较耐心,她再次输入了条码,告诉章鱼,“是代收,不是本人签收 。”我在门口听到这个消息,心情似乎没那么不好。
  章鱼安慰我,“代收的话,或许忘了给本人了呢?再或许,代收的这个人,也喜欢小月,把信件扣下来了呢?感情这种事,可复杂了,喜欢一个人,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哟,死章鱼,看不出你还是个情圣啊。”
   [或许是思念]
  代收信件的事,给了我一丝希望,我坚信可以把事情弄清楚,也坚信有缘人会再相见。人很奇怪的,想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呢,有一丝希望就足够成为坚持的理由,不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有一丝瑕疵,就抓住不放,告诉全世界,这件事不应该去做。就像我,数理化是强项,做题有时会打了鸡血似的根本停不下来,而英语一团糟,每次坐在书桌前打算打开书大干一场的时候,会因为台灯不够亮,窗外在下雨、小鹰打了个哈欠等等鸡毛小事为由而果断放弃。
  又是一次放假回家,在大巴上,我扳着手指头自言自语算着,“今天,已经是遇见胡先生的第27天了,四周前的明天,他闯进了我的店里。”
  “为什么用闯这个字?”章鱼问我。
  “因为很突然啊,爱情小说里,不都用这个字的嘛,谁谁谁突然闯入了我的生活,闯入了我的心之类的。”我随口回答他。
  “你不是爱上他了吧?诺猪,从小到大跟你当了17年小伙伴了,从没见过你这样对一个人念念不忘的。”章鱼又开始坏笑了。
  “念念不忘又怎样,一点回响都没有。不是喜欢他,他大我那么多,他心里也有小月了,我只是很想解开他这个谜,他真是太神秘了,我甚至怀疑那个周六我捡到一百块钱,然后打了个盹,做了一个梦。”
   [海上来信]
  我软趴趴地回到家,正想问妈妈今晚吃什么,妈妈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小诺,有一封你的信,放在你书桌上了。”
  我瞬间满血复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房间,看到信的那一刻,我激动得简直像收到一封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是的,是胡先生的来信!他的字迹我认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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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子推荐:为一个没有温暖的家苦苦经营,让一个不爱你的人重新爱你,这概率和哈雷彗星绕地球三周半砸在你脑袋上的概率差不多,只是身在迷雾里的人总是看不清。做个爸爸妈妈感情生活里的局外人,撑下去,你就是依靠。  [01 妈,我们两个也挺好]  我回到家的时候,你正在卧室里大哭,我猜你没想到我会回来得这么早。  家似乎很久都没有收拾了,乱成一团,沙发上堆满了衣服,地板脏得都会粘住鞋底,连你最爱的银龙你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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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身上有一种光,一种只有我能看见、只有他才有的光  为周嘉乐举办的庆功宴举办在周三晚上,我和于思辰订了学校旁边最高级的枫丹白露饭店,他还特意买了一瓶红酒来。周嘉乐兴奋得满脸通红,举着酒杯说:“等我出名了一定不会忘了你们的!”颇有拿了诺贝尔奖一样的恢弘,可实际上只是她的手绘水彩得了全市青少年比赛的二等奖罢了。我和于思辰赔笑地哄她捧她,心里都知道她现在快乐张扬的样子下藏着怎样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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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母亲总教育我说,不再使用的东西,除非有特殊含义,否则就应该把它送给需要的人,或者干脆扔掉,不能胡乱占据生活的位置,我却偏偏不爱听她的。  从小到大,为了让母亲不扔掉我那些也许有一天会用上的冷门物件,我必须挖一些,甚至编一些特别的故事来留下它们。故事说多了,母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相信着,我也执着地继续着,怕自己真假搅浑,真故事我会用蓝格纸书写,而假故事,我用红格纸。其实真假有时没有完全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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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六岁开始就学芭蕾。教芭蕾的老师说,这是世界上最美的舞蹈,因为踮起脚尖旋舞的瞬间就好像能触及天堂。可是,就算触及天堂,我也无法触及他。  ——就算你所在的天堂伸手可及,我也永远只能遥望你。  [01]  初秋清晨雾还没散尽,公告栏前已经围满了看期中考成绩的新生。华殷中学每学年都会在第一学期中段考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重新分班。  花梨穿着校服混杂在人群里,乌黑长发柔顺地披散到腰上,这次校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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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情话  你不理我的话,我心里就像是有一对兄妹骑双人自行车一样,哥蹬哥蹬的。  想要炫酷地和世界作对也不是很难办到,比如我,和你吵两句就算是了。  曾经想把天上月亮电源关掉,后来你收拾行李说去远方帮我办到。果然你走后,月亮再没亮过。  想念是枝荧光笔,白天挥舞过不见笔迹,晚上一笔一划都清楚得很。  我会藏在你最爱的酸奶里,趁着你不喝的时候借吸管呼吸。  我转身走出几步,回头看你,你也刚好在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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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1]  秋阳,展信悦,这是写给你的第一封信。  今天是我成长在十六岁里的第一个夜晚,我坐在桌前,打开节能台灯,用我最喜欢的这支笔给你写下这封信。真奇怪,我们明明相隔那么遥远,我却似乎能隐隐约约地听到你的声音,你是不是在说:“林雪丽,祝你生日快乐,天天开心。”好的,你的祝福我收下了,也请你一定要幸福快乐地长大。  [第1章]  梦里,我回到了十六岁生日的那一天,那是时隔三年,我再次遇见陈海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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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琳推荐:三个人的友情和爱情,笑泪交织,那些年少的失误终究会不会被原谅……欢迎回来,我们最美好的曾经。  长歪了的男二号  自古青梅竹马必有奸情,我祖上积德,今生有幸发展出两段奸情来。  我和两个少年从小一起长大,众人公认的男一号莫维安是越长越俊逸,修长的身姿加上温润的眉眼,让他只需要穿一件白衬衫站在我们教室外轻声道:“余鹿,我来接你了。”众女生就会雀跃不止激动异常,搞得好像她们都叫余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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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期而遇的情窦初开]  豌豆蒙终于情窦初开了,我仰头喝下一大杯可乐,豌豆蒙一副怀春少女模样,放下杯子又苦恼起来,可是我和他一点都不熟。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那天豌豆蒙抱着作业本去办公室,经过办公楼时,一不小心被地上的香蕉皮撂倒,华丽丽地和大地母亲亲密拥抱了,这本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恶的是,身后一个男生落井下石地哄笑,看来小说都是假的,哪有什么男生会怜香惜玉啊,豌豆蒙瞪他一眼开始捡作业本,男生笑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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