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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火炬已经点燃。但在2007年6月,一家国际机构发表报告,指责广东4家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许生产商雇佣童工,且严重侵犯其权益。消息一经发布,引起国外媒体的广泛报道,我国奥组委和有关部门也迅速做出反应,开展调查,并且承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对商务社会责任国际协会(BSR)中国办事处总监周卫东来说,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他表示,六七年前他和同事们刚刚开始在珠江三角洲一带对出口加工企业检查工作时,发现他们的劳工权益意识普遍不强,使用童工较为普遍。其他恶劣的情形还有拖欠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
BSR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的非盈利性会员制商业联合会,在中国开展工作已有11个年头,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其会员,如惠普、IBM、通用汽车、沃尔玛、迪斯尼、耐克、Levis、Sears等跨国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规范企业行为,使其符合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付出可以看到回报
当得知周卫东的具体身份后,我提出了一直萦绕我心头的不解之惑。溯本求源,跨国公司对出口加工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与日俱增,那跨国公司又为什么要执行这种严格的时间,对采购的价格为什么压得这么低?跨国公司怪罪消费者,他们认为消费者要买便宜的东西,零售商希望零库存,而且产品款式还得是流行的,每年就出现了更新换代非常快的情况。如此一来,消费者的需求给成本带来压力,在供应链一环传一环,最终是工人付出了代价。
周卫东也承认,出口生产加工性企业一开始大多是一种被动式的接受。有时确实会出现交货期紧和加班之间的矛盾,出现价格下降和成本上升的冲突,所以说要让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推动下能看到利润。企业要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投资安全工作环境的改善,这些都需要成本,怎么能让企业看到有一些回报,这是他们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
每天行色匆匆的周卫东忙着给企业做培训,他认为只要企业了解了更多的生产管理方式,掌握缩短交货期的方法,就可以做到让工人和工厂主皆大欢喜。
有一典型的例子。南方一工厂原来的出货时间晚,只能用飞机空运以赶上交货时间。一般客户只负担船费,高昂的空运费全都由工厂自己承担,2003年花费高达200多万港币,但到2004年就降至120万港币,2005年就完全不再使用空运了。正是保障了员工利益,减少了熟练工人的流失率,提高了生产率,把类似这样的可节约成本省下来,才让工人和工厂达到了双赢。“推行CSR不是出于道义,而是商业行为、是管理行为。”
两年后,该厂出现了令人欢欣鼓舞的情景:工人的劳动时间从每周54个小时下降到45个小时,收入却从每个小时4块多上涨至5块多,平均月工资从1200元增加到1600元。与此同时,工厂利润上涨20%。
让CSR从对德道标准的约束,转变为对企业管理方式的改进,这是BSR正在做的。
与跨国公司共成长
由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完成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研究”的报告显示,加工企业均认为,来自客户的意见是他们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跨国公司具有高度的内省和深度的觉悟。惠普是BSR的会员单位,2006年,惠普公司发布的《Global Citizenship Report(世界公民责任报告)》中提到,在惠普的一级供应商中有41%不遵从生产守则,超过21%的工作地点不能达到惠普关于安全和宿舍、食堂审查要求,比如卫生条件不合格,单个宿舍容纳的人数过多。当惠普公司威胁说6个月内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就要中止合同时,违规的供应商修建了新的宿舍楼,确保一间宿舍的居住人数不超过8个。
由于跨国公司生产的全球转移愈来愈深入,这场首先发端于服装制鞋行业的CSR运动,也渗透到了电子等新兴行业。2004年,惠普、IBM、戴尔、英特尔、索尼、微软等等共同签署了《电子工业行为准则》(EICC) ,给相应的产品、技术合作伙伴设定了基本的劳动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标准。
对公司社会责任感受最为直接的莫过于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众多出口加工企业。由于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是否在符合社会道义的情况下生产的关注,它们被国外的采购商们要求以各种严格的认证与督理体系。周卫东说,在过去5~7年间,在CSR方面,中国出口企业在客户的要求下与跨国公司共成长。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卷入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环境约束越来越强。“对于中国企业来讲,也应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应该只是商业姿态。”周卫东对大型企业有着更多的期望。
美国的化工行业有一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里面制定了很多原则,对产品监管做出承诺,旨在实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信息以及其安全处理方面的长期改善。他们执行了比国家标准更严的企业标准。这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其实就是企业自动承担了社会责任,自愿执行更严格的标准。在国内却很少有这样的企业去严格要求自己,这是一个理念差异的问题。
很多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有着成熟的理念。例如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行为,跨国公司往往是把企业捐赠和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客观上为他人,主观上为自己。企业这么做是在为自己最终的持续发展做铺垫。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慈善公益捐赠只是企业履行道德责任当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一个企业连基本的法律责任都没履行好,那么仅仅通过公益捐赠来提升企业形象,是不能表明其真正履行了社会责任的。
某塑料玩具生产企业,产品畅销国际市场。但该企业自开始正式生产起,浇模车间产生的恶臭和有毒气体,未经处理,即向大气排放,使人呼吸困难;同时,机器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明显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使人烦躁。当地环保部门在多次督促该企业对污染进行治理并发出限期治理通知都遭到拒绝情况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污染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周卫东说,这样的企业光靠公益捐赠是不能抵消其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的。
将CSR融入企业运营
周卫东强调,履行社会责任必定要付出成本,也不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还是必须把对社会和环境的高度关注融入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将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视为所有运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个优秀的企业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应做到其战略发展规划、方针、品牌建设都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来展开,要把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来考虑,并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因此,企业要在战略层面上强化思想意识的同时,要强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在国内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周卫东提到,国资委发布2008年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详解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近年来,一批中央企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的典范是中远集团,从战略到执行、从流程到运行、从决策到实施、从目标到考核、从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到报告编写发布各个过程和环节,都构建起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BSR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的非盈利性会员制商业联合会,在中国开展工作已有11个年头,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其会员,如惠普、IBM、通用汽车、沃尔玛、迪斯尼、耐克、Levis、Sears等跨国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规范企业行为,使其符合跨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付出可以看到回报
当得知周卫东的具体身份后,我提出了一直萦绕我心头的不解之惑。溯本求源,跨国公司对出口加工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与日俱增,那跨国公司又为什么要执行这种严格的时间,对采购的价格为什么压得这么低?跨国公司怪罪消费者,他们认为消费者要买便宜的东西,零售商希望零库存,而且产品款式还得是流行的,每年就出现了更新换代非常快的情况。如此一来,消费者的需求给成本带来压力,在供应链一环传一环,最终是工人付出了代价。
周卫东也承认,出口生产加工性企业一开始大多是一种被动式的接受。有时确实会出现交货期紧和加班之间的矛盾,出现价格下降和成本上升的冲突,所以说要让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推动下能看到利润。企业要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投资安全工作环境的改善,这些都需要成本,怎么能让企业看到有一些回报,这是他们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
每天行色匆匆的周卫东忙着给企业做培训,他认为只要企业了解了更多的生产管理方式,掌握缩短交货期的方法,就可以做到让工人和工厂主皆大欢喜。
有一典型的例子。南方一工厂原来的出货时间晚,只能用飞机空运以赶上交货时间。一般客户只负担船费,高昂的空运费全都由工厂自己承担,2003年花费高达200多万港币,但到2004年就降至120万港币,2005年就完全不再使用空运了。正是保障了员工利益,减少了熟练工人的流失率,提高了生产率,把类似这样的可节约成本省下来,才让工人和工厂达到了双赢。“推行CSR不是出于道义,而是商业行为、是管理行为。”
两年后,该厂出现了令人欢欣鼓舞的情景:工人的劳动时间从每周54个小时下降到45个小时,收入却从每个小时4块多上涨至5块多,平均月工资从1200元增加到1600元。与此同时,工厂利润上涨20%。
让CSR从对德道标准的约束,转变为对企业管理方式的改进,这是BSR正在做的。
与跨国公司共成长
由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完成的“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研究”的报告显示,加工企业均认为,来自客户的意见是他们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跨国公司具有高度的内省和深度的觉悟。惠普是BSR的会员单位,2006年,惠普公司发布的《Global Citizenship Report(世界公民责任报告)》中提到,在惠普的一级供应商中有41%不遵从生产守则,超过21%的工作地点不能达到惠普关于安全和宿舍、食堂审查要求,比如卫生条件不合格,单个宿舍容纳的人数过多。当惠普公司威胁说6个月内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就要中止合同时,违规的供应商修建了新的宿舍楼,确保一间宿舍的居住人数不超过8个。
由于跨国公司生产的全球转移愈来愈深入,这场首先发端于服装制鞋行业的CSR运动,也渗透到了电子等新兴行业。2004年,惠普、IBM、戴尔、英特尔、索尼、微软等等共同签署了《电子工业行为准则》(EICC) ,给相应的产品、技术合作伙伴设定了基本的劳动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标准。
对公司社会责任感受最为直接的莫过于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众多出口加工企业。由于消费者对所购商品是否在符合社会道义的情况下生产的关注,它们被国外的采购商们要求以各种严格的认证与督理体系。周卫东说,在过去5~7年间,在CSR方面,中国出口企业在客户的要求下与跨国公司共成长。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被卷入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环境约束越来越强。“对于中国企业来讲,也应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应该只是商业姿态。”周卫东对大型企业有着更多的期望。
美国的化工行业有一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里面制定了很多原则,对产品监管做出承诺,旨在实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信息以及其安全处理方面的长期改善。他们执行了比国家标准更严的企业标准。这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其实就是企业自动承担了社会责任,自愿执行更严格的标准。在国内却很少有这样的企业去严格要求自己,这是一个理念差异的问题。
很多跨国公司在这方面有着成熟的理念。例如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行为,跨国公司往往是把企业捐赠和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客观上为他人,主观上为自己。企业这么做是在为自己最终的持续发展做铺垫。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慈善公益捐赠只是企业履行道德责任当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一个企业连基本的法律责任都没履行好,那么仅仅通过公益捐赠来提升企业形象,是不能表明其真正履行了社会责任的。
某塑料玩具生产企业,产品畅销国际市场。但该企业自开始正式生产起,浇模车间产生的恶臭和有毒气体,未经处理,即向大气排放,使人呼吸困难;同时,机器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明显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使人烦躁。当地环保部门在多次督促该企业对污染进行治理并发出限期治理通知都遭到拒绝情况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污染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周卫东说,这样的企业光靠公益捐赠是不能抵消其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的。
将CSR融入企业运营
周卫东强调,履行社会责任必定要付出成本,也不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还是必须把对社会和环境的高度关注融入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将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视为所有运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一个优秀的企业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应做到其战略发展规划、方针、品牌建设都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来展开,要把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来考虑,并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因此,企业要在战略层面上强化思想意识的同时,要强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
在国内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周卫东提到,国资委发布2008年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详解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近年来,一批中央企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其中的典范是中远集团,从战略到执行、从流程到运行、从决策到实施、从目标到考核、从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到报告编写发布各个过程和环节,都构建起履行社会责任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