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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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三雷那天完全没想到会意外实现当年的誓言。
  这些年来他差不多已经忘了那件事,生活那样平淡苍白,却时不时地抽他一个耳光,打得他晕头转向,觉得自己精明的内心已经变得很是木讷了。有时他真的感觉到脸颊上麻辣辣的,左右两边都是。晚上睡下后,特别明显。
  生活就像是个被吹大的气球。这话赵三雷记不得听谁说的,觉得有点道理,快乐和伤痛就是气球上的那些斑点,在某个时刻被无限放大或缩小,时间就是吹进去的气。他好想有根针扎上那气球,叭!炸了。想到这个问题,他越发地烦,因为明摆着这只是痴想。远处黑河湾刮过来的风很凉,让他打了好几个冷战。远远地,他看到有个人骑车过来。棉花堤两边的地里长满了苜蓿,开着紫色黄色粉色各种颜色的小花,一望无际。再过些日子这些苜蓿就会被翻耕到泥土之下,成为田肥。也有一部分会继续生长,小花结成一串串小荚子,里面有一粒粒黑色的籽。他记得小时候村里会把这些苜蓿籽收下来,像油菜籽一样,用篾席一圈圈地囤起,等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再播撒。苜蓿春秋各一季。每到耕翻的时候,田里就会蹦出许多小动物,野兔或是獾子,有一年他和哥哥逮到过三只兔子。现在有没有兔子隐藏在苜蓿地的深处呢?也许一只都不会有了,他想。
  时代变了,现在的农村早已经不是过去的农村。
  那个人越来越近。他很快就认出是马永倜,心跳一下就加快了,过去的记忆一下子劈头盖脸地砸过来,让他有些发蒙。他像一台失控的机器,朝他照直冲了过去。
  这是下午3点19分。

2


  马永倜吃了一惊,显然并没能马上认出他来。
  “你不记得我了?”赵三雷语带讥讽,唾沫星都快喷到了马永倜的脸上。是啊,多么讽刺,多少年后,他们的力量对比完全掉了个个,他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不,他感觉自己是个中年人了,而马永倜却老了,老得他都不敢认了。
  马永倜的车子被赵三雷一脚就蹬翻了,后轮还在绝望地旋转,就像是不能抽水空转的风车。现在面前的这位,不仅有巨大的年龄优势,而且明显还是力量型的。
  “赵三雷,前村的。”
  马永倜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点茫然,但很快就有点明白过来的样子。一个老师不管他这辈子教过多少学生,总能记住成绩最好的和最让他厌恶的差生。他不应该不记得自己,赵三雷想,如果他说不记得只能说是装的。就算是真不记得,赵三雷也一定要让他回想起来,用响亮的耳光,抽得他不会再忘掉。
  “你不记得了但我记得的,你当时抽了我多少耳光。”趙三雷说,一把死死地揪住马永倜的前襟。马永倜真的很老了,头发几乎全白,脸上的皱纹比过去更多也更深了。眼睛浑浊,目光黯淡。原本就瘦削的脸上居然也会有皮肉松弛下来,薄薄的,半透明。那张黑脸因为皮肉松弛,能看到一些血色;眼睛里明显有惊恐,嘴唇在颤抖。
  多少年的仇恨在这一刻迸发了。赵三雷过去是发过誓的,要把那些耳光还过去。那时他幼小,无力反抗;现在倒过来了,他老弱,无力反抗。第一个耳光抽在马永倜那张老脸上的时候,感觉软绵绵的,自己的手掌却火辣起来。马永倜居然很木然,脸上虽然现出一种痛苦的表情,身体却没有一丁点的反抗。第二记、第三记……赵三雷在响亮的抽打中体会内心升起的快感。这快感来自过去少年时的屈辱,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他希望马永倜反抗和挣扎,哪怕是躲闪。如果他躲闪,也许赵三雷就会停止,当然也不一定,谁知道呢?事实上马永倜想躲避,可是赵三雷的左手死死地揪住了他的前襟,就像是把他固定住了一样,完全动弹不得。
  那张老脸在赵三雷的掌掴下被动地颤动,颤动着惊讶、尴尬和羞愧。赵三雷想不到这张老脸还能把羞愧表达得如此强烈,那种强烈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由于衰老带来的无奈。一个教书大半辈子、有着数不清学生的乡村教师,居然被昔日的一个学生痛殴,极不体面。这在过去是他完全无法想象的。他老了,年龄和力量如此悬殊,他没有任何办法来改变这样的尴尬和难堪。他愤怒,可是却发泄不出来,老式塑料黑框近视眼镜被打歪到了一边,无力地挂在鼻梁上,像随时都会掉下来;花白的头发也乱了,有几绺飘到了前额。他的鼻头红了,流出了一溜清水鼻涕。鼻涕流进了他的嘴里,他都不知道擦。嘴唇在轻微地翕动,颤抖,血色全无。赵三雷的巴掌感觉到有些濡湿,刹那间以为是他的鼻涕,却看到他的一行清泪流下了眼角。赵三雷停住了手。他记不清一共扇了马永倜多少记耳光,很响,手掌也很疼,有点麻。
  “你他妈的记住了,以后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赵三雷松开了一直死死紧揪着马永倜前襟的手,扔下了这句话。
  “你最好躲我远点。”
  马永倜一直在那里站着。是的,他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辆老旧的自行车跌倒在路边,后轮已经停止了转动。夕阳静谧,晚风微拂,远处绿油油的田里有一些人正在干活,显然并不清楚这边发生的一切。

3


  就像一片树叶掉进了水里,这件事一点声响也没有。
  村里对于赵三雷这次突然回来并没有表现得多惊讶,他和一般出去打工的人不一样。他家的房子许久都不冒烟了,赵三雷回来又重新点起了火。圈里的猪居然还活着,哼哼唧唧的。他母亲每天帮他喂着。母亲的头发全白了,佝偻着,一身的病痛,所以总是哀叹活够了。她长期在赵三雷的哥哥家生活,哥哥嫂子出去打工,她照顾孙子孙女。对于赵三雷,她只有哀叹的份儿。
  “猪别养了。”赵三雷说,“早前我就说要把它卖了。三钱两钱的,你这喂的也不长膘。”
  “再瘦也是养。过年了可以杀。”
  “费事。”
  “喝西北风不费事,那也要喘气。”
  “妈,我打了马永倜。”赵三雷说。
  “打马永倜?你打他做什么。”
  “你不记得他当年打我了?”
  “他打得很厉害。”他强调说。
  但他母亲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他想起当年被打时,自己或许是瞒了家里人的,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甚至害怕别的孩子会说出来。他把那事一直埋在心底。   赵三雷不甘心他现在的壮举就这样无声无息,他需要把这事张扬出去。
  几天后一个晚上,赵三雷主动请刘二、胖子在镇上的杨四饭店喝酒。
  “我抽了马永倜。”几杯酒下肚后,赵三雷说。
  他们先是怔了一下,像是没听懂。
  “老狗日的,打得他一点都没敢还手。”赵三雷又猛干了一杯酒,把酒杯重重地蹾在桌上,“抽了他好多个嘴巴,打得我的手都疼了。”
  他们一下就全明白了,陈年记忆全浮了起来,感叹地发出一声“嗨”,一起仰脖干尽了杯里的酒。
  胖子和赵三雷是同村的,刘二是邻村的,他们几个都是马永倜的学生,同班。杨四比他们低一级,也是他的学生,对于马永倜当年的严厉,有共同的感受,或多或少,他们都被他体罚过,赵三雷被马永倜处罚最频繁,有一次揍得很重。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没有想到赵三雷还记着这件事。他们许多人都忘记了。这些年来,赵三雷在生活境遇上一次次地受到失败的打击,就像潮水一次次地冲击他心里的大堤。汹涌的潮水在缓慢地退去后,土地却湿透了,渗透得很深,种子就开始了萌发。
  马永倜是前村学校的老师。附近两三个村子里的学生都集中在这个学校,赵三雷就是前村的,马永倜的家反倒是隔壁村的。两个村子只隔着一条河,河上有一小桥。虽然隔着一条河,但是村民们彼此间却不算陌生。
  赵三雷对马永倜没有半点的亲切感。马永倜是个大高个子,成天阴着脸,不爱说话,即使在学校里和别的老师也是这样,皱着眉头,心事很重的样子。他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婆娘在家里种地,却什么也干不好,据说让她做一锅稀饭,她能忘记淘米;纳一双鞋底,她能做成一大一小。这样的婆娘居然也能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可见马永倜活得是多么窝火了。火一直憋在心里,嘴角上都是火烧火燎的泡,肝火大,动不动就在课堂上发火。
  赵三雷说不清为什么马永倜总像是在盯着他。他认为自己并不算特别调皮捣蛋。他一点也不喜欢学习,想混到初中毕业就立即回家。只有少数同学才会去读高中,然而读了高中又怎样呢?马永倜对自己的儿女分外严格,好多次在课堂上,他儿子因为不能回答出问题,而被他揍过。更离奇的一次是在一个大雪飞扬的天气里,他在操场上追打他的儿子,一大一小,一个拼命逃,一个发疯似地追,雪白的操场上留下了一圈圈杂乱的脚印,就像是慌张的驴子在鞭子的抽打下推磨踩下的。全校都沸腾了,学生们全挤在门口或是扒在窗边看着外面发生的这一幕。当马永倜气喘吁吁终于回到教室的时候,头发上全是白花花的雪,雪水融化在脸上,看上去更像是泪水。他脸色铁青,嘴巴和眼睛都气得有些走形了。
  在赵三雷看来,不是所有的同学都是他的儿子。马老师暴怒下不仅会体罚,还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来嘲讽挖苦人,连女生都不放过。极个别家里有点背景的,他也会讥诮两句,阴阳怪气地。
  这样的老师却被认为是学校里最好的老师,因为他所教的班级,数学成绩在整个乡里总是排名靠前。经常有传言说,他很快就会被调到乡里的中学去。
  “他那次为什么打你?”胖子问。
  “不知道。”赵三雷说。
  他说的是真心话。他真不明白为什么那次他会被打。每次班上喧闹,马永倜仿佛总认为是赵三雷在带头。只能说他在心里最厌恶赵三雷,因为起哄的往往会有好几个,赵三雷充其量只是其中的一个。而那一次,他真的什么都没干。
  乡下学校的班级里时有喧闹,其实是常态。马永倜突然从讲台上冲下来,一把就将赵三雷从凳子上拎起来,的确就像一只凶猛的老鹰抓起了一只小鸡。然后左右开弓,巨大的巴掌落在了赵三雷的脸上,耳光响亮,把所有的同学都吓傻了。教室里紧张得连灰尘都在发抖,静得学生们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耳光就像鞭炮一样地在教室里炸响。赵三雷倔强地站立着,脸颊左右两边爆起了一道道红白交替的印痕,很快就红成了一片。
  “疯子!疯子!将来我一定要把这耳光还给你!”
  当时赵三雷在班上就是这样喊的,泪水汪在他的眼里。
  马永倜明显地怔了,似乎还想打,犹豫了一下,气汹汹地收了手,回到黑板前的讲台上。
  赵三雷毕竟是十四岁的少年,将来的生活还一片迷茫,然而屈辱会像臭屁一样消失在岁月的雾霾里吗?
  臭屁要消散得越快越好。

4


  赵三雷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他再遇上马永倜的机会不大,遇上也不可能再打了,他想。马永倜当时的惊恐与狼狈让赵三雷觉得心里积沉多年的块垒消化了,要是在过去,不要说打他,就连向他翻个白眼,也会遭到他一顿痛骂。现在打得他耳光啪啪直响,他却连张扬一下的勇气都没有。世上还有什么比成功报复更快乐的事呢?
  有多少年没见过马永倜?赵三雷自己都不记得了。这么多年来,虽然两个村子还是被那条河分隔着,但感觉河道愈发地窄了。这河是黑河的一个小分汊,有些淤积。小时候赵三雷看这个分汊,觉得是一条大河,宽阔得很。不止是宽阔,而且还深不可测。每年春季,水流湍急,从上游漂来死猫死狗,甚至还漂过一具女尸和一头死牛。村里只有大人才敢在河心里游。
  河的这边能看到对岸的村子,杂七杂八几十户人家。马永倜家的房子原来隐蔽在许多杂色的房子里,只能看到他家房子的一角,红砖墙。后来,他家平房变成了二层的小楼,算是一个很醒目的建筑。赵三雷不愿意看到那幢小楼,看到那个小楼就想到他受过的打击和屈辱。好些年后,他听说马永倜从村子里搬到了镇上,原来的二层小楼给了他远房的一个侄子。不要说村上的人,镇上的人后来也很少再见到他,因为他时不时就去城里看望他的儿子,或者到县城的女儿家,一住就是三五个月。
  赵三雷也不在村里了,出去打工。他并不喜欢到外面去打工,和妻子一起在家里忙碌,她的身体不好,他愿意自己多承担。她离不开他。后來她没了,他开始出去打工,越来越不愿意回到村里,尤其逢年过节,在外打工的人像候鸟一样地返乡。那是他最孤独和害怕的时候。   和别人不一样的是,赵三雷打工不计较挣多挣少。他在乎的是每天有活干。有事做,心里就不凄惶。活干了,拿不到钱的事时有发生。他挣钱没有什么动力。他突然辞工回来,老板挺不高兴的:“你他妈的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老板说,“你说走就走,我上哪临时找人代替去?”
  赵三雷也知道这样突然辞工是不对的,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他已经找过邬红梅好一阵子,没有任何的踪影。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她回老家了。所以他只能辞工回去找。他的心情很迫切。
  邬红梅一声招呼也没打就走了,非常突然。他觉得自己过去犯了不少的错误,不希望错误在她身上再一次发生。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他找到了邬红梅的娘家。
  邬红梅的家人对他的出现表现出十二万分的敌意。“你是谁呀?”
  他结结巴巴地解释说自己是前村的,她过去的同学。
  “没听说过,找她什么事?”
  “没什么事……”他嗫嚅着,有些尴尬。
  “没事你找她做什么!你一个男的,上门找她一个女人。不清不白的,有意招事啊?快走!”
  他的犹豫招致了她家人的狐疑。邬红梅这些年的遭遇更加让他们充满了对他的不信任。她的老爹从屋里操起一把五齿的铁叉,威胁赵三雷说,如果再不赶紧滚蛋,就要在他的身上戳几个血糊糊的窟窿出来。
  如果她在娘家,听到他的声音,应该是会出来的。显然她也不在娘家,赵三雷想。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这年头好多事不好说,外面看上去挺好的,但其实也乱。在城里打工,他听到不少这样的新闻,拐卖的,抢劫的,杀人的……没人会无缘无故地失踪。失踪了,肯定就是出事了。
  他去派出所报案。
  “她是你什么人?”民警问他。
  在那一刻他有些窘迫。
  “老婆?女朋友?”
  他有些含糊地点点头,但赶紧又慌忙摆摆手。
  警察问了他的详细地址和身份信息,然后在办公桌后重新坐直身体,眼睛似乎又回到了电脑屏幕上,好像在浏览着什么。警察姓曹。赵三雷认识他。曹警官制服上的警徽闪着银质的光亮,让赵三雷的心里有了一种想要退缩的打算。
  “她是你什么老婆?胡扯!”曹警官突然把身體向前探了探,大声说。他眼睛紧紧盯着他,好像要把他从对面捉过去。
  “我们是朋友……不,同学……”
  “同学?”
  赵三雷心虚得要跳起来,手心里都出了汗。
  “同学,高中初中,还是小学?看你年纪也不小了,好端端找人家一个女人干什么?”
  赵三雷被曹警官狠狠地批了一顿。他感觉曹警官的眼睛就像锥子一样,一直扎到了他的心里。他嗫嚅着,简直有点说不出话来。他越想解释就越解释不明白。不过曹警官最后还是答应他说,要是有了邬红梅的消息,会联系他的。出了派出所的大门,赵三雷心想真混蛋,下次再也不能来了。跑到派出所来报警求助,真是愚蠢得很。
  就是在那天,他撞上了马永倜。这是不是命中注定的?那一刻马永倜歪着脑袋盯了他一眼。他并不知道那只是马永倜的下意识,马永倜的视力越来越模糊了,看人不清楚。也就是他那无意中的一睥,赵三雷的记忆一下就回到了二十年前。太熟悉了,熟悉得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报复的快意一扫他前面的挫败带来的心理阴霾。他真的实现了多年前的愿望,那样顺畅,马永倜连一点挣扎和抵抗都没有。夕阳照在赵三雷的身上,让他感觉心里是那样的亮堂,一片金色。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都已经睡下了,有人敲门。是同村的郑大,在镇上的联防队里干活。赵三雷以为他是来告诉邬红梅的消息,赶紧开了门。
  “你前几天是不是打了马永倜?”
  赵三雷一惊。
  “他报案了?”
  郑大说:“没。这事他肯定觉得丢脸,没报案。”
  “那你怎么知道的?”
  “镇上有人说,传得沸沸扬扬的。要是派出所有天问你,你可别承认。”郑大说。
  “狗日的,欠抽。我是打他了。”
  郑大有些生气,说:“你傻啊。他没报案,你就不要承认。蒲所长是他的学生哎,你不要自找苦吃啊!”
  赵三雷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邬红梅有消息吗?”
  “这事你就自己找吧,没人为你探听。”郑大说。

5


  这些年来村子越来越静。原来也是静的,但过去的村子却不是现在的样子。的确变了,旧房子消失,新房子出现。他在村子的变化里,从一个少年变成了中年。在村里的孩子和年轻人眼里,他老了;在同龄人的眼里,他和他们又不一样。
  屋子明显没有生气。他看着屋里屋外,一种陌生感。他不喜欢。他害怕自己还能嗅到女人留下的气息。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忍不住那样想。他知道自己是在想她,可是思念是徒劳的。她就像一缕空气,消失了。
  时光过得太快。过去和现在之间,仿佛隔了一层玻璃。他能看得到,却无法触及。过去的生活现在看来不免有些模糊,有时他忍不住想,如果不是遇上马永倜这样的老师,也许他会好好地把初中读完,甚至读到高中。如果读了高中,生活会不会是另一个样子呢?说不好,也许大的变化不会有,可是小的变化呢?有些小的变化或许改变的就是一生的模样呢!邻村的钱四顺当时也是和他初中同学,成绩比他还要差。不仅学习不好,聪明劲也不如自己。他俩那时关系还很好,经常在一起玩。四顺倒是把初中读完了,很自然地没考上高中,去当了兵,当兵的那年冬天他还去送他了。之后没了联系,只知道他退伍后连家也没回,直接就在外地打工了。他在部队学会了汽修手艺,不知道怎么后来就发了财,自己开公司,做汽车生意,据说现在资产都上亿了。
  如果自己也去当兵呢,会不会和钱四顺一样?
  村子里每天看上去总是那样的平静,田里的庄稼收了一季又一季。农人们忙来忙去,终日辛苦,弯腰或直起在日出与月落、月出与日落之间,不管春寒料峭、还是酷暑炎炎,鸡鸣犬吠,房顶上的炊烟从不间断。   村边的那条河,水流平静。现在想来,成人实际上是不知不觉的,就像时光在平静地日复一日。平平常常的村子每天都在变化,细微中发生着改变。每一点改变都是许多无数细微的积累。有姑娘嫁出去,又有新娘嫁进来。有婴儿出生带来嘹亮的啼哭,也有新的白色纸幡在坟地里飘荡,宣告有人离世。而外面世界的变化显然要比这里的大得多,就像日夜轰鸣着的工厂。
  青春就像野草一样呼啦啦地疯长,茂盛又随意,又像三月里放飞的风筝在乍暖还寒的气流里迅速地蹿高,越飞越远。它又像是一列轰隆隆的火车,穿过森林间笔直的铁轨冒着滚滚白烟一往无前。
  那时,赵三雷没有听到内心青春列车的轰响,但他发现自己身体上生长出来的许多绒毛。除了隐秘部位的,唇上的一抹特别显眼。所以他笑起来时,多了一些俏皮的意味。他明显感觉自己有力气了,个头长高了,胳膊变粗了。村里人对他的态度也不一样了,把他当成了大人看待。
  一年四季,寒来暑往。赵三雷整天忙碌,不管刮风下雨。有一次,正是大风天气,他看到马永倜骑在自行车上,整个身体尤其是脖子向前一伸一缩,就像一只挣扎着的灰鹅。赵三雷感到厌恶,在心里咒骂他。不过马永倜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大儿子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他那张皱纹纵横的老脸上开始有了笑意。他见人夸赞,会说要继续努力,争取把二儿子也送进大学。
  村里人谈起马永倜,只有羡慕的份儿。他们认为马永倜的儿女能有出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虽然他的婆娘可能要算附近村里最愚笨的女人了。
  人们越是夸耀他的儿女有出息,赵三雷越难以忘掉自己受过的那份屈辱。在村里人的眼里,赵三雷是快乐的,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气,很少和人发生鸡毛蒜皮的争执。他年纪虽轻,却表现得特别的宽容,凡事不太计较,乐于助人。当别的同学高中毕业后重新回到村里时,赵三雷已经是个很成熟的庄稼汉了,懂得所有的农活。他知道时令的变化对作物的影响,知道何时下种何时施肥,知道何时浇灌与植物的密度。他比他的父母和哥哥更懂。他家的庄稼长得比别人家的好看,收成也比别人家的高。邻居们都夸他是把种地的好手。
  村里村外都有人热心地向他家推荐媳妇,赵三雷那时才二十岁。很快就有人给他介绍来一位十多里地外一个村里的姑娘,姓于,和赵三雷同岁小三个多月,中等个子,长得有些粗黑,一双长长的辫子,大嘴巴,鱼泡眼。父母一看就同意了,这样的姑娘靠得牢,很般配。赵三雷却一点也不喜欢,尤其是她的大嘴巴,觉得笑起来好傻,嘴角简直是要扯到腮帮子了。他觉得要是娶了她,会成为全村人的笑柄。
  但是赵三雷对婚姻还能有别的什么选择呢?以他这样的年纪,能有姑娘看上,这是一种荣耀。村里多少成年小伙子找不着姑娘,让家里急得不行,他怎么还可以挑三拣四呢?他只是一个有点勤快的小伙子罢了,家里经济条件不好,长相也不出色,而那个姑娘对他家似乎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彩礼要求,这让赵三雷觉得他真的只能接受父母的安排。
  一辈辈的人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呢?赵三雷心里纵有再多的不情愿,可架不住父母的催促。一年多后,他和于姑娘拉了手,两人去了一趟县城,赵三雷给她买了两件新衣服,一双鞋子,另外还给了她家好几千块钱礼金。
  结婚的那个晚上,赵三雷听到屋后树上有只什么鸟,呱呱地乱叫。但他当时太忙了,手忙脚乱,根本没往心上记。
  月光皎洁。
  村子黑黑的,静得一动不动。

6


  有一段时間赵三雷完全忘记了马永倜的存在。毕竟仇恨是不能当饭吃的,要生活,每天都得辛苦劳作。
  只有每到阴天,赵三雷就隐隐地觉得耳朵里疼,钻心地疼,轰隆隆作响,像有雷声从天边处滚来。这时,他就会想到马永倜,他觉得是被他打伤了。
  赵三雷差不多是村里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中结婚最早的。胖子很羡慕他。胖子个头不高,长得敦实憨厚。他是读了高中后发胖的,从此再没瘦下来。他也经常被马永倜罚站,打“爆栗子”,有一次当场痛得流出了眼泪来。
  “你好啊,早早找了女人,将来生娃,‘早养儿子早得志’。”
  胖子家里也在四处托人说媒,想为他找个媳妇,早早成家,却总也说不成,不是嫌他家经济条件不好,就是嫌他长得胖。其实嫌他胖都是借口,主要还是觉得他家穷。胖子那时候特别受打击。受了打击,他就有些羡慕赵三雷。
  赵三雷这时就觉得自己其实还是幸运的。女人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老实听话,也肯干活。新婚的那个晚上,她简直就像发情的小野兽一样乱叫。想不到她看上去低眉顺眼的,脱光了在被窝里时,简直就像是一条捞出水的鱼,挣扎得那样凶。对着这样一条活蹦乱跳的光滑的鱼,赵三雷毫无经验,不免忙得有些头晕。
  赵三雷在她身上得到了许多的甜蜜,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他开始觉得她其实也挺美的,尤其是两人在一起时,各种的妩媚。全村的女人里没有第二个有她那样妩媚的,他想。
  赵三雷憧憬着好好地过日子,努力干活。他们会生娃,如果是女娃,那么他会再要一胎。不管男娃还是女娃,他都会喜欢。女人干不了重的体力活,赵三雷就多干,毫无怨言。他对她没有要求,只要持家够努力就行。他年轻,有的是力气,他相信自己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至少不会比村里其他人更差。
  事实证明他种的庄稼比谁都好,苗壮秆高收成好。人人都说他精明,连许多高中生种田都不如他。说到底却也并没有什么诀窍,无非就是一个字:勤。每天多去田里看一圈,旱了就浇水,叶黄就施肥,田墒要早开,有虫及时治。
  那段日子赵三雷满足、幸福。他勤快,头脑也机灵,不仅新添置了更大尺寸的电视机,还在全村第一个在房顶上架起了太阳能,冬天也能用上热水洗澡。最张扬的是他还买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发动起来轰隆隆作响。看起来真的什么都不缺了,只缺女人的肚子快点大起来。这是一桩水到渠成的事。然而,一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四年过去了,女人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
  那时赵三雷并不知道她有心脏病,很多时间是硬撑着。而作为新媳妇,最初的大半年里也基本不让她干重活。他们后来从那个大家庭里分离了出来,独立了。独立的日子最安宁,也温暖。直到她有一天累不行了,一直喘气,他才知道她有病。   她哭了,她觉得对不起赵三雷,因为一直瞒着他。赵三雷觉得她完全不必内疚,她是他的女人了,一切就都是他的,连同病。她隐瞒病情,不也是为了顺利地嫁给自己吗?她好好的,也许就不会成为他的女人了。
  他愿意承担她的一切。
  “没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癌症,不怕。”他说,“我们治。”
  “一定能治好的。”他说。
  “以后你不要干活,”他说,“你就在家里烧烧饭就行。”
  于兰哭得就越发伤心,觉得自己嫁了一个好男人。她越是感动,越是害怕自己的寿命不长,不能永久地享受这样的甜蜜。
  她的心脏病越来越严重,嘴唇越来越紫,脸色越来越苍白。之后的几年,赵三雷经常带着女人到处看病,从县里到市里,省城都去了好几趟。每去一趟都要花不少的钱,一时急了,只能向人借债。女人经常哭,说不要再治了,白花钱。她这样说,其实是很矛盾的,说不要治,其实是想继续治;而她知道治疗不好的可能性也很大,那就是白费钱。她需要听到赵三雷坚定的答复。赵三雷也认定了,要把她治疗到最后,哪怕花光所有的钱,哪怕借债。借到一分钱,都要花在她身上。
  女人的病情一点也不见好。家里有病人,日子就不一样了。赵三雷脸上的笑容变得勉强起来。有时他忍不住想,她要是能给自己生个孩子也好,不管男娃女娃。明显地,她这样是活不长的,不可能长久地陪伴他了。万一有天突然走了,他不就成了一个人了吗?想到这,不由得在心里很是感伤。
  女人是在医院里走的,咽下最后一口气时,还紧紧地攥住赵三雷的手,好像是要他把她拖住,她不想独自去那个黑暗的世界。赵三雷拉不住她,她的生命就像她手上的溫度一样,不管攥得多紧,还是一点点地凉了下去。
  赵三雷哭了,坐在医院楼梯的台阶上,像条野狗在哀嚎。他尽力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还欠下了一大笔债。他没能留住她。这一走,让他变成了一无所有。不记得哭了有多久,直到有个白大褂的医生来到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收住了悲伤。
  后来听说,出殡那天,正好是邬红梅出嫁。他怀里捧着于兰的盒灰,外面是红绸子包着。一切是那样的虚空。车子在西镇那个路口遥遥看见一辆披红挂彩的银色轿车,说那是邬红梅接嫁的婚车。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年冬天,在街上遇上邬红梅,笑得一脸的灿烂。
  “听说你结婚了?”她的大眼睛里有东西在俏皮地闪亮。
  “嗯呐。”他有些不好意思,仿佛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哈,好。”她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你……也有了吗?”他有些犹豫着问。
  她大笑起来:“没有。”
  “还早……”她犹豫了一下说。
  他知道她在犹豫什么。她是一心想考大学的,但连考两次都失败了。她不甘心。所以,她现在一心想出去打工。他也听说马永倜家的那个老二,在高中时和她是同学,追过她,为这事马永倜还打了他儿子。但他考上了,她却落榜了。
  他没能挽回女人性命,邬红梅也没能在外面的世界里扎住根。

7


  赵三雷被叫到了镇上的派出所。
  蒲所长盯着他。赵三雷心里发慌,想到郑大对他的警告。
  “在外打工感觉怎么样?你出去时间不短了。”
  蒲所长问得漫不经心,可是赵三雷回答得看似小心。他来的时候,在外面走廊上还看到了曹警官,曹警官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没说就没好事!
  “就那样……回来看看……外面的钱……不好挣……”他抖着腿,装着轻松的样子,眼睛东瞄西瞄,不和蒲所长过多对视,“挣钱难。”
  “回来都见过谁?”
  “没见过谁……回来就在村里啊。”
  “不对吧?”蒲所长玩弄着手里的笔,把身体向椅子后面靠了靠。黑色签字笔在他细长白皙的手指间跳舞,吸住了赵三雷的目光。
  蒲所长虽然年轻,但他和各色人等打过交道,更不用说普通的村民了。他也是马永倜的学生,和赵三雷不同的是,在他的心里,马永倜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乡村教师,当年如果不是马永倜,他就不可能考上大学,考不上大学,他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因为马永倜过去的严厉,所以他的数学成绩一直非常好,后来考进了警察学院,成了一名警官。警察学院毕业后,他分回到县局。在县局,他破过两次陈年积案,被下派到这里,先是副所长,现在已经是所长。也许用不了几年他就会回到局里。只要他工作上不出大的差错,他的前途无量。
  马永倜把蒲所长当成自己的骄傲。每次他在镇上遇到蒲柏,两人的师生关系仿佛颠倒了个,马永倜谦恭得不行。马永倜老得厉害,精神明显没过去好了,马瘦毛长,胡子白了,头发也长了。蒲所长见昔日的老师对自己这样的态度,也就越发地尊敬。
  蒲所长很久没有见过马永倜了,听说他的身体不太好。半个月前见到过他一个背影,低着头,骑着旧自行车,好像掉进河里了一样,全身湿漉漉的。好好地怎么会掉进河里呢?在后面叫他,居然没反应。也许老师的耳朵有些聋了,蒲柏没有多想。
  后来他听说马老师居然被人打了,而且还是一个昔日的学生,心里吃了一惊。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样!这事必须要过问一下,蒲所长想。这是一起很恶劣的事件,学生不知恩图报也就算了,怎么反而打老师呢?但这事他觉得又不能直接去问老师。
  “你做过马永倜的学生?”
  “他原来就是我们隔壁村的。我在村口能看到他家的房子,有棵榆树,上面有个很大的喜鹊窝,整天吱吱喳喳地吵。”
  “你觉得他怎么样?”
  “怎么样?就那样……”赵三雷抖动着腿。的确这个问题不应该问他,他不可能对他有好的评价:“我初中都没念完。我成绩差,不喜欢读书。”
  “他教书是不是严厉?”
  “大概吧。”赵三雷说,心里想这还用问吗?马永倜所有的学生都应该知道这一点。“他脾气不好,连儿子都打的。”   蒲所长一直盯着他的眼睛。
  “你回来后见过他没?”
  赵三雷心里一颤,知道他张开的大网这是要收口了:“嗯,没有。”
  “没有?”
  “没有。”他很肯定地说,“原来他住在我们村的河对岸,后来他搬走了啊。搬到镇上去了,我见不到的。”
  “不对吧?有人见到你们见到了。” 蒲所长觉得对他要有所敲打。
  “胡说的,”赵三雷叫起来,“我都好些年没有见过他了。也可能在镇上见过,擦肩而过,但我不一定和他打招呼啊。我要是单独和他见过面,一定有看到的人。”
  这理由听上去倒挺像那么回事,連赵三雷自己都信了。
  “不说老实话。” 蒲所长说。他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了他一点。
  赵三雷沉默着,不说话。
  原本在蒲所长白皙修长手指间跳舞的笔突然停住了舞步,站立到了桌子上。蒲所长跺了跺脚,很响,清脆。“你们过去是不是有仇?有人说你打了他!”
  “没有啊,没有。”赵三雷立即否认。
  “赵三雷,你老实点!” 蒲所长突然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好好反省反省,”他的脸一下就变了色,“不想好,不要想走!”
  “老刘你过来,先把他关起来,让他好好想想。” 蒲所长向门外叫了一声。
  立即就有一个黑影子冲了进来。

8


  赵三雷突然想起马永倜曾经讲过的一句话:“现在你们不吃学习的苦,将来就要吃生活的苦。”他站在讲桌前,语带讥诮,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
  底下的学生们听得木木的,至少赵三雷当时听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起这句话。马永倜真的讲过吗?还是自己心里臆想出来的?他有点吃不准了。他怀疑那或许只是这些年来自己的感悟,加在了马永倜的头上。马永倜过去说过许多话,他其实一句也记不得了。
  他又想到了邬红梅。
  邬红梅其实是个和他本没有太多瓜葛的人,虽然说起来曾经是同学,但那时他们并没有什么交集。在她的眼里,他一定是个坏学生。当然,他没有问过她的感受。那时候男生女生是互不讲话的。
  赵三雷觉得邬红梅有些骄傲。她的成绩当时在班上最好,她家在另一个村,和前村相距有三里多地呢。她每天总是很早就到学校,从不缺课。她家里的人对她应该是抱有希望的,至少是比较宠爱她,所以她初中毕业后又去读了高中。高中应该是她变化很大的三年,大到赵三雷有次都不敢认她了:越发漂亮,个子高了,皮肤白了,眼睛更亮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从家里赶往镇上的高级中学,搭上一辆中巴,斜背着一只红色的旅行包,从车上下来。马尾辫在身后甩来甩去的,身材变得有样子了,曲线分明。一条黑色的弹力裤,脚上是一双崭新的白色运动鞋。青春的活力就像香水一样,弥漫在小街上的空气里。赵三雷本想避开她,因为他那天是到镇上的供销点去卖棉花,半途中推车翻了,身上沾了许多泥灰,后背也被汗水污脏了。可是她从车上跳下来的刹那,看见了他,还冲他一笑。他多少感觉有些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们间的差距在那一刻是特别的明显。
  “卖棉花?”
  “你上学哩?”
  邬红梅进入了他的梦里。她对他笑,或者拉他的手。当时他已经订亲了,却梦到邬红梅和他在黑河边上走路。到底是干什么去,他不记得。河面好宽,河水是黑色的,静水深流。河的一边是玉米地,玉米在风里哗啦啦地响,宽大的叶片在晃动,在抽打,像驱赶里面的什么野兽。他正狐疑着邬红梅要把他带到哪里去,她的手却一把抓住了他的下体。全身的血一下就涌到那里了,坚硬得就像是一支滚烫的枪管,一种强烈的战栗蔓延到了他的全身,酥麻得像醉酒了,但比醉酒的快乐要强烈无数倍。梦里醒来,发现一片温湿……他为此慌张了一天。
  他心里一直对此有点小小的羞愧,但从没对人说过。自从那次相遇后,一晃又是好几年过去了,赵三雷知道邬红梅终究没能考上大学,他想她一定有些失意,后来就听说她到县里去了,之后又回到镇上做过一阵团委书记。对于一个落榜生来说,能在镇上当团委书记可是不得了的事情。也有人说并不是当团委书记,其实也就是临时工,在镇上的广播站做通讯员。但即使是临时工,到底也比回村里好,而且,她以后会有许多成为干部的机会。可一年不到的时间,她居然辞职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听说她不喜欢在乡镇里的工作,厌倦了这个从小就出生长大的地方,枯燥无趣,没有生机。
  有人替她惋惜,但也有人觉得她或许到城市里更好,毕竟在乡镇里就永远是在乡镇里了,就算当上副乡长,也还是待在这巴掌大的地方。她不是把在农村里嫁人生子的女同学作为自己的人生参照的,而是盯着考上了大学的那几个同学。
  一晃两三年。在赵三雷想来,她也许这辈子就在大城市里扎下根了,就算不是真正的扎根,也会一直在那里生活。她是那样地喜欢城市。当然,谁不喜欢城市呢?没人具体知道她到大城市做过什么工作,有人说她在一些公司里干过,甚至还在一家报社里当过记者,但更多的人并不太相信。可以肯定的是,她在工作的寻找上并不是很顺利,所以漂了三年多后她回来了,而且迅速地嫁了人。也有人说她到城里去是为了找马永倜的二儿子,他在城里读研究生。但现在的他们怎么可能还有发展呢?如果这事是真的,她就未免太痴心了,或者说有些傻。
  她不再回大城市去打工了,而是嫁了人。嫁的男人虽然说不是大城市里的,却也很不错,在县里的供电局工作,虽然只是个维修工,但他家里很有钱,关键她男人长得高大威猛,相当帅气,又是家里的独子。所有的人都夸她嫁得好,放弃在城市里的临时工作回来嫁人是对的。一个姑娘家,嫁得好才是第一位的。
  这是务实了,赵三雷想。每个人都有青春的梦想,即便是他,也是有过青春梦的。他的梦想就是能有自己的富足生活,女人能给他生一两个娃。邬红梅的梦想当然和他不同,但她到底把美丽的梦想变成了镜前的贴花。   赵三雷那段日子过得磕绊。女人死了,赵三雷成了鳏夫。虽然他还年轻,但鳏夫和光棍是不一样的。女人在世的时候,他并不觉得他对她会有太多的依恋。为了给她治病,他真的蛮累的,有时他也会忍不住想,什么时候是个终结。人没了,真的是终结了,他对她的思念却一天天地浓厚起来。许多头发丝一样细致的小事,他都能回想半天。无数个晚上,他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想着过去的许多事,点点滴滴。他墙上贴着一些明星的图片,有时他在她们的脸上寻找于兰的样子。就连他过去看着不爽的她的大嘴,在回忆里都是那样的甜蜜和温馨。
  赵三雷学上了喝酒。原先他是滴酒不沾的,但自那以后,他喜欢上了喝酒。晚上喝点酒后,就什么也不想了。他害怕夜晚。白天里在地里忙碌,还好一些。一到晚上,他就会想很多事,想得睡不着,有时能眼睁睁地看着窗户一点点地泛白,然后听到村里谁家的公鸡发出第一次打鸣。
  他感觉自己像做了一场大梦。他是最先进入梦乡的人,也最早从梦里惊醒。醒来后,一无所有。村里人看到赵三雷和过去比起来,像是换了一个人。女人没了,地里的庄稼长得也不行了。赵三雷也想努力把庄稼种好,明明他也是用心的,一招一式都和过去一样,可是种出来的长势就是不一样,收入也不好。他的精神气没了,没有人再对他有一丝一毫的羡慕,他有点不知道日子应该如何过下去。有人安慰他说可以再娶,但他自己心里有数,很难了。为了给女人治病,他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用光了,连那辆摩托都折价亏本卖给别人了,谁会再看上他?长得再不好看的大姑娘也不会嫁给他,而他在心里也绝对不能接受一个拖着孩子上门的寡妇。
  送走女人一年后,赵三雷的父亲走了,毫无预兆地走了。那个晚上,他父亲吃过晚饭,突然说头晕,赵三雷的哥哥赶紧把父亲扶到床上。床上躺了一会,一直说胸口发闷,呼吸困难,哥哥让赵三雷赶紧去请村里的医生,等医生收拾了药箱手慌脚乱地赶到,他父亲已经咽了气。
  安葬了父亲的第三天,赵三雷关上了门,决定去外面的世界逛逛。不管哪,离开这里就好。村里他一天都不能再待下去了,哪怕多待一天都觉得会疯掉。那时候村里已经有不少人外出打工了,他觉得自己也一定能行。他不怕苦累,有的是力气。母亲把他送了很远很远,一路上不停地抹泪。
  “要记得回来。”她反复地念叨着这句话。
  当然要回来的,赵三雷想,这是不用说的。这里是他的家,到外面去闯荡,只是谋生。
  城市果然是排斥农村人的。经过了无数次的碰壁后,他才找到了最简单的力气活,在工地上搬砖,每天累得跟狗似的。活最累,工钱最低。但日子一下就变得简单了,每天除了需要填饱肚子干活,晚上回到工棚里躺倒,立即就能睡得像条死狗,头脑里什么都不想。
  然而再累再乏,巨大的空虚还是会时不时地趁虚而入,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那段日子他过得真是囫囵,蓬头垢面,胡子长得老长。有一天他在路边一个建筑的玻璃窗前看见自己的影子,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第一眼没能认出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
  “想女人不?”有工友问他。
  他不说话。
  “靠他妈的,看到女人眼睛都绿了。棒子硬得都不行了,看到豆腐都想去戳个眼儿。”工友说。
  那个工友比他大几岁,出来打工已经有些年头了,是个油子。他在老家有老婆,还有三个孩子。就冲这点,便让赵三雷羡慕得不行。工友后来知道了赵三雷的现状,越发觉得他应该放纵自己。
  “我有女朋友的。”赵三雷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激灵,吹起了牛皮。
  “她很漂亮,在城里的一个公司里打工。”他说。
  工友不相信。
  “真的,我们小时候是同学,一个村的。”他想到了邬红梅,“她离了婚。”
  工友有些将信将疑了。
  “你都不知道那些女人多么风骚,”工友对他说,“一定要见识见识。你一个尝过女人滋味的人,这么久了不重温一下还不疯掉了?”
  “不弄一下,你会废掉的。”工友说。
  受了蛊惑,赵三雷跟着一起去了路边店。路边的洗头店狭小而又可疑,里面只有两三个浓妆艳抹、打扮夸张的女人。赵三雷紧张拘束,不知所措,还没定神就被一个女人拉进后面一个很暗的空间里。她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香水气味,让他一下子想到自己的女人。香水的味道不一样,但都是香水的一种。当他褪掉裤子,趴到那个女人的身上时,却哭得像个孩子。
  那个女人吃了一惊。她试图安慰他,可是她越是表现出体贴,他就越伤心,鼻涕和眼泪都流到了她的双乳间。
  本来一切进行得很顺当,虽然他显得有些笨拙,但他还是有了初步的节奏。可是那个女人却突然对他说:“你的眼睛好坏。”他怔了一下。这话过去他的女人也说过,就是在结婚的那个晚上,他一直也没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要不是这个女人说,他都忘记了那句曾经说过的话了。而且她们的声音居然是那样的像。这一幕如此相似,让他一下恍惚住了,仿佛回到了过去。他鼻子一酸,眼泪下来了。
  那是一次失败的经历,从此以后赵三雷再也没踏过那里半步。他有些心疼钱,太糟蹋了!他甚至在心里感觉有些内疚,感觉对不起已经长眠在地下的那个有着大嘴巴的女人。
  赵三雷是打工后才听说邬红梅离婚了。他当时有点不敢相信,怎么会呢?不是说她婚后的日子过得非常好,男人不愿意讓她出来工作,为什么离婚呢?没有多少人能说得清。有人说是因为她的男人爱赌钱,而且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也有人说是她的心野,一心想到外面的世界去。赵三雷不太相信后一种说法,毕竟她那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用现在电视剧里的话说,邬红梅在他的心里就是一个“女神”。也许因为距离,她在他的心里越发显其魅力。他记得还在学校读书时,站在课桌上和别的同学打闹,不小心跌倒,把自己的左臂摔骨折了。打上了石膏,缠上了白色的绷带,半个月后重回课堂,她在课间好奇地抚摸了一下。那轻轻地一抚,几乎是他一个学期的骄傲。
  邬红梅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他懂。如果不是心高气傲,她也不会有后来的境遇。她内心里其实还是个天真的小姑娘,又有一股犟劲,一旦要做什么事,不顾后果,哪怕明知是飞蛾扑火。   男人吃点苦不算什么,女人吃苦那才是遭罪,他想。

9


  赵三雷没想到自己真的就在城里遇上了邬红梅。
  外面的世界太大了。一个人离开村子到了外面,就像是一粒灰尘被吹到了一片沙滩上。那时候他在城里帮人送货,风里雨里的,工资不高,但比工地上要轻松。他在工地上受过伤,不能再干重活。他还病过一场,差点就没了命,好在他挺过来了,而且恢复得不错。送货主要靠灵活,勤快,单子送得多,收入就多,劳逸可以调整和控制。那天拉货,在半路上看到邬红梅,他吃了一惊,差点没认出来,因为她剪了短发,短得像个男生。
  她说在城里的一个酒店里当服务员,也就是打扫客房。明显老了,有些憔悴,眼角有了细细的皱纹。身材比做姑娘时显得富态多了,但现在的生活却和“富“字无缘,有的却是窘迫。
  “你……有人说你离婚了?”
  “离了。”
  “怎么会啊,好好的……为什么?”
  “不为什么。”她说,“就是不想委屈自己。不想和他过了。我和他不是一路人。他不是人。在外面乱来,当我不知道。在家里……唉,我受够了。”
  真是决绝,他想。
  那天他们就在路边站着聊了许多。他们从来也没说过那么多话,直到她提醒他赶紧忙去。那是下午三点多,他正去送今天的第六趟货,她是已经下班了。他们很自然地就说到了马永倜。想不到她对他也是没好印象,而且告诉他许多不知道的事。她说马永倜的大儿子一直恨着这个父亲,甚至在结婚后很少带着妻子和儿子回去看望他。
  “听马东说,他哥哥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她说。她说的马东,应该是马永倜的二儿子。哥哥有些厌世,应该和父亲的严厉暴躁有关系,童年时父亲对他的打骂给他的心理上造成很大的阴影。
  赵三雷很想问她,为什么没有和马东走到一起。他曾耳闻马永倜坚决反对,因为他觉得他儿子前途无量,邬红梅配不上。除非她能考上大学,那是另外一回事。而在马永倜看来,她是不太可能考上的。
  “你记得于秀不?”
  赵三雷想不起来。
  “瘦瘦的,头发有些黄,还是自来鬈的。”她说。
  他有点想起来了。
  “马永倜太严厉了,”她说,“有一次考试,正好是马永倜监考,他说于秀在偷看答案,就让她滚出教室。其实她真的没看,她手里攥着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的是‘冷静’。考试的前一天,她父亲被车撞了。”
  “噢,我真不记得了。”
  “也可能那时你已经回家了,”邬红梅说,“马永倜让她一直站在教室外面。她哭着解释,要求回到教室接着考,他就是不答应。她哭着回家了。马永倜后来知道了他是错的,去她家里找她,想让她回去,可是她坚决不回去。校长后来也去过,没找着。她发了狠,外出打工去了。”
  “现在呢?”
  “我还是好多年前看到她的,嫁了一个瘸子。要不是退学,也可能就是另一种命运。她的成绩挺好的,两个弟弟后来都考上了大学,有一个现在在北京,是个博士了,很有出息的。”
  两人唏嘘了一番。
  “你……以后就在城里打工?”他问,其实他是想问她对今后的打算。这样年轻,长得也还好看,离婚了总不可能这样一直单身下去。她和他不一样,他相信她还会有一个更好的归宿。
  “走一步看一步呗。日子总要过下去,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她笑得有些勉强,但露出的牙还是那样的整齐洁白。“你这么多年不也过来了吗?你还挺不容易的。”
  两人分了手,约了下次再见。
  可是,一分开就又有很长时间没见。他们各自消失在这座城市里,就像海滩上游客鞋底上的沙子,偶然接触一下,又被带到了别处。他打过两次电话给她,她说很忙。他想去看看她的生活,她婉拒。在陌生之地,他感觉孤独得很,似乎有一肚子话想和别人说。他知道在这个城市里不会有任何人愿意听他说过去的事,说村里的事,城里人是看不起他这样的农民工的。她的境遇会比他好一些吗?毕竟她长得漂亮,文化又高。
  她会瞧不起自己吗?也许,一定,谁知道呢?他想。有天赵三雷却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说请他吃饭。他挺高兴的。那天他早早收了工,还特地去理了发,洗了澡,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个地方。
  那是一间也许只有十五六平米的房子,在一条很狭窄的小巷子的深处。那条小巷子特别热,热得烫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他的心跳在加快。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次跟随工友去路边店的经历。这样的联想是不应该发生的,也许只是巷子两边的围墙有些相似,同时相似的还有那份灼热。附近似乎有个什么工地,里面传来轰隆隆沉重的机器打桩的声音。
  赵三雷后来想自己真是昏了头,一路上不断地打喷嚏,前后打了有一百多个喷嚏。那些喷嚏打得他眼前都冒了金苍蝇,不断地在他的脑子乱飞。
  显然她是有心招待他的,自己动手做了好几个菜,除了有两个冷盘外,有一道红烧鱼,鸡汤炖鲜笋,香辣干子。桌子小,摆得满满当当。她那个小屋子根本就没有条件烧菜,她说平时自己也不做,随便吃点什么對付着。她很节省。她有一个心愿,想在这个城市里留下来,努力多挣钱,将来把孩子也接过来和她一起生活。她希望她的孩子们能在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城里的教育和农村还是很不一样的,小孩子的见识也不一样。
  赵三雷觉得她的想法不错,但是要做到这点很难。他相信她是认真的,她越认真,就越辛苦。
  那是他们第一回面对面在一个很小的空间里。那天晚上,她好像特别的漂亮,眼睛里闪着亮。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把他要醉倒了。
  赵三雷昏了头,他想到了自己对工友的吹嘘,也想到了那个洗头房。恍惚中,他觉得自己和她之间的那条路是那样的平坦和宽阔,他感觉如果自己不跨过那一步简直就是愚蠢透顶。人会放大自己的想象,他鲁莽又笨拙地突然搂住了邬红梅,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她红了脸,奋力推开他。
  “呀,你疯了,别闹,不兴这样的。我们这么熟的人了,同乡,老同学,你怎么能这样!”她正色说,“怎么像个小孩子呢?胡闹。”
  她是认真的,生气了。
  他逃也似的离开了。之后他有好久没有再联系她,直到有一天他打她电话,想问她啥时回老家,才发现她的电话打不通了。再经过她打工的那家酒店,听说她已经辞职。去哪了?没人知道。他去她租住过的那条小巷子里寻找,却发现那边正在拆迁。
  她的突然离开必定有原因。能是什么原因呢?一定和自己有关。他觉得是她生气了,而且生了很大的气,否则不会这样突然离开。她是有梦想的女人,是个想拼搏一番、为了孩子创造更好条件的母亲。他的行为破坏了她的艰苦努力。
  他想找到她,当面道歉。
  最主要的,他还要解释,他要请她原谅。不管她原不原谅,他要找到她。找到她,心里才能踏实。

10


  倒底还是有人知道赵三雷被派出所拘留了。然而,他却只被关了半天,就又放了出来。
  “放了,没事吧?”杨四看到他不免有点吃惊。
  “没事啊。”赵三雷心里有点小得意。关是关了,可是却又毫发无损地放出来了。他有点感激郑大,到底是同村的,叮嘱他不要承认。他想要是承认了,也许真的有苦果子吃。
  蒲所长对马永倜的那份感情应该是发自内心。他本没有必要为他出头,赵三雷想。蒲所长越这样,赵三雷对马永倜就越是憎恨。一个坏东西,居然有人护着他。这个社会有时就是这样怪。
  那天放出来后,赵三雷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鬼使神差地忽然想去看看于兰的父母。
  那条路好多年没再走过。女人去世后的第一年,他来过。他不知道她的父母还在不在了。
  那个村上的人看到他,多少有些惊讶。“你怎么来了?”他们和他热情地打着招呼。
  “正好有空,来看看。”他说,心里多少有些惭愧。
  “好,真好。有空常来坐坐啊。”
  女人死了,并没有留下子女,赵三雷和她的娘家也就没牵扯,他还想到要来看看女人的父母,很不易的。
  她家的那个老宅子还是那样,孤零零地立在一条小河边上,只是越发显得有些破旧。她的父母见到他,有些木木的,就像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也许都有点尴尬。赵三雷小坐了一会,自己也觉得无趣,心里有些悔,感觉不应该来。都有好几年没来看望过他们了,这突然的出现,可能他们有点不清楚他来的目的。或许他们已经淡忘了内心的那份伤痛,他又何苦再来招惹?
  “你现在……又成家没?”
  他都已经站起身要离开了,老岳父突然嘟哝着问。
  “……有合适的,就结了吧。”
  老岳母此前一直坐在凳子上不说话,这时忽然冒出一句。她的眼睛瞎了,看不见,但能听见声音。
  赵三雷拿出几百块钱,塞到了老岳父的手里。老岳父的手略略挣扎了一下,赶紧又攥紧了。手一直在哆嗦,话也在哆嗦。老人仿佛有预感,这是赵三雷最后一次上门了。他下次不会再来了。就算再来,也许他们已经早不在人世了。
  “有合适的,就结了吧。”
  赵三雷走老远了,耳朵里还响着老岳母这句话。
  女人的墓前长了许多小花,紫的、白的,叫不出名来。他希望墓里的女人能给他一些生活上的暗示。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是不是对的。
  他最迫切的還是想找到邬红梅。他不死心,一次次地打她的电话。电话一直是关机,到后来甚至是提示号码不存在。他总是幻想有天他能突然打通它。她能去哪呢?
  一阵风从他面前刮过,卷起了墓前原先烧残的纸钱,一直卷到很高的半空,小到如一只蚊子一样,然后向南方飞去,直到完全消失……

11


  赵三雷打算继续回城里打工。他没能找着邬红梅,在她父母家,在县城,都一无所获。有人说的确看见过她,显然她是回来过,但肯定是回来过又走了。这是有道理的,他想,她那样要强的人,怎么可能回来后就不再出去了呢?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必须要去拼,即使不为自己也得为了她的孩子。他听说她的前夫已经又结了婚,找了一个很年轻的姑娘。不消说,他们一定还会再要孩子。
  急匆匆赶回城里,赵三雷却并没有立即就去打工。那天赵三雷从他女人的墓前回去,村里人说有个女人来找他。应该是邬红梅。除了她,还会有谁?他想不出第二个女人来。如果是她,会有什么事要找他呢?
  城市里到处是高楼,到处是川流不息的车流,让再次回来的赵三雷感觉有些慌张。城市那么大,上哪能找到她呢?他所能做的,只是把过去寻找过的地方又寻找了一遍。他希望能在某个路口或是某条街上意外地再次相遇。然而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她的电话也明白无误地提示他,她已经停止了使用。她会在哪呢?他甚至找到马东,问他知不知道邬红梅现在在哪。
  “不知道啊,”他说,“我和她没有联系的,完全没有。”
  赵三雷感觉马东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她从来也没有找过我,”他说,“她怎么会来这里打工呢?她应该有孩子了。”
  赵三雷看着他的两只很厚的近视眼镜片,有些讨厌他那张白皙的胖脸。他一点也不像马永倜。邬红梅当时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呢?他的表情冷漠,说着完全不带乡音的普通话。一个人是不是真正背离了家乡,从口音上就能区别。如果一个人即使在城里生活了一辈子,还愿意说乡音,那他就是没有背离。如果一个人哪怕才进城三天,就不再使用家乡方言,那他和家乡就已经彻底疏远了。邬红梅和赵三雷说的始终是家乡话。
  赵三雷想以后永远不再见到这种人。
  他还得生存。原来的那个货点老板看到赵三雷,不理他,装着没看见。他心里有火。他了解打工的这些人,包括赵三雷。
  赵三雷希望老板能理解他,犹豫着凑上前。老板立即就瞪起了眼睛,让他滚蛋,扬言再不走,他就要赶他走。   “滚,我不可能再要你的。”
  见赵三雷立在那里不走,到底又软了口气:“干活就要有个干活的样子,你他妈的也老大不小了,总是要挣钱的。要不是看你可怜,我才不要你呢。”
  “有老婆孩子养活,要挣钱。没有老婆孩子养活,也要挣钱。挣了钱才能再娶到老婆,再生娃。”老板说。
  赵三雷觉得老板的责骂是有道理的。老板也是农村人,在赵三雷想来应该是个很远很远的农村,比自己的家乡距离这座城市更远。他的年纪也不大,大概也就比赵三雷长个两三岁的样子。但他很努力,除了干活还是干活,整天忙着挣钱。他的老婆和他一样,长得很是茁壮,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两女一男。
  在赵三雷的眼里,老板已经很有钱了,但老板一刻也不歇,简直是不要命,有时忙起来饭都顾不上吃,走路像救火。那条小街上集中了好几家货运站,就数这个站点的生意最好。赵三雷知道别的站点的人,对自己的老板是有些妒忌的。他们仇恨他,不时挖墙脚,恨不得整垮他。但不管他们使什么阴绊子,老板的生意一点也不受影响。老板是个有定力的人。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命。生活就是命,命就是生活。赵三雷心想自己真的应该努力挣钱了,不管能挣多少,总要努力去挣,挣得越多越好。余生还长,不管将来要不要再成家,有钱总是好的。
  “赵三雷你好好地干,将来我给你介绍一个对象。”老板娘有一天突然这样说。
  赵三雷以为这只是她的一句玩笑话。
  和老板不同,老板娘比较随意和气,对所有打工的都很客气。如果不是她,或许不少人会不在这里干。老板脾气火爆也就算了,还特别小气,抠。对这一点,赵三雷倒是能理解,老板这样没日没夜地忙,不就是为了钱?
  重新得到这份工作,对他而言还是相当不错的,省得再折腾。他比过去更勤快了,每天总是第一个出发,天黑了才收工。好几个工友骂他,他听了只是一笑。的确该被骂,他想,这样是玩命。换了在这之前,谁这样干,自己也会骂。
  他居然不觉得累。或者说其实他是累的,但心里亮堂。一天下来不管有多累,睡上一觉,第二天元气又恢复了。他要挣钱,多多地挣钱。如果手里有了钱,邬红梅对他的感觉会不会好一些?
  挣钱其实也还不是最主要的目标。最重要的,他还是在寻找。他不死心。每天出去,心里总是怀着一份希冀,耳朵竖得尖,眼睛也格外地努力,在川流不息的人流里寻找可能熟悉的身影。他相信总有一天能再看见她。有那么几次,他真的看到非常相像的身影,激动到不行,几乎是电一样的速度冲到那个身影的跟前,一转脸,却发现是完全不同的面孔。
  “神經病!”
  他不止一次被这样骂过,但他不介意。活该被骂,他想。他总是及时地道歉,赶紧退后。
  “你这几个月不错噢。”老板娘有天对他说,“你现在像变了个人。你的单子最多,比过去多出三分之一。钱要好好地积攒着,别乱花了。”
  “存着呢。”
  “这对的。我已经打电话让我老家的一个表妹来,到时你们接触一下。她男人大前年死了,生病的。她在老家有十多亩地,有两个娃。两个都是女娃,可乖巧了。”
  赵三雷心里像被烫了一下。
  “你们说不定有眼缘呢。”老板娘笑着说。
  赵三雷也笑了,要是真的那倒是挺好的。这么多年来,没有谁再给他介绍过对象。老板娘能这样看待他,让他心里有些感激。听上去女方还不错的样子,长得不错,人也勤快。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要是能再成家,对跟随着哥哥一家生活的母亲来说肯定是个天大的安慰。当然,要是邬红梅知道了,她又会有怎样的表示?他更希望邬红梅或许能看上他,谁知道呢?总之,那天要真是她在找他,一定是有事的。不会是坏事,只能是好事。
  心里开始有了小小的火苗,火苗一天天地旺起来,照亮了他的内心。虽然他还没能找到邬红梅,但感觉好运在开始向他聚拢。用工友的话说,就是他身上现在有了许多的正能量。这种能量就像是磁铁,也许会吸来越来越多的好运。他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如果邬红梅有意找他,应该很容易,她可以打他的电话啊!或者那天她在村里留下什么话。可是,她什么也没说,连自己的名字都没留。
  他想不通这个问题。
  赵三雷每天送货,从不停歇。
  有天他意外地接到了刘二的电话。刘二也在到处找活干,问他有没有什么活好推荐。刘二其实出来打工的年头比赵三雷还要早,也是跟着别人干,有什么干什么。有一段时间,赵三雷还跟着刘二到水西桥下的劳务市场,站在路边,等人招工。
  “要不我问问我们老板,看这里要不要人了。”他说。送货反正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无所谓。有时逢到节假日,明显就人手不够。
  “你知道吗,马永倜出事了。”刘二说。
  赵三雷一惊。
  “出什么事了?”
  “听说他的大儿子死了。”
  “怎么了?”
  赵三雷想到他不久前才见过马东,没听说这事啊。当然就算有事,马东也不会对他说。也许是真的,他想。细想起来,马东那天的神情是有点不正常。
  “不知道。我也是才听说不久,只知道是跳楼,说是什么抑郁症。其实这事出了有好久了,一直瞒着。”
  “……”
  “说他其实抑郁很多年了。读书时就有。”刘二说。
  刘二以为赵三雷听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高兴,但赵三雷并没有,他突然有些可怜起马永倜、可怜起他的儿子来。他想起他那时的模样,年轻的面孔有点苍白,不爱笑,整天皱着眉头。他不快乐,谁都能感觉得到。也许他还在读初中时,心里就有抑郁的阴影了。
  这对马永倜是个很大的打击,赵三雷想。那么多年来,他倾注了全部的心力来培养两个儿子,尤其是大儿子,刚考上大学那会儿,他多么得意啊!然而,他成就了儿子,也毁了他的儿子。
  赵三雷对马永倜的憎恨一点点地消失。事实上那次打过他耳光后,对他的憎恨就不强烈了,甚至有些后悔打他了。那么多下耳光,他没有一点的挣扎和反抗,是不是那时他的大儿子就已经出事了?这样就说得通了,为什么那天他表现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如果再见到马永倜,要不要向他表示一种安慰呢?   不,他想他做不出来。

12


  雨真大,哗哗的,但赵三雷还是骑着小货车出去了。对他们这种工作而言,不存在阴天晴天,热天冷天。赵三雷很早就醒了,因为他们住的那间宿舍有些漏雨,又因为棚顶是铁皮,雨声特别响。他穿上雨披,早早去领货,老板还在睡觉,睡眼惺忪。赵三雷自己上了货,一件件地点清。他刚负责城西这一片,原来是负责城南评事街那一片。工友说评事街一片好,商业区,人多,客户多,又比较集中。他主动和工友调换。从某种意思上说,他是吃亏了,但他愿意。如果可能,以后他要争取把几个区都轮一遍,把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全走遍,他不信找不着邬红梅。刚送城西片,还不怎么熟悉,所以他要辛苦些,有些散,最远要送到老虎桥那边。他不怕远,他最怕客户投诉,有时和客户讲道理讲不清,他们一个个都霸气得很。每到一个新区域,这样的投诉都是免不了的。
  一件件地点清了,装好。出发时已经不早了。从上解放北路开始,他就有种奇怪的感觉,心神不定,莫名地恐慌。前一天的晚上,他做了许多梦,乱七八糟的,半夜里被惊醒,之后就睡不着了。可是他却记不起梦到了什么,努力回想,脑子里却模糊得很。出门后,总感觉后面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他。谁会跟着他呢?这样的怀疑真是没有一点的理由。
  雨一点也不见小,一直哗哗地下个不停。也许会下一整天,他想。一下雨,城市里的道路就很难走,因为拥堵,车流乱糟糟的。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凉凉的。鞋子也湿透了。这倒不必讲究的,最要注意的防止着凉感冒。他怕生病,可不能因为生病耽误了送货。少送一天,他就会损失一天的收入。在天津新村,他下了第一批货,感觉一切都还好。他为自己的疑心病感到可笑。
  在北小营的路口,正等着红绿灯,突然间,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撞倒了,完全没有明白发生了怎么一回事就摔倒在地。当他想爬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他目睹过车祸或是别的什么意外,第一个意识就是自己暂时并没有被伤着,也不像是被车子撞倒的。在他的身上,好像是有什么手在摁着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人从车上扯下来的。扯下他的人不止一个,有同伙,他们将他死死地摁在了地上。他感觉摔在地上的一刹那,钻心地刺痛。耳畔,除了雨声和道路上车辆的喧嚣,他还听到了好几个男人的嘈杂声音。
  他想挣扎,可是完全动弹不得。他意识到在他的上面有好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死死控制住了他。他的脸被挤得紧贴在粗粝的地面上。
  他想高声呼喊救命,但喘不过气来。会是谁这样对付他,老板的同业竞争对手?那不应该是来对付他啊!他自己并没有仇人,也许是发生了什么误会,别人认错人了,就像他过去认错人,以为有些女人是邬红梅一样?
  “赵三雷!”
  他喘着气,努力地点了一下头。
  身上的压力一下就减轻了,他被好多只手提了起来。他看到身边的几个男人都板着脸,面对着的一个男人看上去有些眼熟。
  “走,老实点,跟我们走!”
  “我还要送货!”赵三雷颤抖着说,他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他。这天虽然下着雨,到底也是个白天,他们不能就这样抓他。他是好人。敢抓好人的人,只能是坏人。
  “走,这你就不要担心了。”一个人呵斥道。路的另一边停着一辆警车,尾部的排气管正在雨里突突地冒着白烟……
  赵三雷被抓回了老家的镇上,来捉他的,是镇上的派出所。
  他们把他紧紧地围着,膝盖碰着膝盖。
  车子急驶。

13


  三天后的晚上,街上一片寂静,一轮弯月挂在西边的天上。
  赵三雷又被放出来了。
  曹警官打开了他的手铐,对他说:“走吧。”出来时,在值班室里的郑大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赵三雷抓回来已经被关了两整天了,一口水都没喝上。关他的那个房间很小,晚上什么灯光也没有。他在黑暗里一直面对着墙壁,像被关在一只黑箱子里。但他能听到外面的动静,听到街上传来车来车往的声音。偶尔也能听到谁家的小孩子的哭声。黑暗给了他时间上的错觉,以为自己被关了有半个月。
  这个晚上是曹警官值班,他是接到蒲所长的电话指示,放掉赵三雷的。这回赵三雷真的很老实,直接就承认他打了马永倜老师。他知道抵赖没用,既然抓他,肯定是掌握了证据。为了抓住赵三雷,蒲所长可是费了劲的,他有些后悔上次轻易就放走了他。
  赵三雷被捉回来的第二天,蒲所长就去看望了马永倜。马永倜住在镇上教师新村最东头的一幢,一层,面积不大,门前有一条菜畦。木门没关,外面是一扇绿色的纱门,拉开纱门,屋里暗暗的,他坐在沙发里,像是一只受伤的老猫蜷缩着,分外孤独。他已经很久没有出门了,一个人守在这个黑暗里。出去时,他努力地避开别人的眼光。
  “马老师,我捉住了赵三雷。”
  馬永倜低着头,许久不说话。他极不想再提这件事。他承认他这样的耻辱是必然的,因此赵三雷当时打他时,他没有反抗,也无力去反抗。他老了,反抗不动。这么多年过去,其实他早已经忘记了。他那时候脾气似乎真的不好,暴躁得很,处罚过不少学生,大多数学生都淡忘了,不记恨他。有的学生对他还颇有好评,像蒲所长,没有他当年认真负责的教学,蒲所长就不可能是今天的蒲所长,也可能只是一个乡下的农民。他没想到赵三雷会恨他恨得那样深,这么多年了,一直记着。
  “您看怎么办?照我说,至少要拘他半个月。” 蒲所长说。
  警徽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啊。”马永倜好像突然才反应过来,他垂着的头抬起来,一绺白发挂在了眼镜上,挡住了他的左眼视线。“放了吧,没事的,”马永倜说,“放了吧,蒲所长,没事的,你说呢?都过去了,他也真的没咋的我。”
  马永倜已经听说赵三雷的一些事了。
  “他都动手打你了,还要怎么的?这性质太恶劣!他在外打工呢,被我们捉回来的。”蒲所长说,“我们找了好几个地方,好不容易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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