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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记还生”
我酷爱新闻与写作。读大学二年级时,利用假期自费参加了新闻培训,从那时起,我便立志走新闻这条路,但后来才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
1996年,我获悉一家民营企业被当地电业局两年“吞吃”损耗费高达120万元之巨,经调查后发表的《电老虎两年吞吃120万》,引起各方“震荡”。
哈尔滨某局向一家股份制企业索要红利和股本金遭拒后,利用职权违法免掉了该企业书记和董事长职务,我又写文予以揭露。
当我准备写某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局向企业索要钱款的报道时,已监听我电话两个多月的检察机关将我带走——那天是1997年1月16日,我正在医院照顾患病的妻子。
15个月后,检察机关撤销案件,我被无罪释放,但我的生活轨迹却因此改变。
我的儿子,因目睹我被抓而受到强烈刺激,不再会背“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成为一个不再会叫爸爸的病残儿童,经检查为“大脑缺氧,脑细胞坏死”所致。
2008年10月5日,我的儿子走完了他短暂的16年人生路,离开了这个喧闹的人世,到了另外一个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没有病痛、没有寒冷、没有酷暑的清静的世界。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总编李秀平后来写了一篇《一名记者的新闻旅程》,对我坎坷的新闻旅程做了报道,报道中的两幅图片,一张是我看着我儿子的照片,另一张是一个女孩趴在我后背上笑得很灿烂的照片。
那个笑得很灿烂的小女孩,是我把她的命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她的名字叫“记还生”。“记还生”的故事,是我到北京工作后,在哈尔滨采访的一个新闻事件。
一个以捡破烂为生的农村妇女,超生后再度怀孕,被要求引产。2001年4月24日,医院对其引产后,产下的女婴竟然活着,院长要让这个孩子“消失”。
我在媒体连续发表了四期报道,孩子终于回到父母怀抱,父母给她起名叫“记还生”——记者还她一条生命。
两篇文章14年情
有些报道,是用笔来写的,还有些报道,不是用笔写,而是用心写。对被采访人来说,记者付诸的实际行动,也是最好的报道,是刻在百姓心中的文章。
2007年10月下半月,我采写了这样一篇文章——《“渐冻人”的绝唱》。文章背后,浓缩了我与这个特殊家庭14年的特殊交往。
运动神经元疾病是世界上五大绝症之一,这种疾病患者,全身肌肉萎缩,最后窒息而亡。这种病人被称为“渐冻人”。和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霍金一样,包俊艳也是这样的“渐冻人”。这种家族遗传性不治之症,包氏家族四代人中有11人发病,而现在活着的,只有包俊艳一个人。
不幸的是,2004年3月15日,包俊艳发病,被专家确认患的是“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得的是和她两个同胞姐姐一样的病。
包俊艳的两个姐姐,在1993年年末,相继患病,住进医院。1994年3月8日,我得知信息后,决定采访她们。当时,我的左臂摔伤,儿子住院动手术,岳父患肺癌,生命垂危。
当胳膊系着绷带的我,出现在包氏姐妹面前时,她们顿时热泪滚滚。后来,我采写的万字长文《同胞姐妹不同命运》,在当年4月26日的《法制日报》整版刊出,在全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数十家新闻媒体相继刊发此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也专程去哈尔滨采访后播出,全国读者向包氏姐妹伸出了友爱之手。
1994年5月27日,包俊艳的大姐离世,一星期后,二姐也离开人世。我赶到火葬场,送了包氏姐妹最后一程。
从那以后,我只要到哈尔滨,就会到包俊艳家看望她和她的母亲。包俊艳2004年发病后,我鼓励她面对现实,把病情变化和心情如实记录下来。
包俊艳做到了,她坚持写《绝症日记》,记录她生命的变化,也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捐献活体供医学研究。
于是,我在《法律与生活》上发表了这篇《“渐冻人”的绝唱》。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节目,对此采访后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我在哈尔滨跑市政府、社保局、医院、街道办、养老院等各个部门,为包俊艳争取尽可能多的权利,替包俊艳给哈市政府等对她有过帮助的单位送锦旗。
包俊艳托人在2008年6月20日为我做的锦旗上写道:“笔锋饱含正义智慧,文章关注百姓冷苦。”锦旗被送到我供职的《法律与生活》杂志社,领导让挂在墙上,一直没有摘下来——这面锦旗就这样一直鞭策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
2011年6月22日13时,47岁的包俊艳离开了人世。据她母亲常秀英讲,头天晚上,她睡得很香,就这样一直没醒来。
包俊艳走得很安详,没受太多罪,也享受了人间关爱。她和两个姐姐,在天堂聚首。如今,七十多岁的常秀英老人,与儿子、儿媳和孙女相依为命。
在“霸道”中携爱前行
2008年12月17日,黑龙江农民王连清将一份判决书寄给我。
王连清和该村村委会有一起借款纠纷,终审判决后,他申请执行,但两年过去了,法院始终没有执行。
我给法院院长打电话,院长以无法确定记者身份为由挂断电话。我再次打过去:“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反映法院不作为问题,你作为一院之长,总要听一听吧?如果问题确实存在,你总不能不解决吧?”可法院还是不去执行。
2009年2月10日,我致电该县县委书记。一个月后,法院执行了一小部分;5月22日,我前往当地采访,7月中旬,法院又执行了一部分。
实地采访后才知道,王连清几近双目失明,妻子也体弱多病,家境贫寒。村支书的哥哥是县里一位主要领导。我回到北京后,法院执行再次搁浅。
8月24日、9月9日,我分别给鹤岗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以及时任市委书记发函,希望能够重视这起久拖不决的“小案件”。
发函不到一周,这起标的仅四万余元的案件,终于在舆论监督下画上了句号。 从那以后,王连清夫妇逢年过节就给我打电话问候,邀请我去吃苦菜,吃开江鱼。老太太每次都说:“老弟啊,我们老两口一辈子忘不了你,你是好人哪!”
某地一位副局长接受完我的采访后对我说,“你这个记者太‘霸道’”,但随后他又说,“不过,你这个记者还是很让人敬佩的”,他也不得不承认,“你这样的记者越多越好”。
作为记者,在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力时,只要你做得对,即便被批评者表面不服,但心里还是对你敬畏三分。
北京某区一名七十多岁的张姓老人,认为某房管所建造房屋侵占了他家宅基地,遂起诉至法院。
该案开庭后,一名法官独任审判。庭审中,对证人进行质证时,被告代理人一直在替证人说话,好像她就是证人,而法官却视而不见。
我的火气“腾”地一下就起来了,站起来对法官说:“请问法官,被告这位代理人,如果是证人,就不要坐在代理人位置上,如果是代理人,就不要替证人说话!”
法官接受了我的建议,制止了被告代理人的行为,但也对旁听席上的我进行了警告。
一个月后,该案这名法官和书记员来到老人的住处,开始对老人的房屋进行测量。
我对这名法官说:“你是当裁判员,还是当运动员?法官作为居间审案者,怎可亲自测量?”
这名法官无言以对,书记员却急了,问我:“你是哪一伙的?”
我说:“我是弱势群体那一伙的。作为记者,监督法官是否依法办案,不可以吗?”
当着法官和书记员的面,我建议老人写申请给法院,要求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这名法官说:“他写申请,我不接收。”
后来,这名法官不再担任该案审判员,法院又换了一名年轻一点的李姓法官,仍然是独任审判。
9月10日上午,李法官带领一家测量机构对被告房管所的房屋进行测量。老人担心测量人员做手脚,建议对红外线测量仪进行检查,以证明仪器没有任何问题,结果这名测量员气呼呼地说“不测了”,我对她说:“是法院委托你们测量的,你说不测就不测吗?“
这名女测量员向其领导汇报了“有记者在监督测量”的问题,之后继续测量,但她对法官说:“他是记者,不能参与。”我立即要求老人给我写委托书,虽然最终委托书没写,但法官也不再制止我旁观测量。
我问这名女测量员:“红外线测量是否会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她回答:“天气、气候、风力、温度等,都会影响到测量结果,但不是太大。”
对此,我建议法官:因为在老人家里的那次测量,是一个星期以前,当时的气温、气候、风力等情况,与今天完全不同,是否应该在同一个条件下、同一个时间段,用同一台仪器,对原告的房屋进行测量?
法官采纳了我的建议。在对老人的房屋正式测量时,老人请测量员对一个地方的距离进行测量,这名女测量员不同意,理由是“那面墙是新修的,不能测量”。我问她:“你是搞测量的,还是搞鉴定的?”我又问法官是否该测量,法官非常坚定地说该测量。
以前,我对那些不公平的事情,写成文章就去发表,而今二十多年过去了,那些不公平的事情,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没有减少的迹象。我开始反省自己,并尝试着付诸行动,不再单纯地靠发表文章去改变什么,而是根据自己的深入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指出解决问题的多个方式、方法和渠道,给领导决策提供帮助——这样,利用自己的知识、智慧,既帮助百姓解决了问题,又能让有的领导认识到问题症结所在,使其在今后工作中尽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新闻这条路,我会走一辈子,无怨无悔。
编辑 陈陟 czmochou@163.com
我酷爱新闻与写作。读大学二年级时,利用假期自费参加了新闻培训,从那时起,我便立志走新闻这条路,但后来才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
1996年,我获悉一家民营企业被当地电业局两年“吞吃”损耗费高达120万元之巨,经调查后发表的《电老虎两年吞吃120万》,引起各方“震荡”。
哈尔滨某局向一家股份制企业索要红利和股本金遭拒后,利用职权违法免掉了该企业书记和董事长职务,我又写文予以揭露。
当我准备写某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局向企业索要钱款的报道时,已监听我电话两个多月的检察机关将我带走——那天是1997年1月16日,我正在医院照顾患病的妻子。
15个月后,检察机关撤销案件,我被无罪释放,但我的生活轨迹却因此改变。
我的儿子,因目睹我被抓而受到强烈刺激,不再会背“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成为一个不再会叫爸爸的病残儿童,经检查为“大脑缺氧,脑细胞坏死”所致。
2008年10月5日,我的儿子走完了他短暂的16年人生路,离开了这个喧闹的人世,到了另外一个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没有病痛、没有寒冷、没有酷暑的清静的世界。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总编李秀平后来写了一篇《一名记者的新闻旅程》,对我坎坷的新闻旅程做了报道,报道中的两幅图片,一张是我看着我儿子的照片,另一张是一个女孩趴在我后背上笑得很灿烂的照片。
那个笑得很灿烂的小女孩,是我把她的命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她的名字叫“记还生”。“记还生”的故事,是我到北京工作后,在哈尔滨采访的一个新闻事件。
一个以捡破烂为生的农村妇女,超生后再度怀孕,被要求引产。2001年4月24日,医院对其引产后,产下的女婴竟然活着,院长要让这个孩子“消失”。
我在媒体连续发表了四期报道,孩子终于回到父母怀抱,父母给她起名叫“记还生”——记者还她一条生命。
两篇文章14年情
有些报道,是用笔来写的,还有些报道,不是用笔写,而是用心写。对被采访人来说,记者付诸的实际行动,也是最好的报道,是刻在百姓心中的文章。
2007年10月下半月,我采写了这样一篇文章——《“渐冻人”的绝唱》。文章背后,浓缩了我与这个特殊家庭14年的特殊交往。
运动神经元疾病是世界上五大绝症之一,这种疾病患者,全身肌肉萎缩,最后窒息而亡。这种病人被称为“渐冻人”。和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霍金一样,包俊艳也是这样的“渐冻人”。这种家族遗传性不治之症,包氏家族四代人中有11人发病,而现在活着的,只有包俊艳一个人。
不幸的是,2004年3月15日,包俊艳发病,被专家确认患的是“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得的是和她两个同胞姐姐一样的病。
包俊艳的两个姐姐,在1993年年末,相继患病,住进医院。1994年3月8日,我得知信息后,决定采访她们。当时,我的左臂摔伤,儿子住院动手术,岳父患肺癌,生命垂危。
当胳膊系着绷带的我,出现在包氏姐妹面前时,她们顿时热泪滚滚。后来,我采写的万字长文《同胞姐妹不同命运》,在当年4月26日的《法制日报》整版刊出,在全国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数十家新闻媒体相继刊发此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组也专程去哈尔滨采访后播出,全国读者向包氏姐妹伸出了友爱之手。
1994年5月27日,包俊艳的大姐离世,一星期后,二姐也离开人世。我赶到火葬场,送了包氏姐妹最后一程。
从那以后,我只要到哈尔滨,就会到包俊艳家看望她和她的母亲。包俊艳2004年发病后,我鼓励她面对现实,把病情变化和心情如实记录下来。
包俊艳做到了,她坚持写《绝症日记》,记录她生命的变化,也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捐献活体供医学研究。
于是,我在《法律与生活》上发表了这篇《“渐冻人”的绝唱》。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节目,对此采访后也进行了专题报道。
我在哈尔滨跑市政府、社保局、医院、街道办、养老院等各个部门,为包俊艳争取尽可能多的权利,替包俊艳给哈市政府等对她有过帮助的单位送锦旗。
包俊艳托人在2008年6月20日为我做的锦旗上写道:“笔锋饱含正义智慧,文章关注百姓冷苦。”锦旗被送到我供职的《法律与生活》杂志社,领导让挂在墙上,一直没有摘下来——这面锦旗就这样一直鞭策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
2011年6月22日13时,47岁的包俊艳离开了人世。据她母亲常秀英讲,头天晚上,她睡得很香,就这样一直没醒来。
包俊艳走得很安详,没受太多罪,也享受了人间关爱。她和两个姐姐,在天堂聚首。如今,七十多岁的常秀英老人,与儿子、儿媳和孙女相依为命。
在“霸道”中携爱前行
2008年12月17日,黑龙江农民王连清将一份判决书寄给我。
王连清和该村村委会有一起借款纠纷,终审判决后,他申请执行,但两年过去了,法院始终没有执行。
我给法院院长打电话,院长以无法确定记者身份为由挂断电话。我再次打过去:“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反映法院不作为问题,你作为一院之长,总要听一听吧?如果问题确实存在,你总不能不解决吧?”可法院还是不去执行。
2009年2月10日,我致电该县县委书记。一个月后,法院执行了一小部分;5月22日,我前往当地采访,7月中旬,法院又执行了一部分。
实地采访后才知道,王连清几近双目失明,妻子也体弱多病,家境贫寒。村支书的哥哥是县里一位主要领导。我回到北京后,法院执行再次搁浅。
8月24日、9月9日,我分别给鹤岗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以及时任市委书记发函,希望能够重视这起久拖不决的“小案件”。
发函不到一周,这起标的仅四万余元的案件,终于在舆论监督下画上了句号。 从那以后,王连清夫妇逢年过节就给我打电话问候,邀请我去吃苦菜,吃开江鱼。老太太每次都说:“老弟啊,我们老两口一辈子忘不了你,你是好人哪!”
某地一位副局长接受完我的采访后对我说,“你这个记者太‘霸道’”,但随后他又说,“不过,你这个记者还是很让人敬佩的”,他也不得不承认,“你这样的记者越多越好”。
作为记者,在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力时,只要你做得对,即便被批评者表面不服,但心里还是对你敬畏三分。
北京某区一名七十多岁的张姓老人,认为某房管所建造房屋侵占了他家宅基地,遂起诉至法院。
该案开庭后,一名法官独任审判。庭审中,对证人进行质证时,被告代理人一直在替证人说话,好像她就是证人,而法官却视而不见。
我的火气“腾”地一下就起来了,站起来对法官说:“请问法官,被告这位代理人,如果是证人,就不要坐在代理人位置上,如果是代理人,就不要替证人说话!”
法官接受了我的建议,制止了被告代理人的行为,但也对旁听席上的我进行了警告。
一个月后,该案这名法官和书记员来到老人的住处,开始对老人的房屋进行测量。
我对这名法官说:“你是当裁判员,还是当运动员?法官作为居间审案者,怎可亲自测量?”
这名法官无言以对,书记员却急了,问我:“你是哪一伙的?”
我说:“我是弱势群体那一伙的。作为记者,监督法官是否依法办案,不可以吗?”
当着法官和书记员的面,我建议老人写申请给法院,要求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这名法官说:“他写申请,我不接收。”
后来,这名法官不再担任该案审判员,法院又换了一名年轻一点的李姓法官,仍然是独任审判。
9月10日上午,李法官带领一家测量机构对被告房管所的房屋进行测量。老人担心测量人员做手脚,建议对红外线测量仪进行检查,以证明仪器没有任何问题,结果这名测量员气呼呼地说“不测了”,我对她说:“是法院委托你们测量的,你说不测就不测吗?“
这名女测量员向其领导汇报了“有记者在监督测量”的问题,之后继续测量,但她对法官说:“他是记者,不能参与。”我立即要求老人给我写委托书,虽然最终委托书没写,但法官也不再制止我旁观测量。
我问这名女测量员:“红外线测量是否会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她回答:“天气、气候、风力、温度等,都会影响到测量结果,但不是太大。”
对此,我建议法官:因为在老人家里的那次测量,是一个星期以前,当时的气温、气候、风力等情况,与今天完全不同,是否应该在同一个条件下、同一个时间段,用同一台仪器,对原告的房屋进行测量?
法官采纳了我的建议。在对老人的房屋正式测量时,老人请测量员对一个地方的距离进行测量,这名女测量员不同意,理由是“那面墙是新修的,不能测量”。我问她:“你是搞测量的,还是搞鉴定的?”我又问法官是否该测量,法官非常坚定地说该测量。
以前,我对那些不公平的事情,写成文章就去发表,而今二十多年过去了,那些不公平的事情,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没有减少的迹象。我开始反省自己,并尝试着付诸行动,不再单纯地靠发表文章去改变什么,而是根据自己的深入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指出解决问题的多个方式、方法和渠道,给领导决策提供帮助——这样,利用自己的知识、智慧,既帮助百姓解决了问题,又能让有的领导认识到问题症结所在,使其在今后工作中尽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新闻这条路,我会走一辈子,无怨无悔。
编辑 陈陟 czmoc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