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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2019年我国实现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万亿元的重大成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指出,巩固和扩展减税降费成效是有必要的。在2020年,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减税降费热潮,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国民就业。在创造国民财富的重要组成中,个体工商户扮演着活跃的角色。政府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能够有效地节约个体工商户成本,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收入。文章通过实际调研,探究减税降费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成效,为促进微观个体创业,讨论持续税收改革的发展对策。实际调研数据显示,减税降费政策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扶持作用是十分显著的。
[关键词]“减税降费”;扶持成效;个体创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4.181
自2019年以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政策陆续发布实施。同时,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惠及了作为市场主体经济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分布于工业、商业、餐饮业等众多行业,大大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减税降费的落实,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减轻了负担,推动个体工商户的迅速发展。因此,为促进个体工商户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减税降费政策的扶持成效进行分析,探究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限制因素,为扶持微观个体创业提出适当的对策建议。
1 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简述
个体工商户大多数为生产经营规模小、建账能力不足的个人或家庭形式的工商业经营者,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方式;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征收其应纳税额;只有少数个体工商户拥有健全的账簿凭证、核算准确,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最主要的是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次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1)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2018年10月,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第一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即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2019年1月,个税改革迈出第二步:除了每年扣减6万元和“三险一金”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年人六项专项附加,缴纳个税时也可扣除。
(2)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相关税费的减免。增值税起征点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因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双定户,将享受到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9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优惠政策。如果銷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达到规定起征点,要依法计算并缴纳全额增值税。
对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个体双定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再享减50%征收的优惠。广告业个体户不再征收文化建设费。
(3)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稳步推动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过去,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本轮减税降费政策中,社保缴费基数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然后再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得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自愿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大幅度降低,避免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因为觉得缴费负担重而选择不参保,形成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现象。
(4)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 (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安徽省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为14400元。
安徽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采用最高限额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新《计税办法》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即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2 “减税降费”政策对合肥市个体工商户扶持成效的分析
2019年5月,合肥市人民政府数据显示,“六税两费”减半税收政策将惠及全市30余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为大多数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充分表明了合肥市减税降费的力度之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文章选取安大九龙街和合工大大学城两片商业区域,在实际走访100多家个体工商户后,回收有效问卷100份。从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范围来看,餐饮业占50%,个体销售占45%,维修类和其他类个体工商户占5%。总体来看,对个体工商户的实地调查主要在餐饮业和个体销售上。在研究“减税降费”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作用分析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问卷内容涉及减税降费前后收入、销售量对比、减税降费知多少三大方面。经过问卷的数据整理和分析,发现“减税降费”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成效总结为以下四点。
(1)税费负担减轻,可支配收入提高。新个税改革之后,个税起征点提高,个体经营者减轻了综合所得应纳的税费;而增值税领域的改革,直接给月销售额达不到10万元的个体经营者免去了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成本,直接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可支配收入。 从受访者的回答结果看出:在调研区域内,有40%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税负减轻,可支配收入增加;对另外60%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当前减税降费政策对他们的影响不大,但随着规模范围的扩大,减税降费仍会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一位餐饮业个体户在调研中说到:“10—12月,我们的营业额约10万元,按照老政策计算,需要缴纳税款3000多元。根据新近实行的减税降费政策,我们基本上不用缴税了,省下的钱能做更多的事情。”
(2)“减税降费”降低经营成本,刺激消费。增值税改革降低税率,促使多个行业降低进货成本。作为批发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减少了生产经营成本,留有灵活的资金用于扩大规模,增加供给,刺激消费;从个人消费角度来说,减税降费让中国个体户和消费者都间接获益。
在调查一家体育用品店时,老板告诉我们:“最近两年实体店生意不好做,进货成本和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但这次减税降费为我们节约了一大笔进货成本。成本节省下来,我们的商品批发零售价格就相对减少一点,客户见标价比之前低了,也就愿意下单自己喜欢的东西。”这种运作和经营管理方式,刺激消费者购买欲,释放了市场经济活力。
(3)宣传培训高效,基本满足需求。汇总调研问卷得知,个体工商户获取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的渠道方式多种多样,有25%的个体工商户是通过税务部门宣传培训了解的,40%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平臺、今日头条等多媒体获悉,但仍然有35%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听过减税降费。由此可知,通过网络和税务部门的宣传效果较好,达到65%的推广率。超半数个体工商户表示,自己了解到的减税降费知识基本满足需求。
(4)助力经济发展,占比逐渐提高。《市场星报》报道,合肥市市场主体增长率正实现“弯道超车”,成为中部首屈一指的创新型城市。截至2019年7月月底,合肥市个体工商户实有市场主体累计507767户,同比增长20.5%;资金数额达644亿元,同比增长30.2%。
在减税降费和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个体工商户面临着极好的机遇。市场上,个体工商户由于信息不充分和管理技术落后而占据的劣势,会随着营商环境的优化而减弱,存在极有利的竞争关系,刺激微观经济主体的创业发展。
3 促进微观个体创业的税收政策持续改革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多种税收政策同时出台,全面推行,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繁荣和创业的竞争力。减税降费正是本阶段税收改革的主要内容,惠及企业和个人,具有明显成效。为持续促进微观个体创业的活力,在税收方面应持续改革,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改善民生,稳定就业。
(1)持续减税降费,确保普惠性全面落实。下一阶段的税收改革,要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特定群体和行业税费减免,如对重点创业群体提供多渠道帮助、适当降低创业贷款利率等举措。
深化税费改革,扩大减税降费覆盖范围,让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也能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比如政府补贴减轻房租等举措,实现纳税人主体税负的明显降低,全面惠及个体工商户,使得微观创业者可以感受到货真价实的好处,提高获得感,带动经济稳定发展。
(2)推动微观创业个体税收优化,完善主体税种。瞄准个体主要负担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有必要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统一个体户等微观创业主体的减免税政策,对发展前景不乐观的行业,适当降低征收率。
个税将来可否考虑夫妇联合申报、按照家庭人口扣除基本生活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如何完善;综合所得适用的45%的最高税率适当降低等,都值得继续优化;增值税,虽然进入了立法阶段,但仍要继续改革。比如,对已经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创业个体,如何完善计税依据、税率和进项税额抵扣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3)从创业的关键点出发,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明确个体创业关键环节和重点行业, 填补创业关键环节的税收扶持空白区, 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重点行业的规模扩大和行业升级。对信用良好的创业者、返乡农民工等更具创业活力的典型群体,国家给予创业个税减免等更多的政策;对经营困难、需要资金扶持的创业者,支持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进一步落实税收支持微观个体创业政策, 推动“大众创业”。
参考文献:
[1]何代欣,马昆姝,王周飞.扩大就业创业市场的财税政策取向[J].税务研究,2015(8):10-14.
[2]单梓恒.浅议创新创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效果[J].当代会计,2018(1):21-23.
[3]张念明.新一轮减税降费的实施路径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0(1):98-104.
[4]凌艺玮.关于新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效应分析——以广西为例[J].纳税,2020,14(2):6-7.
[5]孙继群.砥砺前行 减税相伴 税收助力地方经济发展[J].辽宁经济,2020(2):8-9.
[基金项目]减税降费政策对微观个体创业的扶持作用分析——以合肥市个体工商户为例(项目编号:201910357618)。
[关键词]“减税降费”;扶持成效;个体创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4.181
自2019年以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政策陆续发布实施。同时,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惠及了作为市场主体经济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分布于工业、商业、餐饮业等众多行业,大大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减税降费的落实,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减轻了负担,推动个体工商户的迅速发展。因此,为促进个体工商户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减税降费政策的扶持成效进行分析,探究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限制因素,为扶持微观个体创业提出适当的对策建议。
1 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简述
个体工商户大多数为生产经营规模小、建账能力不足的个人或家庭形式的工商业经营者,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方式;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征收其应纳税额;只有少数个体工商户拥有健全的账簿凭证、核算准确,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最主要的是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次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1)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2018年10月,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第一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即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2019年1月,个税改革迈出第二步:除了每年扣减6万元和“三险一金”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年人六项专项附加,缴纳个税时也可扣除。
(2)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相关税费的减免。增值税起征点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因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双定户,将享受到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按季9万元)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优惠政策。如果銷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达到规定起征点,要依法计算并缴纳全额增值税。
对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的个体双定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再享减50%征收的优惠。广告业个体户不再征收文化建设费。
(3)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稳步推动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过去,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本轮减税降费政策中,社保缴费基数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然后再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得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自愿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大幅度降低,避免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因为觉得缴费负担重而选择不参保,形成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现象。
(4)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 (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安徽省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为14400元。
安徽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采用最高限额标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新《计税办法》将个体工商户用于研发的单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价值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即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2 “减税降费”政策对合肥市个体工商户扶持成效的分析
2019年5月,合肥市人民政府数据显示,“六税两费”减半税收政策将惠及全市30余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为大多数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充分表明了合肥市减税降费的力度之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挥作用,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文章选取安大九龙街和合工大大学城两片商业区域,在实际走访100多家个体工商户后,回收有效问卷100份。从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范围来看,餐饮业占50%,个体销售占45%,维修类和其他类个体工商户占5%。总体来看,对个体工商户的实地调查主要在餐饮业和个体销售上。在研究“减税降费”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作用分析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问卷内容涉及减税降费前后收入、销售量对比、减税降费知多少三大方面。经过问卷的数据整理和分析,发现“减税降费”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成效总结为以下四点。
(1)税费负担减轻,可支配收入提高。新个税改革之后,个税起征点提高,个体经营者减轻了综合所得应纳的税费;而增值税领域的改革,直接给月销售额达不到10万元的个体经营者免去了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成本,直接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可支配收入。 从受访者的回答结果看出:在调研区域内,有40%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税负减轻,可支配收入增加;对另外60%的个体工商户来说,当前减税降费政策对他们的影响不大,但随着规模范围的扩大,减税降费仍会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一位餐饮业个体户在调研中说到:“10—12月,我们的营业额约10万元,按照老政策计算,需要缴纳税款3000多元。根据新近实行的减税降费政策,我们基本上不用缴税了,省下的钱能做更多的事情。”
(2)“减税降费”降低经营成本,刺激消费。增值税改革降低税率,促使多个行业降低进货成本。作为批发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减少了生产经营成本,留有灵活的资金用于扩大规模,增加供给,刺激消费;从个人消费角度来说,减税降费让中国个体户和消费者都间接获益。
在调查一家体育用品店时,老板告诉我们:“最近两年实体店生意不好做,进货成本和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但这次减税降费为我们节约了一大笔进货成本。成本节省下来,我们的商品批发零售价格就相对减少一点,客户见标价比之前低了,也就愿意下单自己喜欢的东西。”这种运作和经营管理方式,刺激消费者购买欲,释放了市场经济活力。
(3)宣传培训高效,基本满足需求。汇总调研问卷得知,个体工商户获取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的渠道方式多种多样,有25%的个体工商户是通过税务部门宣传培训了解的,40%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平臺、今日头条等多媒体获悉,但仍然有35%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听过减税降费。由此可知,通过网络和税务部门的宣传效果较好,达到65%的推广率。超半数个体工商户表示,自己了解到的减税降费知识基本满足需求。
(4)助力经济发展,占比逐渐提高。《市场星报》报道,合肥市市场主体增长率正实现“弯道超车”,成为中部首屈一指的创新型城市。截至2019年7月月底,合肥市个体工商户实有市场主体累计507767户,同比增长20.5%;资金数额达644亿元,同比增长30.2%。
在减税降费和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个体工商户面临着极好的机遇。市场上,个体工商户由于信息不充分和管理技术落后而占据的劣势,会随着营商环境的优化而减弱,存在极有利的竞争关系,刺激微观经济主体的创业发展。
3 促进微观个体创业的税收政策持续改革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多种税收政策同时出台,全面推行,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繁荣和创业的竞争力。减税降费正是本阶段税收改革的主要内容,惠及企业和个人,具有明显成效。为持续促进微观个体创业的活力,在税收方面应持续改革,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改善民生,稳定就业。
(1)持续减税降费,确保普惠性全面落实。下一阶段的税收改革,要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特定群体和行业税费减免,如对重点创业群体提供多渠道帮助、适当降低创业贷款利率等举措。
深化税费改革,扩大减税降费覆盖范围,让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也能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比如政府补贴减轻房租等举措,实现纳税人主体税负的明显降低,全面惠及个体工商户,使得微观创业者可以感受到货真价实的好处,提高获得感,带动经济稳定发展。
(2)推动微观创业个体税收优化,完善主体税种。瞄准个体主要负担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有必要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统一个体户等微观创业主体的减免税政策,对发展前景不乐观的行业,适当降低征收率。
个税将来可否考虑夫妇联合申报、按照家庭人口扣除基本生活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如何完善;综合所得适用的45%的最高税率适当降低等,都值得继续优化;增值税,虽然进入了立法阶段,但仍要继续改革。比如,对已经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创业个体,如何完善计税依据、税率和进项税额抵扣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3)从创业的关键点出发,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明确个体创业关键环节和重点行业, 填补创业关键环节的税收扶持空白区, 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重点行业的规模扩大和行业升级。对信用良好的创业者、返乡农民工等更具创业活力的典型群体,国家给予创业个税减免等更多的政策;对经营困难、需要资金扶持的创业者,支持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进一步落实税收支持微观个体创业政策, 推动“大众创业”。
参考文献:
[1]何代欣,马昆姝,王周飞.扩大就业创业市场的财税政策取向[J].税务研究,2015(8):10-14.
[2]单梓恒.浅议创新创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效果[J].当代会计,2018(1):21-23.
[3]张念明.新一轮减税降费的实施路径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0(1):98-104.
[4]凌艺玮.关于新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效应分析——以广西为例[J].纳税,2020,14(2):6-7.
[5]孙继群.砥砺前行 减税相伴 税收助力地方经济发展[J].辽宁经济,2020(2):8-9.
[基金项目]减税降费政策对微观个体创业的扶持作用分析——以合肥市个体工商户为例(项目编号:20191035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