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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外来人员子女涌入城区,给城区学校带来了很大压力。在公办学校难以满足教育需求的情况下,民办学校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缓解流动人员子女入学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办教育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现以丽水市莲都区为例,对民办学校的办学现状作一分析,并就如何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提出建议。
一、民办学校的办学现状
目前,莲都区有民办学校14所,在校学生10481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23.39%,其中非莲都籍学生6030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13.45%;拥有专职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398人。有的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较好,如花园中学大力倡导教师严谨治学,学生自己管理,教学硕果累累,赢得社会赞誉;莲都区外国语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和小班化教学,注重英语教学,深受家长、学生喜爱。近期,莲都区民办教育呈现高档次、规模化发展趋势。如灵山武校在原规模上再次投入200万元资金建造30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投入100万元资金建造1450平方米的教学楼,具备了较完整的办学设施。莲都外国语学校是由外商投资3200万元于2002年9月创办的,该校占地面积2210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75平方米,48个教学班,校内有教学楼、音乐楼、实验楼、电脑房、语音室、健身房、塑胶200米环形跑道、学生公寓、餐厅等设施。
但是,这样的民办学校还是少数。总体来说,莲都区的民办中小学校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办学水平上,存在着许多问题。
1、宏观管理滞后
一是对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缺乏有效的规划和引导,民办学校总体上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发展缓慢。目前,全区500人以下的民办学校还有4所,这些学校建校均在10年以上。二是民办学校管理涉及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但目前仅靠教育部门一家管理,管理力量较为薄弱,有些事情协调较难。
2、缺乏长远办学目标
大多数投资办学者把赢利放在第一位,对学校的长远发展没有规划和定位,急于收回投资。在办学目标上,多数民办学校仅求安安稳稳过日子,对教学要求不严,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以外语教育、武术教育为特色,但因教育缺乏连续性,成效一时还难以显现。有的民办学校把提高重点高中升学率作为唯一目标,时时刻刻以分数、升学率指导学校的一切工作,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和其他方面的培养,极易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
3、师资力量薄弱
一是一些学校无固定师资来源,现有教师主要来源于非师范类毕业生,业务水平总体偏低。据初步统计,全区民办学校未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约有53.12%。二是教师待遇偏低。多数民办学校的教师月工资700元左右,而且没有相应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工作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三是师资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大。这导致教育教学工作缺乏稳定性,教师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对学生教育缺乏长远规划。
4、硬件设施缺乏
目前,全区没有固定校舍的民办学校有8所,没有图书阅览室的有12所,没有实验设备的有11所,没有体育场地的有12所,多数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不能达标。更有个别民办学校,因租用民房、厂房、仓库等,由于校舍变动经常迁移,成了“流动学校”“游击学校”。这既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也给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带来困难。
5、内部管理杂混乱
很多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或不合理,大多数民办学校没有设立董事会,而是集举办者、校长于一身。他们中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学校的管理经验,把家庭成员都安插在学校的重要岗位上。一些民办学校办学者把学校当做私人的学校,一切由个人说了算。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账目不清、经费使用随意性大等问题,有的甚至把学校经费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6、办学不规范
有的学校班额过大,超过了浙江省有关文件最高限额,即中学56人、小学52人的规定,影响了教学质量。
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的措施
1、完善管理办法,严把准入条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学校既是市场运作的经济实体,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政策导向和有效的管理,引导民办学校克服办学上的盲目性、运行上的无序性、教学上的随意性,逐步使之步入正常的办学轨道,真正成为“自主办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教学实体。要做到健康发展,首先要把民办教育纳入地区教育整体发展规范,规范好民办学校的数量和定位。其次要结合国家的要求和当地的实际制订细致的申办条件,不达标者不得批准其办学。再次要对民办学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控作用;同时要充实民办教育管理力量,由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人员共同建立民办学校办学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办学校工作会议,讨论民办学校管理中的问题,并制订一系列管理制度,以推进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要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经费、师资条件、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改进工作,以鼓励、引导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逐步上等级、上水平。对一些规模偏小、办学条件简陋、自我发展能力薄弱的学校,要积极引导走联合办学之路,以扩大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对一些不具备办学资格和条件的学校要坚决予以停办。
2、认真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近年来,为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对社会力量办学在土地上给予优惠使用、免征配套费等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教师职务评聘和表彰奖励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允许出资人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一切为民办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当然,除了这些,我们还须针对民办教育的实际,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鼓励政策。如莲都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规定》,其中包括“进行公办教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允许公办教师在公办和民办学校间合理流动”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些政策的学习宣传,主动协调人劳、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同时,要及时了解各民办学校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妥善解决。要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护社会各界办学的积极性。
3、健全校内管理制度,努力完善民办教育工作机制
民办学校要办出质量和特色,学校的内部管理是重要一环。一是要建立董事会制度。董事会作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有利于形成民主决策,体现集体领导,使学校办学自主权得到更好运用。校长在董事会集体领导下,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学校具体管理,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董事会和校长各司其职,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形成决策与执行分开、互相监督的机制,从而避免学校成为某一个人或某一团体的利益工具。二是要规范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设定岗位人员,并定期对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的收支、存取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学生、教师、财务等有关材料的档案管理。四是要健全校内教师工作考核等管理制度。
4、切实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增强民办教育办学特色
质量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保证。要在强手如林的公办学校中生存下去,发展起来,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一是要有长远的办学目标。办学者对民办学校的发展要进行长远的规划定位,使之成为办学者、管理者和教师的共识,并要一以贯之地加以实施。否则,不利于民办学校在激烈竞争中的生存发展。二是要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民办学校要立足于社会、取得发展,关键取决于其教师素质。学校招聘教师要注重质量,聘用离退休教师、各地优秀骨干教师和部分兼职教师时,既要注重真才实学,又要考虑一定的知名度;聘用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时,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并做好岗前岗后培训。同时,要在有关教师管理办法上作进一步完善,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为民办教师提供晋职升级、评优、业务进修的机会,为专职教师提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解除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乐于、敢于到民办学校任职。三是要全力发展特色优质教育。学校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以其独特的办学和稳定的质量来赢得社会和家长的承认。一方面,民办学校要提高自身竞争力,就必须扎扎实实在教学质量上下工夫。要根据学校实际,制订科学的教学目标,选择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真正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在办学特色上下工夫,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逐步创建特色学校品牌,实现以特色求发展,以品牌促发展。这样,民办学校就能在接受市场选择与参与生源、教育质量竞争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民办学校的办学现状
目前,莲都区有民办学校14所,在校学生10481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23.39%,其中非莲都籍学生6030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13.45%;拥有专职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398人。有的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较好,如花园中学大力倡导教师严谨治学,学生自己管理,教学硕果累累,赢得社会赞誉;莲都区外国语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和小班化教学,注重英语教学,深受家长、学生喜爱。近期,莲都区民办教育呈现高档次、规模化发展趋势。如灵山武校在原规模上再次投入200万元资金建造30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投入100万元资金建造1450平方米的教学楼,具备了较完整的办学设施。莲都外国语学校是由外商投资3200万元于2002年9月创办的,该校占地面积2210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75平方米,48个教学班,校内有教学楼、音乐楼、实验楼、电脑房、语音室、健身房、塑胶200米环形跑道、学生公寓、餐厅等设施。
但是,这样的民办学校还是少数。总体来说,莲都区的民办中小学校还停留在低层次的办学水平上,存在着许多问题。
1、宏观管理滞后
一是对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缺乏有效的规划和引导,民办学校总体上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发展缓慢。目前,全区500人以下的民办学校还有4所,这些学校建校均在10年以上。二是民办学校管理涉及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但目前仅靠教育部门一家管理,管理力量较为薄弱,有些事情协调较难。
2、缺乏长远办学目标
大多数投资办学者把赢利放在第一位,对学校的长远发展没有规划和定位,急于收回投资。在办学目标上,多数民办学校仅求安安稳稳过日子,对教学要求不严,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以外语教育、武术教育为特色,但因教育缺乏连续性,成效一时还难以显现。有的民办学校把提高重点高中升学率作为唯一目标,时时刻刻以分数、升学率指导学校的一切工作,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和其他方面的培养,极易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
3、师资力量薄弱
一是一些学校无固定师资来源,现有教师主要来源于非师范类毕业生,业务水平总体偏低。据初步统计,全区民办学校未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约有53.12%。二是教师待遇偏低。多数民办学校的教师月工资700元左右,而且没有相应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工作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三是师资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大。这导致教育教学工作缺乏稳定性,教师缺乏凝聚力、向心力,对学生教育缺乏长远规划。
4、硬件设施缺乏
目前,全区没有固定校舍的民办学校有8所,没有图书阅览室的有12所,没有实验设备的有11所,没有体育场地的有12所,多数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不能达标。更有个别民办学校,因租用民房、厂房、仓库等,由于校舍变动经常迁移,成了“流动学校”“游击学校”。这既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也给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带来困难。
5、内部管理杂混乱
很多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或不合理,大多数民办学校没有设立董事会,而是集举办者、校长于一身。他们中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学校的管理经验,把家庭成员都安插在学校的重要岗位上。一些民办学校办学者把学校当做私人的学校,一切由个人说了算。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账目不清、经费使用随意性大等问题,有的甚至把学校经费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6、办学不规范
有的学校班额过大,超过了浙江省有关文件最高限额,即中学56人、小学52人的规定,影响了教学质量。
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的措施
1、完善管理办法,严把准入条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民办学校既是市场运作的经济实体,也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过政策导向和有效的管理,引导民办学校克服办学上的盲目性、运行上的无序性、教学上的随意性,逐步使之步入正常的办学轨道,真正成为“自主办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教学实体。要做到健康发展,首先要把民办教育纳入地区教育整体发展规范,规范好民办学校的数量和定位。其次要结合国家的要求和当地的实际制订细致的申办条件,不达标者不得批准其办学。再次要对民办学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控作用;同时要充实民办教育管理力量,由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人员共同建立民办学校办学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办学校工作会议,讨论民办学校管理中的问题,并制订一系列管理制度,以推进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要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经费、师资条件、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改进工作,以鼓励、引导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逐步上等级、上水平。对一些规模偏小、办学条件简陋、自我发展能力薄弱的学校,要积极引导走联合办学之路,以扩大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对一些不具备办学资格和条件的学校要坚决予以停办。
2、认真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近年来,为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对社会力量办学在土地上给予优惠使用、免征配套费等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教师职务评聘和表彰奖励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允许出资人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一切为民办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当然,除了这些,我们还须针对民办教育的实际,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鼓励政策。如莲都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规定》,其中包括“进行公办教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允许公办教师在公办和民办学校间合理流动”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些政策的学习宣传,主动协调人劳、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同时,要及时了解各民办学校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妥善解决。要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护社会各界办学的积极性。
3、健全校内管理制度,努力完善民办教育工作机制
民办学校要办出质量和特色,学校的内部管理是重要一环。一是要建立董事会制度。董事会作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有利于形成民主决策,体现集体领导,使学校办学自主权得到更好运用。校长在董事会集体领导下,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学校具体管理,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董事会和校长各司其职,学校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形成决策与执行分开、互相监督的机制,从而避免学校成为某一个人或某一团体的利益工具。二是要规范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设定岗位人员,并定期对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的收支、存取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学生、教师、财务等有关材料的档案管理。四是要健全校内教师工作考核等管理制度。
4、切实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增强民办教育办学特色
质量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保证。要在强手如林的公办学校中生存下去,发展起来,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一是要有长远的办学目标。办学者对民办学校的发展要进行长远的规划定位,使之成为办学者、管理者和教师的共识,并要一以贯之地加以实施。否则,不利于民办学校在激烈竞争中的生存发展。二是要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民办学校要立足于社会、取得发展,关键取决于其教师素质。学校招聘教师要注重质量,聘用离退休教师、各地优秀骨干教师和部分兼职教师时,既要注重真才实学,又要考虑一定的知名度;聘用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时,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并做好岗前岗后培训。同时,要在有关教师管理办法上作进一步完善,保障民办学校的教师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待遇,为民办教师提供晋职升级、评优、业务进修的机会,为专职教师提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解除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乐于、敢于到民办学校任职。三是要全力发展特色优质教育。学校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以其独特的办学和稳定的质量来赢得社会和家长的承认。一方面,民办学校要提高自身竞争力,就必须扎扎实实在教学质量上下工夫。要根据学校实际,制订科学的教学目标,选择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真正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在办学特色上下工夫,在优质服务上做文章,逐步创建特色学校品牌,实现以特色求发展,以品牌促发展。这样,民办学校就能在接受市场选择与参与生源、教育质量竞争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