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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鬼婚恋故事来源于冥婚习俗,《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故事绝大多数取材于当世传闻,最能彰显其价值的是复生、误入墓穴的人鬼婚恋范型,这些题材范型又为后来作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同时也集中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面貌。
关键词:《搜神后记》 人鬼恋 范型 社会文化面貌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婚姻与宗族的繁衍密切相关,故自古为中国人所重视。《礼记·昏义》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并非为人类所独有,在古人看来鬼同样也有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享有丰富的婚恋生活。人鬼恋作为婚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中极为盛行。《搜神后记》是《搜神记》的续书,也是一部侈言人鬼婚恋故事的志怪小说,并且大部分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搜神后记》中婚恋故事主要集中在三、四、六卷,共18条,其中人鬼之恋的故事有5条:《李仲文女》《徐玄方女》《干宝父妾》《张姑子》《崔少府》,占了近三分之一。在题材内容方面与《搜神记》相比有新的开拓,有其不容忽视的独特价值。
一 人鬼恋原型
在某些宗教或迷信领域,人们往往认为鬼是人死之后的魂灵。《尸子》云:“鬼者,归也。故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在原始初民的眼中,归人和世人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区别。《说文·鬼部》云:“人所归为鬼,从儿,‘田’象鬼头;从厶,鬼阴气贼害,故从厶。”认为鬼对生人有害,所以故事中多有阴鬼害人之事。不过也有善鬼,特别是人鬼婚恋故事中那些美丽的女鬼。有时鬼也指精怪,《论衡·订鬼篇》云:“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对祖先的崇拜,是鬼魂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就信仰的对象而言,祖先的本质仍是鬼魂,被视为本家族的神秘保护力量。祖先崇拜的原始形式是对生殖力的崇拜,和宗族的繁殖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人鬼恋中女鬼不甘寂寞,出坟穴找凡男,并生儿育女的缘由。
在鬼故事中,人鬼婚恋是最吸引人的一种类型。冥婚习俗是人鬼婚恋观念的反映。因为所有人鬼婚恋的故事,都无一例外地具有人鬼同居穴中过夜的故事情节,而这与冥婚的形式相一致。冥婚是人世的亲人给死去的未婚男女举行的一种婚礼。“所谓冥婚,又称幽婚、冥配、鬼婚、配骨、阴婚、娶骨尸、丧娶妇、鬼媒等。指的是父母、亲属按人间婚仪的方式为生前未婚的死者寻配偶行婚礼,使亡魂在阴间能够过上夫妻生活。”《周礼·地官·媒氏》就有“禁迁葬者,与婚殇者”的法律条文,可见此俗由来已久。“迁葬”“婚殇”所反映的就是冥婚风俗。“自周代制‘迁葬’‘嫁殇’禁律到民国二千多年间,冥婚之风长盛不衰,无论庶民百姓还是帝王大夫,均尚此俗。”这种风俗的盛行,当是衍生出无穷无尽的人鬼恋故事的原因之一。
二 人鬼恋范型
《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故事,从其主要内容、情节结构要素等方面,具有共同的故事框架,我们称此类故事为同一范型。据此,将其中的人鬼恋小说分为复生、误入墓穴范型。
1 复生范型
复生范型指人死后而复活,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爱情故事。根据复活之缘起,《搜神后记》中人鬼恋的复生范型可分为两类:
(1)主人公死,乃因冥府误召或早夭,寿未尽,遂复生
女鬼因性爱而复活可以看作是冥婚故事的变形拓展。《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曰:“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论衡·订鬼篇》就说:“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爱情能使肉欲升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爱的精华会让死者复生,“异类”转化。其实这也是相当普遍而古老的“神话(性)思维”。这也是许多人鬼恋故事的心理基础。《搜神后记》中的《徐玄方女》《李仲文女》都是写亡女与阳间男子结合而复生的故事。
《徐玄方女》记述的是东平人冯孝将任广州太守,其儿马子,年二十许。独卧官舍中,夜梦一年轻女子,说她是前任太守徐玄方的女儿,不幸早亡,是被鬼枉杀的,阎王答应让她复活,但说要依靠马生才能重生,又说应该做马的妻子,请求马生救她重返阳世;马生答应其要求,她就向马生约定期限,出来见面。徐玄方女显形过程颇为玄幻诡奇:“至期日,床前地头发正与地平,令人扫去,则愈分明,始悟是所梦见者。遂屏除左右人,便渐渐额出,次头面出,又次肩项形体顿出。马子便令坐对榻上,陈说语言,奇妙非常。”又写徐女复活过程:“开视,女身体貌全如故。徐徐抱出,著毡帐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气息,令婢四人守养护之,常以青羊乳汁沥其两眼,渐渐能开,口能咽粥,既而能语。”一年后,徐女康复,并正式与马子婚配。生二儿一女。徐玄方女与马生的爱恋既非父母之命,亦无媒妁之言,完全是一种自主婚姻。
《徐玄方女》是一场结局美满的婚姻,而《李仲文女》则是一个复生型的人鬼恋悲剧。此条叙写武都太守李仲文之女和后太守之子相爱故事。李仲文之女早死,葬在郡城北边。后任太守张世之之子子长在官舍夜梦一颇有姿色的女子,言说自己乃前任太守之女,不幸夭亡,乘此再生之日,特来相会。连续五六夜都做同样的梦。女鬼的爱并不是随便轻率地给予男方的,而是“心相爱乐”,即以感情为基础的。当女鬼家人发现张子长房中有亡女之履时,疑张子长盗墓而发墓验证,“发棺视之,女体已生肉,姿颜如故,右脚有履,左脚无也。”,后来女鬼满怀幽恨地托梦给张子长:“我比得生,今为所发,自尔之后,遂死肉烂,不得生矣,万恨之心,当复何言。”满腔愤恨,无限失望,尽在寥寥数语中,亡女复生未成,令人叹息。
至冥合而又记复生,《徐玄方女》及《李仲文女》为较早之传说。以后此类异闻渐多,《幽明录》的《生死姻缘》,《异苑》卷八的《广州太守女》等皆采录本故事。《情史》卷十亦载。明代汤显祖的名作《牡丹亭》,写杜丽娘死而复生,与柳梦梅结为夫妻,也受到了这则异闻的启发。
(2)主人公死,后复生,并因之而受秘术,备异能 一般的讲,人鬼相恋范型故事中,男主人公为世间人,女主人公为鬼。相恋的程序往往是凡男遇女鬼,女鬼主动求爱,遂结一段姻缘。而《干宝父妾》一文中的主人公,男为鬼女为人。《干宝父妾》是这一复生故事的变形。
干宝的母亲嫉妒嬖妾,在父亲入葬时,推婢著藏墓中,当十年后母丧,开棺见妾衣服如生。“云宝父常致饮食,与之寝接,恩情如生”,后来获灵异,“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宝兄后来也备异能,“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寤,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
这篇人鬼恋故事是根据干宝撰写《搜神记》的缘由改编的,干宝不是出家人却是有神论者,据说与他父亲侍妾殉葬墓中十余年不死和他兄死而复生见鬼神事有关。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可以说明当时迷信风气之盛,史学家们都相信世间有鬼神。
志怪小说中写人死后复活,并与人婚配的内容范式,曲折地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眷恋,表达了封建时代男女青年要求婚姻自由的愿望。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礼教的束缚,男女恋爱不得自由。而死后相恋,人鬼相爱,才能做到真正自由的结合。
2 误入墓穴范型
这类范型下的人鬼恋故事已完全趋于平民化。在冢里,既无杀机,也无门第的阻隔,青年男女可以自由地相亲相爱,这类故事可以看作是冥婚型故事在后世的延展。《搜神后记》中这种人鬼恋有两类:
(1)故事中的男子与佳人一度春风之后犹自对佳人恋恋不舍,第二天再度相访却发现前度幽会之所有一冢耳,最后只好怅然而返。这类以《张姑子》为代表。
《张姑子》写了诸暨县吏吴祥,因害怕极度繁重的差役,便往深山逃窜。行至一溪,天色将晚,见一衣着整洁的少女。少女说她孤身独居,又无邻里,唯有一老母住在相距十余步的地方。吴祥便随少女来到她家。少女为详备食。到半夜,忽闻一老妪呼唤“张姑子”,少女应诺,吴祥一问,才知为其老母。二人共寝息,情意相恋。天明,少女赠以紫手巾,吴祥回赠以布手巾而别。因山溪暴涨,无法渡过,他便转回少女家,但不见昨夜住处,只有一座孤坟。小说通过吴祥遇路少女,热情交好,赠物作别的描述,表现了人鬼之间的真挚感情。《志怪》《神怪录》(《古小说钩沉》辑本)中也载有吴祥事。
(2)另一类故事模式大抵是设置特意身份人物,如采药人、猎人、总之是出入人迹罕至之地的,又因迷路等原因由羊、犬或灯烛等导入,邂逅的又往往是自荐枕席的风情女子。人鬼阴间相遇成婚,并在若干年后将生养的儿子送还给世间男子。往往会在分别之际赠给男子明珠、金碗、珠袍、锦褥等珍贵物品。《崔少府》是这类故事的完美映证。
此条写的是卢充进入崔少府墓:“卢充猎,见獐便射,中之。随逐,不觉远。忽见一里门,如府舍。”接着卢充进入府第,并与崔氏女结为夫妻,三日后离开府第,方知卢氏女为鬼,他生活了三日的府第乃是一座坟墓。既与崔别后四年之三月三日,崔女抱三岁儿还充,又与金而别。这则故事与《搜神记》中的《崔少府墓》故事情节相似,本文较略。
三 《搜神后记》中人鬼恋所反映的社会文化面貌
《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故事反映了时下丰富多样的社会文化面貌,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
第一,宗教背景。《搜神后记》作于六朝时期,无论是土生土长的道教还是异域传来的佛教,儒家三纲五常,四维八德的思想,或深或浅、或多或少地渗透在《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小说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儒家传统观念,表现为崇尚多子,《徐玄方女》亡女在复生后生二儿一女,《崔少府》中崔女与崔别后四年,抱三岁儿还充。人鬼婚恋故事中凡男与女鬼间的两性关系体现了道家阴阳五行的生命观,只有阴阳相生,女鬼才能复活。《徐玄方女》中女鬼坦诚相告,依靠马生才能重生,又说应该做马的妻子,还有《李仲文女》中的故事。佛教的幻想力和迷人的方法比儒学和道教更高明,有神魂不灭,三世轮回、天堂地狱说,这也是人鬼婚恋小说产生的重要基础。在长期战乱的六朝,天灾人祸相寻,生死问题被提到重要地位,生活上的悲惨遭遇,使他们对幸福的渴望更强烈,追求更执着。人鬼婚恋故事正是这种渴望和追求的体现。
第二,注重门第。“门第婚是魏晋南北朝时在士族门阀中盛行的婚姻习俗。为了世代垄断此种地位,保持贵族血统的纯粹,大族们在婚姻问题上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在姻家的选择上均以地位与自己相当者为对象。”《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故事,主人公多是贵族小姐与士人。《徐玄方女》《李仲文女》作品叙写的都是前太守之女和后太守之子相爱的故事。《张姑子》中的主人公却是穷人,男主人公是逃避官差的下吏;女主人公是鬼,从幻化的“家甚贫陋”境况来看,她生前也是穷人之女。所以,这种突出爱情巨大力量的幻想,反映了门阀婚姻下的一种新的观念和追求。例如,谢道韫叹不意天壤之间乃有王郎,即是对高门婚姻的一种不满的表现,具有反封建的意味。
参考文献:
[1] 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汪继培:《二十二子·尸子》(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3] (汉)许慎,(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4] 杨宝忠:《论衡校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 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6] 赖亚生:《神秘的鬼魂世界——中国鬼文化探秘》,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
[7] 萧兵、周俐:《古代小说与神话宗教》,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8] (晋)陶潜,汪绍楹校注:《搜神后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
[9] 朱大渭、刘驰:《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简介:王美玲,女,1986—,黑龙江哈尔滨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0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
关键词:《搜神后记》 人鬼恋 范型 社会文化面貌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婚姻与宗族的繁衍密切相关,故自古为中国人所重视。《礼记·昏义》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并非为人类所独有,在古人看来鬼同样也有对爱情的渴望与追求,享有丰富的婚恋生活。人鬼恋作为婚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中极为盛行。《搜神后记》是《搜神记》的续书,也是一部侈言人鬼婚恋故事的志怪小说,并且大部分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搜神后记》中婚恋故事主要集中在三、四、六卷,共18条,其中人鬼之恋的故事有5条:《李仲文女》《徐玄方女》《干宝父妾》《张姑子》《崔少府》,占了近三分之一。在题材内容方面与《搜神记》相比有新的开拓,有其不容忽视的独特价值。
一 人鬼恋原型
在某些宗教或迷信领域,人们往往认为鬼是人死之后的魂灵。《尸子》云:“鬼者,归也。故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在原始初民的眼中,归人和世人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区别。《说文·鬼部》云:“人所归为鬼,从儿,‘田’象鬼头;从厶,鬼阴气贼害,故从厶。”认为鬼对生人有害,所以故事中多有阴鬼害人之事。不过也有善鬼,特别是人鬼婚恋故事中那些美丽的女鬼。有时鬼也指精怪,《论衡·订鬼篇》云:“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对祖先的崇拜,是鬼魂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就信仰的对象而言,祖先的本质仍是鬼魂,被视为本家族的神秘保护力量。祖先崇拜的原始形式是对生殖力的崇拜,和宗族的繁殖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人鬼恋中女鬼不甘寂寞,出坟穴找凡男,并生儿育女的缘由。
在鬼故事中,人鬼婚恋是最吸引人的一种类型。冥婚习俗是人鬼婚恋观念的反映。因为所有人鬼婚恋的故事,都无一例外地具有人鬼同居穴中过夜的故事情节,而这与冥婚的形式相一致。冥婚是人世的亲人给死去的未婚男女举行的一种婚礼。“所谓冥婚,又称幽婚、冥配、鬼婚、配骨、阴婚、娶骨尸、丧娶妇、鬼媒等。指的是父母、亲属按人间婚仪的方式为生前未婚的死者寻配偶行婚礼,使亡魂在阴间能够过上夫妻生活。”《周礼·地官·媒氏》就有“禁迁葬者,与婚殇者”的法律条文,可见此俗由来已久。“迁葬”“婚殇”所反映的就是冥婚风俗。“自周代制‘迁葬’‘嫁殇’禁律到民国二千多年间,冥婚之风长盛不衰,无论庶民百姓还是帝王大夫,均尚此俗。”这种风俗的盛行,当是衍生出无穷无尽的人鬼恋故事的原因之一。
二 人鬼恋范型
《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故事,从其主要内容、情节结构要素等方面,具有共同的故事框架,我们称此类故事为同一范型。据此,将其中的人鬼恋小说分为复生、误入墓穴范型。
1 复生范型
复生范型指人死后而复活,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爱情故事。根据复活之缘起,《搜神后记》中人鬼恋的复生范型可分为两类:
(1)主人公死,乃因冥府误召或早夭,寿未尽,遂复生
女鬼因性爱而复活可以看作是冥婚故事的变形拓展。《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曰:“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论衡·订鬼篇》就说:“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爱情能使肉欲升华,“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爱的精华会让死者复生,“异类”转化。其实这也是相当普遍而古老的“神话(性)思维”。这也是许多人鬼恋故事的心理基础。《搜神后记》中的《徐玄方女》《李仲文女》都是写亡女与阳间男子结合而复生的故事。
《徐玄方女》记述的是东平人冯孝将任广州太守,其儿马子,年二十许。独卧官舍中,夜梦一年轻女子,说她是前任太守徐玄方的女儿,不幸早亡,是被鬼枉杀的,阎王答应让她复活,但说要依靠马生才能重生,又说应该做马的妻子,请求马生救她重返阳世;马生答应其要求,她就向马生约定期限,出来见面。徐玄方女显形过程颇为玄幻诡奇:“至期日,床前地头发正与地平,令人扫去,则愈分明,始悟是所梦见者。遂屏除左右人,便渐渐额出,次头面出,又次肩项形体顿出。马子便令坐对榻上,陈说语言,奇妙非常。”又写徐女复活过程:“开视,女身体貌全如故。徐徐抱出,著毡帐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气息,令婢四人守养护之,常以青羊乳汁沥其两眼,渐渐能开,口能咽粥,既而能语。”一年后,徐女康复,并正式与马子婚配。生二儿一女。徐玄方女与马生的爱恋既非父母之命,亦无媒妁之言,完全是一种自主婚姻。
《徐玄方女》是一场结局美满的婚姻,而《李仲文女》则是一个复生型的人鬼恋悲剧。此条叙写武都太守李仲文之女和后太守之子相爱故事。李仲文之女早死,葬在郡城北边。后任太守张世之之子子长在官舍夜梦一颇有姿色的女子,言说自己乃前任太守之女,不幸夭亡,乘此再生之日,特来相会。连续五六夜都做同样的梦。女鬼的爱并不是随便轻率地给予男方的,而是“心相爱乐”,即以感情为基础的。当女鬼家人发现张子长房中有亡女之履时,疑张子长盗墓而发墓验证,“发棺视之,女体已生肉,姿颜如故,右脚有履,左脚无也。”,后来女鬼满怀幽恨地托梦给张子长:“我比得生,今为所发,自尔之后,遂死肉烂,不得生矣,万恨之心,当复何言。”满腔愤恨,无限失望,尽在寥寥数语中,亡女复生未成,令人叹息。
至冥合而又记复生,《徐玄方女》及《李仲文女》为较早之传说。以后此类异闻渐多,《幽明录》的《生死姻缘》,《异苑》卷八的《广州太守女》等皆采录本故事。《情史》卷十亦载。明代汤显祖的名作《牡丹亭》,写杜丽娘死而复生,与柳梦梅结为夫妻,也受到了这则异闻的启发。
(2)主人公死,后复生,并因之而受秘术,备异能 一般的讲,人鬼相恋范型故事中,男主人公为世间人,女主人公为鬼。相恋的程序往往是凡男遇女鬼,女鬼主动求爱,遂结一段姻缘。而《干宝父妾》一文中的主人公,男为鬼女为人。《干宝父妾》是这一复生故事的变形。
干宝的母亲嫉妒嬖妾,在父亲入葬时,推婢著藏墓中,当十年后母丧,开棺见妾衣服如生。“云宝父常致饮食,与之寝接,恩情如生”,后来获灵异,“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宝兄后来也备异能,“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寤,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
这篇人鬼恋故事是根据干宝撰写《搜神记》的缘由改编的,干宝不是出家人却是有神论者,据说与他父亲侍妾殉葬墓中十余年不死和他兄死而复生见鬼神事有关。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可以说明当时迷信风气之盛,史学家们都相信世间有鬼神。
志怪小说中写人死后复活,并与人婚配的内容范式,曲折地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眷恋,表达了封建时代男女青年要求婚姻自由的愿望。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礼教的束缚,男女恋爱不得自由。而死后相恋,人鬼相爱,才能做到真正自由的结合。
2 误入墓穴范型
这类范型下的人鬼恋故事已完全趋于平民化。在冢里,既无杀机,也无门第的阻隔,青年男女可以自由地相亲相爱,这类故事可以看作是冥婚型故事在后世的延展。《搜神后记》中这种人鬼恋有两类:
(1)故事中的男子与佳人一度春风之后犹自对佳人恋恋不舍,第二天再度相访却发现前度幽会之所有一冢耳,最后只好怅然而返。这类以《张姑子》为代表。
《张姑子》写了诸暨县吏吴祥,因害怕极度繁重的差役,便往深山逃窜。行至一溪,天色将晚,见一衣着整洁的少女。少女说她孤身独居,又无邻里,唯有一老母住在相距十余步的地方。吴祥便随少女来到她家。少女为详备食。到半夜,忽闻一老妪呼唤“张姑子”,少女应诺,吴祥一问,才知为其老母。二人共寝息,情意相恋。天明,少女赠以紫手巾,吴祥回赠以布手巾而别。因山溪暴涨,无法渡过,他便转回少女家,但不见昨夜住处,只有一座孤坟。小说通过吴祥遇路少女,热情交好,赠物作别的描述,表现了人鬼之间的真挚感情。《志怪》《神怪录》(《古小说钩沉》辑本)中也载有吴祥事。
(2)另一类故事模式大抵是设置特意身份人物,如采药人、猎人、总之是出入人迹罕至之地的,又因迷路等原因由羊、犬或灯烛等导入,邂逅的又往往是自荐枕席的风情女子。人鬼阴间相遇成婚,并在若干年后将生养的儿子送还给世间男子。往往会在分别之际赠给男子明珠、金碗、珠袍、锦褥等珍贵物品。《崔少府》是这类故事的完美映证。
此条写的是卢充进入崔少府墓:“卢充猎,见獐便射,中之。随逐,不觉远。忽见一里门,如府舍。”接着卢充进入府第,并与崔氏女结为夫妻,三日后离开府第,方知卢氏女为鬼,他生活了三日的府第乃是一座坟墓。既与崔别后四年之三月三日,崔女抱三岁儿还充,又与金而别。这则故事与《搜神记》中的《崔少府墓》故事情节相似,本文较略。
三 《搜神后记》中人鬼恋所反映的社会文化面貌
《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故事反映了时下丰富多样的社会文化面貌,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
第一,宗教背景。《搜神后记》作于六朝时期,无论是土生土长的道教还是异域传来的佛教,儒家三纲五常,四维八德的思想,或深或浅、或多或少地渗透在《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恋小说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儒家传统观念,表现为崇尚多子,《徐玄方女》亡女在复生后生二儿一女,《崔少府》中崔女与崔别后四年,抱三岁儿还充。人鬼婚恋故事中凡男与女鬼间的两性关系体现了道家阴阳五行的生命观,只有阴阳相生,女鬼才能复活。《徐玄方女》中女鬼坦诚相告,依靠马生才能重生,又说应该做马的妻子,还有《李仲文女》中的故事。佛教的幻想力和迷人的方法比儒学和道教更高明,有神魂不灭,三世轮回、天堂地狱说,这也是人鬼婚恋小说产生的重要基础。在长期战乱的六朝,天灾人祸相寻,生死问题被提到重要地位,生活上的悲惨遭遇,使他们对幸福的渴望更强烈,追求更执着。人鬼婚恋故事正是这种渴望和追求的体现。
第二,注重门第。“门第婚是魏晋南北朝时在士族门阀中盛行的婚姻习俗。为了世代垄断此种地位,保持贵族血统的纯粹,大族们在婚姻问题上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在姻家的选择上均以地位与自己相当者为对象。”《搜神后记》中的人鬼故事,主人公多是贵族小姐与士人。《徐玄方女》《李仲文女》作品叙写的都是前太守之女和后太守之子相爱的故事。《张姑子》中的主人公却是穷人,男主人公是逃避官差的下吏;女主人公是鬼,从幻化的“家甚贫陋”境况来看,她生前也是穷人之女。所以,这种突出爱情巨大力量的幻想,反映了门阀婚姻下的一种新的观念和追求。例如,谢道韫叹不意天壤之间乃有王郎,即是对高门婚姻的一种不满的表现,具有反封建的意味。
参考文献:
[1] 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汪继培:《二十二子·尸子》(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3] (汉)许慎,(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4] 杨宝忠:《论衡校笺》,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 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6] 赖亚生:《神秘的鬼魂世界——中国鬼文化探秘》,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
[7] 萧兵、周俐:《古代小说与神话宗教》,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8] (晋)陶潜,汪绍楹校注:《搜神后记》,中华书局,1981年版。
[9] 朱大渭、刘驰:《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简介:王美玲,女,1986—,黑龙江哈尔滨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0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