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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总设计师”创造了一种伟大的思维模式:“摸着石头过河。”在过去的近50年内,这个思维模式极大地解放了国人的思想,为各种体制创新和实体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时至今日,这种探索和创新精神依然可以有效地指导各项工作,但笔者认为,在具体实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过程中,如果迟迟拿不出有针对性、有明确预期的措施与手段,却以“摸石头”者自我安慰,则只会让一次次的调控失去效果。
前事不叙,单论最近14个月内的主要房地产调控措施。
行政指导类有“90/70”,等于是指导开发商建筑规范。可是这个标准前后多次修订,而且直接造成了开发商观望半年,今年的房价暴涨即有此政策的影响。
税收制约类有“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各地情形不一、执行尺度可疑。
此外有金融政策类,如商业银行不得向一些标准规定内的地产商和个人发放以商品房为抵押物的贷款,政策也不见明朗。
其他甚至有一些虚拟的“恫吓”性政策,比如时不时提及的“保有税”等。殊不知“狼来了”喊多了就没人信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些政策体现的正是“有形之手”的犹豫心态。又想管又不知道具体怎么管,措施之间矛盾丛生,笑话不断,条条块块间也是全无默契,难成合力。
“踩着油门刹车!”这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评论房地产调控政策时的表述,笔者以为精当。
政府的矛盾心态直接导致了市场的表现远远超过调控者的预期。撇开今天讲的北京、上海的事情,前几期笔者写过深圳房价暴涨的故事,其中一个有意思的插曲是,5月份很多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突然给客户打电话,称国家为调控房价,将要在近期实施强征个税方案,买卖双方各承担20%的个税。中介鼓吹说,调控根本无效,如果征税房价不会下跌,买卖成本反而会大大提高,想买房者如果不赶紧动手将后悔终身。结果,房价果然应声暴涨一截。
这个故事的核心是: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和中介都有一个共同的预期,那就是国家的所有调控措施都是无效的,甚至是助涨的,房价永远是上升的,不买房是必定后悔的,所以,再高的房价也有支撑下去的基石。
这种认识不能简单地说是市场非理性,更应总结的教训是调控政策的制订者。他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想好调控的具体目标和步骤,而是幻想跟随下场进展走一步摸一步,摸一步再走一步,结果一走就走出个十八摸,且每次都挺偏位,回回都起反效果,极大地损害了公信力与执行力。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不算难,无非是大家现实一些,爽气一些。
如果暂时没有调控目标,比如说,也的确不想让房价跌的,那别调控就是了,让市场自己来促进效率,你只要保证公平公开合法合规就行了。不用让大家预期这么高,更不用拍胸脯说房价一定降,大家先别买房,这么说是要负责的,在资本市场里你就等于发行了认购权证了,你兑现得了吗?千万别为了显示自己很有能耐而硬去调控。
如果真是想降低房价,依我说其实也不是不能,股市就是最好的学习经典,关键是你要弄坏房产投资者的预期,恶心他们一把。比如说,设定个期限,2008年6月1日,从那天开始,实实在在地收土地增值税(30%累进到60%税率)和个税(增值部分20%,没发票算增值100%),在此期限前交易的,全部不收这两项税。此外,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对持有多套房产者开征物业保有税,第三套5%一年、每增一套累进5%,没发票按周边房产给你评估。你看看能逼出多少抛盘出来。我看房价降个20%没问题。
当然,笔者并不是公共政策的专家,在如何制订调控政策上没什么发言权,只是实在看不惯现在这种扭扭捏捏的做法。现在的做法是“最劣路径”,没效果不说,损害的却是政府的威信。
时至今日,这种探索和创新精神依然可以有效地指导各项工作,但笔者认为,在具体实在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过程中,如果迟迟拿不出有针对性、有明确预期的措施与手段,却以“摸石头”者自我安慰,则只会让一次次的调控失去效果。
前事不叙,单论最近14个月内的主要房地产调控措施。
行政指导类有“90/70”,等于是指导开发商建筑规范。可是这个标准前后多次修订,而且直接造成了开发商观望半年,今年的房价暴涨即有此政策的影响。
税收制约类有“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各地情形不一、执行尺度可疑。
此外有金融政策类,如商业银行不得向一些标准规定内的地产商和个人发放以商品房为抵押物的贷款,政策也不见明朗。
其他甚至有一些虚拟的“恫吓”性政策,比如时不时提及的“保有税”等。殊不知“狼来了”喊多了就没人信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些政策体现的正是“有形之手”的犹豫心态。又想管又不知道具体怎么管,措施之间矛盾丛生,笑话不断,条条块块间也是全无默契,难成合力。
“踩着油门刹车!”这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评论房地产调控政策时的表述,笔者以为精当。
政府的矛盾心态直接导致了市场的表现远远超过调控者的预期。撇开今天讲的北京、上海的事情,前几期笔者写过深圳房价暴涨的故事,其中一个有意思的插曲是,5月份很多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突然给客户打电话,称国家为调控房价,将要在近期实施强征个税方案,买卖双方各承担20%的个税。中介鼓吹说,调控根本无效,如果征税房价不会下跌,买卖成本反而会大大提高,想买房者如果不赶紧动手将后悔终身。结果,房价果然应声暴涨一截。
这个故事的核心是: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和中介都有一个共同的预期,那就是国家的所有调控措施都是无效的,甚至是助涨的,房价永远是上升的,不买房是必定后悔的,所以,再高的房价也有支撑下去的基石。
这种认识不能简单地说是市场非理性,更应总结的教训是调控政策的制订者。他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想好调控的具体目标和步骤,而是幻想跟随下场进展走一步摸一步,摸一步再走一步,结果一走就走出个十八摸,且每次都挺偏位,回回都起反效果,极大地损害了公信力与执行力。
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不算难,无非是大家现实一些,爽气一些。
如果暂时没有调控目标,比如说,也的确不想让房价跌的,那别调控就是了,让市场自己来促进效率,你只要保证公平公开合法合规就行了。不用让大家预期这么高,更不用拍胸脯说房价一定降,大家先别买房,这么说是要负责的,在资本市场里你就等于发行了认购权证了,你兑现得了吗?千万别为了显示自己很有能耐而硬去调控。
如果真是想降低房价,依我说其实也不是不能,股市就是最好的学习经典,关键是你要弄坏房产投资者的预期,恶心他们一把。比如说,设定个期限,2008年6月1日,从那天开始,实实在在地收土地增值税(30%累进到60%税率)和个税(增值部分20%,没发票算增值100%),在此期限前交易的,全部不收这两项税。此外,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对持有多套房产者开征物业保有税,第三套5%一年、每增一套累进5%,没发票按周边房产给你评估。你看看能逼出多少抛盘出来。我看房价降个20%没问题。
当然,笔者并不是公共政策的专家,在如何制订调控政策上没什么发言权,只是实在看不惯现在这种扭扭捏捏的做法。现在的做法是“最劣路径”,没效果不说,损害的却是政府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