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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的大量研究表明,绝大部分的犯罪行为是由极少数的累犯所实施。据粗略统计,美国累犯实施了全国约半数的犯罪行为,其中,男性累犯明显多于女性。有效防范和打击累犯,不但可以减少重复犯罪的数量,而且可以降低社会犯罪率。为此,美国警方开展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降低累犯再次犯罪的機会和能力
如何让犯罪分子丧失犯罪行为能力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对其实施监禁,虽然这样可能会导致狱中犯罪率增加,但事实证明,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将累犯投入监狱是一种有效手段。荷兰警方曾对长期吸毒又不愿接受戒毒的累犯实行长期监禁,有效降低了该国犯罪率。其他证据也表明,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或剥夺累犯的犯罪能力,可以有效控制犯罪。然而,这一成效的取得也面临种种挑战。
首先,监禁这一惩罚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削弱罪犯的犯罪能力,而且,对于很多美国囚犯来说,监禁期限远远超过他们犯罪生涯结束的时间。研究人员曾指出,美国监狱里的在押犯人,绝大部分已经或准备收手,不再从事任何犯罪活动。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不是在押人员,要想确定他们是否是累犯,警方就要加大警力投入,全面收集各类犯罪信息,系统分析他们的犯罪活动。在实践中,即使警察能够准确认定累犯,有时也很难持续取得预期的预防犯罪效果。主要原因是在不同时期,累犯的犯罪活跃度不同,警方很难判断累犯何时比较活跃;对参与共同犯罪的累犯进行打击,并不能阻止其他成员参与该犯罪活动;各类措施无法得到全面实施。
最后,长期的牢狱生活,会减少罪犯出狱后获得工作的机会,同时却增加了他们在狱中相互交流犯罪经验的机会。因此,长期监禁的在押人员出狱后很难过上遵纪守法的生活,极易导致更多累犯出现。
增强威慑力,提高再次犯罪受罚风险
威慑有两类:一类是一般威慑,指让普通百姓明白犯罪会受到法律惩罚,从而避免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另一类是特定威慑,指通过各种手段使罪犯意识到再次犯罪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从而放弃将来再次实施犯罪的企图。
如果人人都非常明智、具有风险意识、对未来充满希望、能够正确评估犯罪成本的话,那么一般威慑就能取得非常有效的效果,社会上就几乎不会出现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然而,事实上很多犯罪分子意识不到违法犯罪面临着各种惩罚,累犯更是缺乏风险意识,只看重眼前利益,不计行为后果。因此,必须对他们施以严厉并行之有效的惩罚。
美国曾对在押犯人所做过一项调查,发现入室抢劫被抓的概率是1/30,抢劫和故意伤害的概率分别是1/15、1/10,由此受到起诉并被判刑概率更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英国对抢劫犯罪、暴力犯罪启动刑事侦查程序的概率分别是1/10和1/5。如此低的惩罚概率对执迷不悟的犯罪分子显然难以产生应有的威慑作用。
实践证明,威慑确实可以预防和阻止犯罪,而前提条件是让潜在的违法人员意识到每一犯罪行为对应的刑罚,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研究表明,针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犯罪区域、不同预防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要比空泛的宣传更为有效。总之,如果累犯们认识到再次犯罪将面临极高的惩处风险,他们就会放弃再次实施犯罪活动。因此,要解决重复犯罪问题,就要让累犯认识到,再次犯罪必将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威尔士达费德郡警察说,该郡的入室抢劫案大多是邻近卡迪夫地区流窜来的累犯所为,他们对此类案件的立案侦查率高达50%。在达费德郡监狱的监室天花板上都印有宣传画,详细说明每种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刑事处罚。对于服刑人员来说,这些宣传材料仿佛在告诫他们,受到法律严惩并不是由于他们运气差,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到服刑出狱后,他们还能将狱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其他人。此外,该郡警察还在犯罪嫌疑人聚居的卡迪夫地区开展法纪教育,告诫人们违法犯罪面临的处罚风险。
美国著名的波士顿控枪计划在推行时就运用了类似方法,当然,计划执行者还采取了一些辅助措施。当时,波士顿街头黑帮由于滥用枪支,制造了大量持枪致人伤亡的案件,因此,警方决定对黑帮团伙开展有针对性的威慑教育。一旦发生持枪暴力案件,警方随即对所有黑帮成员实施全面打击,这样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曾经有一名黑帮成员由于非法携带一发手枪子弹,被判刑19年7个月且不得假释。警方将这个案例印在海报上四处分发,目的就是震慑其他黑帮分子。
纽约曼哈顿街头曾有很多“擦车党”,他们趁司机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强行擦车并索要钱财,严重干扰了当地的交通秩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纽约警方对“擦车党”采取拘禁逮捕,而不像以前那样,仅仅下达一份毫无效力的法院传票。这些“擦车党”被捕后会被铐上手铐,在拘留所里至少关一个晚上。警方将这项惩罚措施大力宣扬,不久纽约街头的“擦车党”就渐渐消失了。
这些成功案例表明,目标明确、设计周密的威慑手段可以有效缓解重复犯罪问题。其共同点是围绕某个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个案例都在向潜在的累犯们昭示,他们的犯罪行为立案侦破率高,再次犯罪必将受到惩处,付出巨大代价。
借助社会关系人对累犯实施非正式社会控制
父母、配偶、房东、老师、同事、朋友和宗教人士等,都属于我们的社会关系人,他们无处不在,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进行非正式社会控制。他们通常通过对我们的行为做出赞成与反对、积极支持或消极惩处、表扬肯定或批评否定等反应,进而影响我们是否要继续这一行为。换句话说,那些与我们社会关系密切、能够决定我们命运的社会关系人,他们的反应更能有效地影响或控制我们的行为。对于那些经常实施犯罪或具有反社会行为的人来说,警察应该在适当时机、选择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非社会控制。
下列是一些针对特定人群采用非社会控制,以解决具体问题的成功案例:
父母教育孩子,阻止其鲁莽驾驶行为;
公寓管理者加强对租户的管理,禁止其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老板对员工加强管理,避免其违法乱纪行为;
大学或校友会管理层约束学生联谊会成员的不当行为;
人们劝阻醉酒朋友驾驶汽车。
波士顿警方在实施控枪行动中,之所以能够有效阻止黑帮团伙之间发生枪杀,就在于他们成功地运用非正式社会控制,有效阻止了所有与枪支相关的犯罪活动,因为所有黑帮成员都明白,一旦发生枪击案,警方将实施大规模的枪支管控措施,采取更加严厉的打击手段。此次控枪行动中,警方利用黑帮头目对本帮成员的非社会控制,从而有效抑制了持枪行凶行为的发生。
众所周知,对累犯进行非正式社会控制的另一种办法,就是进行司法调解。如果犯罪分子亲眼目睹受害者的痛苦,亲耳聆听受害者的伤害,往往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内心感到悔恨不已,就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或者犯罪分子与受害人就后续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的司法调解是减少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的有益尝试,但前提条件是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都愿意参与进来。
为了减少重复犯罪,我们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进行非社会控制时,需要考虑社会伦理问题。首先,如果采用极端暴力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手段,往往会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比如,爱尔兰北部曾对抓住的偷车贼实行暴打,甚至刺穿小偷的膝盖。其次,家庭成员之间进行非社会控制时,人们的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另外,如果基于怀疑而不是既定犯罪事实就对某个人实行非社会控制,那么对受控对象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警方在决定采用非社会控制时,不仅要考虑可能取得的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成本,还要考虑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开展有效的社区矫正
上世纪70年代,研究发现对犯罪人员实行社区矫正的效果并不理想。后来研究人员逐步探索出一些卓有成效的矫正措施,其中,对犯罪人员的认知矫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该矫正方法重点关注犯罪人员的思维模式,帮助他们克服错误的思维方法。例如,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在社会交往中正确理解对方的意图、如何做到三思而后行、如何不去毫无根据地责怪别人。实践发现,那些可以帮助累犯们管控愤怒情绪、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矫正措施,能够有效降低他们再次犯罪率。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犯罪人员的人生关键转折点,帮助他们避免再次走上犯罪之路。很显然,服刑人员出狱之后,有很多事情会使他们再次犯罪,也有很多机会让他们重新做人,因此,社区矫正人员要抓住这些关键转折点,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远离犯罪环境。
尽管警方不直接参与矫正工作,但他们能够提供多种服务保障措施。特别当累犯们不愿意接受社区矫正帮助时,警察可以通过不断的接触沟通、施加压力等,迫使罪犯配合社会矫正。
对吸毒累犯强制实行戒毒措施
为了筹集毒资,吸毒人员会铤而走险,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并且毒品会让吸食者产生幻觉,诱发暴力倾向,这些都是导致吸毒人员不断犯罪的重要根源。综合吸毒人员的毒瘾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长期戒毒方案,这样能够降低累犯再次犯罪的需求,进而减少犯罪数量。
戒毒措施包括脱离毒品、使用药物替代治疗、逐步减少药物剂量、认知治疗防止复吸等。在漫长而艰难的戒毒过程中,很多人由于无法忍受而中途放弃,这是所有戒毒方案中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戒毒措施必须长期坚持下去,才能真正防止瘾君子复吸,做出相关的违法犯罪行动。为了让吸毒人员持续接受戒毒,有时需要对他们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例如英国布莱克本市制定的吸毒人员预防犯罪方案中,警方明确吸毒累犯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并配合治疗,最终远离毒品和犯罪活动,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二是如果拒绝接受戒毒并有犯罪记录,将被警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无论在社区还是在监狱,警方将尽可能识别犯有毒瘾的累犯,为他们提供一站式戒毒治疗,以及其他救助服务。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约90%的累犯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戒毒治疗,在预防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市犯罪率下降17%,其中入室盗窃案降幅最为突出,下降了45%,机动车盗窃案下降了34%。
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打击措施
重复犯罪通常与犯罪地点集中、受害對象集中等犯罪特征联系密切,因此,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更好地预防打击重复犯罪。例如,美国波士顿警方调查发现,该市的大部分入室盗窃案主要是由12名职业盗窃犯实施的重复犯罪行为,案发地点为学生公寓等固定的热点区域,受害对象一般都是学生,作案时间大多选在学生上课这一时间段。针对此类案件的犯罪特征,警方决定采取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打击措施,提醒房东或房产公司履行好安装防盗设备、提高防盗等级等法定义务;向公寓的学生宣讲安全防盗知识;在关键时间段和热点地区加大巡逻力度;依据联邦法令,判处窃贼长达20年的监禁,从而有效震慑了累犯。
降低累犯再次犯罪的機会和能力
如何让犯罪分子丧失犯罪行为能力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对其实施监禁,虽然这样可能会导致狱中犯罪率增加,但事实证明,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将累犯投入监狱是一种有效手段。荷兰警方曾对长期吸毒又不愿接受戒毒的累犯实行长期监禁,有效降低了该国犯罪率。其他证据也表明,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或剥夺累犯的犯罪能力,可以有效控制犯罪。然而,这一成效的取得也面临种种挑战。
首先,监禁这一惩罚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削弱罪犯的犯罪能力,而且,对于很多美国囚犯来说,监禁期限远远超过他们犯罪生涯结束的时间。研究人员曾指出,美国监狱里的在押犯人,绝大部分已经或准备收手,不再从事任何犯罪活动。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不是在押人员,要想确定他们是否是累犯,警方就要加大警力投入,全面收集各类犯罪信息,系统分析他们的犯罪活动。在实践中,即使警察能够准确认定累犯,有时也很难持续取得预期的预防犯罪效果。主要原因是在不同时期,累犯的犯罪活跃度不同,警方很难判断累犯何时比较活跃;对参与共同犯罪的累犯进行打击,并不能阻止其他成员参与该犯罪活动;各类措施无法得到全面实施。
最后,长期的牢狱生活,会减少罪犯出狱后获得工作的机会,同时却增加了他们在狱中相互交流犯罪经验的机会。因此,长期监禁的在押人员出狱后很难过上遵纪守法的生活,极易导致更多累犯出现。
增强威慑力,提高再次犯罪受罚风险
威慑有两类:一类是一般威慑,指让普通百姓明白犯罪会受到法律惩罚,从而避免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另一类是特定威慑,指通过各种手段使罪犯意识到再次犯罪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从而放弃将来再次实施犯罪的企图。
如果人人都非常明智、具有风险意识、对未来充满希望、能够正确评估犯罪成本的话,那么一般威慑就能取得非常有效的效果,社会上就几乎不会出现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然而,事实上很多犯罪分子意识不到违法犯罪面临着各种惩罚,累犯更是缺乏风险意识,只看重眼前利益,不计行为后果。因此,必须对他们施以严厉并行之有效的惩罚。
美国曾对在押犯人所做过一项调查,发现入室抢劫被抓的概率是1/30,抢劫和故意伤害的概率分别是1/15、1/10,由此受到起诉并被判刑概率更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英国对抢劫犯罪、暴力犯罪启动刑事侦查程序的概率分别是1/10和1/5。如此低的惩罚概率对执迷不悟的犯罪分子显然难以产生应有的威慑作用。
实践证明,威慑确实可以预防和阻止犯罪,而前提条件是让潜在的违法人员意识到每一犯罪行为对应的刑罚,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研究表明,针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犯罪区域、不同预防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要比空泛的宣传更为有效。总之,如果累犯们认识到再次犯罪将面临极高的惩处风险,他们就会放弃再次实施犯罪活动。因此,要解决重复犯罪问题,就要让累犯认识到,再次犯罪必将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威尔士达费德郡警察说,该郡的入室抢劫案大多是邻近卡迪夫地区流窜来的累犯所为,他们对此类案件的立案侦查率高达50%。在达费德郡监狱的监室天花板上都印有宣传画,详细说明每种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刑事处罚。对于服刑人员来说,这些宣传材料仿佛在告诫他们,受到法律严惩并不是由于他们运气差,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到服刑出狱后,他们还能将狱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其他人。此外,该郡警察还在犯罪嫌疑人聚居的卡迪夫地区开展法纪教育,告诫人们违法犯罪面临的处罚风险。
美国著名的波士顿控枪计划在推行时就运用了类似方法,当然,计划执行者还采取了一些辅助措施。当时,波士顿街头黑帮由于滥用枪支,制造了大量持枪致人伤亡的案件,因此,警方决定对黑帮团伙开展有针对性的威慑教育。一旦发生持枪暴力案件,警方随即对所有黑帮成员实施全面打击,这样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曾经有一名黑帮成员由于非法携带一发手枪子弹,被判刑19年7个月且不得假释。警方将这个案例印在海报上四处分发,目的就是震慑其他黑帮分子。
纽约曼哈顿街头曾有很多“擦车党”,他们趁司机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强行擦车并索要钱财,严重干扰了当地的交通秩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纽约警方对“擦车党”采取拘禁逮捕,而不像以前那样,仅仅下达一份毫无效力的法院传票。这些“擦车党”被捕后会被铐上手铐,在拘留所里至少关一个晚上。警方将这项惩罚措施大力宣扬,不久纽约街头的“擦车党”就渐渐消失了。
这些成功案例表明,目标明确、设计周密的威慑手段可以有效缓解重复犯罪问题。其共同点是围绕某个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个案例都在向潜在的累犯们昭示,他们的犯罪行为立案侦破率高,再次犯罪必将受到惩处,付出巨大代价。
借助社会关系人对累犯实施非正式社会控制
父母、配偶、房东、老师、同事、朋友和宗教人士等,都属于我们的社会关系人,他们无处不在,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进行非正式社会控制。他们通常通过对我们的行为做出赞成与反对、积极支持或消极惩处、表扬肯定或批评否定等反应,进而影响我们是否要继续这一行为。换句话说,那些与我们社会关系密切、能够决定我们命运的社会关系人,他们的反应更能有效地影响或控制我们的行为。对于那些经常实施犯罪或具有反社会行为的人来说,警察应该在适当时机、选择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非社会控制。
下列是一些针对特定人群采用非社会控制,以解决具体问题的成功案例:
父母教育孩子,阻止其鲁莽驾驶行为;
公寓管理者加强对租户的管理,禁止其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老板对员工加强管理,避免其违法乱纪行为;
大学或校友会管理层约束学生联谊会成员的不当行为;
人们劝阻醉酒朋友驾驶汽车。
波士顿警方在实施控枪行动中,之所以能够有效阻止黑帮团伙之间发生枪杀,就在于他们成功地运用非正式社会控制,有效阻止了所有与枪支相关的犯罪活动,因为所有黑帮成员都明白,一旦发生枪击案,警方将实施大规模的枪支管控措施,采取更加严厉的打击手段。此次控枪行动中,警方利用黑帮头目对本帮成员的非社会控制,从而有效抑制了持枪行凶行为的发生。
众所周知,对累犯进行非正式社会控制的另一种办法,就是进行司法调解。如果犯罪分子亲眼目睹受害者的痛苦,亲耳聆听受害者的伤害,往往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内心感到悔恨不已,就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或者犯罪分子与受害人就后续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的司法调解是减少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的有益尝试,但前提条件是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都愿意参与进来。
为了减少重复犯罪,我们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进行非社会控制时,需要考虑社会伦理问题。首先,如果采用极端暴力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手段,往往会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比如,爱尔兰北部曾对抓住的偷车贼实行暴打,甚至刺穿小偷的膝盖。其次,家庭成员之间进行非社会控制时,人们的隐私权容易受到侵犯。另外,如果基于怀疑而不是既定犯罪事实就对某个人实行非社会控制,那么对受控对象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警方在决定采用非社会控制时,不仅要考虑可能取得的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成本,还要考虑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开展有效的社区矫正
上世纪70年代,研究发现对犯罪人员实行社区矫正的效果并不理想。后来研究人员逐步探索出一些卓有成效的矫正措施,其中,对犯罪人员的认知矫正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该矫正方法重点关注犯罪人员的思维模式,帮助他们克服错误的思维方法。例如,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在社会交往中正确理解对方的意图、如何做到三思而后行、如何不去毫无根据地责怪别人。实践发现,那些可以帮助累犯们管控愤怒情绪、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的矫正措施,能够有效降低他们再次犯罪率。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犯罪人员的人生关键转折点,帮助他们避免再次走上犯罪之路。很显然,服刑人员出狱之后,有很多事情会使他们再次犯罪,也有很多机会让他们重新做人,因此,社区矫正人员要抓住这些关键转折点,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远离犯罪环境。
尽管警方不直接参与矫正工作,但他们能够提供多种服务保障措施。特别当累犯们不愿意接受社区矫正帮助时,警察可以通过不断的接触沟通、施加压力等,迫使罪犯配合社会矫正。
对吸毒累犯强制实行戒毒措施
为了筹集毒资,吸毒人员会铤而走险,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并且毒品会让吸食者产生幻觉,诱发暴力倾向,这些都是导致吸毒人员不断犯罪的重要根源。综合吸毒人员的毒瘾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长期戒毒方案,这样能够降低累犯再次犯罪的需求,进而减少犯罪数量。
戒毒措施包括脱离毒品、使用药物替代治疗、逐步减少药物剂量、认知治疗防止复吸等。在漫长而艰难的戒毒过程中,很多人由于无法忍受而中途放弃,这是所有戒毒方案中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戒毒措施必须长期坚持下去,才能真正防止瘾君子复吸,做出相关的违法犯罪行动。为了让吸毒人员持续接受戒毒,有时需要对他们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例如英国布莱克本市制定的吸毒人员预防犯罪方案中,警方明确吸毒累犯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并配合治疗,最终远离毒品和犯罪活动,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二是如果拒绝接受戒毒并有犯罪记录,将被警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无论在社区还是在监狱,警方将尽可能识别犯有毒瘾的累犯,为他们提供一站式戒毒治疗,以及其他救助服务。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约90%的累犯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戒毒治疗,在预防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市犯罪率下降17%,其中入室盗窃案降幅最为突出,下降了45%,机动车盗窃案下降了34%。
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打击措施
重复犯罪通常与犯罪地点集中、受害對象集中等犯罪特征联系密切,因此,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更好地预防打击重复犯罪。例如,美国波士顿警方调查发现,该市的大部分入室盗窃案主要是由12名职业盗窃犯实施的重复犯罪行为,案发地点为学生公寓等固定的热点区域,受害对象一般都是学生,作案时间大多选在学生上课这一时间段。针对此类案件的犯罪特征,警方决定采取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防范打击措施,提醒房东或房产公司履行好安装防盗设备、提高防盗等级等法定义务;向公寓的学生宣讲安全防盗知识;在关键时间段和热点地区加大巡逻力度;依据联邦法令,判处窃贼长达20年的监禁,从而有效震慑了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