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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某化工机电设备买卖合同质保金和质量争议仲裁案件审理为例,对于机电设备买卖合同关于质量保证期约定不一致的解释、项目延期导致机电设备安装调试迟延的风险承担、采购方超过质量保证期进行质量异议的效力以及质保金的仲裁时效等问题,结合具体案情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于采购方和供货方在设备买卖合同的谈判签约、合同管理以及索赔和案件处理,提出了相关评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