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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民政工作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民政工作应该从推动经济建设、宣传民政政策、倡导先进文化方面入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发展和稳定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 民政工作 和谐社会 发展 稳定 作用
和谐美好的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和”的思想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和谐,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崇尚“天人合一”,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讲求“和谐相处”,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崇尚“合群济众”,在处理各种矛盾方面主张“善解能容”。为“和”是事物不走极端、符合规律。达到顺畅、稳固和美好境界的保障。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不同利益和矛盾错综复杂,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与社会、人口与生态、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环境,这是需要每一位社会成员进行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3000美元的新目标迈进。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充分认识到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就能较顺利地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反之,如果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和谐发展不相适应,势必引起冲突。就是说,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财富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又要利用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要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民生问题举足轻重,民政工作至关重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一定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加快民政工作的发展与研究,找到民政工作的恰当定位,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人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议题,为这一伟大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一、民政工作应当服务于经济建设,树立发展的理念,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能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这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各地区经济呈现出显著差异性,这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因素之一。“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而发展则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相对滞后。我国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中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是长期的中心任务,不能动摇。
民政工作一直是以紧紧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展开。物质基础夯实了,人民群众的日子富裕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有了一定的保障。要从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的要求出发,寻求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即要树立发展的理念。要以宽广的视野看待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凡是有利于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有利于维护人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都要大胆试验,广泛吸收。民政工作必须实现一系列的转变:工作重点要从困难群众向面广大群众转变,政府办民政要向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办民政转变,要从人民群众诉求方向的转移出发实现民政部门职能相应转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创建“学习型”民政,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效率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民政工作应当着力保障民生,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各界要继续关心民政、参与民政,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导向和氛圍。广大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弘扬亲民为民的新风正气,牢记为民之旨、恪守为民之责、躬行为民之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执政为民。民政工作要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各项职责。要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眼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加强社区建设,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民政工作要为国家和全民的利益服务,同时又要特别考虑到困难群众和地区的需求。
民政工作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准则。虽然现在我国总体上形势稳定,但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危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突发性、而民政工作是一项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危机预警处理机制。要加快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建设,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2008年新年伊始的雪灾,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的沉着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正确引导人民增强信心,形成及时抗灾救灾局面,最终夺得了这场抗冰雪灾害的胜利。相反,如果民政工作乱了方寸,则会“火上浇油”。因此,民政工作在继续服务于国家建设的同时,要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有足够的准备,并激发自身提高水平、更好地促进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总之,民政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围绕“保持稳定”这个准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
三、民政工作应当倡导先进文化,树立道德模范,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只有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才能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先进文化,就要善于把中央的宏观指导与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体现出鲜明的文化特色,为构建和谐民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民政方面具有引导和统领作用,是民政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之所系。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民政部提出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十六大以后又适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主题,在民政系统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一典型。此外,民政部门还开展了“满意在民政”、“民政是我家”、“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等提升民政形象的文化活动,提出了“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从政、高效服务、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民政职业道德要求等等。这些由职业意识、道德价值观等凝聚起来的民政文化,在统一意志、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文化阵地。先进文化不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就必然会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污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灵魂,破坏民政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因此,要努力探索新时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民政工作可以挖掘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健康文明的内容,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发展先进文化提供支持。我国各民族的传统宗教文化中蕴含着大量的和平、和谐、慈悲等思想,佛教主张教人向善,伊斯兰教规定人们要接济穷人,基督教强调要爱人如己。这些观念有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如果引导得当,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重要作用。
如果社会过度关注物质利益而轻视精神需求,那么一些优良的道德品质将受到物欲的挑战。换言之,“道德信仰危机也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民政工作应该大力弘扬“爱”与“和”的传统道德精神,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民政工作的重大使命。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让我们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奋发进取,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刘金旭
[关键词] 民政工作 和谐社会 发展 稳定 作用
和谐美好的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和”的思想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注重和谐,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崇尚“天人合一”,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讲求“和谐相处”,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崇尚“合群济众”,在处理各种矛盾方面主张“善解能容”。为“和”是事物不走极端、符合规律。达到顺畅、稳固和美好境界的保障。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不同利益和矛盾错综复杂,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与社会、人口与生态、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环境,这是需要每一位社会成员进行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3000美元的新目标迈进。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充分认识到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就能较顺利地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反之,如果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和谐发展不相适应,势必引起冲突。就是说,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财富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又要利用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要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民生问题举足轻重,民政工作至关重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一定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加快民政工作的发展与研究,找到民政工作的恰当定位,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人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议题,为这一伟大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一、民政工作应当服务于经济建设,树立发展的理念,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能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这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各地区经济呈现出显著差异性,这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因素之一。“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而发展则是消除贫困的根本途径”。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相对滞后。我国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中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是长期的中心任务,不能动摇。
民政工作一直是以紧紧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展开。物质基础夯实了,人民群众的日子富裕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有了一定的保障。要从营造健康发展环境的要求出发,寻求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即要树立发展的理念。要以宽广的视野看待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凡是有利于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有利于维护人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都要大胆试验,广泛吸收。民政工作必须实现一系列的转变:工作重点要从困难群众向面广大群众转变,政府办民政要向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办民政转变,要从人民群众诉求方向的转移出发实现民政部门职能相应转变。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创建“学习型”民政,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效率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民政工作应当着力保障民生,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加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各界要继续关心民政、参与民政,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导向和氛圍。广大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弘扬亲民为民的新风正气,牢记为民之旨、恪守为民之责、躬行为民之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执政为民。民政工作要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各项职责。要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眼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加强社区建设,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民政工作要为国家和全民的利益服务,同时又要特别考虑到困难群众和地区的需求。
民政工作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准则。虽然现在我国总体上形势稳定,但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危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突发性、而民政工作是一项经常性、持久性的工作,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危机预警处理机制。要加快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建设,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2008年新年伊始的雪灾,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的沉着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正确引导人民增强信心,形成及时抗灾救灾局面,最终夺得了这场抗冰雪灾害的胜利。相反,如果民政工作乱了方寸,则会“火上浇油”。因此,民政工作在继续服务于国家建设的同时,要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有足够的准备,并激发自身提高水平、更好地促进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总之,民政工作一定要做深做细,围绕“保持稳定”这个准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
三、民政工作应当倡导先进文化,树立道德模范,巩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只有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才能为发展生产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先进文化,就要善于把中央的宏观指导与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体现出鲜明的文化特色,为构建和谐民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文化建设在构建和谐民政方面具有引导和统领作用,是民政凝聚力、创造力、生命力之所系。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民政部提出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十六大以后又适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主题,在民政系统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一典型。此外,民政部门还开展了“满意在民政”、“民政是我家”、“树民政新风、让群众满意”等提升民政形象的文化活动,提出了“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廉洁从政、高效服务、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民政职业道德要求等等。这些由职业意识、道德价值观等凝聚起来的民政文化,在统一意志、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文化阵地。先进文化不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就必然会去占领。落后文化和腐朽文化污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灵魂,破坏民政的和谐与健康发展。因此,要努力探索新时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民政工作可以挖掘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健康文明的内容,充分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发展先进文化提供支持。我国各民族的传统宗教文化中蕴含着大量的和平、和谐、慈悲等思想,佛教主张教人向善,伊斯兰教规定人们要接济穷人,基督教强调要爱人如己。这些观念有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如果引导得当,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重要作用。
如果社会过度关注物质利益而轻视精神需求,那么一些优良的道德品质将受到物欲的挑战。换言之,“道德信仰危机也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民政工作应该大力弘扬“爱”与“和”的传统道德精神,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时代赋予民政工作的重大使命。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让我们振奋精神,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奋发进取,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刘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